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监狱最多的国家,也是监狱关押犯人最多的国家。不但关犯人,还关构不成判刑的“劳动教养犯”,以前是一到三年,并可以延长一年;现在改为一到两年。他们不是犯人,却失去自由数年。劳动教养院不是监狱,却是监狱的另一个别名——这是中共的一大发明。
中国的监狱不但关刑事犯,还关政治犯、思想犯,当局为了把不触犯刑律的人关进监狱,就发明了文字狱。所以中国的文字狱也是关押文人、记者、律师、持不同政见者的监狱。重压之下,岂有完卵。有了这样的监狱,当局也就可以公然“严打”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了,所以监狱里的良心犯也就越来越多了。
一个县长便可以制造文字监狱——重庆干部诗讽时弊惹文字狱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今天我们看到的这首打油好词《沁园春·彭水》,出自重庆彭水县教委办事科员秦中飞先生之手。事情的原由是,这首《沁园春·彭水》是在今年8月15日中午填写的。当时,秦在办公室准备午休,但难以入睡,便查阅手机短信,翻阅到一则别人发送的短信《虞美人》。这是一首反映彭水现状的诗词:“彭水腐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白云中学流产了,彭酉公路越修越糟糕,学生走光老师跑……一江乌水向下流。”而秦中飞觉得这诗词有点意思,但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感觉不是很押韵。他用了20分钟的时间,把这首“貌似打油诗”改成了上述模样,并通过手机及互联网实时通讯工具QQ随手转发了出去,可不料酿成大祸。时隔半月,警察突然找上门,以涉嫌“诽谤县委书记和县长”将其刑事拘留。其间,公安机关还传召接收短讯的40多人。当地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信方式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周伟等人的名誉,触犯刑法246条之规定,因此犯了诽谤罪。
彭水县公安局真不愧为县衙门的“看门狗”,他们纠住《沁园春?彭水》的前三句“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不放,认为这是对该县三名领导的人身攻击,影射彭水县委县政府三个领导——前任彭水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长周伟,县委书记蓝庆华。他们还认为,这对彭水经济影响很大,背后有不可告人的阴谋——开始像“文革”一样上纲上线了。可被影射的中共彭水县前任书记、后于2001年调任重庆铜梁县委书记的马平,确实是个受贿嫌疑犯,于2006年8月30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因为州官名字里面有个“登”字。今天,这样的霸王“禁令”在重庆重演,所以说古代文人因文章个别字眼得罪当局而入狱的“文字狱”,今日在重庆有了现代版:试看今日之中国,哪一个县城没有文字狱?
这位秦中飞并没有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这首打油词,他只是编写针砭时弊的打油诗,并通过手机及互联网短讯发给同事朋友,就进了重庆的“文字狱”。据说“现在没人敢对政府官员说三道四”,彭水县人心惶惶,人人自危,都不敢谈论政治。
“希望它早点垮台”居然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美国法学学者科尔文这样说,一个自由的社会乃是一个我们不可能诽谤政府的社会;也不存在任何这类犯罪。而今天我们看到重庆公务员被拘,我们中国的政府官员不但有名誉权,不能有丝毫的诽谤,就连政府本身也不容批评,否则就是颠覆政府,轻则拘留、罚款,严重了三五年、十年以上,甚至判处死刑。
2002年7月至2003年10月,湖北青年作者、自由作家杜导斌在《新世纪》等网站上发表了《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祝贺〈民主论坛〉四周年》、《良心不许我再沉默》等26篇文章,却被当局认为在文章中含有散布颠覆政权的信息,比如当局抽出这么几句话:现国家政权是“专制、暴力、苛政、不公、腐败”,
“早已丧失代表正义的资质了”,“现在的政府是不合法的政府”,“不存在颠覆政府是不合法的问题”,“希望它早点垮台”,“一定要帮助大陆同胞推翻专制独裁的统治”等,指控是诽谤性言论,并认为“纳粹的幽灵回来了,占据了我们的国家政权,用最不人道的方式残杀你们的同胞,该出手了,向那个巨大的怪兽勇敢地说不字吧”是“鼓动”,属于“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湖北孝感地方中级法院认为这些句子性质严重,可以适用《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杜导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其使用的犯罪工具联想天麟1110电脑一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他们通过法律承认了他们文字狱的“合法性”。
其实,共产党垮台,并不意味着中国就要消亡了。所谓“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其实是国民党时期的“老掉牙的调子”,国民党也是“没有国民党就没有中国”。严格说,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他们领导中国如此信口开河都不合格,因为中国几千年前就有了。再者,国民党垮台了,中国还在,难道共产党垮台了,中国就此灭亡?
