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开中国当日,隔着半个地球,我接到飞雄信息:“肖律师,您在哪儿?”朴素平白,却最是让我感动。山雨欲来的险恶环境下,他担心我“出事”。

我又何尝不担心他?

我对他说:“多保重,飞雄,具体说,尽量不要进去。”

飞雄回复我说:“我是把命和民主融在一起的。我的妻子和儿女都知。我的命运只在此地。准备迎接任何挑战。”

我苦笑回答:“我发现我们这些人啊,有一个共同点:非常热爱生活,所以不能忍受不自由,不能忍受奴役。”

飞雄说:“理想,谁都不会放弃的。”

美东时间8月9日晚。波士顿。我忧心忡忡地对一位好友说,在常青、家喜、志永诸友被捕之后,最担心郭飞雄与李化平两人,请朋友们保持密切关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在我说这句话的随后三个小时之内,李化平被拘捕;而飞雄,已经被捕两天,而秘密警察的行为,当时不为世人所知。

(二)

与飞雄的合作,始于去年6月李旺阳被自杀一案。

飞雄知道我在持续关注该案,遂主动与我联系:“我想请教您,成立法律后援团的宣言文本如何来写?需要言及哪些法律要素,提出哪些法律要求?请问您对公布时的文本格式有何建议?”

6月30日,早晨八点起,飞雄与我商量下一步怎么办。他告诉我:不能通话,原因是“我家楼下有高技术设备。我实际上被严密监控着,近身跟踪着”,只能通过比较保密的渠道沟通。我说:“现在要紧的是:一、文书出台;二、联络签名……我们现在都在电脑边工作,随时联系啊。一个小时内交稿。好吗?若有需要商量的,就在此处沟通。”

十一点,飞雄的文本过来了,他向来才思敏捷。同时,他说:“请高度注意安全!!!我们最在乎的,第一是参与的维权律师不被撤牌。谢谢,和您合作感觉非常舒畅,我们有着高度的共识。”

我说:“您说得对,把已免牌律师作为发言人;其他律师作为联署人。好处至少有二:一、已免牌律师不会有免牌之虞,减少不必要的牺牲;二、让当局知道:免牌只会让被免牌律师更坚定地走向维权。因而,此种方式不具有威慑性,从长期减少免牌的发生。”

当天是周六,正是北京公民约定饭醉的日子,文本定稿后,我考虑将打印稿带到现场,找密友审阅与联署,结果,没有征集新的签名,原因可见于次日我给飞雄的邮件:“昨日有国保在我们之先赶到饭店。至少两车跟踪。包间里正常情况下装有窃听。因他们先到而后走……我会发动更多的同道参加签署”。

7月2日,法律与公民后援团文本公布,飞雄告诉我:“海外网站发表这个签名信,需要考虑著作权而署名。我原来没有署名,结果参与网站就直接署了我的名字。所以,我就把最新稿件署名为‘郭飞雄等’。其实作者是我们两人。但我为了防止对您的牌照产生困扰,就署成这样了。请理解。这封信也可作为一个记录,将来可以载入我们小小的历史……希望能每晚如此,做简单商议。”

7月6日,因签名联署,我被警察传唤。飞雄不断给我电话。我出来后,他问我:“情况如何?请直言。相信真挚的朋友。”

我告诉他:“我完全没有问题,从胆量到策略。您放心好了。且我没有提到任何一位朋友。我自己一力担当。”

飞雄说:“早日将经历写成文字”。飞雄的鼓励,促使我克服懒惰,写出了《我这二十四小时》,该文前言提到:“今天有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此次我被传唤,是公权力机关与律师的一次‘交流’,有必要写出来。”这位朋友,就是飞雄。飞雄读过后,说:“您的文字非常有价值,不仅为后援团造势,而且给全国国保以一种正面宣示,我们是有信念的,他们读到文字,将会受到灵魂的震撼。”

(三)

