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官商勾结掠夺农民土地,这已是不争之事实,就是中央也三令五申要保护农民耕地。但是中国“圈地”有增无减,日趋炎烈,据统计现失地农民已在5千万以上。国家审计署证实,近年来90 %以上的贪官涉足批地。农民为失地上访上告,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遭受迫害逮捕。为此,浙江台州温岭市农民在万般绝望中,为保护自身权益,组建农会。自有结社本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但温岭农民的合法权利,却被政府非法剥夺,中国的宪法从来是一纸空文。

从这篇报道,我们可以看到温岭农民组建农会要求不仅是正当的,而且他们在整个组建农会的过程中,每一步都以法律为根据,他们自觉地遵循“公开、理性、合法、非暴力”的模式。这显示了中国农民的理性、能力和智慧。二十八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土地承包给家庭,开创了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道路。今天温岭农民自建农会,为中国农村政治改革开拓了前景。诚如本文所说:“浙东农村农民组建农会的义举,直接冲击中国乡镇官本位体制,其将产生连锁反应,预示着中国民本位的乡村社会崛起。”

一、引子

台州温岭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除石塘渔区,其它区镇历来是人多田少,每人只有不到三分田耕种,多数农民以农谋生。二田制以来,政府官员滥权侵占农民的承包田,以权批地、权钱合谋,土地开发的巨额利益流进了开发商、政府和官员的腰包。而大批失地农民无田可种,陷入赤贪。农民们为失地而上访,而他们却饱受劫访、抓捕、关押和殴打。他们经过一次次遣送、逃匿、反抗,逐步接受了“公开、理性、合法、非暴力”的维权模式。农民们从分散的日常抵抗,走上联合的“依法维权”,再到集体的“以法抗争”之路。最终,他们挑战性地提出组建农会。农民要维护自身权益,而农民要维护权益就必须组建自己的“农民协会”。

中国农村制度,应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过渡;“民权进、官权退”,结束“皇权横行”、“八个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现状。地方政府要主动从官治转向民治,允许农民组建民间社团。组建农会是农民应对市场经济、维护自身权益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农村走向民主自治社会的组织保证。浙东农村农民组建农会的义举,直接冲击中国乡镇“官本位”体制,其将产生连锁反应,预示着中国“民本位”的乡村社会崛起。

二、农民“依法维权”,遭受迫害

批地是官员们中饱私囊的主要来源。国家审计署证实,近年来的贪官90 %以上涉足批地。《新华网》6 月6日讯:“国土资源部通过对2004年9 月以来的用地检查发现,一些城市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中共在法律法规上赋予政府的征地权和土地市场的垄断权,使农民绝对不能拥有土地权,弱势农民不能保护自身权益。据统计,圈地运动中,中国失地农民已达5000万之众。土地问题是农民维权的焦点,困扰着中国的农村改革。

美国的农民研究专家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抗与生存》一书中,提出了农民“日常抵抗”这一重要概念。他认为,“贫困本身不是农民反叛的原因;只有当农民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受到侵犯时,他们才会奋起反抗,甚至铤而走险。”“日常抵抗”是弱者的武器,具特点是:分散个体的,几乎不需要事先的协调或计划,在“民视官为虎,官以民为肉”时代,他们心照不宣,利用情谊,进行消极发泄,甚至铤而走险。而“依法维权”,则是农民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地方政权和腐败官员侵害。从形式上看,中国农民这种公开的、准制度化的维权就是“上访”,即祈求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权威来抗衡地方政权的“枉法”。

台州的温岭市,未经国家批准,十几万亩国土即转换开发用地。失地农民为生存,维权上访;而市领导则视老百姓上访为“刁民造反”。他们以各种手段对上访人进行报复和害,致使冤、假、错案不断,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如:

