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以,通过历史和逻辑的证明,我们知道,爱国有两种逻辑,一种爱国像喝水吃饭一样理所当然,而另一种爱国,则是暴力和谎言的合谋,暴力剥夺你的合法权利,谎言则让你无法意识到,爱国其实就是爱你自己的权利。

编者按:近日,台湾艺人黄子瑜因被举报“台独”而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恰逢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特殊时期,此事在两岸舆论场引起一场“狂欢”式的争论,而尤其在大陆网络舆论一端,尽是一片借爱国之名而高喊“武统”的杀伐之声。爱国无过,但更重要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体现才是理性的,避免爱国而祸国。此文写于抵制日货游行打砸抢事件之后。

由于国庆期间央视铺天盖地的“爱国让你想起什么?”“什么样的行为让你觉得是不爱国?”的电视采访引发了许多网友的批评,习惯于独立思考的《环球时报》在10月9日的评论就来了一篇《瓦解爱国主义像是对中华文明下毒》争锋相对,延续了以往的神奇论证方式,原文摘录几句——

“没有爱国主义的护佑,中国不可能历经沧桑而幸存”,“在人类‘国家博物馆’中,大多数是‘新造的’,中国是唯一的‘原件’”,又说“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向爱国主义开刀都不应该,这背后一定有与中国长远利益相抵触的某种小集团利益”,“如果爱国主义都能踩,大概没有什么精神的东西还能在这个国家作为共识受到坚持”……

跟《环球时报》讲道理麻烦在它的文章通篇都是似是而非的槽点,指鹿为马,故入人罪,再配上独一无二的深文周纳的风格,让人一时不知从何反驳起。以上面几句为例,把传统家国同构的中华天下和现代的民族国家相提并论,来证明中国因为有爱国主义而才这么长久,这完全是历史知识和逻辑能力的匮乏。

古代中国是靠爱国主义维系的吗?古中国是靠儒家意识形态的忠孝同构,将家庭伦理的孝,外推为忠君,构建了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系、以地方绅士为核心的县以下自治和以家族为核心的基层社会组织的传统结构,是靠儒教意识形态来维系天朝的。即便是爱,爱的也是君,和爱国主义有哪门子关系?但《环球时报》的评论员似乎从不读书,只凭一腔民族自豪感的自我想象就可以了。

然后就是习惯性的阴谋论,认为那些质疑爱国主义的一定是“某种小集团利益”,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只有这份报纸有勇气刊登这样的文字了。所以作为某一小撮人之一,必须给这样颟顸无知的言论上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

我们谈爱国,首先得问,国是什么?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当然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现在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也都是民族国家。所以解释什么是国家,就是解释什么是民族国家。然后再解释,我们为什么要爱民族国家,我们要爱怎么样的民族国家。

一谈民族国家,大多数人熟知的便是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但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回答充满现代性的民族国家问题,还是从民族国家的历史讲起。

从16、17世纪开始,西方开始步入现代性社会,现代性首先意味着理性成为社会行动正当性的基础,从此之后,人类的终极关怀(宗教等)与理性二元分离,终极关怀开始私德化和个人化,而理性行为则替代终极关怀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普遍基础。

仅仅是理性化当然不能构成现代价值和制度的所有特点,现代性的第二个特征是——个人权利。它成为正当性的最终根据。个人在法律限定内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个人财产不受侵犯。而理性与个人权利作为现代性的核心价值互相结合,便构成了现代社会的组织原则,社会契约。

似乎完成现代性的转型之后,人类建立经济和社会的契约组织,不需要其他观念,就能建成完美社会。然而,现代性不仅意味着理性和个人权利的解放,也意味着人从传统的群体型社会中的一部分变为原子一般的individual(个人),个人成为最基本的社会组成单元,这时候,一个严重的问题出现了——

因为不同的契约可能互相冲突,互相侵犯,没有一个更具权威性的机构来统一的话,这样的所谓社会契约只能沦为一纸空谈。所以,个人和组织的任何契约活动,都必须依靠法律而存在。而法律的建立,则需要一个统一而公正的权威立法机构公布。

法律当然也是一种契约的共同体,但它不同于社会的契约和经济的契约,立法是政治的契约。没有政治的契约,经济和社会的契约会陷入持续不断的混沌和冲突。而政治的契约,由于它需要最广泛的同意,则需要“所有人”一起立约。然而“所有人”不可能是一切人类,它只能是取得了互相“认同”的一群人,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利(让渡哪些权利从洛克到罗尔斯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来建立一个政治的共同体。

