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的新一轮换届选举将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地陆续进行。在当前的中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是唯一法定允许直接民选产生的公职(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治组织不属于法定的政府机构)。虽然人们对中共当局操纵的选举普遍缺乏信任,因而缺乏参与的兴趣,对最基层的人民代表——尤其是为数不多的真正的人民代表——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改变不合理的现状普遍存有怀疑,但是我坚定地认为,只有抓住身边点点滴滴的机会,积极地行动起来,才能切实营造并扩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空间,最终火烧连营促成整体的社会变革。所以,我竭力呼吁,有志代表一方民意参与政治过程的人士,有志监督当地政府运作,抵制官僚腐败的人士,有志为一方民众请命谋福的人士,勇敢地站出来,打破中共当局对候选名单的操纵或垄断,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争人民代表的席位;我也竭力呼吁,有选举权的九亿同胞积极参与选举活动,摆脱中共当局和任何其它恶势力的操纵,自主地行使民主权利,把票投给你最信任的候选人。

杨建利

(作者1989年6月3日在天安门广场)

今天是6月4日,“六四”大屠杀17周年纪念日。以“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为主体内容的“1989年民主运动”(下称八九民运),正确地把建立一个公正的、合理的、人民普遍幸福的社会的希望寄托在铲除腐败政治、建立民主制度之上,而且坚信,实现民主政治是以保障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集会、抗议、示威、游行、自由选举等政治人权进而保障全面人权为其必由过程和最终结果的。这场得到民众普遍同情和广泛参与、而最终被中共当局血腥镇压的民主运动,对苏联和东欧共产专制国家的人民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把国内各阶层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民主化进程的关注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共当局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回避人权问题了。为了抵御世界性人权潮流对其专制堡垒的冲击,中共当局为其功能强大的宣传机器装备了“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的人权理论。从实质上讲,这个理论是似是而非的,而中共当局正是利用其含浑不清的涵义、解释的随意性来混淆视听的。假如“生存权”是指“生命权”的话,“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的结论是没有错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个结论并不是中共当局想要传达并灌输给人们的信息(要知中共当局在生命权上的记录恶迹斑斑),它要传达并要灌输的信息是:生存权就是指摆脱贫穷进而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机会和权利,这个权利优先于其它权利,而其它权利——尤其是政治人权——的行使不仅不是“生存权”的保障,而且,因为会带来混乱和不和谐,它们还是“生存权”的危害是与“生存权”水火不容的,而中共一党专政严密的政治控制和高压的稳定恰好为“生存权”提供了保障。中共的人权理论巧妙地把本来相辅相成的各种人权互相对立起来:民众的嘴巴用其说(真)话就会影响其吃饭,民众的手用其(自由地)投票就会影响用其创造财富,民众的眼睛用其监督政府就会影响用其憧憬未来。

可悲的是,中共当局想要传达和灌输的信息相当程度上被接受了,至少在可见的表面是这样。初看起来,这似乎比荒谬的理论本身更加荒谬,但是背后的原因却是任何认真思考中国问题的人都不能忽视的。

中共当局一直用乱吓唬国人:只要民众行使政治人权来限制官僚的权力腐败,抵抗其对人权的践踏,维护自己的利益,天下就会大乱。这个恫吓并非没有几分真实性,人们对它的相信也并非没有几分道理。这就像乘客对待劫机犯的威吓一样,容不得不相信:安静顺从地呆着虽然不舒服,但是基本上还可以保全生命,起来反抗就会全机大乱,很可能落得个机毁人亡。这样一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忍耐,而且还会仇视“蠢蠢欲动”的人,似乎他们成了真正的乱源。久而久之,人们还会生出“斯德哥尔摩心理病态”——对劫持自己奴役自己的人产生感情依赖。就这样,“中国不能乱”就成为涵义不清但颇具魔力的一句话。民要人权、民心思变、民心怕乱成为中国的基本现实。

但是内外压力一直严正地真实地存在着,中共当局并非没有意识到其一党专政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危机。他们一边变着花样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孔夫子那里寻找并制造维护其统治合法性的说词,一边像早期的希特勒政权、菲律宾的马科斯政权、印尼的苏哈托政权、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政权以及所有其它右翼专制政权一样,把发展经济当作证明和巩固自己统治合法性的救命稻草,这也是“生存权”理论的另一个潜台词。

