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与政治,一贯是新闻出版检查制度的大敌。并且检查的松紧尺度,在这两者之间也一贯是水涨船高的正比例。譬如对政治出版物的宽松度是八十度,色情出版物是六十度,那么前者倘若下降到六十度,后者便是四十度了。前者上升,依此类推。少见对政治的宽松度放松了,对色情却越发严厉的。

原因何在?越是对政治放松的国度,越是政教分离,政府不再以道德权威自居,也不以某一种价值观为官方正统。所以色情出版物或者会淫乱人心,却不会危及政治。而在对政治言论严加管制的地方,必然在思想上是大一统的格局,政府标榜一种价值观,并以道德权威自居(一个在道德上缺乏神圣感的政府又如何说服大家听从一种声音呢),所以这时的色情言论,其实就是一种政治言论,他必将危及政治的合法性。对于一个以德自居的威权体制来说,一次通奸就足以将合法性的地基彻底击溃。所以在克林顿的性丑闻安然无恙之后,关于某政治人物的奸情便在威权体制之下的民众当中口口相传,天下沸腾。

《性书大亨》这部电影当中,一个以性言论孜孜不倦的向社会挑战的出版家,被卷入(有时是主动进入)无穷的官司。尤其体现出色情言论的界限就等于政治言论的界限这一点。这位性书大亨在色情画报上登出一幅漫画,描写一位德高望重的教会领袖在后花园和自己的母亲乱伦。这场官司最终到达美国最高法院,辩方律师的理由是:有没有任何人看见这幅画后,会认为或者怀疑原告真的有和自己母亲乱伦的行为?如果根本没有人会这么认为,该漫画便与言论自由有关,而与诽谤罪无涉。律师这样说:我的当事人用这幅漫画表达他的价值观,及对正统的和虚伪的道德观进行抨击。尽管我丝毫不认同我当事人的价值观,也从不看他主办的色情刊物,但我喜欢这种允许不同价值和道德原则共存的自由。这种自由是我们今天得以享有诸多自由的重要前提。

而对我们来说,这种道德观念的自由(哪怕是色情道德的自由)状态,却是政教合一的威权体制最可怕的敌人。尤其因为这个敌人本身也不太光明正大,所以一个威权体制往往可以崇高的名义,轻易将之变成全民的敌人。而一切对道德观念采取一元化立场的好心人,也都将轻易沦为道貌岸然者的帮凶。所以在一个看似干净的社会里,当色情刊物的言论自由被彻底剥夺之后,一切政治与思想言论的自由也就随之被取缔了。

喜欢后一种自由的人就需要容忍前一种的自由。所以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认真听取了辩方律师的陈词之后,也容忍了性书大亨这一次的挑衅行为。他们认为尽管漫画的内容是不真实的,但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

在我们当中口口相传的谣言是不是真实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继续瓦解一个威权体制的道德面纱。它在继续使一个政府变得越来越世俗,变得与一切崇高的事物无关。

作者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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