(1)、2005 年12月13日,为了报复替农民上访申诉写材料的李家柱,温岭市公安局以“莫须有”罪名将李刑事拘留。李家柱是温岭失地农民代言人,揭发腐败是正义之举,是法律赋予他的公民权利。地方政府官员心里有鬼,怕农民上访,所以迫害李家柱。

(2)、温岭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老劳模王妙增上访、组织农会更加怀恨,千方百计进行打击迫害。在去年半年间,箬横镇派出所4次到王家抄家。2005 年6月16日,箬横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10多名警员闯入王家,对王妙增和其孙子王君平殴打。2005年9月13日,温岭国土局勾结公安局,将王妙增孙儿王伟平、王君平、儿媳林素梅殴打致伤后,非法刑拘达37天;并威吓:“只要王妙增不上访,我们就放人。”为打击王,其孙的汽车也被扣押、毁坏,经法院诉讼,王家虽胜诉,但得不到赔偿。

(3)、地方官员对王升力迫害更狠毒。王升力是温岭种粮大户,为报复王升力上访和组织农会,强拆了王的仓库,粮食没收、并罚款,使100 多亩农田荒芜。王升力为此继续上访,但同时遭受进一步的殴打、侮辱、关押和刑讯,还扣押了他农业技术员职称证书。

(4)、大溪农民上访农民赵尧初、城西上访农民邵国民、林法根被无辜刑拘,至今没有结论。去年7月份,松门镇白岩村农民又被关进班房隔离审查,以吓阻其加入农会。

(5)、状告泽国镇政府非法征地一案,在2005年1月25日上午开庭结束时,泽国镇政府官员林仙忠带领众多凶手,在法庭上和法院内殴打原告代理人王升力等人。同年11月,王升力诉林仙忠故意伤害一案开庭时,林竟又带领20多名打手殴打原告证人,阻止证人出庭作证……

(6)、2005年10月27日,王升力接受白溪村李小玉的委托,诉城南镇政府非法征地案开庭时,在法院门口城南镇官员雇用的地痞流氓多人,殴打原告李小玉,当众威胁要放李小玉的脚筋……

(7)、2005年12月1日,李家柱接受牧南村詹显尧的委托在开庭审理牧南村村委会的法庭上,牧南村中共书记项亨利用安全帽砸村民金妙富的脑袋;牧南村村长盛建勇、书记项亨利当庭殴打王妙增致脾出血、视觉神经挫伤、耳神经损伤、肾挫伤……连现场采访的中国新闻社记者也被推打。

王妙增在回答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温岭农民维权遭挫折,不允许游行之外还受到形式各异的打击报复;包括把上访北京的农民代表关入浙江省驻京办事处地下室,逮捕农民代表李家柱关押至今。在迫害筹建农会发起人王升力、王妙增等同时,株连其妻子儿女遭刑拘……”

反抗权力需要团结、勇毅和无所畏惧的气概。面对权力者的迫害,农民们没有屈服,而是更加团结。“温岭市农会”的筹备者们,在数起诉讼中,旁听席上民众达数百人之多。

三、从“依法维权”走向“以法抗争”

老劳模王妙增13岁参加革命,获7枚奖章,多次出席全国和省劳模会。他70多岁,怎么也想不明白:这60 年的变迁,是怎么一个轮回?现在的官僚、开发商比过去的买办、恶霸要凶残十倍!

2003 年腊月,浙江省台州东南温岭市箬横镇东浦村一家农户的斗舍里,王妙增和横峰观陈村号称“土律师”的农民秀才王升力,汇川王村村委会监委王子青,谈论失地农民维权的无奈。想当年打土豪、分田地,劫富济贫的共产党,如今却和新土豪们谋划着掠夺农民土地。他们说:“50 年代,饿肚子糠菜度日,开山填海、围垦海塘,苍海变桑田,现在这些土地竟都被地方权贵抢占去了。”