杜导斌是一位爱国的民主人士,热爱中国,没有任何颠覆中国政权的犯罪动机,却被指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文明社会,是保障言论自由的,哪怕这些言论可以让国家主席蒙羞,可以让政府形象变坏,但都是属于言论自由被保护的范围。因为政府之权,属于人民所授予,任何政府权力都不得侵犯人权。这个“人权”,即在生命共同体中公民的尊严,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自由等宪法中的各种权利,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监督权。所以说,杜导斌批评共产党,甚至期待共产党垮台,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从来都是先有国家,后有某个政党。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不例外。
在专制独裁时代,也即是一个反文明的政府,总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法制”就是掌权者的法,他们可以随意以政治论罪,随意动用刑法“为我所用”,禁止自由表达。比如前文提到的彭水县教委办事科员秦中飞,仅仅是在茶余饭后用手机编发一首反映该县几宗轰动社会的事件的打油诗,提到“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不要骚搞”,“仅仅是一首涂鸦之作,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却被关进看守所,被人民检察院指控为“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讯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县委书记)蓝庆华、(县长)周伟的名誉,触犯刑法246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甚至公安还在县委要人的授意下,“公报私仇”,从他家里非法搜查到所谓中共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认为“秦中飞破坏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甚至牵扯到非法组织”,安排由公安局国保大队立案调查,比腐朽南宋时代的岳飞冤案,根本没有进步,都是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忠良。
文字狱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2006年10月17日,河北沧州自由撰稿人、维权人士郭起真被沧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四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地方当局指控他的证据都是他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大陆没有该案的详情报道。10月18日,国际笔会在呼吁书中说,“关押记者郭起真违反中国1998年就已成为签约者之一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郭起真。”除了郭起真外,国际笔会10月份还就中国异议作家力虹、维权人士郭飞雄、民主党人陈树庆被捕发出过抗议声明。自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撤职后,上海的维权律师郑恩宠仍被非法监视,限制自由。
在今日中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无疑是掌权者强加给民众的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是一项“箝口工程”,是中国古代文字狱的现代版。曾任杭州公安学校历史教师的吕耿松先生认为,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社会中,文字狱是专制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是“杀鸡儆猴”,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最近一百年来,从清末的“苏报案”,到今天“高智晟案”、“郭起真案”、“张建红(力虹)案”等,以及杜导斌、郑贻春、师涛、张林、许万平、杨天水、李元龙、阳小青、等,中国文字狱制造者一直“谱写着新的一页”。
典型的文字狱案例发生在师涛身上。生于1968年的原《当代商报》记者师涛先生,仅仅是他将自己所写的报社例行编前会的一份笔记,传送给美国纽约的洪哲胜主办的《民主通讯》发表。这份笔记记录的是报社王某传达的东西,内容涉及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份文件,即《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的一些内容,当局指控他摘要发给了境外网站,居然就构成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刑10年。师涛案件,是当局大力压制、扼杀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典型事例。并且正如师涛在上诉辩护中所说,对师涛的非法抓捕判刑,是对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恐吓报复,意图通过这种镇压让中国民众自动钳口。
