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失踪案继续发酵。在李波“配合调查”家信后,香港舆论继续质疑。英国因李波持英护照也介入进来,英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英方极度关注有关铜锣湾书店成员失踪及怀疑被中国当局扣留的报道。而大陆官媒环球时报也对李波案表现出极大兴趣,1月4日、5日、6日连发评论员一文和社评两文。三篇文章两个中心,一是对李波出书的评论;二是“失踪”真相。对此,我已写了一篇评论,现再评论如下:

环报4日单仁平文讲一国两制“几乎没有想到后来出现香港一些人的反中央倾向。一些人张狂地要把香港搞成在政治上对抗国家的桥头堡,这尤其出乎内地很多人的意料。”5日社评讲“……激进反对派试图把‘言论自由’等打造成对抗中央的极端工具。”内地一党体制要求全国都要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与中共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而香港多党体制则是所有政党(含共产党)一律平等,不能要求“向党中央看齐”,可以互相反对,对中共党中央的政策及领导人可以公开反对。内地不许反对,香港可以反对,这就是“一国两制”.香港言论中的“对抗中央”“反中央倾向”是其自由的一部分。

6日社评讲“香港热衷反对派政治的人还是要搞清‘一国两制’的实质含义,不应幻想‘两制’高于‘一国’,认为在香港怎么搞危害内地和国家的行动都没事。”讲“虽然铜锣湾书店存在于香港的环境中,但它实际上就是靠给内地社会捣乱维持生存的。……以挑衅的政治方式为自己谋利。”“一国”不是高于“两制”的“另一制”,是指内地与香港同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不能独立,不能干涉国家统一的外交、国防事物。同时依据《基本法》内地与香港实行不同的制度。“一国”含内地、香港两部分,说香港危害国家岂不是在危害自己。

原来人们以为不同制度就是“马照跑,股照炒”,而实际“两制”更重要的不同是政治体制。香港在普世价值基础上的自由民主制,与内地在党文化基础上的一党独裁制天然地冲突、对抗。香港与内地必然互为政体对抗的“桥头堡”.这不是香港与国家的对抗,而是“一国”中“两制”的必然对抗。两制的言论自由如说是“以挑衅的政治方式为自己谋利”,那环报这三文就是为自己的利益向香港的制度挑衅。对此,香港警方能把环报负责人带到香港“配合调查”吗?

上面讲的是李波案背后深层的博奕,而当前急迫的问题是李波在哪?怎么失踪的?这个现象对香港带来什么样的冲击波?此案真相环报可说急不可待“护犊”,三天“过山车”。李波失踪5天后的1月4日,单文面对舆论汹涌压力,劝人们不要“做各种政治猜测”,要相信已介入此案的香港政府“一定会与内地相关机构沟通”.

第二天的5日,因4日晚传出李波给妻子信,讲他“采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情况良好”,环报社评开始反击,也不等港府沟通后公布结果了,自下结论讲“港书商亲笔信让‘绑架’谣言不攻自破”.

可谁知香港舆论不买账,继续抓住种种疑点不松手。第三天的6日环报社评只好又无奈地讲“没有进一步的消息,看来只能等李波出来回到香港后,由他本人对香港媒体说了。”别小看这一句话,可看出两层意思,(1)“等李波出来回到香港”这几个字证明李波现在在内地失去人身自由;(2)“由他本人对香港媒体说”说明环报已知或相信本党战友可以把李波“搞定”,其回港讲话一定是攻破“谣言”的、有利我党的话。

其实本案要害不在李波是被绑架回去的,还是被胁迫回去的,还是自愿偷渡回内地“自投罗网”的,关键是应不应该回内地“配合调查”,此案应由谁来办。按《基本法》既使投案也要到香港警方投案,既使香港书商出了诽谤某人的书,那也要受害者到香港投诉、报案,内地某不明机构无权代理。

讲俩人对此案的说法:英国外长哈蒙德6日结束两日访华离京时表示,不能接受有人在本港被押到其他地区,接受不同司法体制审讯,这是严重破坏一国两制、基本法、及中英联合声明。他强调,在本港犯下的刑责,只应受到本港法律规管。

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就铜锣湾书店负责人失踪事件召开记者会。他讲,特区政府高度关注事件,强调只有香港执法人员有权在香港执法,香港以外的执法人员无权在港执法,如果在港执法违反《基本法》,是不能接受的。他指出,特区政府关注港人在港及外地的权益和人身安全,会继续跟进,欢迎有资料提供的人士同警方联络。

人称香港“小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特制中司法独立最重要。无此,一切自由都是镜花水月。2015年10月起巨流传媒总经理吕波、股东桂民海、业务经理张志平、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及书店股东李波五人先后于深圳、东莞、泰国及香港等地“失踪”.人们原以为只有内地才不断出现异议人士“失踪”事件,这是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所赐,但没想到受《基本法》保护的香港人也难逃内地“法网”.事情很严重,港人很生气,我们拭目以待。

北京 查建国 1月7日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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