比上列国家的状况更为糟糕的是,中国的经济发展、经济改革的起始点是中共靠枪杆子剥夺私有财产建立起来的政府全权计划的公有制,权钱从一开始就合二为一。经济赖以发展的生产资料、资金,自然资源,生意机会,财富分配统统掌握在各级权力者手中,生意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管者、裁判者以及具体的生意人都是各级政府的官员。结果呢,操刀分蛋糕的人就是第一个拿蛋糕的人,所以保障公民的选择、更换、监督、批评、限制政府权力的权利比上列国家就更为重要,是公正、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中共当局对民众政治人权的剥夺,中国的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蕴含着政治和社会危机。一方面中共当局引进市场机制、开放国际贸易和投资以及不断扩大政府基建投资(用纳税人的钱)维持着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以此为其专制统治正名,另一方面,缺乏监督和限制的权力在中国每一个角落,在市场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贪婪地撬取经济利益,所谓“权力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在中国得到最淋漓尽致的证实。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钱”自然向“权”靠拢,寻求权力靠山,争占各个商业领域的优先机会和逃避非公平恶性竞争的法律和社会责任。号称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赤裸裸地变成了暴发权贵资本家,变成了资本家(包括外国商人)的代理人。大部分在中国经商的发达商人,跨国的、全国性的、地方性的,甚至乡镇范围内的,都和政府某部门、某官僚有着这样那样的袒护其利益的不正当关系,我称这些商人为官商。

中共当局对权力的腐败既恨又爱。一方面政府官僚的腐败引起无权力者的普遍不满,对其政权造成草根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其国际形象;另一方面巨大的经济利益、发财机会增强了各级官僚对专制政权的效忠,从而增强了政治体制的稳定性,而“稳定”恰恰是中共当局的的最高原则。如果说“官僚腐败”换取“效忠”进而换取“稳定”是不得已的结果,中共当局有意无意为之的话,那么“花钱买稳定”却是中共当局这个时期有意为之的主动政策了。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花钱买稳定”策略的背景和它的内容是什么。

中共当局果真能像他们的“三个代表”理论宣称的那样“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话,它就不是专制政权了,这一点他们比谁都清楚。既然不想放弃一党专政,民众的利益就不能普遍反映到各项政策过程中,这样反过来就会动摇一党专政的草根基础。为了他们所需要的“稳定”,他们就用利益抓住操作这个社会大机器运转的各个关口部位的人。除了党、政、军、各级权力在握的官僚和官商外,这些人还包括,与政府分享话语权的学校、研究机构,新闻出版机构,文学、艺术、体育团体的“知识分子”,执法的警察、税务,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党军中的军人等,我不甚严格地称他们为“官幕”。中共当局拿纳税人的钱向他们买好,国家的工资、待遇、医疗保健、社保福利、住房等政策、法规越来越向他们倾斜,以换取他们对现行政治秩序的认同,这就是中共当局的“花钱买稳定”的政策。这和公正的市场经济中精英分子在竞争中获得更多利益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和官僚腐败获取利益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它是政府主导的、公开的、以合法的形式进行的向官僚、官幕倾斜的财富再分配。他们由此获得的实际经济收入与普通工人、农民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差距之大世界上少有。

中共当局的收买政策是相当奏效的。特别是有一定话语力量曾被认为是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迅速从1992年以前与中共政权的对立情绪中融化出来。虽然他们对官僚和官商也有诸多不满,也时常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但是大的利益的趋同性使他们中的主流成为现有政治秩序的拥护者。他们惯用非共产党的正统语言,而实质上发出维护专制政权的“国情”论、“生存权”论,“稳定”论的有效声音,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着共产党骗人的历史和现实谎言,有时“忠臣”式地发出一些治标不治本的“諌言”恰如其分地烘托出中共当局的“开明”形象。当然他们不会不顾羞耻地承认因为利益和怯懦而支持专制腐败的政治现实,而是以某种更高的原则和面目出现。这一切都构成了哈维尔先生(领导捷克“七七”宪章运动成功推翻共产党政权建立民主捷克并任民选总统)所说的“权力的可鄙基础”。

