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新华社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出我国今后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要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文件一出台就在网上炸了锅,恶评如潮。这可是涉及几亿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大事呀!
最高法、住建部都赶紧为此文件做解释、擦屁股、挡民意。环球时报也于23日发题为《街区制应不会冲击居民利益强制推行》社评,社评一方面肯定“该文件就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拿出了很多实招,被认为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 ,一方面又安抚反对者:此路线图不会“强制推行” 。这可不是环报风格呀,党中央的意见必须看齐,保持一致,不得妄议,这与不“强制推行” 岂不矛盾?对此文件批评三点:
一,此文件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名义发出,中共中央列于国务院之前。小区围墙设不设、拆不拆是小区业主的事,是地方政府的事,中央政府不要一刀切管得太多,更何况你中共中央算哪级政府?一个政党竟与中央政府联署发文件管住宅小区墙拆否,难怪网民呼吁:要拆墙先拆中南海的墙。这又是一个中国特色的一党制案例。
二,现在的《物权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和道路都属于业主共有。文件却提出要归大众共享,这是违法文件。对此,最高法负责人表示:“这个意见尚处于党和国家的政策层面,国家政策上升为法律,我想这是立法机关要做的事。”那么人们要问,如果立法机关否决了这个文件怎么办?你可说:这怎么可能?中共中央从来没有这个设想,这岂不是反了?人大代表想不想当了?一个政党可以对任何民生问题提意见,这意见如与现行法有冲突,那就应先向立法机关提修法议案,并去争取获得多数通过,而不是直接向全国各级行政机构指手画脚,处处要求“看齐” “高度保持一致” 。如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官网发文表示的“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听听,这何止是“意见” ,简直是“圣旨” ,要“贯彻落实” 的 。
三,小区围墙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都是业主花钱建设的,属私人所有。现要求开放与全社会共享,这有利有弊,是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权利问题,应慎之又慎。请问中央文件发者做过多少调查?搞过什么民调?咨询过几次下级政府意见?是先讨论再发文,还是先发文再讨论?真是有权就任性,不管多大的事拍拍脑袋就敢定。一个党一个政府还是多谦卑些好,不要以为几个中央小组,几个中央工作会议,几个“重要讲话” ,几个党政联合文件,就可以一插到底、包打天下,代民行事了。
北京 查建国 2月26日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email protected]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