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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石根长老被判刑

欲“颠覆国家政权”的胡石根老先生,经央视认罪并被判罪收监,事件已经尘埃落定了。

可就在昨天,从李悔之先生的文章处得知:长期在上海打工的另一位胡姓农民工——胡长根,由于“聚众滋事”罪被抓进上海看守所,已快三个月时间了。

对这位农民工胡长根,我并不怎么熟悉,也没见过他的真人实面。但在网络上通过QQ和微信,我倒是与他有过一些简短的交流,知道他做过很多帮助企业工友维权的事。

在中国,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和私有企业,生存环境及其恶劣。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垄断和市场挤压下,在各路大神和各位婆婆的管控管辖和吃拿要卡下,很多私有企业本来就步履艰难,经常出现各种经营困难。特别是近几年,在中国经济下行、危机不断的情况下,私营企业更是雪上加霜,歇业、关门、倒闭的企业不断出现,这时候的劳资矛盾可能就更加凸显:企业主不按劳动法和劳务合同办事,侵犯职工权益、克扣劳动报酬的事情会层出不穷,企业职工集体维权事件可能会呈多发和井喷态势。

作为中国社会利益链的最底层,农民工的权益屡受侵犯,也跟社会利益链的最高层——整个权贵阶层,对底层公民的权利观念淡薄有关。

因为中国的整个权贵阶层,从来就不事生产,不懂劳动,不知创造,不靠市场交易和契约关系来获取利益,而是完全靠权力垄断、资源垄断、信息垄断、政策垄断和掠夺式税收(没有契约关系和纳税人监督)来获取自己的利益,以致中国的利益结构在整体上就是权力结构的延伸:上压下、大吃小、鱼吃虾、虾啃泥。中国社会的整个利益链条就是一个丛林法则下的动物世界,而中国权贵阶层的所有利益,归根结底还是要从最底层的民众中层层吸取,节节拔高。

所以,在中国不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在社会的最大利益不是从市场交换而得,而是靠权力榨取的情况下,明晰和确保公民权利,就意味权力利益的受损和消减。所以,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地位的模糊界定与中国政权对公民权利的无视和侵犯,就成为现实中的常态。在权力利益的主导下,整个社会唯权是瞻、唯利是图,也就不足为怪、自然而然了。

当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都无法落实落地、得到有效保障时,企业主对那个《劳动权益保障法》怎么还会放到眼里?在中国这种特色利益链条的作用下,企业主无视劳动法和劳务合同,侵犯职工权益、克扣职工工资,也自然就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作为知识分子和北京语言大学讲师的胡石根老先生,应该对中国这个动物性的利益链和恶劣生态环境十分清楚,所以,胡老先生有促进社会转型、倡导民主宪政的思想和作为。至于他是否在纲领中明确提出要推翻中国的国家政权,是否像各大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所说的那样,还提出过:“在武装斗争方面要积极作好准备”,“在军事上开展切实有力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将毫不犹豫地发动起义”。他们的组织是否还专门成立了“武装部”,规定其任务是“从事有明显武装特征的工作”,包括人员征集、训练、武器获得“等等。作为同是倡导社会转型和民主宪政的我,对胡石根老先生的这些思想和言论,则是闻所未闻、不得而知。即便是确有其事,我感觉还只是在思想和言论的层面,只要没有具体威胁和事实危害,思想和言论是不能被判罪的。这本来就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常识,就像某人说恼恨谁、想杀谁却没有任何具体的实施一样,法律是不能对他判罪的。所以,不管胡石根老先生怎么在央视认罪,也不管法庭怎样判他有罪,但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理上,都不应该判定老先生有罪。

胡石根老先生被判罪,我也并不感到愕然。因为,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专制政权对政治异见者罗织罪名、威吓恐怖、强迫认罪、压制迫害的事例已是屡见不鲜。但在现代世界的人权法治和文明政治环境下,是胡石根老先生“颠覆国家政权”有罪?还是国家政权侵犯胡石根老先生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国家政权和公民人权的主次关系和行为边界是什么?就些问题,就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严肃对待了。

