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生:国立台北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国立政治大学哲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是政治哲学、伦理学、审议式民主理论。

我今天介绍密尔的政治哲学著作《论自由》。我会先介绍一下自由主义的起源,然后再谈一下这本书的重要贡献和每个章节的核心概念。第三部分我会透过一些当代问题来思考自由的使用和自由的界限。

当代自由主义有哪些特质?

1、宽容、个体性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对少数意见的压制是种无形暴君。

第一个部分谈自由主义的起源。自由主义的起源当然跟宗教宽容有关,《论自由》有个核心概念就是让持有不同价值观的人能够和平共处于一个统一社会中。有人是同性恋有人是异性恋,有人是基督徒有人是佛教徒,有人喜欢听古典音乐,有人喜欢听热门音乐,这个都无所谓。自由主义保障每个人拥有自己美好人生的发展方向,可以追求和发挥。但是在公领域里面,要让持有不同价值观的人和平共处在同一个社会当中,这是特别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当代多域文化的社会里面,有很多议题是跨领域的,包括像基因问题,安乐死问题,或者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问题。

怎样在一个社会里面可以让持有不同价值观的人能够和平共处,然后找到共识,这是自由主义要解决的问题。所以自由主义有一个最最核心的概念叫做宽容。宽容的概念是从宗教革命上面来的。在中世纪,宗教具有绝对的权威,对于什么是美好人生,宗教可以解答,只要信我者就可以得永生。甚至在知识上什么是标准答案也可以由宗教来提供。可是不同教派产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

那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寻求同一个宗教,就在各种不同的宗教当中找到有共识的宗教,那么就可以在这个统一的宗教上面和平共处,但是不容易。第二个方法就是容忍不同的宗教,就是彼此容忍不同的主张,容忍不同的对于经典的诠释。所以自由这个概念在当时宗教冲突之下产生的。容忍不同的生活方式,容忍不同的见解,一直延续到现在变成自由主义一个非常非常核心的概念。

所以当代的自由主义有哪些特质?第一个就是要承认多元价值。个体性是社会幸福的一个必要元素,也是个人跟社会进步的一个必要成分,就是说每个人都应该去找到它的个体性,找到它的特殊性,而不是像工厂制造公仔一样去制造出一个一个模子。密尔认为个体性有两个要素,一个是成长自由,一个是处境的多样化,就是如果说一个社会是允许个体性的,允许多元性的,然后每个人在这个环境里面拥有自己的自由,去发展出自己的兴趣嗜好的话,那这个人生会是比较幸福的人生,然后整个社会也会是一个比较幸福的社会。所以不需要用主流的价值去压抑特殊价值,要承认多元价值。

《论自由》提出了要尊重人的思想言论自由,还有兴趣研究自由等等,它得出的结论是说社会暴君比法律上的暴君更恐怖。如果一种主流社会的主张压抑了少数个人的意见的话,这种无形的暴君比法律上的暴君更可怕,无形的暴君比有形的暴君更可怕。如果你在交通大学按部就班,晚上11点就睡觉,然后早上六点钟就起床,然后规规矩矩去慢跑,慢跑完之后打理得非常整齐的来上课,然后因此而被同学唾弃的话,这就是一种无形的暴君,这种暴君比有形的暴君还要恐怖。《论自由》非常强调不能用无形的压力去限制个人的发展。

2、自由主义的政府价值中立,不偏袒某种价值观。

当代自由主义的第二个特质就是政治中立。政府不应该去支持某一种特殊的价值观。比如说政府支持异性恋打压同性恋,那就是不对的。政府特别支持某一种宗教,反对一种宗教,这也是不对的。基本上政府应该保持价值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种价值观,这是自由主义很核心的概念,它主张让不同的价值观都有它自由发展的机会。