然而现代价值的前两个特点,理性和个人权利都无法解决“所有人是哪些人?”这个问题,于是,民族主义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了,它作为解决政治共同体的范围问题而产生,靠民族主义的认同而建立的民族国家,就成为名符其实的“想象的共同体”——一个政治共同体在“所有人”的“认同”下产生,民族主义产生国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

这样的民族国家,在把人类社会组织转化成一个契约共同体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它是一个双向的整合。对内,主权国家是立法者,制定保证个人权利和市场活动的一系列法律,从而实现人的现代价值;对外,民族国家作为主权拥有者,在国际上和其他民族国家竞争,并在经济发展中建立民族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使得市场经济的扩展能超越国界。像国内个人成立契约一样,主权国家之间成立联合国,建立国际法,保证民族国家之间互相不受侵犯。

由于现代化的漫长和复杂,以上的追溯只是一个概述,但已经勾勒出了现代民族国家成立的一种历史逻辑,(主要是英美的民族国家历史,另一种后面会讲),如果民族主义是基于现代性的两个价值——理性和个人权利而产生,它不仅不是许多政治哲学家批评的是一种民族自卑的病态,不仅不与自由、人权和民主相互矛盾,反而保护和实现了这些价值。民族国家的建立,意味着的是民族自决,民权确立和自由权利的普及。而一个基于“民族认同”,保障个人权利的国家里,去宣扬什么“爱国主义”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爱国就像人每天都要喝水吃饭一样,纯粹是一个不需要任何组织和个人来鼓吹的东西,你见过有人鼓吹“喝水主义”“吃饭主义”吗?基于民族认同而生活在这个国度的人,对他们来说,爱国不是什么等不等于爱政府的问题,爱国就是一个希望得到自由、保障个人财产和安全、各种契约都被遵守的爱自己的问题。

但是在中国,居然就有堂堂国家电视台的记者奉旨四处问这个国家的人民,“你觉得怎样才算吃饭?”,“你觉得什么样的行为就是不喝水?”,奇葩指数实在匪夷所思。

让《环球时报》不爽的,是居然有网友批评爱国,简直罪该万死。大致浏览网络上的批评,可以看到,有的网友当然是在批评这种集举国之力发神经病的审丑艺术,而更深刻地,则是一些思考者指向民族国家的另一种逻辑,也就是对第二种民族国家的担忧和批评。

民族国家的第二种逻辑是二十世纪人类最大的教训。本来,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同构自洽,个人权利、理性和民族认同一起构成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然而,有的民族国家在整合的过程中,并非像英美一样经历漫长的自然形成的认同,并且有长时间法治的传统和个人权利的启蒙,而是靠“大东亚共荣主义”(日本),“泛日耳曼主义”(德国)“共产主义”(苏俄)等等迅速整合崛起,这样的民族主义不仅不能保障人权,相反以这些意识形态形成的民族国家,从现代性三要素中,硬生生抽掉了“个人权利”这一现代核心价值,这样的民族主义立即畸变,而服从理性的官僚机器变成“尽忠职守”的食人魔。意识形态高于一切,个人变得无足轻重,法律不再是社会组织的基石,民族国家黑社会化,这一切,便构成了极权主义的本质,爱国主义也就成了极权主义的宣传。对内导致集中营、大屠杀、大清洗,对外导致世界大战,这样的畸变代替了民族自决和保护人权,在20世纪给人类造成了毁灭性的灾难。有哪些国家大家烂熟于胸,就不一一点名了。

往往只有这样抽离个人权利的民族国家,才会进行大规模的,举国之力的爱国主义宣传,以及每个人从小到大的爱国主义教育。这种宣传和教育不是通过逻辑和历史的方式讲解,而是“国家就是好啊就是好,就是好啊就是好”重复千万遍。

这才是一些更深刻的担忧。而这些被《环球时报》骂为一个小团体的人们,至少我认识的一些严肃的批评者,一直都在通过各个行业(企业、新闻、法律、NGO等等)的努力,促成这个国家能够成长为前一种民族认同保障个人权利的国家。他们批评爱国主义的宣传,是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国度,还有很多合法权利被侵犯,法律不被遵守,国家机器滥用职权的事情。他们是真正的爱国者。这样的情况下,几近滑稽的爱国宣传,正是抽掉个人权利的民族主义畸变,最终导致的,可能是巨大的举国灾难。

所以,通过历史和逻辑的证明,我们知道,爱国有两种逻辑,一种爱国像喝水吃饭一样理所当然,而另一种爱国,则是暴力和谎言的合谋,暴力剥夺你的合法权利,谎言则让你无法意识到,爱国其实就是爱你自己的权利。

而我们也该可以信心满满地回答央视的那两个问题,“爱国让我想起要爱个人的合法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均为不爱国。”

来源:邹思聪的新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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