2004 年5月份,王妙增、王升力和王子青决定向政府申请组建农民自己的“农民协会”。王妙增、王升力为代表,走访了温岭市民政局,查询成立社会团体具备条件和手续。

农民们以《宪法》中“结社自由”条款为抗争的武器,为阻止农会斗争。2004 年12月26日,在山下金村召开了成立农会的筹备会,印发成立农会的材料和各种法律、法规,供大家讨论。与会者拟定并通过了《申请建立农会的报告(草案)》,当日来自温岭市十二个村镇农民代表共68人,在《农会会员登记表》上签名摁手印后,成为发起人,“温岭市农会(筹)”宣告成立。

《申请建立农会的报告(草案)》抄摘如下:

“近十几年来,由于我市不少父母官、基层村官轻视农业,将农民手中土地变卖、受贿、洗钱,长期以来对于农民上访、诉求不予理睬。勾结地方黑恶势力,千方百计卡压上访的失地农民。他们向上欺瞒真相,向下强抢豪夺农民赖以活命的土地。从而,使中央有关三农政策在我市不能落实,破坏农田情况根本没有得到纠正。这一切问题,说明了失去监督的特权,是导致官场腐败的重要原因。

“今天,我们农民已觉醒,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坚决地要求在我们农村建立起农民自己的组织农会。

“农民有了自己的农会组织,就不是单一的自然人,而是一个有组织,有领导的集约农民意志的团体力量。有了这样组织可以维护农民兄弟的切身利益,能够充分发挥团结农民,抗衡农村中一些腐败分子的违法行径和粗暴剥夺村民民主权利的不法行为。中央多次提出要解决权力监督中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有效遏制腐败和顶住违法行政这一腐朽势力的歪风;建立农会就是要解决在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实施有效监督。农村中的农民们希望得到最现实、最关心、最实际、最直接的利益,这一切都可以通过农会来反映和诉求。

“只有这样,确保了我党最广泛执政基础──农民群体,能享受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和谐社会的建立是现实的目标。

“发扬团结互助、学习科技农业、开发创新产品,同时维护农村党支部带头人的领导作用和权威;积极拥护和发挥村委会集体领导的行政职能,使我市发达地区的乡村农民迅速摆脱落后,脱贫致富;创造新的社会风尚;使我市的农业迅速跟上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步伐,以此为我们建立农会之根本目标。农民致富之时,就是国家富强之时;农民问题解决了,国家的前途就无量;因为,这是人心所向,民心所望。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希望我们农民这样做,希望我们农民建立起自己的农会,以便使农村中的政权有一个最可靠、最亲近、最权威的监督力量。这是我们大家的事,这是我们农民的事,亦是全国人民的事。

“妇女有妇联,商人有商会,工人有工会,因此,我们农民有农会是天经地义的;这亦是人民的呼声,农民的呼声──我们的呼声,请温岭市政府及早批复为盼!”

这是一份来自浙东农村,农民要求组建《农会》朴素的呼声和朴实的诉求。

四、关于筹备成立“温岭市农民协会”

觉醒的农民,在一步步揭开恐怖与血腥笼罩下的政治黑幕,终于发出了真实的声音。他们在上访、非法绑架、殴打、羁押监禁的无助与绝望中找到了自己可信任的依靠。一个真正发自民间、扎根农民、以法抗争的“温岭市农会(筹)”应运而生。

通过二年来的思考、学习和酝酿,温岭市农民在山下金村、铁场畜牧场和横峰观陈村多次召开研讨会;至2006 年3月,报名参加“温岭市农会(筹)”的农民已达180多人;同时也具备了场地和注册资金等条件。经反复商讨,明确建立农会的优越性有四:(1)、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落实中央政策和法律;(2)、建立起自己的科技情报站,相互学习、支持,发扬科学种田精神;(3)、建立起帮贫扶困基金,人、财、物相互支援;(4)、建立自己的法律援助,解决农民打不起官司的难题。

