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的忽然又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感了兴趣,一来是早就有系统地读一下这位真正的大作家的作品的想法,二来也是近来在网上读到的对鲁迅的负面评论有关。我不是鲁迅的崇拜者,我也从来没有崇拜过什么人,就算是如来与林肯吧,我也从未拜过他们,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值得人崇拜的东西,那也只能是那高过一切人的伟大卓越之处的可能的神──一种能够安排、决定一切的全能的神可当此任。鲁迅是我推崇的作家,一向如此。但是,很久没有读他的作品了,而人的思想总是在变,或许过去推崇的,现在变得不推崇了吧,或许竟然发生与过去的意见相反的意见也真的说不定。还是读读作品再说吧。

前二天读了鲁迅的部分杂文,觉得确实思想深刻,文风犀利,气势赢人,这也没有什么,这只是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独有的个性罢了,谁没有自已的个性呢?象当代大作家黄翔、袁红冰均极有个性。就鲁迅的思想而论,虽然看来他倾向于共产主义革命,但似乎那也只是一种生活在一个动乱罪恶时代的知识分子的一种自觉不自觉的迷误而已。

包括鲁迅在内的那些民国时期信仰共产主义的人们有谁能够想到共产主义在日后给国家与人民带来那么大的灾难呢?如果知道,他们肯定是要后悔死的,那些真正铁血心肠的人们除外。

今天开始读鲁迅的小说,先读了一篇《狂人日记》,这也是他作为一个作家发表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小说之一。《狂人日记》主要讲了一个狂人对历史对现实的中国社会的一些感悟。结论是中国社会(小说主要指封建的家族制度与礼教方面)具有吃人的本质。无疑作者的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是具有极大的时代进步意义的。无论人们怎么说,人们总无法否认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生活中始终有着人相食的一面。这不仅仅是指具体的特定情况下的人吃人,比如战乱与荒年人吃人,就是在和平时期也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比如,被仇人杀死的人被仇人所食,普通商家与百姓为强盗所食,还有其它的食人法,比如为了讨好君王而杀死自已儿子的易子而食。等等。中国历史上还发生过人们──愚蠢的人们在皇帝的罪恶诱导下将其最伟大的军事天才袁崇焕活活咬死的悲剧。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作家、知识分子的鲁迅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吃人本性──至少是在这个社会的某一方面存在着严酷的人吃人的现象──是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的,况且从形而上的意义上来说,将中国社会人们之间的不相容、相争、

相斗的恶劣状态描述为人吃人也是具有重大价值的发现。作家指出社会的谬误即是为了引起变革改正的结果,也就是鲁迅所讲的引起疗救的注意。现在鲁迅说出来了他的意见,他也在那里大声地呼吁救救孩子,我想这是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能做到的最佳之事了。作家不是政治家,不是军事家,一般不会去实际地参与社会变革的运动,但只要他向人们提出了问题,并得出了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结论,他的任务就可算是完成了。其它,我们还能希望其它的什么呢?人毕竟不能包揽一切。除了毛泽东式的伟大人物,他敢于包揽一切,他让一切围着他的思想转动,他是成功了,可是结果呢?结果证明他是一个现代的罪大恶极的专制魔王,给予中国人民带来了几乎无穷无尽的灾难。以至至今人们仍然而在他消极的政治遗产中受着惨痛的折磨。

鲁迅说中国社会吃人确实是对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封建社会吃人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也还是这样。据说是人民翻身得解放了,人人平等了,人民做了国家的主人了,但是,也还是有吃人的事情发生。大跃进带来大饥荒时吃人,文革时吃人。文革时广西等地吃阶级敌人是有着具体的证据的。中国社会何时能够不再吃人,不再人相食呢?

人们总是以他自已的眼光来看社会,鲁迅说中国数千年来是吃人的历史,这是一种说法,而以我看,我则认为,数千年来中国的历史是一部杀人的历史。我曾过一篇短文叫作《中国的杀文化》。在这篇短文里,我提出中国一直是有一种杀文化的。统治者草芥人命,随意杀戮,坏军阀也是一样,土匪强盗更是这样。中国历史上一个杀字不知道使多少人丧失了生命。据说杀人魔王(我们的教科书上是将他作为伟大的农民起义领袖的)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竟然连书七个杀字,真可说是杀气冲天了。历史上杀人也就罢了,因为历史总是从野蛮到文明的,在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中可能免不了有一些让人沮丧的事情发生。我们不必为历史上那无数为野蛮暴力所杀掉的人叹息,因为即使我们成天叹息又有什么用呢?叹息不能改变那已成不可更改的事实,这也是一种事实。照理说,现在中国吃人、杀人的少了吧?当然,肯定是少得多了。尤其是吃人,大概是很少很少的了。除了个别魔鬼样的人出于恶毒古怪的心理弄一些当代吃人的把戏以满足自已畸形的欲望之外,吃人大概是可以绝迹了。那个鲁迅笔下的狂人大概可以不必担心被人吃了,尤其不必担心被自已家里人吃了。可是,杀人的事情却还是绝不了迹。总在我们的眼前晃动着。就在前二天,那个雇用杀手去杀人的亿万富豪袁宝景执行死刑了,他是被政府杀死的,而政府杀他是因为他雇用人去杀人并且真正杀死了人,因此,在这一点上政府仅是利用国家的公权力来伸张正义,这没有错。还有,就是那些总也绝不了迹的刑事杀人案,或者是为劫财,或者为“爱情”,为美色等杀人,结果,当然绝大多数会被揭露,然后去偿命,被国家枪决或注射毒剂而亡。这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这在哪一个国家都一样。但在当今中国有一种杀人是有大问题的。那就是那些因为信仰什么真善忍的人们的死亡。如果,那些网络上的报道是属实的话,先后有二、三千人死亡的现象不能不让人关注。他们究竟是怎么死的?他们为什么要死?总之他们是死了,只要他们不是自杀与病故等等原因而死,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是被杀死的(被打死当然也是被杀死,殴打不过是杀人的一种方式,也是速度较慢的一种方式)。如果,他们真的是被杀死的话,那么,中国的杀文化可又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因为有正在实际运用着它们的人与事存在。

吃人呵,杀人呵,这些都是一些什么事情呵!21世纪的中国却还象是在12世纪一样怎么行呢?醒醒吧,中国人,不能再麻木不仁了。只要这个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人被不公的暴力所杀害而得不到追究的现象,这个社会就不是正常的现代社会,这个社会就存在着极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就在于人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法律与社会正义力量的保护。

中国人,彻底地抛弃掉那祸害我们国家与民族数千年之久的吃人的文化与杀人的文化吧,将每一个人的人权──他们的生命权利、健康权利、他们的人格尊严权利,他们的财产权利以及其它权利──看成是高于一切之上的上帝吧。做一个自由的幸福的无恐惧的人吧。

文章来源:川歌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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