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主是伪命题

毛泽东的文革十年被一部分人描述为“大民主”。所谓大民主本来就是一个没有根基的命题。西方民主国家对于民主已经探索了上千年,并没有提出过大民主的概念。大民主是五十年代一部分知识分子如李慎之等人针对中共政权的专制提出的一个建议,希望实现民主国家类似的民主。毛泽东接过这个概念,很快就把这个建议打下去,李慎之等人也成了右派分子。毛泽东发动文革,放手让群众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冲击领导机关,抵制领导干部。这些活动公开发生在公开场合,学校、机关和街头,于是被描写成了所谓的大民主。实际上是一个完全的伪命题。大民主这个词组在英文里面找不到。中文文献里面也没有正式出现在官方报刊,唯一一次是在文革中,公安六条中的第五条,说及“大民主”,其含义约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情况。

文革始终都没有任何民主

共产党建立政权以后,没有实行过一天民主,包括十年多的文革时期。所有的人民代表选举都是由上级领导指定候选人,再由选民投票,实际上都是假民主,政协更是党委一手操办,人民从来都没有关心过两会的运作。文革初期《十六条》说过什么巴黎公社式的选举,但根本就没有实行的可能。因为当时血统论猖獗万分,家庭出身是一切的前提。出身不好的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只有挨骂挨打的份,更不可能被推为候选人。这样的政治气氛之下,对思想单纯的青少年尚且如此,社会上哪里会有民主?1968-1969年的大联合都是在中央文革、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监控下不断妥协的产物,所谓代表基层的造反派在进入革委会之前只有一些宣传和鼓动的权力,进入革委会之后也并不占据核心位置,不久便被清洗出局。造反派进入领导机构的说法实际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除了上海王洪文及其手下以外,各省市自治区所有的造反派领袖全部都被整肃关押判刑;最后粉碎四人帮,文革结束时,王洪文一伙也都锒铛入狱。

一月夺权也是表面现象

1967年一月,造反派学生和工人夺权掌握了学校、企业、机关的大印。但是大红的公章并不能代表全部权力,尤其是省市县公社和工商企业和机关,党政第一、二把手被批斗、停职,可是党组织依然存在。党员一般并不认为支部领导或党委领导被审查、被罢官,党组织就解散了。党员依然认为自己是党员,而且党的基本纪律都继续有效。再说,党的基层支部或总支都有一名主管组织人事的干部,一般都是由家庭出身红,组织观念强的党员出任。掌管着管辖下的党员组织关系和单位人事档案,还兼管所谓的民兵事务(其实就是党的特务事务),这名干部实际上就是共产党派驻各基层单位的秘密警察。在整个文革动乱的十一年时间内,这个特务系统从来都不曾乱过。或者说极少基层党组织真正发生瘫痪。哪怕是在“反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时期,冲击党支部、抢夺黑材料的时候,也只是抢夺了一点文革初期工作组和党团干部(保字号红卫兵)制造的黑材料,也没有发生匈牙利事件和东德1989年抗争时期的那种冲击档案机构的行动。中共党政对组织和人事关系的监控始终没有遭受严重的冲击和颠覆。除了人事档案没有触动以外,劳动工资的控制权也牢牢地掌握在党的手中。凡是城市的工商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各级干部,包括农村社队吃商品粮的干部,工资待遇都没有重大变动。少数省市县公社的主要领导干部被打倒、被隔离审查时,一般都还给予本人及家属基本生活费,其余的工资数目暂时扣押在单位,后来被平反时一般都予以发还。经济主义(临时工合同工要求增加工资一般都不是当时获得满足,而是事后逐渐在革委会领导下略有改变)完全作为歪风被中央所制止。这些牵涉到普通人民生活的关键手段完全掌控在党政手中,党端着百姓吃饭的饭碗,予取予夺都在党的手里,怎么可能有自下而上畅所欲言的大民主?