“温岭市农会(筹)”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宗旨,解释宣传执行中央政策,扮演了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角色,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对农民的政策,解决农民的一切实际问题。摁手印、登记在册并愿意公开的农会代表,从2004年底的68人发展到2006年初的180 多人。而且农会代表之间已有分工,有配合关系。(

2006 年3月1日,“温岭市农会(筹)”委派王升力、傅左右、王妙增为发起人,再次送交组建农会的《申请书》、《温岭市农会章程(草案)》、《组织者名单》、《农会会员登记表》、《农会住所地证明书》《注册资金证明》等,向温岭市民政局报批。经办官员要发起者到主管单位农业局盖章。当天,三发起人又到农业局请示;农业局否认自己是主管单位,要三发起人去市政府,向市政府农村合作办公室申请办理。政府这种踢皮球方式拒绝为农会注册登记。

2006 年3月18日,“温岭市农会(筹)”再次向市政府农村合作办公室提交了全套成立农会的文件,报请审批。4月20 日,傅左右、邵梅夫、王升力到市府办摧要批文,温岭市政府农村合作办公室官员推托说没有批过,要商量后答复;又等了二个月仍不见回复。农民申请成立农会的要求被推诿、遭搁置。

为了取得证据,4月份“温岭市农会(筹)”已让王升力用书面形式挂号信邮寄,要求市政府农村合作办公室书面回复,但一直没有回函。后王升力去温岭市政府农村合作办公室询问,市府办不予答复。

2006 年6月16 日,“温岭市农会(筹)”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中院应在7 日内作立案答复或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但拖搁至一个多月后,仍不见答复。2006 年6月24日上午,王升力电询中院立案庭,立案庭仅回答:“起诉书已收阅”,再没下文。无奈之下,于2006年7月4 日,“温岭市农会(筹)”再派王升力到台州中级法院立案庭询问,立案庭庭长陈学文一口拒绝,并说:“农会是非法组织,‘起诉温岭市政府不作为’不予立案。”王升力要求法院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以便上诉,但台州中院至今不肯作出“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2006 年7月9日,“温岭市农会(筹)”向台州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

筹备成立“温岭市农民协会”具有十分敏感的政治性和挑战性。温岭市农民有组织起来和“以法抗争”的较明确的政治诉求;地方党政官员是抗争的对象;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是抗争的武器;农民的抗争形式从“上访”转为要求与地方政府直接对话;他们认为,农民抗争的后盾是党和中央政府。

五、《温岭市农会章程(草案)》、《申请书》和《起诉书》

1、《温岭市农会章程(草案)》:

一、温岭市农会住所地:温岭市横峰街道观陈村桥头王121号。

二、温岭市农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温岭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三、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广大农民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与损害广大农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五、温岭市农会会员的资格:凡年满18 周岁以上的农民,符合会员资格,不分民族、男女都可参加农会。

六、温岭市农会会员的权利: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有参加农会的选举权利和被选举的权利。

七、温岭市农会会员的义务是:有遵守农会章程的义务,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维护农会集体利益的义务。

八、温岭市农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坚决反对独裁。

九、温岭市农会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为:农会设立委员会7 人,设主任一名,下设副主任数名,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主任管理农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2 名到3 名,帮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具体事务。

十、温岭市农会负责人的条件是: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大公无私,拥护和帮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农民办实事。

十一、温岭市农会罢免负责人的程序是:发现负责人脱化变质或不胜任的,农会有五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各领导人。罢免时要求同时提出罢免的理由,被罢免的领导人有权提出申辩意见;其他领导人应当及时召开全体会员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经半数以上会员通过进行罢免。

十二、温岭农会所有的集体资产从会员中筹集,自农会成立起进行登记造册,归农会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由专人负责保管,用于公益事业和农会业务活动、扶贫助困和农业科技之用。

十三、温岭市农会章程:首先拟订起草农会章程,提交农会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召开首次会员大会讨论修改,后经全体会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交常务委员会由农会主任签名颁布执行。

