2015年12月14日,中国法治黑暗的一天,也是荒谬的一天。
这天,北京中、高两级法院公示监狱的减刑建议,内容是对被判死缓的「大老虎」刘志军和故意杀人罪成的谷开来减刑至无期徒刑、对经济犯罪获刑14年的国美前主席黄光裕减刑一年(之前已减了10个月)。以上减刑的理由是申请人「在狱中无故意犯罪」和获评为「服刑改造积极分子」。
同日,为民请命、仗义敢言的维权律师浦志强,因7条微博的言论被指「涉嫌寻衅滋事」和「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受审,择日宣判。这天是北京厚待「高墙」,折腾「鸡蛋」之日,大拆「依法治国」的门面招牌。
浦志强因在朋友家中悼念六四25周年,去年5月6日被北京公安拘留,至今羁押已达19个月、近600日,案件由侦查、重新侦查和审理已多次延期。
这几百个昼夜,对浦志强妻子孟群来说,像无止境的等,她无法探视,心中没底。电光火石般的机会是上周的庭前会议,孟群特意以悦目的衣着站在路旁,目的就是希望吸引囚车中丈夫的目光,彼此能奢侈地看一眼,可惜当局不容其等候而错过了爱人的一瞥。昨天一审,妻子终于以眼目捉住了这个看似陌生的大个子,一米九的浦志强瘦了很多,一夜白发,不过思维敏捷,语言锋利,精神状态很好。
庭审后,浦妻吐了一句:「朋友们都在外面,我们都支持你。」
千言万语留在孤肠,被时间和距离阻隔。
有到场采访的中外传媒被驱赶,有内地民众高喊「浦志强无罪」、「支持浦志强等于支持正义」,有外国使领馆人员到场了解想宣读声明被推离。
一名欧盟的外交官说,审讯令人严重质疑中国宪法对公民集会、意见和表达自由的承诺。
中国宪法第35条这样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41条如此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微博长时间置顶的发帖是:「反对者可能会入狱,但思想是永远禁锢不了的。控制信息的获取不能让谎言变成事实,也不能阻止在每个人类灵魂中悸动的对正义的渴望。而拒绝承认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的这项基本尊严——无论其性别、背景、种族、民族、性取向或信仰——只会进一步激发对平等的追求。」
这则美国总统奥巴马5天前(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公告微博,浦案开庭后获海量的转发和评论,冷饭再炒热。有网民批评美方「竟然在中国公然传播西方价值观,请新浪将博主永久封号!」亦有人表示「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政府的首要职责」。
笔者与浦志强认识多年,他一身侠客风骨,秉行公义,疾恶如仇,经常仗义出手,自掏腰包帮无辜小民打官司,又贴生活费又为受害人的孩子买玩具。他代理的案件不少是言论自由和政治案,包括谭作人、艾未未、上访妈妈唐慧及一系列言论自由和劳教案等。
对中国公民的另类寻衅滋事
与官方周旋,浦志强不失幽默和分寸,他曾邀请监视的国保一起观看《窃听者》,又对法官送《表达自由》和美国传播法判例评析的书籍,希望润物无声。
浦曾说,言论自由令人神往,有了它不等于拥有一切,但失去它却意味可能失去一切。
明天在浙江开幕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在刻意开放的气氛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球展示中国互联网之光。不过,在中国的互联网上,言论自由之光、为政者接纳批评的气量几近熄灭。
如因7条小小的微博而将一个大好的良心人民英雄收监,这种就是对中国公民的另类的寻衅滋事和煽动仇恨。
共产党是骂不倒的,世界最大的政党应有世界最大党的风范。
文章来源:明报 作者是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