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福祯:民主发生的路径——读许良英《民主的历史》

许良英与王来棣(资料图片)

许良英是国内著名的科技史专家,其夫人王来棣是国内著名历史学家。他们倾心20余年写成了这本叫做《民主的历史》的书。当这本期待已久的灰皮书,终于摆在了我的面前时,我迅速浏览了一遍,随后放下。时事喧嚣,杂事缠身,我知道需要静下心来的时候认真拜读这本书,一如我持久拜读这位令人景仰的良知学者。

多年前读过丹尼尔·J·布尔斯廷编著的《美国人——民主的历程》,也涉猎过何怀宏与约翰·邓恩编著的《民主的历史》。抛开三本书的相同性和完整性,本书的差异性和现实性为现代民主理论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脉络,特别是填补了中国历史语境中民主思想发展的具体历程,创造性地将以往混同于近代思想史中的“西学为用”的民主意识的本土化和碎片化的零星论述全部集中起来,构织成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路线图。尤其是第二编第一章的标题赫然写道:“中国古代没有民主传统”,此章专门澄清了了中国古代是否有一个“君民共主”的民主时代,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三纲五常”中没有民主、人权的概念“,批判了钱穆等新儒家子乌虚有的儒家民主制。

说到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本书的结构。本书一共两编,第一编:民主在西方的历程,一共八章,雅典、罗马、佛罗伦萨、荷兰各一章,英美各两章,关于法国革命和启蒙运动的两章未能完成,较之同类书籍章节设置已经很简单了。第二编:民主在中国的传播,一共五章,除上述第一章从批判儒家开始楔入,分别写了19世纪40—90年代中国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戊戌变法、孙中山的民主观、五四民主启蒙运动的兴起和夭折。值得关切的是对孙中山“以俄为师,以党治国”和五四启蒙运动三个阶段的独特思考,是独到和少见的。最为遗憾的是本书的第三编:本拟写民主理论,许先生夫妇为此虽然已经作了大量研究,有非常重要的内容要写。但终因年事已高,夫妻双双去世而没有完成,成为了永久的遗憾!

知父莫若子,作者的长子,著名经济学家许成刚,将本书的时代背景,归结为:新权威主义、民主缓行思潮和89年之后体制内外民主意识的淡薄和缺位。他写道:“80年代中后期,‘新权威主义’在国内成为‘政治改革’的时髦提法。由于几十年的封杀和歪曲,国人(包括学者和‘改革派’)对民主的认识贫乏、概念混乱。”

本书的另一主要背景是从80年代以来兴起的“民主缓行论”。当时经济改革步履蹒跚,政治改革停滞不前。不但在社会中,甚至在“改革派”中,流行一种改革阶段论,对民主改革态度消极。在民主缓行论的文章中,大量的似是而非的论点表明对民主制度和历史的无知和基本误解。1989年夏天发生的政治社会悲剧,让他痛心疾首。他更痛感国人,从年长的学者到青年学生,从改革派到民众,虽然在某些时候高喊要民主的口号,但普遍缺少关于民主的基本意识,普遍缺少关于民主制度运作的基本常识。更痛感这个基本缺失是中国改革的基本障碍。他认为民主思想启蒙是决定中国未来的先决条件。而“启蒙首先应启知识分子自己之蒙”(《民主在中国的常识与误解》)。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本“拨乱反正”的书。在这本书中作者首先给希腊雅典民主制“摘帽”。雅典民主制曾经被一些人认为是奴隶制贵族政治的附属物,是奴隶主民主、贵族政治,与现代民主关系不大的一种小范围城邦政治。本书对雅典民主制度作了详细分析,指出:“现代民主制度是以雅典民主制为雏形发展起来的。”如:公民大会、多数决定原则、官员选举产生并接受公民监督等等。“除了公民大会的直接民主制演变为议会的间接民主制这一点之外都为现代民主制所继承,成为其基础。”主流意识形态一度极为推崇法国大革命,将卢梭说成是现代民主理论的创立者,将法国大革命说成是首先实践的民主制度,作者以翔实的资料证明洛克才是现代民主理论的创立者,首先实践民主制度的是1581年成立的荷兰共和国,正是这个荷兰共和国影响了英国,使英国1688年完成了“光荣革命”,而荷兰共和国和“光荣革命”的民主实践催生了美国独立战争,独立战争再催生法国大革命。该书就是在这个因果链条上叙述革命与民主的发生路径。