占尽中国的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话语权的官僚、官商、官幕形成了维护现有政治秩序的三角竹幕,高速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以更高速增长的比率流向他们。在许多观察家眼里,他们就是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他们甚至就是中国,他们说政治人权在中国不重要,政治人权在中国就不重要,他们说“中国不能乱”,政治人权的行使在中国就是乱源。“六、四”大屠杀以及随后的全国大捕杀大整肃的残酷性的确在民众心理上造成了普遍的威慑。非常容易理解,人们,包括八九民运的参与者和骨干,放弃直接反抗或反抗,把兴趣、热情转向非政治领域,经营自己的私人生活。大规模组织化的、具有全局意义的人权民主运动在中国基本消失。这个期间的任何一次农民、失业工人、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集体行动都被中共当局及时扼杀在摇篮中,领导人及骨干多遭拘捕判刑的惩罚。本应对他们进行道义支持的“知识分子”基本上是袖手旁观,形不成有力量的声音。事实上,人们都没有抺掉对八九民运以及后来的有组织维护自身权益活动的领头人、骨干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昂贵代价的记忆,在潜意识里抺不去对专制铁拳的恐惧。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恐惧就转化成玩世不恭、对是非问题不敏感、漠不关心、佯装超然潇洒聪明有智慧不激进的大儒主义,再加上强大利益的诱惑,人们在普遍接受中共一党专政是不可更改的政治现实的同时,不知不觉地接受了它的“生存权”的理论。结果呢,无权力者,或者挖空心思努力往官僚、官商、官幕的行列里挤,或者在他们的夹缝中埋头讨生活了。

这样一来,在许多观察家的眼中,中国的无权力者对政治人权并无追求,政治人权对他们的生存幸福并不必需。“生存权”理论似乎在中国就证明是正确的了。这正是狡猾的统治者意图制造的现实:追求政治人权的经济成本,政治风险恰恰使那些最需要政治人权保护的无权力者最无能力承担。像一个病人,治其病的草药生长在路途艰险的深山老林,身体健壮者有能力去挖草药,但是没有诱因去挖草药,也无足够的道德勇气和善心去协助病人获得草药,而病弱的自己拔山涉水去挖采草药,很可能未达目的地就会死在途中。在这种困境下,一般来说,他的选择就是放弃寻药的念头,靠着身体健壮者有限的施舍,苟延残喘。呜乎哀哉,有人居然说他不需要治病的草药。诚然,生存权是根本的,但是为了使生存权少受伤害,不受伤害,其它人权,特别是防止、抵御和纠正政府权力对其进行侵害的政治人权是必不可少的,就如同只强调“健康是至关重要的”,却不允许开展健身运动,不允许对身体进行保养。不允许病者用药一样,荒谬的理论必然在实践上导致累累的悲惨结果。

中共官僚腐败的规模以及对腐败的心理认可程度和无耻感,纵着比,创中国历史之最,横着比,多年来被国际权威反官僚腐败组织列为世界前几位,与我们最耻于为伍的最专权腐败落后国家列为同类。这其实早已经不是新鲜话题。最保守的说,每一个中国人,从权力的最高层到最普通的老百姓,都可以毫不费力地至少说出10个发生在他的生活圈子里的官僚腐败、贪污、滥权、欺压百姓的例子。每一个中国人也都明白,只要政治制度不变,这个“盛世”闹剧还会轰轰烈烈地演下去。

根据我2002年被捕前,在北京、沈阳、辽阳、抚顺、大庆、哈尔滨、昆明等地先后与近百名农民工的交谈可知,陈昌棣、春桃在其《中国农民调查报告》中所反映的农民不堪各级政府横征暴敛,乡、镇、县干部和警察鱼肉、欺压、暴虐农民的现象,不只发生在安徽一省,而是全国的普遍现象。根据他们的《报告》,国务院批准许可的税费就多达???种(作者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此处引用的数据留待查证,编辑因匆忙之中没来得及在《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中查找这一数字,倒是在网上发现:农村费改税后,一年来,安徽省废除农村不合理收费项目50多种,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16.9亿元。http://scholar.ilib.cn/abstract.aspx?A=jjygl200203008 ——编者注),各地县、乡镇征收的苛捐杂税更不计其数。去年的“一号文件”中所谓的减免农业税,实际上就是农民出卖自己的农产品不需要缴税了,但是购买生产资料时,增值税并没有免除。据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许善达透露,仅此一项,每年每个农业人口平均缴纳税款400——500元。这对收入远比城镇居民低的农民来说仍是沉重的负担,再加上外界不知的各地强收的各种苛捐杂税,农民税赋负担之重可想而知。大批农民的唯一生活保障——土地——被强行征占而得不到应有的报偿,被迫转为计划经济时代梦寐以求而如今并无利益可图的二等城镇户口而永远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和可能的所有权。

