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既然方鸿渐他们这晚上全睡在坟上且四周全是坟,孙小姐反倒坦然的就像看一部全色情小说反而麻木的没什么生理反应,还是所有的反应早已在小说的开始部分挥霍殆尽,所有的恐怖都集中在梦开始的霎那又迅速离去,只留下一个黑漆漆的夜。

于是方鸿渐总在摆脱那只梦中的手,于是孙小姐梦中总是遭遇那只手,于是他俩竟和那只灵动的小手阴阳穿行对影成三共渡漫漫鬼夜——一个信手拈来的冷僻象征,较之鲁迅“救救孩子”四字更具冷风暴意象云竞卷残层,逆风秋荡百年问劫。

一觉醒来方鸿渐和孙小姐说起隔夜的鬼故事就像谈一部小故事大观念电影无惊无险无波无澜。孙小姐都睡坟地了,还有什么能吓晕她的包括他日进城出城,方鸿渐都陪孙小姐睡坟了,即便婚姻的最高境界也就“坟墓”二字又当若何——只是哪天真入了婚姻之坟怕是方鸿渐的幽默必越来越小直至消无,孙小姐的无惧刚一开头却已魂散,但只是他俩曼妙的种子起于此坟,日后的终结合当止于彼坟,此为后话。

所谓此坟彼坟花开花落一个初始一个日后,设若开初之时如那个孩子夭折成永远稚幼的小嫩鬼孩,那么这一对必然就是只折一次永不衰老也就决无彼坟烈葬之忧并且如初的灿烂直奔永远了。

这婚姻所谓之城总有人想进,但差不多总是一进就错再进再错,再再进再再错——大概只有萨特和波伏瓦没错,那是他们的主义不允许进城;好像钱钟书和杨绛也没错——他俩一个真痴一个太傻非为凡尘俗情,没的可比且不可复制。

此坟彼坟,何处好坟,
可有佳人,端坐水方……

2016-08-07凌晨美兰湖

前篇:围城随想44——最后一晩):

这一只只孩子的小手四处在逃,这个夜黑的彻底。当白发老翁告诉过客前面是坟,当小女孩向他说起前面有野百合和野蔷薇——这个过客知道野百合野蔷薇的后面真是坟,但他依然前行,他没有选择,因为他活在鲁迅的《过客》里,他没有过去未来,只有现在,他是中国差不多第一个存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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