“多数人决定”是民主理论的核心内容,这是无需怀疑的,在这个问题上派生的“多数人暴政”和所谓“民主集中制”都无法否定这一点,作者无论在书中还是书外对此都有清醒的认知。作者认为:多数人决定本身就是民意的集中,何必再加一个集中;同时历史上出现过的:“多数人暴政”并不能否定民主的实质,洛克“少数人权利”保护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离立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在书中和书外的相关文章中,许良英一边尖锐批评卢梭的公意被滥用的“伪民主”,一边批评学者们对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的歪曲。正如许成刚所述“对阿罗的理论从若干关于人性的基本公理出发,以严格的公理化体系,证明民主制度可以运行的条件,证明现实存在的民主制度的逻辑。对阿罗著作的基本误导甚至南辕北辙的解释。他以其对民主理论的透彻理解和坚实的数学基础,依赖阿罗的原著(而不是中译本),逐字逐句引用并解释阿罗定理的公理(假设),逐步解释其逻辑和结论,指出阿罗定理”证明了传统的民主观念是完全能站得住的“,”为传统民主观念的合理性提供了严密的逻辑论证“。他还指出,阿罗定理从人性的基本公理证明的关于”集体理性“的定理,是超越文化、超越历史、超越国界的,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理。是证明普世价值的基本定理。”

这一确定万分重要,与自然法的天赋人权内容对应,可以说这是普世价值实践化的逻辑起点。在这个基础上许先生对熊彼特“精英民主”论的批评不仅易于理解,更符合当下种种消解民主精神的谬说。扼要说一下熊彼特。

二战之后基于对法西斯主义的反思熊彼特对民主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正,熊彼特用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表述美国民主政治,熊彼特对民主理论的修正有:1、民主不过是一种方法,不要把民主神化。2、民主不是大多数的统治,而只能是选出少数精英来统治,政治是个技术活,并不适应所有人,强调民主操作的实践性,可操作性。由此强调实践,注重程序和操作,更强调程序正义。3、所谓“人民的统治”、“大多数人的统治”等从实质方面阐释的民主概念已经无法应对现实。熊彼特从关注“如何选择谁来统治”的一纬将民主的实质结果淡化。

民主转型是制度和人的双重转型,人的转型就是启蒙的完成。启蒙问题是许良英民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惜的本书没能写成此章。我们只能从本书序言中看到些许。他们说:“首先要有一批具有独立人格、独立思想和独立批判精神的独立知识分子,他们首先要启自己的蒙。我们写这部书稿的过程也是自我启蒙的过程,希望读者也能在这种氛围下阅读。”本书在对民主发展史的分析,特别是第二编第五章历数了五四启蒙运动的失败,以及对在90年代改革语境中新启蒙运动的呼唤。

许良英先生一生推崇爱因斯坦和洛克,爱因斯坦的社会责任伦理,洛克的彻底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是本书的精神内涵。

我国理论界曾认为洛克是议会主权论者而不是人民主权论者,该书证明洛克比卢梭更早提出人民主权的理论。洛克认为:议会权力只是针对行政权力而言才是最高的,对于人民权力而言,议会不具有最高权力,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真正的主权者。“可见,在洛克的政治理论中,自由、法治和民主是共生共振。没有自由、法治,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同样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法治,三者的关系是不可分离且互为前提、互为保障的。洛克认为:对统治权力不能一次授予,只要掌权者失职,统治权就重新归于民众,这使得现代民主具有了选举权利之外还包括了持枪权利和革命权利的契约深度。

许良英不只是中国的爱因斯坦,作为知行合一的民主主义者,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是最为耀目。除本书之外,他分别撰文为民主、自由、科学正名。特别是89年那场大风波之后,他在知识界一片沉寂之中孓然独立言说,令人肃然起敬。

作者进入鲐背之年,写作缓慢,该书尚未写完,于是在吴敬琏督促下先行将写完部分付梓出版,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吴敬琏为本书作序,就以序言的结语为我文章煞尾吧!