3、个人的基本自由不受哪怕是公共利益的侵犯。

第三个特质就是肯定个人自由,反对用大我的利益为理由来侵犯个人的基本自由权。自由主义要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自由,包括像人身自由,行动迁徙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等,就是它有一个自由清单。在这个清单里面的自由都应该获得保障,然后它就像一个圈圈,画出一个范围一样,政府不可以侵犯个人的这些基本权利。

在20世纪英国有个哲学家叫伯林,伯林提出了两种自由概念,一个叫积极自由,一个叫消极自由。我们刚刚谈的说有一个自由清单,画出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些自由是不应该让政府干预的,这是一种消极自由的概念。

什么叫积极自由?从柏拉图一直到康德,他们基本上都有一个预设就是人有理性的部分也有欲望的部分。自由不是你被欲望牵绊去做事叫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你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用你的理性去控制你的欲望,用理性来主导你的人生,这个才叫做自由。

比方说如果有一包烟摆在这边,然后如果我有烟瘾,我就拿起来抽,就一直抽一直抽一直抽,这个自不自由?这看起来很自由,因为政府不能干预我抽烟的自由。如果说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这样抽看起来非常自由,可是对主张积极自由的理性论者来说,他们就认为这完全不自由。因为你的人生基本上是被欲望所牵引,你不是由自己的理性或者是自主性来主导你的人生。那么被欲望牵引着就跟动物没什么两样。所以真正的自由是由你的理性来主导自由的欲望。你在深思熟虑之后,你去判断到底要抽还是不要抽,如果你深思熟虑之后理性告诉你不应该抽这支烟,所以你就停止抽烟,表面上看起来很不自由,但是积极自由论者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你真正当了自己的主人,由你的理性控制了你的欲望。

《论自由》其实对这两种自由都有谈到,它一方面谈到免于政府干预的消极自由,另一方面也谈到人应该积极做自己主人的积极自由。

4、自由主义容忍不同的意见,哪怕是错误的言论。

第四个自由主义的特质叫做容忍歧见。伏尔泰说,我不赞成你的意见,但是我誓死维护你说话的权利。自由本身不是一个更高的政治目的工具,自由本身就是一个最高的政治目的。

所以我们追求自由,或者是保障这些自由,不是为了追求一个更高的政治目的,追求自由、保障自由本身就是政治应该要达到的一个目的。

自由主义有哪些主张和原则?

密尔的自由主义主张与他的人生有密切关系

密尔出生在英国伦敦,英国的哲学传统是相信经验论的。经验论者认为人生下来就像白纸一样,知识一定要透过感官经验才能获得。可是欧陆的理性论者,比如说像法国的笛卡尔,德国莱布尼兹,他们认为知识不见得是来自于感官经验,纯粹透过理性的思考就能获得知识。他们这些人全部都是数学家,数学家认为说数学这种东西它基本上不需要透过感官经验才可以获得,它纯粹透过理性的思考就可以获得。

经验论者认为感官接触到的知识是不是真实可以怀疑,这个世界通通可怀疑,可是只有一件事情不能怀疑,就是我“正在怀疑”这件事情是不能怀疑的。

密尔没有接受学校教育,他接受的是父亲的填鸭式教育,可是有一件事对他的影响比较大的,他在25岁的时候跟一位富商的太太交往,这件事情是影响密尔写思想言论自由的最核心的因素。就是他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当时19世纪的英国社会应该还蛮重视这个礼节或者是男女之间分际,这件事情对他写思想言论自由有很重要的影响。他讲说社会上最可怕的是无形的暴君——社会的压力比有形的暴君还可怕。所以其实你看他写《论自由》跟他的生命契机是结合在一起的。

他以效益论反对为了整体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涉及到个人自由跟他人的利益问题,我们知道伦理学主要有两个理论,一个叫做结果论,一个叫做义务论。对结果论者来说,在结果上可以产生最大效益的行为就是对的。义务论者说,一个行为对错不是看它结果产生最大的效益,而是看这个行为本身是不是合乎义务。

密尔那本书里面有一个例子,一个少年跟船环游世界,遇到了海难,船坏掉了,又找不到东西吃,这个少年就开始喝海水,然后生病,已经快奄奄一息了。其他三个人思考,是不是应该把这个少年杀了,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延续自己的性命?请问如果你们是那另外三个人的话,你们同不同意这样做?