与飞雄总共只见过几次面:去年7月底,飞雄来京,我们几乎天天相见。

难得的见面,短短的几天,故事连台。应飞雄之约,我与他一起参加各种餐聚。

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郭飞雄1

公民聚餐。前排左起:郭飞雄、杨子立、肖国珍、许志永

7月28日晚上九点半,曾金燕开车,胡佳、许志永、赵常青和我,五人正好一车,前往北师大。飞雄已先期与胡石根老师在那里等我们。刚到聚会点,与当局较量多年的胡佳,发现了国保机动侦察的车辆和便衣守在道边。我们视若无睹。飞雄谈的主题是多合作、多联系。我想,这应当是飞雄北京之行的初衷吧。他长期致力于打破职业、地域等所有的樊篱,以构建公民共同体。临走时,胡佳为掩护飞雄,站在国保的车前方阻挡,飞雄迅速乘坐出租车调头、拐弯,消失在夜色中。由此,我们确知:飞雄到京,被当局充分“重视”。

7月29日晚,飞雄与我、胡佳、金燕四人,一起从七九八艺术区出来,胡佳又发现国保开车秘密跟踪,飞雄既警惕,又做好了被随时绑架的心理准备。我们在将台路和大山子等地与国保的途安商务车周旋,最后看准一个红绿灯处其他车辆挡着国保的机会,加速离开、拐弯,让飞雄立即下车,避于公交站广告牌之后。胡佳的车,则把后面跟上来的国保车辆引开。

7月30日晚,与知名民主人士餐聚;7月31日晚,与诸维权律师饭醉。多为有价值的交流。

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郭飞雄2

与胡石根、查建国等老师相聚。后排右一:郭飞雄;后排居中为笔者。

对飞雄在京频繁会见各届人士,国保终于不能容忍,最终还是把飞雄绑架了。

8月2日,原定晚六点与飞雄、胡佳诸友在团结湖见面。中午,赵常青突然紧急告知我,飞雄已被警方带走;因飞雄在京期间住胡石根老师家,胡老师亦被问话;估计飞雄被强行押往广州。我不断打飞雄电话,未通,显示关机。以此推断飞雄失去自由。当晚,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我,我严厉谴责当局的非法行径。

8月3日7:28,打飞雄电话,终于通了。飞雄述说:他被经历了北太平庄派出所、北京国保、广州国保、广州某派出所(我没听清)四次“易手”;当局未出具任何手续;他被限制人身自由13.5小时、被扣押电脑与手机数小时,估计电脑被他们装了软件,因而不能用。我即给飞雄发飞信:“记录历史。要点有二:一、承办单位与承办人;二、其违法事实要点。”发完后找历史纪录,全部不在电脑上了——此种情形,前所未有。也不知飞雄收到没有。随后再发给他,还是一条条自动失踪。当时是上午,对着电脑,我有一种大白天碰到鬼的感觉。我立即找其他朋友(多为“敏感”人士)的飞信记录,全在。可见飞信失踪,是因为飞雄“敏感”程度已达最高级,移动公司被当局胁迫。

8月3日,飞雄从警方一脱身,便再次坐上前往北京的列车。

9月18日,收到飞雄邮件:“第二次进军北京之后,在长城上的照片,请路过游人帮助拍摄的。转发各位,是为了防止近几月又被刑拘或者治安拘留后,没有近照。”并照片三张。照片上,他身后是逶迤的群山、起伏的长城,似有深意,正是——

八达岭上人如织,
何人挥毫墨最浓?
寻常一样长城照,
才有飞雄便不同。

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郭飞雄3

2012年8月初,郭飞雄于八达岭长城。

(四)

对点滴交往中体会到的飞雄卓越的人品与才华,我并不惊异,由于对他的了解与理解。飞雄无疑是国内维权运动的领军人物——十年以来,他一直站在中国维权运动的前列:他先后介入广东南海三山的民间维权、蔡卓华“非法”印刷圣经案、陕北石油案、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乌坎选举;飞雄因维权被当局殴打,胡佳、高智晟等发起全国维权抗暴接力绝食活动,抗议中共政府对维权人士的迫害;飞雄为独立参选人刘萍发起签名,并曾亲赴江西新余;他发起城市公民社会活动;他走上街头,公开发表演说和相关文章,力倡言论自由。

即使身陷牢狱,他也不惜一己之身,为举报监狱中的人命案和保护另一位囚犯的生命,而遭到当局持续暴力殴打。

对受害者们遭受的苦难,他感同身受、深切关怀、高度关注。以下是他得知有人被迫害时发给我的几封邮件——

“挪威森林那里太孤单,如果我们能将全国维权的朋友联络一部分,就对挪威森林有所支援”;

“刘萍女士今日因为到公安局申请游行,遭到警察暴打。她希望我能帮助找到两位律师出面”;

“请帮助被抓捕的北京举牌四英雄组建刑辩律师团”;

“六四前后,南方有十几人被刑拘,请问肖律师方便参加律师团,为这些民主人士提供法律辩护吗?”