十四、温岭市农会取消或解散农会一切活动终止,终止后的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后公开拍卖,以现金分摊给每一个会员。

十五、温岭市农会章程自农会主任签名颁发之日起生效

温岭市农会(筹)2006 年3 月1 日

2、《关于筹备成立温岭市农会申请书》

温岭市民政局:

为了促进温岭市的经济发展,保护温岭的土地资源,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向广大农民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帮助广大农民学习国家法律,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为此特提出申请,要求成立温岭市农会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升力、傅左右2006 年3月1 日

3.《行政起诉状》

原告:王升力,男,1941年4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温岭市横峰街道观陈村

原告:傅左右,1952年12月23日出生,男,汉族,农民,住温岭市城西街道吴岙村

被告:温岭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温岭市太平街道方城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职务:市长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不履行审批成立温岭市农会申请的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原告提出成立温岭市农会申请的审批职责。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王升力和傅左右受温岭市广大农民的委托,为使农民权益有所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 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第2项之规定;于2006年4月11日依法向被告的派出机构温岭市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出成立《温岭市农会》的申请,并于当天邮寄给被告的派出机构,要求被告审查批准。可是被告的下属机关就是不予批复,使原告发起的《温岭市农会》无法启动批准程序,使《温岭市农会》无法成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温岭市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因《农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是被告的下属机构温岭市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所以被告的下属机构批准成立《温岭市农会》是法定的职责,被告的下属机构不审批《温岭市农会》的成立,就是不履行法定的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被告的下属机构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11条第4项之规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以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为重,依法确认被告不履行审批成立《温岭市农会》申请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行使对原告提出的成立《温岭市农会》申请的审批职责,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原告:王升力、傅左右2006年6月16日

附:(1)、本起诉状副本1份,(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3)、要求成立农会申请书1份,(4)、邮单1份。

农民组建农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的,由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有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是没有兑现过的,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就在程序上玩手腕,将“结社自由”当作抽象的政治概念拒绝核准登记。

由以上文件,可以看到农民建立农会的诉求完全合乎法律,在宪法之内,属于公民的正当要求。温岭市农民坚持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台州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学文竟说:“《农会》是非法组织……”,这等于将农民的“以法抗争”打成“非法抗争”.

六、“温岭市农会(筹)”的存在、发展与壮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说:“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我们说要给农民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15年不变,30年不变,就是说永远不变……”。今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又斩钉截铁地说:“在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对那些被占用土地的农民要给予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必须依法严惩那些违背法律,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的人。”

温家宝说永远不变,那就是说当官的不能任意抢夺农民的土地。可地方政府的作为却完全相反!土地问题也是农民权利问题,因此中国的农民就不得不“依法维权”,温岭市农会在筹备过程中发起的一次次大规模的游行示威申请,就是例证,同时也证实了中国农民维权组织的存在、发展与壮大。

2004 年5月,“温岭市农会(筹)”浮上水面,并公开向政府各部门申报,要求注册登记在案。地方政府采取驼鸟之举极力回避,不愿意正视“温岭市农会(筹)”的真实存在。但政府承认不承认、关心不关心、登记不登记,都不能否认“温岭市农会(筹)”已经存在的事实。

以下是发起六次游行示威申请的事实经过。

2003 年下半年,组建农会、发起集会游行组织者之一的王升力,种田权利被侵犯后,为此进行维权,在维权的道路上首先结识了本街道的受害和吃亏的许多农民,同样遭受迫害后而告状无门。联络发起了温岭市横峰街道第一次游行申请,参游者达1000多人。由于当时参游农民不了解《游行示威法》,在报批时,遭温岭市公安局威吓等手段后,部分农民就不敢参加了。所以,温岭市公安局就以“农民不是自愿参加为借口”不予批准。