当时,那三个人真的这样做了,这是真实的案例。他们被救回英国后接受审判,但是在法庭上面有非常非常激烈的争辩,英国的整个舆论是支持这三个人的,说在紧急情况之下,如果不这样做他们三个人的性命也会不保。但反对的人说谋杀就是谋杀,没有什么理由。就是牺牲一个救三个可以产生较大的效益,但是杀人就是杀人,就是不对的,在道德上不能被接受的。

效益主义看的是整体的效益,而另外还有一种结果论叫利己主义,它是看个人的效益。其实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是无时无刻都在做这些思考吗?他们必须顾及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效益的角度来看才能作出他们的决策。当然这个跟选票也有关系。可是,对于义务论者来说,重视一个行为可以产生较大的效益,如果它已经侵犯到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弱势者的基本权利的时候,那也不应该这样做。[page]

密尔是效益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可以为了整体的效益而去牺牲个人的权益?密尔认为是不行的。因为这个效益要看是短期还是长期,从长期来看现在去压抑少数人的权益对社会不见得是有利的。如果你现在压抑了部分人的宗教自由或者是言论自由或者是财产自由,从长期来看可能对社会产生更大的效益的损失。所以不见得说支持效益主义就一定支持以强凌弱,以众暴寡。那个效益的计算是必须包括很多的因素,不是只是短时间的角度来计算。

习俗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主流意见需要被质疑、抵制

那他这本书要谈的自由,并不是形而上学讲的自由意志或者是决定论,而是谈政治哲学或者是伦理学上的自由。所以形而上学的自由和意志的决定论是说,我们到底有没有自由做自己的选择还是所有的行为都是基本上被决定的。你会跟这个女生交往是自己选择还是被决定的。我们有时候觉得是自己选择的,其实从决定论的角度来看,不见得如此。它是好多好多因素促使你最后会导到这个结果。那这个问题是自由意识跟决定论的问题。

密尔在这本书开宗明义的说他要谈的不是自由意志跟决定论的问题,他要谈的是自由的问题。就是政治上的自由的问题。他谈到自由的几个阶段:第一个是免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行,早期的时候人民跟政府之间是敌对的,然后怎么样才能够保障个人的自由,就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当时对于个体性是不关注的。第二个阶段是人民的自我统治,这时人民和统治者的关系已经不是敌对,因为人民会选择议员形成代议制政府,他们是我们选出来的。可是依然不重视个体性的发展。第三个阶段的时候,我们发现说人民自我统治只是一个表象,实际上只是一种多数暴力,我觉得民主政治或者是代议政治,看起来好象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一体的,我们自己选出我们自己的政府。可是第三个阶段发现其实选出来那一批人它代表的并不是民意,而是少数阶级利益的权利。

这个时候依然没有正视个体的自主性的发展。到第四阶段的时候,密尔认为说我们不只要避免掉这个政治上的多数暴力,我们还要避免社会上的无形暴力,社会上的无形的压力他觉得可能比政治上的暴力还要更可怕,所以要抵制流行意见。

他在这本书的目的是要找到一个合理的行为规则,即如何在法律和舆论的强制下保障个人的自由,这是他这本书想要谈论的东西。习俗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习俗应该要有被质疑、被挑战的空间。