今年5月5日,他著《北京民主双雄——赵常青、丁家喜》一文,为被捕的良心犯呼吁。

从飞雄关于营救高智晟的一段话,大体可见飞雄对维权的定位、他义无反顾的决心、他对维权运动精神价值的昭示——

“我建议国际和国内的各种力量要坚决地、非常强硬的投入到营救高智晟的运动中去。我们营救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中国的民气、人气。帮助的是整个中国的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它不仅具有个性而且具有全局的意义。

“这个专制的统治者他不相信,他认为它们能够把我们控制住,扼杀住。我们现在得用我们的明确行动告诉他们,不可能!

“我呼吁那些为了中国、为了人民,现在是能够承担责任的人站出来的最佳的时机,我们欢迎你们和我们沟通,和我们站在一起。就国内人们的判断,抓高智晟不是一个结束,如果他们要把高智晟下黑狱,他后面还要抓几十个人。我们都做好了精神准备,一点也不惧怕他们,前面进去了后面还不断地有人跟上。”

(五)

飞雄善于将个案向纵深发展,并将主题提升到更高、更广的层面,以争取达成系统性保障人权之目标。

鉴于李旺阳案惨剧,他试图与我、与其他同道一起研究香港的《死因裁判报告》与《死因裁判法庭》,以从制度层面避免和减少非正常死亡的发生,并,如有,进行严格法律程序的侦查、甄别、责任追究,他说:“死因裁判法庭制度的引进,我们想做成一个社会运动。”

我答复他:“死因裁判法庭无疑于中国大陆有积极意义;同时,一棵良木植根于被彻底污染的土地上,我不能不考虑标与本的问题。曾经想过做具体的宪政研究,包括哪些法律违宪,后来没有做下去,固然有时间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我认为治本才能树标。只有改变体制、实施宪政,法律法规才有所附丽。另一方面,一点点地推进,比如从死因裁判开始,拉开一个口子,也是可以的。”

据报道,今年元月,飞雄走上街头,发表演讲,声援南方周末:“中国的书报审查制度,是最反动的思想警察制度,这个制度早就应该被废除了。今天我们来声援南周,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打压,而是为一种普遍权利而战斗,这个普遍权利就是言论自由。”

随后,他写了对此事的《简要思考》和《反思》。他说:“前行者多是铺路者,牺牲者,南方的维权推动者和街头维权力量,早已做好为全国民间冲击边界、支撑格局空间的准备。我们愿做自由民主的炮灰。

“一代人的主体自证、主权实现,将通过行动完成。这就是行动的文化意义。民主政体不会走路,但人会走路,会把民主政体走出来。自古以来,做事的资源都需开发组合。火焰,必须走向干柴。”

2013年3月3日,飞雄与京广多位民主维权人士一道,在网上发起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运动。此为人类共识、中国亟需,其价值岂可低估;而飞雄之勇猛精进、迎难而上,又岂是如我者能望其项背!

(六)

2011年9月,五年刑满出狱的第三天,飞雄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我想推广一种中国社会稀缺的宽容理念,不针对个人,不制造敌对状态,用一种大团圆的方式来推动中国民主和法制。”饱受迫害的飞雄,即使是对视他为敌人的“人”,也始终抱着和解包容之心。(不知当局抓他,是否在鼓励民间的仇视与暴力?)