此后,王升力在组织农会和上访时,不断认识了温岭市各镇、街道的农民群众。在此基础上很多农民互相串联,找来要求参加农会和受害农民抗议司法腐败和土地被掠夺,举行示威游行。在众多农民的强烈要求下,2004年3月1日,王升力向温岭市送交了第二次示威游行申请,报名参加者达10000多人。温岭市公安局于3月7日发出《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温]公治字2004第001号),以“该项(游行)申请人数、规模、地点、路线不适,将直接妨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由,决定不予许可”。

对于市公安局不予许可的答复,组织发起人王升力按照法定程序,于3 月8日向温岭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是,温岭市政府于2004年3月10日答复为此原决定。无可奈何,组织发起人王升力于2004年3月15日,依法对温岭市公安局提出行政诉讼。2004年6月11日,一审温岭市法院同样维持了《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6月12日,组织发起人王升力再向上级法院提出行政上诉,2004年8月26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但又以此权利是属政治权利,裁定不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而驳回诉讼。导致以后集会游行的不许可,而又不能诉讼的荒唐谬结果。

此后的三、四、五、六次申请反腐败游行,报名参加的人数都达20000人以上;第四次、第五次申请参加游行人数达50000人以上,亲自前来声援摁手印者有14000多人。

第六次筹备的示威游行集百村、百车,报名参加游行者达20000人。为此,农民们准备抗争到底,同时组织者把此情况反映到最高立法机构,要求对此作出司法解释,不要让法律赋予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成为一纸空文。

附:致温岭市公安局《抗议书》

温岭市公安局:

因近几年来我市某些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所掌握的一部分公共权力。官商勾结,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大搞以土地谋私,大量掠夺我们农民的承包良田(大多数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基本农田)倒卖,从中牟取巨额暴利。严重侵害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保护土地的政策法规。有力打击不法分子打着官字旗号强夺农民承包良田;同时提醒地方政府及当权者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利用公共权力继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多次向你局申请举行游行示威(共计六次),但均被你局无理拒绝,不予许可。特别本次(第六次)申请游行,连书面回复都没有,你们眼中,还有人民吗?

我们认为:早在辛亥革命之时,国父孙中山先生就提出:民主、民生、民权,提倡以民为本;胡锦涛总书记也提出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的为民指示。你局大楼正面也书写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八个闪光大字。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们对依法维权的失土农民实行镇压,几个依法维权的人无故被关押将近一年。还抓、打了许多无辜农民。并关押了上访家属好几人,动用专政机关的国家机器,致使广大失土农民无法依法同那些以土谋私的腐败分子抗争。使温岭的腐败分子明目张胆地掠夺农民大量良田。为此:我们向你局提出强烈抗议。希望你局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胡总书记的三个为民指示,还我们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在适当时候我们还将依法行使我们的民主权利。讨回人间公道。

温岭市失土农民历次申请游行者:(农民代表联署:姓名略)

2006年5月13日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报告》

温岭市公安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更是全人类生存的保障,也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用地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之基础,是和谐社会的前提。现在温岭市的各级领导为了自己的发财,特别是温岭市国土资源局无节制地浪费不可再生的基本农田资源,不择手段地侵吞、蚕食农民30年不变的承包土地,进行倒卖,牟取暴利,置农民的利益而不顾,严重地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剥夺了农民的命根子。

为此,农民不断地上访中央,可是温岭的官霸买通中央,钻进中央国务院信访总局408 的办公室,先抓上访人关浙江人民驻京办事处地下室,捉上访人回温关押,进行报复。王升力就是因为阻止权贵、村霸的掠夺农民的承包田,遭到关押、殴打,为存放100多亩农产品的仓库被拆毁。王妙增也同样因上访,合法建筑被罚,二个孙子、儿媳被刑拘一个多月,自己老婆被土管局恶官打伤,本人被村霸殴打成重伤至今拒不处理。赵小初、邵国民、林法根被无辜刑拘1年多,至今不给清白,不给说法。李家柱被恶黑逮捕坐牢,至今不审理等等。