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胡长根,对中国社会的深层矛盾和问题,恐怕就没有那么多深刻的认识了。我与胡长根在网络上的几次简短对话,就发现了他的这个问题。通过多次沟通,我了解到:他所参与和组织的很多集体维权活动,都是针对企业主的,都有现实而具体的利益诉求,并没有明确的人权要求和政治目的。他和他的维权职工们,都把企业主的私心和贪婪,当做自己利益被侵害的起点和根源。他们没有认识到:人人都是自私和贪婪的动物。胡长根与他的维权伙伴们没有想到:那些企业主在中国特色的利益链条下,那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尴尬处境,也没有想过那些企业主为何只能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苛刻勒索。

胡长根特别相信政府所管辖下的劳动仲裁机构,也曾为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一些维护工友利益的仲裁而感到激动和骄傲。从这个层面上讲,胡长根是特别感谢和信任政府的。为此,他不惜与那些支持他维权而只知道批评政府、却要他理解企业主的很多自由派公知公然闹僵和翻脸。李悔之先生说他固执且暴躁,这在我与他的网络交流中也是有些体会的。

当然,我并没有对他有任何的指责和批评。我以为:一个辛勤工作占了他大部分时间而疲于养家活口的农民工,很难有时间去读书和思考。胡长根不去投那些企业主所好而卖乖讨巧,帮助那些企业主欺弄和压榨他的那些工友们,却拿起《劳动法》作为武器,来捍卫自己与工友们的利益,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这个农民工感到钦敬!

如今,相信政府、依赖政府的维权农民工——胡长根,也被政府的专政机构给关进了看守所。我不知道这对他的心理将是怎样的摧残和打击?在维权的道路上,他不相信公知、不相信什么自由派、民主派和宪政派,他只相信政府及其管辖的劳动仲裁机构。而现在,劳动仲裁机构肯定躲起来不会再瞧他理他了,政府也翻脸不认人,集体维权转眼就变成了“聚众滋事”。

这个世界,他还能相信谁?

我倒不希望胡长根通过这次事件对特色政府的本质有什么深刻的认识。我不希望他知道:以前那些有利于工友们的劳动仲裁,其实就是政府机构和企业主们的权宜之计——担心工友们的维权会扩大影响而暂时给工友们一些让步罢了。

我倒希望胡长根对政府及其仲裁机构的认识不会有什么变化,这次抓他就全当一场误会。这样,他出来后,不至于感觉走投无路、万念俱灰。希望他在上海还能好找工作,受企业主欺诈时还能想到政府及其仲裁机构,还能与工友们一起维权。

如果胡长根看透了这黑暗的一切,我不知道他该陷入怎样的绝望和痛苦中,他出来后还能做些什么?倔强暴躁而万念俱灰的胡长根,会不会做些傻事?会不会成为那位火烧公交车的陈水总第二?

如果醒来就只有痛苦,我倒希望胡长根继续做信任政府的中国梦。我更希望上海警方在看守所里能善待这位为上海贡献20多年青春的农民工,给他应有的基本尊重。我想对上海警方说:这个不起眼的落魄公民工,才是你们真正的衣食父母。而那个指挥你工作,给你发薪水和奖金的政治组织和政权东家,没长什么乳房,也没有什么乳汁,不是生你养你的父母。他们发给你们的薪水和金钱,只不过是来自对你们这些衣食父母的残酷掠夺罢了。因为在我看来,没有契约关系和权利监督的强制税收,就是对民众财产的公然掠夺。

胡石根与胡长根,这两位可能并不相识的胡姓中国人,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年代里,竟成了患难与共的难兄难弟,这难道就是我们民族灾难文化的有一个奇迹?

最后,我提醒那个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专横政府:真正的稳定秩序与和谐社会,还是要靠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法治来实现。只要中国这个特殊的权力结构和利益链条不被彻底改变,抓了一个胡石根、胡长根,会有更多地胡石根和胡长根站起来。那些靠神权、王权、党权等威权的高压和恐惧来实现的稳定,注定是风光一时的昙花一现;那种倒行逆施的、宗教神权裁判所式与斯大林极权专政式的审判,将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永远抹不掉的历史罪恶。这种罪恶越发沉重和持久,你们在人类文明的犯罪薄和耻辱柱上就越发醒目和刺眼!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9/7/201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