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云

(参与2016年5月6日讯)

参与获悉,2016年5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律师协会公布了2016年补充通过考核的律师名单:付永刚、龚祥栋、李仲伟、王振江四位律师通过考核,却只有李金星律师一人未获通过。据悉,不让李金星通过,是因为他代理了郭飞雄的案件。

郭飞雄代理律师李金星未通过年检,隋牧青被迫退出绝食

获悉不被通过年检后,李金星(伍雷)律师表示:“【有感于我的律师证被朝廷最终不予年检】从心态讲,我早已做好准备。当今司法不公,我每收当事人律师费,都感到沉重万分!有时竟感觉自己是骗子!我稍微感觉对不起那些找我的冤民,可律师尚不能自保,如何救人?这几年的实践,促使我不断反思,我深刻理解鲁迅弃医从文的初衷。我固然没有鲁迅那么伟大,但我仍然可以完成自己的人格提升。我可以利用几年时间读书(读书欠账太多),研究社会转型,写作,唤醒更多的人,用另一种方式推动社会进步,多陪家人,看看名山大川,感受逝者如斯!这是我的真实想法。”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的周泽表示,“李金星律师不仅是死磕律师中最强悍、最具有行动力和创造力的律师,也是中国律师中最具有公益精神和公共情怀的律师。”

周泽表示:“李金星律师都年检不过,山东就没一个律师合格了!”“不仅仅是山东,放眼全国,恐怕也无几个律师有李金星律师推动法治之事功。然而,这样的律师,在济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那里,竟然被视为不合格的!呜呼,法治中国!”

此外,原计划5月5日参与绝食声援郭飞雄的广州律师隋牧青,被迫退出绝食活动。隋牧青律师发出声明说:“鉴于本人尚处于取保期间,国宝严令本人不得参与为拯救郭飞雄生命呼吁的绝食接力活动,否则后果严重,故本人现声明退出绝食活动。”

参与获悉,为声援郭飞雄,接力绝食第一天即5月4日就有:谭作人、许万平、方言、青苔、艾晓明、叶隐、范胜刚等7人参与接力绝食。第二天5月5日参与接力绝食的人数达到9人,分别是:陈冬、苏少凉、杨亚华、网友@派大星、沈小甫、庞咏华、李发旺、杨展鹏、吕立春。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将在5月9日进行接力绝食。杨茂平在5月5日发出绝食声明:“弟弟从小丧母,我过早的承担了抚养弟弟的任务。弟弟们品学兼优,姐弟三人相依为命,多年来一直是家乡邻里、老师、同学们传颂的佳话。2005年太石村事件像晴天霹雳打破了我的世界,我被动的出现在弟弟的朋友和律师面前。在处理弟弟的事情中,我接触(见面或网上)了艾晓明教授、笑蜀老师、范亚峰博士、高智晟律师、陈光武律师、张雪忠律师、张磊律师、李金星律师、隋牧青律师等等好多弟弟的朋友,他们高尚的品行提升了我的精神世界,从他们身上,我对”友情“、”舍身取义“这些词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此同时,和政法机关不无交道,法庭上的指鹿为马、栽赃陷害比我看过的喜剧电影还有过之而无不及。4月26日我在阳春监狱探视窗口眼见弟弟比一月前见面时更加苍白、消瘦,听他说间断便血或稀水样血便已有一年,近期行走不稳,而无人救治。我立即当面向阳春监狱狱政科科长请求,请求他让我弟弟转广东的大医院诊断、治疗,该科长闪烁其词,不正面答复,还说晕倒了我们会抢救。我迅速返回广州,给广东省监狱局李景信局长、狱政处处长、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阳春监狱监狱长、狱政科科长寄快件,要求他们同意把我弟弟转广东省大医院诊断、治疗,并且几乎每天一个电话给阳春监狱狱政科,寄希望那里能有人性的光辉闪烁,但是,尽管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至今却没有一点回音。我感叹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叫喊声中,我这样的小人物的处境。我还能相信什么呢?我还能求谁呢?从事医疗工作多年,对生命迎来送往,使我不可能成为唯物主义者,主的儿女们用各种方式向我送来关爱,我相信上帝仁慈的目光一直关注着我们,一定能听到我的声音。5月9日我下夜班,我决定绝食祈祷24小时,但愿我的祈祷能解除弟弟的病痛,给弟弟送去平安。

杨茂平还说:“好多好多朋友,我没有一一提到,太多朋友了,真的,一一列举会有疏漏,这次和弟弟见面时,杨茂东还提醒我,”请律师时一定要告诉人家,给我做律师是有风险的,当年唐荊陵律师、刘士辉律师、高智晟律师就是为我辩护丢了律师资格证“。我后面只能说了”等等好多朋友“了,对疏漏了的刘士辉律师,唐荆陵律师,蔺其磊律师、唐吉田律师、李和平律师、李方平律师等等,还有许许多多我不知道的帮助过我弟弟的律师、朋友,我都很感谢的,请帮我转达我疏漏的歉意

2016年5月5日:上海程玉兰,辽宁铁肩,吉林闫春风,黑龙江秦兰英,北京季新华五位义士在北京前门大栅栏等处举牌声援郭飞雄。

周泽:一个未过“年检”律师的事功

获悉李金星律师@伍雷去夹边沟“年检”未过,而且是济南律师中唯一未过的,我很震惊!

在我看来,李金星律师不仅是死磕律师中最强悍、最具有行动力和创造力的律师,也是中国律师中最具有公益精神和公共情怀的律师。

这些年,我们一起办理过北海案、小河案、周建华案、蔡达标案、褚健案、林时进案、戴耀华案、衡阳周氏家族案、张新林案、辽宁金国才案、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等诸多案件,我也围观过他与其他律师辩护的福建吴昌龙案、北海孟荣展案、吉林王刚案、浙江柳崇富案、杨茂东案等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李金星律师始终不计得失,不惧艰险,不遗余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其与王兴律师、张磊律师、王万琼律师、陈建刚律师等发起的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洗冤工程(洗冤网援助的福建念斌案、陈夏影案、海南陈满案、承德陈国清案、吉林金哲红案、贵州杨明案等诸多冤案,让诸多深陷冤狱之人获得自由或看到希望,可谓功德无量。为推动冤案平反,李金星律师还发起或参与组织过聂树斌案研讨会、小河案一周年及两周年研讨会等等会议。

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其一直勇为前驱。其在李庄案期间的多篇雄文,至今为同行津津乐道。因此,我前一条微博评论李金星律师未过“年检”时说:“李金星律师都年检不过,山东就没一个律师合格了!”

我想,不仅仅是山东,放眼全国,恐怕也无几个律师有李金星律师推动法治之事功。然而,这样的律师,在济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那里,竟然被视为不合格的!呜呼,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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