这样的事无法在此说清,司法腐败更是严重,对明知有罪的官霸不立案查处,不移送刑事案件,进行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进行包庇。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进行立案、侦查、关押。发生在法院内部、审判大庭中的官霸殴打农民事件,法院视而不见不管。110来而不办,放走打人凶手,使农民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在这种暗无天日的情况下,温岭市农民只好再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神圣权利。并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各界人士、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联合国维权组织声援我们温岭全市失地农民的合法的游行示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 条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3条、8条、18条、19条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定于2006年5月1日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对市政府的违法行为和市公安局、检察院非法捉拿关押无辜农民的不法行为及温岭市人民法院内的打人妨害司法;牧南村、吴岙村借建设新农村为名强占农民的承包田的行为提出最强烈的抗议。

(一)、我们集会游行示威之目的

1、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除国家建设需外,不得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

2、已非法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返还农民集体所有,坚决反对强征、强占。

3、农民集体土地由农民自己支配,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干涉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4、要求温岭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的犯罪分子。

5、要求温岭市检察院对温岭市街道镇一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进行立案查处。

6、要求司法机关对全市各级干部的职务侵占案进行立案查处。

7、要求温岭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枉法判决。

严肃查处2005年12月1日发生在法院内、审判庭中的打人凶手,追究其刑事责任。

8、要求司法机关严肃查处温岭土管局殴打王妙增之妻和仇明相的凶手。

9、要求市政府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进行彻底的整治,以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

10、要求市政府全面彻底的清算全市各村的帐务,不使集体经济流失一分。

11、要求市政府对全市的土地进行全面彻底的大清查,对违法用地坚决依法处理。

12、要求查处超底价转让50年东浦农场的土地,进行收回,让农民耕种。

(二)、全市本次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在露天道路上集会游行示威,到市政府门前静坐,请愿。

(三)、标语和口号

1、坚决拥护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

2、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法律和政策;

3、反腐倡廉,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以土谋私,滥用基本农田,取土卖泥,弃耕抛荒;

4、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反对独裁;

5、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实行村帐村管,民主理财;

6、要求立即释放李家柱,给无辜关押的邵国民、邵才智、赵晓初、王伟平、王伟军、林素梅一个说法,还我人权,还我自由,严惩殴打无辜农民的凶手,反对以权压人,反对以势欺人,还我土地,还我生命,严禁农村恶霸出卖集体土地。

(四)、人数和规模

参游人数20000人,大部分是失土农民,为使游行有序进行,组织各村身强力壮的青年人1000 多人佩戴纠察队员红袖章,协助公安警察维持集会游行全过程的秩序。清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为防止不法分子的破坏,我们组织卡车15辆,工具车15辆,小面包15辆,轿车25辆,在游行队伍两边进行保护,并安装摄像机进行摄像,装上监控,发现情况随时报告。装备喇叭,呼喊口号,进行宣传,播放以上录好的录音,使集会游行有序进行。

(五)、起止时间、地点和路线

2006 年5月1日早上7时起全市参游者由负责人带队从各村出发,到早上8时全部集中在市公安局门口的空地和大马路上集合。8时正出发,经人民东路、人民中路、人民西路到尚书坊转弯,直行到市府门口,就地静坐,派出代理人50名进市府大院,要求叶海燕市长和有关领导人答复解决我们以上问题后,我们马上解散。(注:如温岭市政府叶海燕市长和有关领导愿意在游行前接见答复解决我们以上问题,我们可以免游。)

温岭市失土农民历次申请游行者:(农民代表联署。姓名略)

