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悬疑推理小说迷,我只读外国作品,因为世界上最好的悬疑推理小说都不是中国人写的。原以为这样的差距只是一个文学水准问题,后来在一篇书评(记得是关于西班牙作家特拉别略《完美罪行之友》的评论)中读到这样的解释:凶杀推理小说看似凶险,其实是一种愉快的写作和阅读享受,只有远离了普遍杀人事件的环境,才有可能创作出精致的凶杀小说,相反,当杀人事件仍在进行时,取人生命根本无需谋杀,人们便只会在意案件本身,而不在意作为故事而存在的谋杀事件。也就是说,海浪和狮子只有在不危及审美者生命的前提下,才会成为审美对象。

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那么,我们不能怪罪中国的悬疑小说作家。不惟悬疑小说,其实艺术本来就是对生活缺失的一种补充,好莱坞与香港电影中比比皆是的打斗并不说明它们所处的是一个非法治社会,而十分和谐的主旋律作品也不表明我们生活在一个快乐的年代。

也许,当生活本身的精彩程度超出艺术想象能够抵达的边界,最好的艺术作品便是现实本身,这样的时代理应是新闻记者的乐土,而艺术家的创作丰收期远未到来。艺术充满精彩的虚构,现实却更具视觉冲击的力量。当社会以惊人的方式演绎着荒诞、魔幻、疯狂、悬疑,展现出存在于每一个角落的黑色幽默(比如说,某个警察刚刚从妓女身上爬起来,转眼就可以穿上制服去打击卖淫嫖娼,并对嫖客和妓女实施罚款、劳教),还有什么比社会这本大书更值得阅读?

这样的阅读可能无法给出关于社会的全景式描写——那是政治学和统计学的任务。但正如卡夫卡的荒诞小说放弃了托尔斯泰和左拉那种宏大阐释的尝试,我们也可以在一个个小故事中,读出眼泪,读出笑声,读出含笑的眼泪,读出含泪的微笑。

趣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一、警察大队长上网告状

警察名叫曾剑锋,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缉毒大队大队长,至今尚未去职。大约十天前,曾大队长上网发帖,实名举报南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胡焯充当涉毒场所保护伞。帖子发布不久就被删除,但其内容已经传开。

我们知道,贩毒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50克以上就可以被判处死刑。作为缉毒大队大队长,打击毒品犯罪是曾剑锋的本职工作,可是,在网帖中曾剑锋却称他的工作受到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胡焯的干扰,原因是胡焯充当了涉毒场所“佳乐迪”的保护伞,由于曾剑锋顶着压力关停了“佳乐迪”,胡焯先是想把曾剑锋调离岗位,后又封官拉拢,屡屡失败后,指示人对曾剑锋进行人身威胁,并进行非法专案调查,“以期找到突破口,加剧对我打击报复”。

事情有点出乎意料,身为公安局长,想搞点钱还不是易如反掌,何苦直接充当贩毒保护伞,不管怎么说,贩毒那可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按照曾剑锋的说法,胡焯的公安局长是“佳乐迪”老板帮着活动来的,“其母子多次安排我在南昌市半岛港湾大酒店与胡焯就餐,席间胡焯对其母刘蔚芳表现的毕恭毕敬,点头哈腰,让你不能不信其母子的能量。”原来如此,官都是人家帮着买来的,自然没有不听话的道理,可在我等小民眼里,省会城市的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不是个小官了,而且又是关键部分的关键领导,怎么可以花钱就能买到呢?

或许,“活动”的含义指的并不是金钱收买,而是佳乐迪老板另有能量,也就是说,老板高层有人,这个人可以直接决定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人选。是谁呢?算了,我不敢问了。

但不管怎么说,曾剑锋也是个有头有脸的警察,又是因为从事正常工作而受到打击报复,总可以循正常渠道向上反应吧。没用,“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上级部门连初核结果都没有反馈。”于是,曾剑锋只好上网告状了。

作为警察队伍中的一个领导,曾剑锋属于掌握权力的体制内官员,而且工作于政法部门,算是个“包公”了,怎么倒找秦香连告起状来?按照行为艺术家周永阳的说法,网络是中国弱势群体的武器,如果连公安局大队长也成弱势了,还有谁是强势?

二、秸秆放倒证

自古草民要向官家上缴皇粮国税,但权力之手管得再宽,都不管农民如何收割庄稼,最近,河北成安县却打破了这一传统。为禁止农民焚烧秸秆,该县县委出台文件,文件规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放倒,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为了达到这一规定的要求,农民只好改变千百年来的收割方式,站在又闷又热的玉米地里收割后,再去申请《秸秆放倒证》,才能完成收割过程。如果私自按照传统收割方式,先放倒秸秆再收割玉米,那就很可能遭受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殴打,报案的话,公安派出所会以“双方没有受伤”为由不做处理。

对农民来说,收割庄稼,小事也,办证,大事也。当然,米以食为天,庄稼的收割不是小事,可相对来说,花点体力就够了,所以是小事;办证却不同,千证万证,都掌握在政府手里,办证是要看政府工作人员脸色的,而且一般是要收费的。如果办的是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什么的,也就罢了,可放倒几棵秸秆都要办证是闻所未闻,也着实太麻烦了些,人们不禁要问,是否有一天吃饭也要办证、上厕所也要办证?

如果仅仅为了禁止焚烧秸秆,其实有很多办法,而且,县委也没有权力发放这样的行政许可证明。但发证也就发了,打人也就打了,谁能拿我怎么着?