从计划经济时期就以低工资的形式向国家交纳了大量所得税的失业工人,得不到应有的社会福利保障,挣扎在温饱的生存边缘。他们和从来就未享受医疗福利的广大农民一样,成为不敢得病得不起病的人群。卫生部2003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卫生医疗调查显示:城乡居民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1993年的36.4%上升到48%,已近一半;患者应住而没有住院的比例高达29.6%,已近三分之一;农民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更从1998年63%上升到75.4%,已超过四分之三。有多少现有医疗技术能救治的生命因此而失去?生命在这里标出了它低贱的价格。

倍受歧视的进城农民工,含辛茹苦地生活在城市的垃圾堆里,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劳动创造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报偿。据社科院的一位教授的研究调查,2003年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拖欠1亿农民工每人1000元。古今中外,干活付钱是天经地义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皇帝也不白用人”,为秦始皇修长城恐怕都没发生的事,却在共产党统治的最好时期发生了。国家总理为一农民工追讨工资,一时传为“佳话”,可谓“盛世”奇观。我觉得,对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类问题,特别是从制度根源上解决问题,总理辞职比为其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本来义务教育的经费在中国政府的开支所占的比例在世界上就属最后几名,而腐败的官府又要雁过拔毛层层截流,致使学校只有靠额外收费才能维持。而许多学校又唯利是图,趁机把公立学校办成昂贵的学店,中国的纳税人从来没有真正享受过宪法规定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这给生存在温饱边缘上的工人、农民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大量少年儿童因此而失学,不失学的也只能在收费低,教学质量没有保障的学校里就学。从长远上讲,教育是改善生存环境的最可靠途径,上面的状况就意味着这些孩子的生存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高等教育过分优待北京等大城市,造成严重的教育机会不平等,这种违宪的制度安排,粗暴地、毫无道理地牺牲了大批年青人应有的改善生存条件追求幸福的机会,这是赤裸裸的践踏生存权的政府政策和实践。

用全国纳税人的钱以及其它方式(如南水北调、全国集资办亚运、奥运,……)供养了近六十年的北京,享尽了优越的生存特权,中共当局在观念上、制度上、政策上对这样的不公平不合理现实进行保护,使对外地人的歧视继续制度化。来京工作的外地人需要办绿卡,孩子的义务教育无法保证。甚至有身为人民代表的大学教授提案外地人进京需要办签证,北京俨然成了另外一个国家,搞起“京独”来了。(我敢断言,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将会在众多外地人和北京人的诸多权利遭到严重侵害,限制和威胁的情况下举行。)其它城市对外地人或“乡下人”普遍存在着类似的制度性歧视。宪法规定的迁徙自由成为一句空话。市场经济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劳工的自由流通,如此中国如何让人承认其“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呢?

不依法行政、任意执法在中共政府部门司空见惯,警察、城管、拆迁、税务等部门,暴力执法的事件层出不穷,致死人命者时有发生。司法部门执法犯法、侵害当事人人身权利,甚至草菅人命的现象更是普遍。别的不说,除了我个人的案子的始末所证实的外,自我入狱后,我曾在4个看守所和监狱羁押和服刑,我没有遇到一个狱友的案子是按《刑事诉讼法》办理的;没有遇到一例未被刑讯逼供的刑事犯,每一个服刑人员都能给你讲述大量发生在他身上或身边的检察官、法官、警官索贿收贿,胡乱判案,刑讯逼供,打骂体罚,编造证据,陷害无辜,草菅人命的事情。除了湖北的佘祥林,河北的李志平等极少数爆光的案子外,不知有多少冤假错案尚未揭露出来,不知有多少人的生命权曾受到无法逆转无法补偿的侵害或正在、将要面临着威胁?……