2005年师涛被判处10年徒刑后提出上诉,他于2005年5月9日在上诉状上这样呼吁:“最后,本人想表达这样一个心愿,即:不论我将面临什么样的裁决,我都希望中国有良知的作家、诗人、学者、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为捍卫说真话的权利而继续勇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师涛在监牢里生不如死,但监牢外的作家余杰,最近也不自由了,只是他是被关在“大监牢”里。两年前,余杰在《南方周末》报上发表的一篇批评北京以作文骗人钱财的郑某搞所谓“爆破作文”提高学生的作文能力,没想到文章发表后被当事人郑某状告诽谤。北京朝阳区法院判余杰败诉,罚款一万并道歉。余杰上诉后,北京第二中级就接受郑某的申请,限制余杰出境。该法院认为,根据《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不能离境”,批准申请。余杰和他的律师浦志强以及著名法学家均认为,因小小的名誉权案件而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其中必有内情。由于余杰2006年10月中旬因台湾《印刻》文学杂志邀请访问台湾,为免计划受到影响。他于9月29日向法院表示,愿意先缴纳保证金,希望尽早审理不要误了行程,但郑北京单方面拒绝。浦志强律师认为,限制余杰出境,将开一个恶劣的先例,使得深陷民事案件的知识分子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而在侵害之后,公民却有任何手段申诉和寻求救济。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法学家萧翰等均表示,因小小的名誉权案件而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可谓史无前例,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有不为人知的内幕。余杰透露消息,他被限制出境的时间正好是计划访问台湾的时间,事件的发生不是巧合:“因为访问的计划只是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知道,而且没有任何媒体知道。所以我认为郑北京完全知道这样一个信息,而向法院作出禁止我出境的申请那是不可能的。那有可能一些特别的部门窃听(我)的电话,电邮,信件,向对方(郑北京)透露,那是一个非常大的可能性”。
其实,在中国不仅仅余杰不自由,还有更多更多的人名义上有自由,实际上却是“寸步难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月30日,重庆市会仙楼宾馆职工管治民、吴厚平来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持自购的两张机票,拟乘坐3U8831次航班,前往北京,却遭到公安的拦截,机票作废,不能成行。据他们陈述:“在办理完手续,正准备通过安检通道时,我们被一名姓屈的安检人员拦住。问他为啥要拦住我们,他说公安部门通知的。随后,我们单位的上级部门重庆市商委的人和公安人员也赶到安检处。”由此可见,一方面,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机场公安却肆意拦截上访者,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失去去北京上访的自由。
这里也顺便提一下,本人因为写文章抗议当局7月29日使用暴力强拆在建基督教堂,却被无理拘留,本人于2006年8月25日于代理人李柏光一起提起行政复议,却到10月22日还未作出复议决定。本人对“7.29事件”进行调查后,分别发表了“请浙江省调查萧山暴力拆除基督教堂’7.29’事件并公布真相”和“关网站禁信仰打压言论自由――抗议萧山暴力拆迁基督教堂”两篇文章。
中国大陆无处不是文字狱
在辽宁,也是当地政府制造文字狱的鲜活例子:2006年3月27日,北京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把辽宁原鞍山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会计李文娟一路凶险的举报历程在电视上曝光,令国人震惊。接着,国内众多媒体跟进披露李文娟实名举报,却遭厄运的经历。以至于今天,李文娟面对记者,讲述那些不堪回首的遭遇,说出最揪心的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敢举报了。”
以后,她再也不敢享有言论自由了。李文娟的事情从2002年开始,她一向看不惯单位税收上某些做法,愤而举报了本单位少征巨额税款等违法行为。很快,“上头”将举报弹压回来,她也由此吃足了苦头。李文娟不服,一状又告到了全国人大和中纪委。这次,事态变得不受控制,后果也更严重:李文娟被冠上“诽谤”之名受到拘留,又以“举报上访扰乱罪”之莫须有罪名送劳教一年,受尽屈辱。
2006年10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将网络恶搞纳入调整范围,违者可能被罚款拘留。在网上发布侮辱他人的信息、散布不利于他人的言论、进行人身攻击、诋毁他人形象等行为,将招致相应的处罚、警告,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以5日以下拘留(《北京晨报》10月17日)。
这就是“文字狱”黑暗笼罩下的中国之真面目,一直为国际舆论所关注。最近,国际组织“记者无国界”最新公布的“全球新闻自由指数”,在167个国家和地区中,共产中国名列倒数第九,利比亚倒数第六,朝鲜倒数第一,赞比亚、海地、巴勒斯坦、黎巴嫩、卢旺达、阿富汗、埃塞俄比亚、新加坡等国家都排名第140位上下,可见这些国家的新闻毫无自由可言。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民主,就不会有真正自由的媒体环境,也不会有言论自由的保障,不管它的经济发展到何种先进的程度,因为“不正义的手段绝对不会通向正义的目标,力图通过暴力治国来稳定统治集团利益的社会,是无法通向和谐的。”为此学者何清涟在《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一文中指出,中国当局只有通过宣传表达建立和谐社会的决心,却没有以行动显示其诚意,“所谓建立和谐社会只不过是中国当局为新极权政治编织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罗斯福先生提到的四大自由:“言论与表达的自由、信仰上帝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在今日中国,是断然难以实现的。而所谓儒家的四大空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自古以来都是为皇帝“稳定家天下”所用,所谓“八荣八耻”和“先进性教育”和掀起“国学读经”读书运动,无非是往中共脸上贴金,拼命地粉饰太平。
而现实社会,何来和谐之有?政治越来越依赖暴力,强势集团公然对弱者进行掠夺,政府随时通过政治暴力手段压制利益受损者的利益诉求与反抗。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举目之下,文字狱风行。所以说,中国之大,哪里有什么自由、安全的地方,哪里有什么干净、法治的地方?
首发民主中国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