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李
《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哈珀·李(AFP)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去世了。

这本书是我上高中的时候读的。我对它的评价是“科幻迷会喜欢的非科幻小说”。

为什么这么说?一是我发现,亚马逊上面,喜欢《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通常都会喜欢很多科幻小说;二是某个评论家在一篇讨论科幻小说与主流文学的文章中建议,科幻迷们都应该去读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位评论家说,他们会发现这本书“好看得令人吃惊”。

对我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一个关于种族问题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与众不同的人如何在保守的人群中生活的故事。小说把这些人叫做“知更鸟”,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这些与众不同然而并无害处的人理应得到人们的宽容。

小说中提到的“知更鸟”有两位,一位是汤姆·鲁宾逊,一个乐于助人却被诬陷强奸的黑人,另一个是亚瑟·拉德利,他在家中隐居多年,被大家认为是个怪物,然而在小说主人公斯科特和哥哥杰姆遭到鲍勃·尤厄尔袭击时,他却出来救了他们。

此外,小说主人公斯科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也是一只“知更鸟”。他是一名杰出的律师,顶住强大的社会压力为被诬陷强奸白人妇女的黑人汤姆·鲁宾逊辩护。他也是一个好父亲,他让孩子们对他直呼其名,在斯科特因为学校的新教学法禁止她读书写字而不愿去上学的时候,他教给她妥协。

最后,小说主人公斯科特本人其实也是一只“知更鸟”。她是个不喜欢穿连衣裙而喜欢穿背带裤,会说粗话,会和男孩打架的假小子。她“一生下来就会读书识字”(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我也记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识字的,似乎有记忆以来我一直就是识字的)。她勇敢地承受旁人对她爸爸和她本人的议论纷纷。在暴徒因为她爸爸为汤姆·鲁宾逊辩护而围攻他的时候,年仅八岁的斯科特站出来发表了一番“演讲”,令暴徒们羞愧地退去了。

科幻迷总是感到自己与众不同,甚至与“世俗”格格不入,《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学习如何在世俗而保守的普通人中生活。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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