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78年先经济南中(级)法(院),后经山东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我七年徒刑。罪名之一是“为反革命分子(张铁生)鸣冤叫屈”。
事实经过是:77年1月我给党中央华主席写信,对华国锋同志在全国首先点名批判张铁生为“反革命”提出了不同看法。我现在仍然认为华国锋同志的讲话中有错误。
现写了一份“论张铁生的问题”附上,请审查我的无罪。
孙文广
79年月12月13日于济南劳改支队
附上:论张铁生问题——分6页
论张铁生问题
谁的责任?
张铁生的主要问题是后来发表了一些极左言论,这不能完全由他自己来负责。
当时极左路线在党中央处于统治地位;党中央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张铁生到处做报告是由某些党政领导人请他去的,是当地党政领导人批准他去的,上级领导机关应对此承担责任;
张铁生发表的极左言论,是党中央决议中极左思想,(如“继续革命论,”“主要矛盾论”、“重点整走资派”等)的合乎逻辑的发挥;是毛泽东同志极左理论的自然引伸;
张铁生是四届人大的正式代表,是人大常委会委员,他有权力,有义务,宣传党中央的决议和人大的决议,并进行适当的发挥。
如果说按照党中央通过的“极左思想”进行宣传,发挥就是“反革命分子”,那么提出倡导极左思想的人,推行极左路线的人应该算是一个什么“分子”呢?
在发表极左言论方面,很多党内高级领导人(包括毛泽东)都早于张铁生,超过张铁生,影响也远远大于张铁生,很多高级领导人至今并没有在报纸上点名,而跟随极左路线的青年人张铁生却被做为“反革命分子”在报上反复批判,这难道不是向人说明资历老一点犯了严重错误也不要紧,而年轻人犯了错误要一棍子打死吗?这难到符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吗?
看他的历史发展
如果报纸上的报导是属实的,那么张铁生被“四人帮”利用之前的表现基本是比较好的。
他是一个回乡知识青年,回乡后积极劳动,获得农民的支持,被推选为生产小队长,试种水稻获得好成绩,担任队长工作认真负责,在高考前一天,为了不使生产受到损失,他还积极的安排农活,参加繁忙的农业劳动。他报考高校的专业是农村急需的兽医专业,学这种专业在毕业以后很难到城市工作,这说明他对农村,对农业劳动还是有感情的。
与同时代的青年比较,他总是比那些厌恶农业劳动,做梦都想进城找个工作的人精神境界更高一层吧,他在高考之前没有丢下急需安排的农活去复习功课,这比那种不惜牺牲一切,全力争取上大学的人,总还不一样吧?
后来张铁生被“四人帮”当做英雄人物,捧了起来,树为典型送进大学,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到处做报告,在这样一种气氛下,张铁生才把“四人帮”当恩人,忘乎所以,信口开河,到处发表极左言论,开始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张铁生走上邪路主要责任在“四人帮”。
交白卷比走后门好
张铁生被做为交白卷的反革命分子在全国反复批判,其实在“四人帮”猖獗的日子里,真心认真读书的人难于上大学,依靠好爸爸进大学者不乏其人,这是路人皆知的,张铁生交白卷当然不光彩(据说还不是白卷,而是得分很少的考卷)。但是交了白卷总算进过考场,总算是尊重考试制度。这比那种根本没有看见过考场,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无视党纪国法“走后门”进入高等学校的人不是要好点吗?当时走后门的照常上大学照常分配工作,而没有后门可走,只能交白卷的人都要在全国批判,让那些从“后门”中得到的好处的人耻笑,这也有点太不公平吧?
“交白卷”和“反革命”之间本来没有内在联系,有的人一定要把两个概念在张铁生身上结合起来,也有点不太合理。
写申述信比请客送礼好
张铁生想上大学,因为忙于农业劳动,没有充分准备考试,怕考不上大学而给上级领导人写了一封申述的信件。尽管信中可能有些不正确的观点,但是信还是在考场上交给主考人的,这可以看做是通过正常途径交上的一封申述信件。张铁生采取这种办法想上大学,虽然不太高明,但是这比比那种通过多方钻营,请客送礼而上大学的人,不是还稍许好一点吗?
黄帅与张铁生
黄帅与张铁的例子十分相似,一个少年,一个青年,同是受害人。
现在北京某中学教师,对黄帅采取了十分耐心的帮助与挽救,结果使得黄帅走上了正路,取得了学习上的好成绩,高考中以较好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挽救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
有很多受“极左思想”毒害的青少年,只要引导得法,同样可以走上正路。对这样一些青年应该启发他,教育他,而不应该全面否定他,毁灾他,挫伤他的积极性。
不要离开历史的环境
张铁生上大学之前的表现,和为了上大学而写的那封信,都是不值得厚非的。
我们对张铁生的评价也不应该离开当时的历史社会条件。
当很多革命老干部,在“极左思潮”“极左路线”面前,都分不清是非的环境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苛求于青少年呢?我们对一个刚出中学校门天真幼稚的青年人,还要有多高的要求呢?对一个不受人重视,为考上大学,而准备受人冷眼的青年人,转眼之间是对自己铺天盖地的吹捧,颂扬,同辈的羡慕……好像进了天国,好像成了天之娇子,而这一切都是那位“恩人”给的。当这位“恩人”再给他向前指一条路的时候,他有什么理由不向前走呢?
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几个青年会不犯错误呢?
两次被利用
“四人帮”为了推行“极左路线”而利用张铁生,使其受害。后来为了批判“四人帮”为了劝青年人读书,某些人又把张铁生做为“反革命”在全国批判,这是张铁生第二次被利用。
张铁生两次被利用,但两次利用的目的是不相同的,后一次利用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结果,但是也产生了一些付作用。如产生了某些扩大化,使一些青年人害怕过问政治,感到老干部犯错误好说,青年人犯错,不好办,感到政治危险。
“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反面人物说这句话时,“不择手段”是贬义词。而对那些为了正义的目的,为了积极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则往往不能被人所反对,其实手段也同样能产生一定影响与后果。
我们在确定了明确的目的之后,还是要选择客观的条件允许的最好的手段,在我们完成大目标的同时,还是要选择伤害最小,副作用最少的手段。
鸣冤叫屈何罪有之
在十余年的时间里,中国形成一条不成文的“法律”。凡是中央领导人,讲了某人是“反革命”,某人就得是反革命。如果有谁提出不同意,那么他也是“反革命”。按照“不成文法”规定:为“反革命”鸣冤叫屈的人也必须是“反革命”。
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经司法部门,而由中央领导人定“反革命”这当然是一种非法制精神的表现。定了“反革命”之后,又不容分辩,绝对不允许别人提出辩护意见,这更是严重破坏民主、法制的现象。其结果是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和很多极不正常的现象。
“四人帮”清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以上情况仍未改变,说明在我国肃清专制主义流毒,全面完善法制仍有待时日。
建议
建议复查张铁生案件,如果按刑法他不够“反革命”就应该纠正这个错案,并在适应场合讲清楚,这一方面是为了挽救张铁生自己,也为了使那些因为张铁生“鸣冤叫屈”而被判“现行反革命罪”的人得以开脱。
另外也建议有关单位,耐心给张铁生做思想工作,促其转变,黄帅的转变对大家是一个教育,张铁生如能转变对大家同样也是一个教育。
1979-12-13于济南劳改支队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