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9

是否应该把罪犯关进监狱?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必须把罪犯隔离起来,并且对他们进行“改造”;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担心把罪犯和其他罪犯关在一起会让他们互相学习,变得更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监狱把犯人单独监禁,或者严格禁止犯人彼此交流。然而这种做法只会使犯人精神失常。看来,完全禁止犯人之间的交流并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做法。

著名历史学家秦晖教授有云:“把一群人关进监狱是不需要他们有什么‘集体主义’的,但这群人如果想冒险越狱,那倒是必须有集体主义精神才行,各顾各是干不成的。”

笔者认为,秦教授这话略显简单,并不能充分描述监狱中的复杂现实,秦教授想必缺乏监狱生活经验。笔者虽然也没进过正式的监狱,但至少进过看守所,也听很多朋友谈起过监狱里面的事情。因此,这篇文章或许能给秦教授和其他社会学研究者提供些信息作为参考。

监狱(含看守所,下同)并不是一个完全“原子化个人主义”的地方,当然也不是一个完全集体主义的地方。狱方或许会希望犯人们彼此没有任何互动,完全听任自己摆布,然而这种期望并不现实。这一方面是由于除非把犯人单独监禁,否则不可能完全禁止犯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狱警的人数、能力和所掌握的信息都是有限的,单靠他们自己来管理数量是自己几倍的犯人必然问题百出,因此狱方要想顺利地管理犯人,事实上也需要犯人有某种组织。监狱中的犯人组织起来,通常并不是为了越狱,更多是为了便于狱方管理。而且犯人的组织方式并不完全是由狱方来决定的——狱方当然能够安排自己中意的犯人担任“牢头”,然而犯人中也总是会出现一些“非官方”但是对其他犯人有影响力的“领袖人物”。监狱中也是存在“自发秩序”的。

犯人之间的互动和组织方式当然并不都是集体主义的,也存在更加个人主义的服从市场原则的组织方式,而且这也与犯人的性别有些关系。据笔者观察,男性犯人的组织方式较为集体主义,等级色彩更强,也更加暴力;而女性犯人就更多按照个人主义和市场原则来组织,等级色彩较弱,也较为和平。这一现象在于自然界中也是广泛存在的:同是人类的近亲,以雄性为首领的黑猩猩群体就比以雌性为首领的倭黑猩猩群体等级色彩更强,更加暴力。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值得深入研究。

狱方管理犯人的时候,常常也是按照集体主义原则来行事的:对整个监室而不是个别犯人进行奖惩是常用的手段。

前面说过,狱方要想管理犯人,也需要犯人之间存在某种秩序。但是另一方面,狱方也企图通过规章制度和其它方式来打击破坏犯人之间自发形成的秩序。这部分是因为犯人之间自发形成的秩序并不一定是好的。暴力和欺凌往往会成为这种秩序的组成部分,在男性犯人中尤其如此。人们总认为“原子化的个人主义”会导致“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其实这种现象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现实中的暴力通常都是集体主义的,以团伙为基础实施的。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部分也是因为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社会——要形成良好的自发秩序需要有一个开放的社会,只有蛋糕能够不断做大,人们才不会把彼此争抢当作唯一的获利方式。这也提醒我们,不能把人在监狱中的行为当作人的“本性”。

狱方常常想要阻止犯人的某些行为,例如犯人之间的金钱和物品交易。这并不能说是完全无理的,因为允许犯人交换物品和使用他人物品可能会给强占他人物品的“牢头狱霸”行为提供方便。但是另一方面,犯人之间的交易确实也能给犯人提供狱方无法提供的便利,因为“市场”——虽然是极为有限和不充分的市场——对犯人的需求总是比狱方要敏感得多。

其他的“监狱亚文化”也大抵如此。狱方要想顺利地管理犯人,通常需要与之形成一定的妥协。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狱方不可能掌握有关犯人和犯人之间的互动的全部信息,因此总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犯人的“自发秩序”。

总之,监狱也是一个社会,监狱中的犯人并不是“原子化的个人”。

RFA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