只有当个人的行为会伤害到他人时,政府才可干涉。

于是,密尔提出的原则叫自由原则,或者是所谓的伤害原则。只有当个人的行为会伤害到他人的时候,政府和社会才可以采用法律和舆论的方式来加以干涉。他谈的基本上就是一个消极自由的概念,就是我们应该有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面我们拥有我们的自由。政府不应该来干涉,只有当我们的行为伤害到他人的时候,政府才有理由干涉我们。倒过来讲就是不伤害别人就不必被干涉。政府的力量跟我们个人的权益之间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就是他的伤害原则。

政府或者人民都无权强制言论。真理应保持开放性,无所谓自信,因为个人甚至整个时代都可能会犯错。

在群己权界上,密尔认为说政府或者人民都无权强制言论。就是说如果全人类除了一个人,其他的人都是朝着某一个方向思考,唯独那个人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去思考,纵使如此,其他人也不应该压抑这个人发声的权利。这就是他对言论自由的基本想法。

他说禁止意见表达对人类造成的损失比意见一致的损失还要多,就是我们现在如果禁止某些少数人发表他们的意见,其实长期来看对这个社会是不利的。他说第一个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所压制的意见是错的。第二个即使我们确定它是假的,压抑仍然是错误的行为。

我们容易忽略自己的错误,因为一是对处境较佳的人,他讲的话别人都会附和他,阿谀奉承他,比如君王,习惯于别人对他的顺从,对自己的主张产生很大的自信,为政者很可能是这样子,所以就不容易发现自己是错误的。

第二种情况是同事的支持,我们看电视媒体,不管是绿营媒体或者是蓝营媒体,每天晚上两三个小时,同一批人用同样的立场去批评或者是主张,那下面的群众每天就像吸毒一样。

第三,不只是个人会犯错,整个时代都有可能犯错。哥白尼时期只有他认为地球是动的,其他人都认同地球中心说,所以可能整体社会都犯错。我们真的没有办法确定我们主张的东西是对的,然后别人讲的东西一定是错的。所以应该要保持一些谦虚的态度。

然后密尔说真理应该保持开放性,要保持开放的心胸才能找到真理,因为真理一定要经得起挑战。如果有人说他讲的话没有办法接受挑战,或者一定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这个是绝对有问题的。就是任何的真理一定是必须经过挑战和正反方的辩论才能够成为可确性的知识。如果纯粹只是相信或者是知道一个东西,是违背真理的开放性原则的。

压制言论会导致教条化,只有信仰而无真理

第二个部分他要谈的是说即使别人的言论是错的,但是也不应该去压抑别人。就是纵使我们确定别人的言论是错的,主张是错的,也不应该去压抑别人,因为去压抑别人他就没有办法产生论辩,就会让真理教条化。所有的主张纵使它是对的,他还是要经过各种不同意见的讨论跟争议,才能够免于它的教条化,然后才能让真理活化。之所以有一些学说比其他学说有生机,主要是因为它常常受到挑战。只有接受正反面的挑战,这个主张才能够延续下来,如果不能够接受挑战,那真的只能变成一种纯粹的信仰,而不是知识上的真理。

追究自己的个体性本身就是有价值的

第三章他谈的是个性发展,是人类福祉的要向之一,基本上就是在谈个体性。这一章被很多人认为是《论自由》里最核心的概念,就是每个人都应该要找到自己的特殊性,不需要人云亦云。比如在大学里选择哲学会被认为一定会算命,带有贬义,这就是社会的整体氛围。但密尔就是要挑战这种社会的氛围,就是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东西的时候,你就不要去怀疑,不用去在乎社会一般人的眼光是什么,你就追求你的所爱,爱你所追求,然后就一直坚持下去就对了。这样才能够活出幸福的人生。第一件事就是一定要先确定自己的特质,不是你擅长的你就不应该往那边发展,纵使你父母亲一直期望你往那边发展,你还是应尝试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密尔一直在挑战他父亲的填鸭式的教育。他说个体性是幸福和社会进步最主要的元素。根据自己的判断和喜好来从事自发性的选择。个体性是发展个人幸福的最主要的因素。