三、县官李连玉的威风

市委书记听上去似乎比县委书记更威风,却仍然是县委书记。当然,江苏邳县市(县)委书记还顶着一个徐州市副市长的官帽,勉强可算是市里的副职,不过,顶多就是个副厅级干部,离国家元首的位子还差很远呢,却以葫芦画瓢地拿出一副国家元首的表情姿态,踩着大红地毯向列队迎接的万民挥手致意。

文字在这个时候显得很苍白,实在应该用看图说话的方式再现李连玉书记的待遇,好在网络是开放的,有心者可以去搜。对李书记来说,平生第一次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回到管辖地邳县,确有些衣锦还乡的味道,可是,也犯不上用这么隆重的仪式向民众炫耀吧。几千人的欢迎队伍,彩旗招摇、烟花飞舞、腰鼓喧天、鲜花簇拥,外加长长的红地毯,从天亮迎到天黑。面对此情此景,不禁要问,究竟是一个县官回衙,还是国家元首出访友邦呢?太张狂,也太不知深浅了!

如此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别说我等小民了,就算那官场中人,对这种典型的僭越之举也该看不下去吧,这不是礼崩乐坏,乱我朝政吗?

看来我是瞎操心了。一幅幅留有光辉形象的照片上网后,面对网民的嘲笑挖苦,马上有人出来为李连玉书记唱赞歌,赞歌声中,我们知道,原来李连玉书记为邳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权享用这样的接待规格。

原来竟是个功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发展经济的功臣自然是不会受惩罚的,而且又是刚刚召开的十七大上的2000多名代表之一,怪不得等了许久不见朝廷有什么动静,还以为上峰会把这不懂事体的县官拿下呢。看来,只要做出一副发展经济的姿态并努力成为某届党代会代表,就可以公然浪费民力、浪费社会财富,找一找土皇帝或小国之君的感觉。几千名实权在握的县官们加油吧,照死里玩就是,不用担心什么。

四、镇政府隆重乔迁

四川丰都县龙河镇领导在级别上比李连玉书记低了不少,摆场面的豪气却一点不亚于李书记。要真切感受这种场面,也要麻烦诸位上网搜寻有关图片。

当然,能把一次普通的搬迁搞出这样宏大的场面,确实需要一点想象力,作为西部地区的贫困乡镇,不动员整镇的力量实在无法实现这样一次历史性的搬迁。与所有热闹场面一样,彩旗、标语、锣鼓、舞狮都是少不了的,最有趣的是一个人口仅有5万的乡镇,竟排出党政领导方队、村干部方队、彩旗方队、政府职工方队、鼓号方队、腰鼓方队等怪名堂列队游行,小学生集体出动,乍一看去,仿佛是一次大型运动会的入场式。

背后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牌子,前面是疲惫不堪、面无喜色的表演群众,讽刺意味实在太浓,当然,什么都不能阻止领导讲话的热情,官太小,阅兵式还轮不到这一级,但关起门来享受土皇帝的感觉看来是各级领导的共同爱好。

不管怎么说,搬迁之喜是个机会,下级给上级送红包,上级带下级吃个肚儿圆,皆大欢喜。

不和谐的声音当然来自网络,有网友评价这一盛事宏大场面:光着屁股推碾子——转着圈地丢人!

五、娃娃股东究竟是谁?

北京银行上市扯出了一大群娃娃股东,其中有位娃娃股东购买股票时只有一岁,不过,不可小瞧娃娃股东的实力,有个十三岁时购买股票的娃娃股东持有的股票如今价值已过亿。舆论质疑有人假借小孩子的名义接受股票贿赂,我们知道,这些娃娃们购买的是只赚不赔的原始股,而不是二级市场上有涨有跌的股票。

面对网友偶然发现并揭露出的这一奇怪问题,北京银行和有关监管部门始终不肯正面回答,凭你社会舆论追问得再紧也没有用。于是,究竟是谁以娃娃的名义买下巨额股票,对我们来说,至今还是个谜。

或许,这些娃娃真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小金人吧。

六、史上最牛的办公大楼

或许,称之为最牛的市政府办公大楼更准确。该楼位于济南奥体中心,全名为济南奥体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一开始的名字叫市政府办公大楼,但因为造价太高,民间有些说法,就改了名字,但用途不变,这一点上,济南市政府比李成玉书记聪明得多,懂得闷声发大财、尽量不招摇的道理,毕竟一级有一级的水平啊。据说这个大楼“没什么造型,就是大,建筑面积37万平米,造价40亿,北面是平原,南面是群山环绕。里面走廊周长为1公里,有40多部电梯。里面光电话和电脑信息点插座就有45000个。别的市政府大楼与它相比,只是垃圾。造这个大楼的目的是:节约办公经费!”

40个亿一座办公楼,是够节约的。

七、专人审票的“无计名”投票

在山东大学退休教师孙文广先生参选历城区人大代表的过程中,怪事连连。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无计名投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选民意见表达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无计名原则需要有投票程序上的私密性设置。山东大学选举办公室却敢置选举法的规定于不顾,为了阻止独立参选人孙文广的当选,“在投票当日,该学院派出一名领导站在投票箱旁‘审票’。何为‘审票’?每名选民不能直接把选票投进投票箱,而是被要求交到这名领导手中,审票员当场打开查验,有选孙文广的选票被放在了一边。”据称,除了这样的公开审票之外,为阻止孙文广当选,山东大学当局还事先给学生党员开会,“公开宣布不能投孙文广的票。如果投了,一律严肃处分。会上有关领导还表示,虽然是不计名投票,就是查笔迹也要查出来。”这样的做法违背了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是,谁来追究遮挡违法犯罪行为呢?

首发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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