公安六条是文革的暂行法律

最为著名的就是1967年1月13日全国各地城乡张贴(报刊不登)的公安六条。这六条透露了党政机关在过去十八年没有统一颁布的对于阶级敌人特别是历史和现行反革命的辨别标准。公安六条明确地再次强调不准批评和怀疑毛泽东和林彪,实际还包括中央文革江青、陈伯达等人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凡是在文革时期批评毛泽东的人都被处死(张志新、李九莲、林昭),反对文革政策路线的人都判处极刑(遇罗克、王申酉),反对林彪的人也都严厉惩处,被江青处罚的人从文艺界到党政军各级单位数量极大。反对周恩来的人在所谓清查五一六的运动中全部被追究,而且极其严重地扩大化伤及无辜。文革期间的斗争方式过去都是比较隐蔽的,拷打、逼供、大字报围攻等等,本来都是局限于监狱、劳改农场和单位之内的,此时此刻都被扩大到校园和街道,而且矛头一度直接指向平时不可轻慢的单位领导干部。这些情况误导少部分人以为真的出现了“民主”,实际上言论的尺度从来都没有放宽过。而且文革的形式化、简单化倾向非常严重,造成了大量因一句口号喊错、一个意外失误(打碎毛的胸像)等等就被判处徒刑甚至处死的冤案。远远超出文革以前。恰恰是这些案例从反面证明了文革中的游行示威和集会活动都有严格限定的范围,不准任何出轨的现象。文革的“民主”是被毛泽东集团确定了方向的运动,不能越出雷池半步。不仅不是大民主,连小民主也不算。即使对党的任何政策和方针提出一点批评也是不行的。上海煤气厂职员桑伟川针对文革中文艺节目太少,提出像文革前创作的《红旗颂》这样的交响乐应该可以播送。结果也遭到市委点名整肃。

文革中并没有真正的结社自由

文革中出现了红卫兵组织,后来又有了工人造反组织。是不是真的有了结社自由呢?其实没有。任何新成立的团队都必须是拥护毛泽东思想和路线的,否则立刻遭到取缔。即使是拥毛拥共的造反派组织,也绝对不能联合组成全国性的跨省市团体。文革中最强大、最有实力的全国性组织有两个,一个就是临时工合同工组成的红色工人造反总部,另一个就是全国复原转业退伍军人联合组织红卫军。中央文革在支持他们反对刘少奇的过程中利用了这些力量(江青甚至抹泪同情全红总),但是公安机关很快就开始取缔这两个自发的组织。临时工合同工的工资待遇与企业固定职工相差较大,他们的经济主义要求非常强烈;红卫军包括所有的前军队官兵,其中不乏各种技术人才,同时也有不少是因阶级出身、海外关系或本人经历的问题被清理离开军队的退伍军人,这些人一旦联合起事,可能发生重大变故。所以中共当局从来就没有放松过任何结社的容忍度。共产党本来就是非法结社起家的秘密会党,并且有长期的非法武装割据的历史经验,所以在结社权利上不会有任何的轻忽态度。

在民间的经济领域内,少数市民和农业人口利用文革的动乱和城乡的地区差价搞长途贩运,赚取一些利润,被称为投机倒把。在一打三反运动来临时,他们立刻遭到严重的追查和打击。所以在文革时期的经济生活中,经济方面的自由度也是微乎其微的。

文革期间始终都没有放开宗教自由。1966年夏季扫四旧,北京最后的修女被驱赶出境,上海徐家汇教堂被削去尖顶。大量宗教人士被打被侮辱被关押。宗教文书都是绝对的违禁读物。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宗教自由。

文革大民主是完全的误解

文革大民主完全是一种被表象误导的彻底误解。从历史回顾来看,文革前的阶级斗争喧嚣已经非常过分,斗争气氛已经十分严紧。文革一开始就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斗争和监管各地方的五类分子和资产阶级,追究有历史问题的人。仅仅是在所谓的反对资产阶级路线的几个月里(大约从1966年十二月到1967年二月)出现了一些造反派打击各单位领导,抢夺工作队和党团积极分子制作的黑材料等活动。时间短暂,斗争力度有限,对于党政监控的特务系统根本没有伤筋动骨。文革的冲击当然也造成了一些公安卧底(例如潜伏在基督教教会的李储文原来是党内高干)被意外曝光的情况。一些人的暗中身份被人们看穿。但是绝大多数的卧底和线人仍然得到党政特务系统的保护。文革结束后,胡耀邦开始平反冤假错案,让许多已经死去和尚在人间的蒙冤人士恢复了名誉。但是不要忘记,全国的特务系统也在同一时间开始查找所有告密和卧底的线人们,遭受了哪些物质和精神的损失,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文革中反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以后,党政特务系统再也没有受到重大冲击,在清理阶级队伍、打击五一六和一打三反运动中,特务系统更加得到加强和重用。所以应该说,在毛泽东的文革路线图中根本就没有民主这个元素。从任何角度细致地分析,文革都没有大民主,连小民主都微乎其微。

2016 8 5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