飞雄处事低调沉稳,时时保持警醒。他对我说:“我历来的观点是,宁拙毋巧,宁慢勿快。审慎持重是非常理性的。”对这个国家,他满怀忧患,以致担心:一旦转型来临,我们却没来及做好准备。飞雄此种事先的深谋远虑,为结束丛林法则、建立宪政民主、实现国泰民安,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今年6月,飞雄发表《自由、人权、宪政对国家主义》,提到:“我们有责任为了人类的长期和平,预防军国主义在中国兴起。更深层的是,对‘国家本性恶’的反思,在曾经遭受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的严重欺骗和戕害的中国大陆,是一项历史运动。警惕国家主义是数代人的思想使命。”

该文发表五个月后,中共党会决定筹建国安会,证明飞雄的预见是何等准确。

(七)

邪恶的政权,必不能容忍美善。遭受迫害,成了飞雄通往自由之路上必经的炼狱。

飞雄被构陷入狱、遭受酷刑的经历,网上多有,此不复述。兹讲几则小故事,或可管窥飞雄所受迫害之烈。

去年7月27日,飞雄来京,告诉我:“希望我这次在北京的五六日之中,我们可以多次相见于聚餐场所。可以认真地具体地交流,商议下一步如何多方合作。”我则天真地说:“若想与我单独见面,可于今晚七点起。地点芍药居。我请您吃饭。”飞雄曾与朋友单独相见(比如,我知道常青与他在国图的见面),却从未与我私下会面,头脑简单的我,当时未及细究其中原因。

同年9月,飞雄发照片给我时,说:“由于我险恶的处境,未能在北京和您详谈,很是遗憾。但我们业已形成了高度共识:坚韧推进维权,以推动宪政民主进程。”

我:“兄上次来京,其实想应当与您私聊,惜您匆匆,且君似多顾忌,故未提及之。”

飞雄回复:“对我下手特别重,如果我们俩人单独见面,他们可能直接将我们捆绑起来。不要以为是说笑话,民运人士最少有二十几人是以流氓罪判刑的。这种黑恶势力无所不用其极。2006年初,我到机场去接**老师,特务摄像,从近乎直线的角度,把我们摄像成在一起。所以,不用多讲了。”我闻之,毛骨悚然。

(附带补充:飞雄提到的这位**老师,是一位广受尊敬的女士,年龄堪为飞雄长辈。)

我这才明白另一“插曲”的由来:热情洋溢而自认胸怀坦荡的我,在聚餐时,走向飞雄说要与他照张相——我们在公民聚餐时常常如此:就算是“生人”也应邀随意合影——飞雄如同条件反射般立即站了起来,婉拒了与我个人的合影。作为一名女性,当时的我,非常吃惊,非常不好意思——因这是我的人生经历中唯一一次被人拒绝合影。

飞雄进去后,我与他的一位朋友S聊起此事,S说,飞雄绝对避免单独见女性,如果要与女性相见,飞雄就会拉上他陪同。

可见飞雄受着怎样长期的、严密的监控与构陷。成系统成建制的、卑劣下作、无耻之尤的监控与构陷。

去年9月24日,飞雄告诉我:“现在连续被传讯,我都隐忍不言。”到12月2日,飞雄终于决定公之于众:“国保对国内民主维权人士普遍使用软禁、喝茶、强制旅游等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黑恶手段,全国很少有人直接反抗,我一直拒绝接受,国保对此非常恼火,故借机整我。他们传话说,今后会对我不断使用这样的无理由或者编理由传唤。这明显带有较劲性质,不知能否创造一项世界纪录。”

他并表示:过往坐牢五年期间,经历了无数次折磨、殴打,心灵已经有些疲倦,对这种传唤、跟踪、警车伺候、精神折磨,很有些淡漠,“曾经沧海难为水”。同时,他说,“如果不揭露这种罪恶,可能会鼓励国保和地方警察更加猖狂地滥用非法手段,还可能不利于向新加入自由浪潮的年轻人传播抗争的资讯和技术要领,使他们日后勇猛精进甚至超出我们”。他是怎样的用心良苦!

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此次飞雄被捕,实为中共当局对飞雄实施的强迫失踪。8月17日,在强大的呼吁声中,飞雄的亲属才接到当局的刑拘通知。随后飞雄又被强迫失踪——律师曾九次依法要求会见而不得。人们甚至担心飞雄是否“被整死了”。

正直、勇敢的隋牧青、蔺其磊两位律师,为维护飞雄的法律受助权和律师执业权,穷尽了所有法律救济途径而无果。隋律师愤怒地说:“天河分局非法拒绝律师会见郭飞雄,诉至法院不受理,检院控告亦遭驳回。天河公检法,蛇鼠一窝,沆瀣一气,誓将违法犯罪进行到底。整体国家机器对个体公民发动的战争,令人不寒而栗!”