再好的改革设想和可能的成果,甚至改革者,都禁不住专制腐败政治的腐蚀或摧残。世界历史多次证明,中国历史和现状再次证明: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是一个社会稳定走向文明再文明的两条腿,良好的政治是一切和平的社会改善的必要条件。从每个个人的角度上讲,没有行使政治人权的自由和保障,生存权必定受到侵害,甚至剥夺。经历了改革后近三十年思想上、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反反复复,面对着权贵资本主义劫持和操纵的改革、民众生存权处处时时遭到危害的现实,越来越多的国人再次清醒:试图用“中国特色”涂改世界文明史发展规律的图象的臆想,充其量也不过是驼鸟式逃避危险困境的一厢情愿,许多国人也意识到,坚持自己曾经有过的追求民主的热情是多么可贵。

亡羊补牢,晚了也要补。中国人久欠自己的一场民主革命,久欠世界文明发展史的一场和平革命无论如何也应该破题了。我把这场民主变革,这场和平革命叫做中国纳税人革命。

像所有其它国家任何时代的政府一样,中国历代政府,无论它叫朝庭、国民政府还是人民政府,都是老百姓以各种形式交纳的税、费养活的,其所有的行政经费、基建投资、官员薪水的来源,都是老百姓交纳的税费(下称纳税人的钱)。共产党建政后的计划经济时期,“税”的字眼几乎在人们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是农民交的公粮,领取低工资的城镇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作为政府的收入是不折不扣的税收,那时和现在的国有企业,从法权上讲都属于全体老百姓,其利润(如果不亏损的话)本质上也是税收的一种归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在炮制“生存权”理论的时候,中共当局抛出了“中国政府养活四分之一世界人口不容易”的说法,这个说法完全是本末倒置的(许多从事社会学科的海内外知识分子也跟着喝油,把这个说法挂在嘴上,不知是脑子还是良心出了毛病。),古今中外,政府从来都是靠纳税人的钱养活的。

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花钱养政府呢?这个问题问的好,对它的回答可以帮助厘清政府的职责是什么、政府与人民(纳税人)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政府,中共政府是不是一个好政府,怎么才能使政府成为好政府,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生活在一方的人们,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本来是没有政府的概念,也没有政府存在的。但是,随着生活和人与人之间互相交往的复杂化,大家觉得有些事有必要达成,这些事对大家是普遍有利的,是普遍的需求,大家也感到了对一些可以共同享用的设施的需求。然而它们却是任何个人都无法独力完成的,或者,即使个人可以独力完成,但是它们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远远比不上自己个人的投入,得不偿失,因此任何个人而不愿去完成的。这样的事或物被称为公共品。比如说在大家常过河的地方修架一座桥,比如说防止和惩罚盗贼在这一带的偷盗和抢劫,比如说调解人与人之间的纠纷,等等。虽然谁也都不愿意或无能力建一座大家都用的桥,但是,假如每人都出一点钱,集成足够的经费建造这座桥,这样对每一个个人来说,收益就远远大于投入,因此每个人都愿意以这种方式成就这件公共的事。那么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出来组织所有有关的活动:制定规划、收缴管理钱财、雇用工程师、工匠和工人、指挥调度建桥施工以及后续的保卫维修工作等。组织者和完成这些工作的机制,就构成了政府,他们集的钱,就是政府赖以运作、政府工作人员赖以生存的税收,交纳钱的人就是纳税人。同样的逻辑,纳税人纳税,政府组建警察维持治安,建立法院惩罚犯罪,调解纠纷……。换句话说,人们对公共品的需求,催生了政府,政府是人们得到公共品的主要工具和媒介。围绕着政府的各类活动,就被称为政治。孙中山先生在其三民主义的论说中也曾开宗明义地说“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众人之事就是关涉公共品的事,主要包括:基础教育,社会保险和福利,治安,国防,立法,司法,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赈灾,等等。