“如果从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算起,漫长的中国改革延续时间已经超过了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时间。但中国依然面临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艰巨改革任务,新文化运动请进来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也远未在中国扎根生长。但也因为这样,《民主的历史和理论》(理论一编没有完成)一书所做的正本清源工作仍然切中时弊,对总结中国现代历史的经验教训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理论资源,对中国改革的远大前程来说仍然正当其时。愿读者诸君勿等闲视之。”

2015年12月16日于青岛

许良英关于民主的部分著作目录(20篇)

《试论科学和民主的社会功能》,6000字,写于1980年10月,发表于《自然辩证法通讯》1981年第1期。

《为“自由”正名》,2500字,1986年6月26日与《光明日报》记者戴晴谈话,发表于《新观察》1986年第20期。

《政治民主是学术自由的前提》,1300字,1986年11月6日《人民日报》。

《政治民主和学术自由是科学繁荣的必要保证》,系《20世纪科学技术简史》的《结束语》的第5节,1986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摘要发表。

《关于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和民主理论关系的理解》,6000字,写于1988年6月,发表于《政治学研究》1988年第6期。

《从一个译名反思民主意识》,2500字,写于1988年7月,发表于《新观察》1988年第20期,刊出时被编者删改多处。

《驳民主缓行论》,2300字,写于1988年9月,发表于1989年1月9日《蛇口通讯报》。

《文化现代化的目标——民主、科学》,1400字,1988年10月24日在一个关于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发表于1988年11月9日《中国文化报》。

《弘扬民主,批驳反民主逆流》,4000字,1989年1月12日在《国情研究》编辑部邀集的座谈会上的发言,发表于《国情研究》1989年第3期,刊出时被删改多处,题目改为“弄懂民主才能实现民主”,有意歪曲原意。

《民主与科学是现代国家立国之本——纪念“五四”70周年兼批判新权威主义》,7000字,写于1989年3月,原系应《科技导报》约请而写,但他们不用,改送《明报月刊》发表,见该刊1989年5月号。

《“五四”和中国的民主启蒙》,2500字,写于1989年4月,发表于1989年5月8日《世界经济导报》终刊号。刊出时题目被改为“民主是安定团结的唯一可靠保证”。

《新权威主义新在哪里?》,2500字,与王来棣合作,写于1989年4月,发表于1989年5月1日《百姓》半月刊。

《没有政治民主,改革不可能成功》,3,200字,写于1992年5月9日,发表于《未来与发展》,1992年第5期。

《人权概念和现代民主理论》,15,000字,写于1993年5月1日,发表于纽约《探索》杂志,1993年8月号(终刊号)。

《爱因斯坦的民主、人权思想对中国的影响》,4,000字,写于1994年10月26日,发表于美国科学协进会(AAAS)1995年2月年会。

《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4,000字,写于2008年8月16日,发表于《炎黄春秋》2009年第4期,题目改为《也谈“普世价值”》。

《民主是普世价值辨析——与吴江先生商榷》,4,000字,写于2009年9月16日。

《评“专制的对立面”之争》,与王来棣合写,6,500字,写于2010年8月30日,发表于《炎黄春秋》,2010年12月号。

《走出伪民主误区》,4,500字,写于2011年6月4日,发表于《炎黄春秋》,2011年10月号。

《民主思想需要启蒙》,《财经》记者采访。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3/17/201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