据悉,当局企图指控飞雄的“犯罪行为”,主要是“组织、策划”2013年两项活动:一、南周事件之街头抗议活动;二、八个城市的维权人士发起官员财产公示和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街头举牌行动。为了加罪于他,当局对湖北袁奉初等义士的调查,均剑指郭飞雄。血性的袁奉初,坚称个人行为乃是自发,并非飞雄组织、策划;恼羞成怒的警察,唆使狱中犯人对其毒打,以作为对袁奉初“拒不配合工作”的报复。当局为构陷飞雄,真是机关算尽。

与之相呼应,党媒《环球时报》发文,将飞雄与此前被捕的许志永污名化(不知这是否算得上是当局对郭、许二人的高度“认可”?),为当局的构陷做舆论准备。我大怒之下,著《驳环球时报“表达异见不能越过法律边界”》一文,予以痛斥,其所在国内网页当天即被当局删除。

飞雄进去之前,听说我来了美国,终于放心。他尤其赞同我把女儿带出来,他说:“我是亲身经历者,我的家人和孩子被他们强压数年,故事多了。”由于被株连,妻子失业、孩子失学,飞雄妻儿历尽传奇般的磨难,辗转流亡美国。

正是飞雄为国人所做出的无私担当与巨大牺牲,使当局穷尽种种迫害手段,这也反证了飞雄对人权事业的贡献,及,中共对飞雄的恐惧。

(八)

飞雄的文章,多宏大叙事、高屋建瓴;我从与飞雄的合作、交往中,则时时感受到他的悲悯情怀、容人雅量,他深刻的自省、不懈的追求。

飞雄曾建议我:“多元兼容,放开歧义。”他也会就个案对我提出具体的建议。我视他为挚友、良师。

他志存高远、胸怀河岳,走在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他心思细密,坐言起行,长于具体行动。他无意名利、低调行事——这也使得外界尚未给出堪与飞雄匹配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人们在他们逝后才认识到他们的价值;人们却很难意识到,就在我们身边,就有如此高尚的人,他们将为后人所景仰。我想,飞雄就是这样的人。我们何不“且将旧时意,惜取眼前人”?

7月30日,飞雄对我说,万一他遭遇麻烦,“还请帮助呼吁一下”。话音刚落的第九天,飞雄进去了,我心沉如铅,没有一天不惦记他,没有一天不关注他。我在各种场合讲述他的事迹,恳求朋友们为他提供救助。我暗暗祈祷:上帝,求您保守飞雄,让他活着,不受酷刑和虐待地活着。我当然也祈求他健康地活着、自由地活着,可是,对于被无底线的政府关押的他,这是怎样的奢望!

一直想为他写点什么。可是,笨拙的文字不足以描述出他;飞雄与我的交流多达18万字,又让我不知从何写起;同时,我考虑到不能不小心下笔,怕给当局留下构陷他的证据与线索。

有一天,我突然想通了:以当局对飞雄24小时的监控,当局掌握的情况比我还多,与其让它们封锁信息、加以迫害,不如干脆公之于众,让飞雄所言所行,为更多的人所知。毕竟,除了世俗政权的法庭,还有属于历史、属于人民的法庭。暗室欺心,神目如电,谁能逃得过上帝的最后的审判?

他深爱他的妻子,却自愿承受着长年别离之苦;他思念他的一双儿女,却自动放弃了天伦之乐。这是何等痛苦而简单的选择!更难得的是,他的妻儿,如他一样,将对他的爱,延伸到普天下大众。他告诉我:“我的女儿,曾经对我说,爸爸,你可千万不能来美国,你得坚持斗争。我,一家,性格极其蛮横,有点儿像湖南人……我的妻子,您见过吗?别看她文静,性格极其强硬……数十年来,政治犯坐牢,她是第一强硬的。”

言为心声。兹以飞雄在刑事法庭的最后陈述,作为本文结语——

“我相信,不管是通过主动变革,被动变革,还是其他形式的演变,这一代中国人必将挣脱锁链,将那些违背大自然的正义,违背人类文明基本准则的条条框框踩在脚下,决定性地获得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其他基本的自由民主权利,从而由被奴役的草民,跃升为这块土地的真正的主人。当下,历史正降临到这一代人身上,无限的传奇在前面等着。”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12/3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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