为了让政府实施提供公共品的功能,人们不得不赋予它相应的调动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管理使用纳税人的钱等权力,甚至包括拥有军队、警察,这样的强制性力量,因此,政府有着权力滥用(不按纳税人的意图使用权力),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把权力扩张到它不应该干预的“非公共品”领域——私人领域,的自然倾向。我们中国人对政府权力无孔不入的现象,一点也不陌生。

因此,必须划清政府权力的边界,也就是划清公领域和私领域之间的界线。除了我们中国人熟知的政府全权干涉私人经济活动带来贫穷的原因外,划定政府权力边界的最重要意义在于,政府不能干预、限制、剥夺人们在私领域的活动权利和自由,比如宗教信仰,生命财产,思想言论,恋爱嫁娶等,这是人权保护的最基本原因和最初始思路。由此可见,维护人权,首先是就政府和民众的关系而言的,首先是政府权力的边界问题,首先防范的是政府权力向私人领域的侵犯。2004年,中共当局在第一次把维护人权的字眼写进宪法时宣称,其“一贯重视人权的保护”,在中国生活过和正在中国生活的人都知道这是一句十足的谎言。

用纳税人的钱建立并维系的政府,其主人自然是纳税人,政府是纳税人的“公司”,执政的政府官员就是纳税人雇用的雇员或曰仆人。这就是林肯提出、孙中山先生创造性继承的三民主义“民有、民治、民享”的第一条,意即政府属于纳税人。中共政权一直都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对其官员的号召,把“为人民服务”的牌子立在中南海的大门口,但是,中共政权远远没有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什么?因为中共政权只强调了“民享”,不承认“民有”,拒绝“民治”,用虚假的“民享”口号掩盖“民有”和“民治”的根本问题。想第一口就吃到第三个馒头,充其量是痴心妄想。假如纳税人明悟自己拥有政府,是政府及其官员的主人,而且政府执政者诚心承认自己是纳税人的雇员、仆人,那么,政府为纳税人服务是自然直接的逻辑结果,根本不需要什么论证和号召。所以中共当局果真想建立服务型政府,使政府为人民服务成为普遍的现实,首先就要还政于民,并开通纳税人治政府的渠道,而不是继续实行一党专政,垄断所有的政府权力。

就象一个企业的董事们有权决定并随时监督知悉企业的财务状况一样,作为政府的老板,纳税人天经地义地有权决定和随时监督知悉政府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钱。但是,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的任何一级政府几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预算,最好的也不过是一个笼统的数字而已。比如说,中央拨给某部门钱(纳税人的钱),为什么要给这么多而不是那么多,这个部门计划如何花这笔钱,没有几个人知道,最终这笔钱事实上是怎么花的,具体的去向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如此这般,纳税人的钱被滥用、贪污,被以工作的名义腐化享受掉,就是不可避免的事了。我们就来看看中国的现实。

在中国,许多政绩工程与纳税人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关系,投入和收益比也很不经济,各地的执政者之所以要花大批大批纳税人的钱上马政绩工程,就是为了制造虚假的繁荣建设成就,用纳税人的钱铺设自己升迁的道路。当然,还有另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原因,任何一个政府工程都养肥了大批的贪官,交通的,市容的,水利的,体育的,办公设施的,……统统都是一样,都是用权力把纳税人的钱转移到自己腰包的大好机会。

从中央到地方,中共官员的奢侈豪华办公令人咂舌。据去年某些香港报刊对内地一些中级城市政府办公设施,用度,排场进行的调查,市长级的办公豪华程度已经超过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元首。其实,我自己早已从我到各国和地区访问的经验中得出同样的结论。与中国不一样,世界上大部分民主国家和地区的各级政府的办公地点都设在地价便宜的地区,常常远离寸土万金的商业区,办公楼和办公设施都非常简朴,这本身就为纳税人省了不计其数的税赋,而在中国,政府机关和共产党的机关,全部占据地价高的地段,拥有豪华的大楼和大院。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多数农村中小学和城镇非重点中小学的校舍房屋破旧,教学设施简陋,有的甚至住用危房。中央和地方政府花大量纳税人的钱培养体育竞技明星,并用纳税人的钱给他们发大笔奖金,使他们成为全国、各省、市最富有的人(民主国家的情况截然不同,它们的体育竞技明星都是从小由家里花钱雇教练训练或花钱去俱乐部学练或自学成材,国家队临比赛才组成,几乎不花纳税人的钱发奖金,他们的收入,主要靠他们的商业活动),纳税人的钱在体育、教育上的投入不成比例地往极少数体育竞技明星身上倾斜,制造虚假的体育大国(省)形象,然而有多少农民的孩子直到高中毕业还什么球都没摸过?有多少学校严重缺少正常体育锻练设施和场地?今年年初山西省四十几个小学生因学校没有操场而在公路上跑早操,被汽车撞死的悲剧,应该促使国人全面检讨中国的体育制度和政策,是要体质普遍健康、普遍享受体育竞技娱乐的国民,还是要耗巨资(纳税人的钱)培养少数几个体育竞技明星挣虚妄的面子?