个体性这件事情本身就有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就是事物本身值得追求的价值,外在价值是说你有了这个才能够去追求其他东西。比如说钱基本上是外在价值,它只能是一个工具,帮你满足欲望,可是有一些事情是你本身拥有它,你拥有它就会获得幸福感。比如说像游历,比如说像知识啊,比如说像乐善好施的行为等等啊,品德啊,或者是自由阿等等。这些东西它就有内在价值。对密尔来说内在价值这件事情找到个体性,它本身就有它的内在价值,就是值得追求的,所以获得幸福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你要找到自己的个体性。

个人最清楚什么是幸福,即使判断错误,政府也无权强制为其做主

个人的自由是否有边界呢?这就是密尔第四部分讲的,那就是以伤害原则为限,除此不应进行干涉。因为行为者最关心的是他自己的幸福,也对他自己的环境最为熟悉,就算他的判断很可能都是错的,但他没有侵犯到其他人为什么不可以?什么是幸福?只有他自己最清楚。所以别人只能劝诫,绝对不能够去干预他。

开车要系安全带对不对?特别是现在坐后座也要系安全带。开车还要带安全帽,那就把我们当赛车选手来对待了。政府越来越保护我们的安排,我们应该感谢政府是不是?政府的理由就是我是为了你好,我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所以你骑车要带安全帽。同样坐后座也是为了你好,所以坐后座应该带安全带,然后儿童坐后座必须要做安全座椅。密尔会认为这些事情都是父权主义,政府管太多。

还有另外一个争议是抽烟,他们宁可少活几年,可是在活着的时候每天都要有很快乐的感觉。那我们有什么理由一直在禁止他们抽烟?会有二手烟对不对?但烤肉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应该比抽烟还严重吧?我们为什么不允许抽烟,可是允许一直烤肉?所以当政府说我是为了你好,禁止做东做西的话,基本上都是父权主义的干扰。

比如说乔丹,他一个球季3100万美元,这个还不包括代言,代言的钱一定比这个多,那我们每人去看球赛买门票,就等于是给乔丹五块美金,他钱赚这么多,政府应该不应该对他课重税,这也是一个当代对于自由的一个蛮有趣的讨论。赞成课重税的是主张一个财富再分配,因为社会是一个合作的整体,那么这些人可以获得这么大的财富,不见得靠他们自己的努力,还包括整体社会的制度,其他法规制度的配合,还有大家的参与,才会让他们获得这么多财富,所以要进行财富重新分配,对弱势群体才能得到保障。但是反对财富重分配的人认为说,我们强迫这些有钱人缴税,基本上就是把他们奴役化,我们强迫他缴税就是拿走他的钱,拿走他的钱就是一种强迫劳役,就是在侵犯他的自我持有权。你可以鼓励他捐钱,但是不应该强迫把他的钱拿走。把他钱拿走就是侵犯到他的自由。

除此之外当代对于自由讨论的例子,还有包括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例子,是不是基于你情我愿,基于你的自主性和我的自主性同意就可以进行任何的交易?比如说器官的交易,比如说协助自杀。德国有一个案例是你情我愿吃人,就是有一个人想要体验吃人的感觉,他就公开刊登广告,付钱让人给他吃。结果就有200人回应,然后他就挑了五个人,他杀死了一名软件工程师,真的就把他吃掉了。在法庭上的争议是,没有一条法律是禁止人吃人的。我们要思考,是不是基于你情我愿,是不是基于自由,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进行交易?包括现在网络上各种代写论文,是不是只是基于你情我愿,是不是我愿意花钱,你愿意帮我写,就可以进行交易?

密尔在《论自由》里最主要的贡献,主要就是两个地方,一个是在谈人的个体性。一个是谈思想和言论自由。他认为,一个社会无形的压力要比有形的压力更可怕,一定要保障每个人的个体性,这个社会才是一个追求幸福的社会。

来源:凤凰网大学问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