报送:温岭市公安局

抄送:市人大、市府办、市国土局、农业局、信访局、人民法院、检察院

邮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中纪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公安部、各省、市人民政府、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温岭市的农民领袖们具有非凡的政治智慧。他们不仅清楚当前中国政治运作的规律,而且又明确表达了农民要求组织起来的愿望;应该说,这种组织性需求恰恰是重建农村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农民“以法抗争”已从资源性经济权益向政治性法定权利迈进。“民主理财、村务公开”、“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围剿中共黑恶官员、反对贪官污吏”、“反对以权谋私,以土谋财”等成为农民最强烈的呼声。农民组建农会的合法、合理性,以及其松散和准组织形式的存在方式,是“以法抗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宗旨所决定的。

七、风雨人生,方显英雄本色

王升力,现年65岁,汉族农民,大学文化,住横峰街道观陈村。农大毕业后因家父病逝,家中无人主管,只好回家种田,兼搞养蜂运输。二田制后,承包本村100多亩农田成为当地最大的种粮大户,搞农业试验、为民写诉状、代理打官司、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是组织游行、创建农会申请发起人,现被聘请为横峰派出所调解员。

王子青,现年54岁,农民,汉族,小学文化,住横峰街道汇川王村村委会监委会主任。2000年因村权贵违法用地开始反腐,数次上访中央,2003年检举全市违法用地6万亩,赴京上访。是组织游行、创建农会申请发起人(手机:013093873743)。

王妙增,现年70岁,汉族,农民,高小文化,住箬横镇东浦村。13岁参加中国共产党闹革命,是中共土地改革时农会成员,后任高级社社长。58年出席全国先进劳模会受到毛主席、周总理的接见。建办农业试验场选育良种,改制耕作夺取高产丰收,被评种子专家等称号。59年出席省农业社会主义积极分子表彰大会;同年又出席省科技积极分子表彰大会。60年出席省青妇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表彰大会;共获奖章7 枚。1968 年重创温岭石雕,创办东浦石料工艺雕塑厂。2005年1月份,开始反腐败,向中央反映东浦农场被盗卖国有资产流失近十多亿,全市非法征用土地10万多亩,上访中央2次。申请第5 次游行,是创建农会的申请发起人(手机:013858671121,电话:0576——6875265).

傅左右,现年55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城西街道吴岙村,一贯在家种田,现任村委会委员,创建农会申请发起人(手机:13705860253).

八、未完成的《考察报告》……

“温岭市农会(筹)”的农民领袖们迈出组建农会第一步。此义举引起国内、外有识人士和学者的关注。或体制内或体制边缘的资深人士曾设想沟通地方政府打开缺口,突破政治改革的瓶颈,从而冲破结社和政改的禁区,最后发起对党禁冲剌。设想归设想,浙东台州温岭市农民却实实在在地做了,这就是义举。

结社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幸的是,中国农民从未享有这一权利。因此农民的诉求难以得到聚合与表达,农民的不幸缘于制度之恶。

作为画家的我,在搞“民告官”的行为艺术中,为农民伸长正义、义务为农民出庭和贪官污吏对簿公堂、唇枪舌战,和农民们结下了生死之盟。在此次农会的筹备中,由于被农民信任,我不辞北上南下之辛劳,服务于农民,成为他们的“朋友”。据说,两个星期内将有北京的学者来调研和搞磨合,希望虽茫茫,但也不惜一试,如果真能如学者设想,找到“吃螃蟹”的地方政府官员,敢于网开一面,就少些交涉和讼累。

日前,来自横峰、泽国、新河、箬横、松门、城西、温峤、城东、太平、石塘、石桥头、滨海、大溪各镇,遍布温岭市全部农村的农民,正企盼着政府能依照《宪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实际上台州温岭市的准农民协会已经以筹备会的形式“存在”,即使地方政府的推诿、阻挠和搁置,甚至宣布筹备为非法,都无损于“温岭市农会(筹)”存在的事实,有温岭市农民六次规模巨大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为佐证……

中共政权是依靠农民起家的,如果忘却了让农民参政、让农村自治,背叛了农民的企盼,那么他就将面临八亿农民的挑战!

未完成的《考察报告》暂在此搁笔。

07/24/2006 (第二稿)

人与人权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