同样性质的还有救助残疾人的问题。任何国家的公民都是愿意纳税救助残疾人这样的弱势群体的,中国也不例外。那么中国政府又是如何分配这项纳税人的钱的呢?我们看到的现象是,政府花巨资(纳税人的钱)着力培养一些样板展示给世人,残疾人的文艺、体育样板频频在国内外舞台、竞技场上亮相,样板个人赢得了很大荣誉,同时也制造了中国政府关爱残疾人的虚假形象。但是,满街乞讨的残疾人有谁关怀过、救助过?还有那些我们平时看不见、隐于中国社会各个角落的6000——8000万残疾人得到过多少政府的实质救助?

外交政策及其具体运作一直是纳税人的信息禁区,外交部的预算及花度更是少人知晓。中国政府在与外国人打交道中就一定代表了中国的纳税人的利益了吗?国家领导人一次出访就拿几百亿美元的纳税人的钱搞“订单外交”和哪些纳税人的代表商量过?在中国仍有几千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数亿国民缺乏社会保障,在温饱线上下挣扎的情况下,拿纳税人的巨资对某些国家进行无偿援助,制造大国领袖形象,又符合哪些纳税人的民意呢?

政府官僚的待遇更是一个扩散到全身的顽疾。中国的官员之多、权力之大、实际收入之高(相对于平民)均居世界首位。除了表面的工资之外,每一级官员都有相应的待遇,在住房、交通、医疗保健、用车、用人等方面,甚至葬礼和墓地方面都有着平头百姓无法企及的特权和直接的经济利益。这几年人们谈论高薪养廉,有人建议给政府官员加工资,中共当局也乐意这样做了。事实上,中国官员的“合法”实际收入(不算贪污的部分)已远远超过以高薪养廉着称的新加坡。一位原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承认,一个省有四五十个省(部)级干部,中国的问题就是官太多。中国目前每30人里就有一个官。这只是指现任的官,而中国有多少退休的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干部,他们的待遇所耗掉的纳税人的钱有多少,怎么想都不过分。那么,中国又有多少现任的和退休的副省(部)级干部,正、副局级干部,正、副处(县)级干部,正、副科(乡、镇)级干部,多少人浮于事的公务员,中国的纳税人得纳多少税才能填满这一个一个大大小小的无底洞?

以工作的名义开宴会、请吃请喝、旅游、娱乐是另外一个无底洞。有一个严肃的研究机构曾建立统计模型进行调查推算,1995年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小宴会,请吃请喝、旅游、娱乐花掉相当于当年国防开支(军费)的纳税人的钱。虽然我没有数字说明现在的情况,但是我们谁都清楚,十余年来,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并无改观。

中国共产党只是一个社团,其组织不是政府机构,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但是,共产党的党务经费和党的干部的工资基本上都是纳税人的钱开支的。一个省的省长的工资由纳税人负担是合理的,但是共产党的省委书记的工资就不应该由纳税人负担。假如共产党可以用纳税人的钱作其经费,那么,1998年按宪法赋予的自由结社的权利成立的民主党(被中共当局打压,其领导人和骨干大都遭政治迫害)从法理上是否也可以用纳税人的钱作其经费?也许有人会说共产党是执政党,所以有所不同。暂且不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性问题,就算共产党是民选的执政党,那也只意味着,政府实行共产党主张的政策,由共产党籍的政治人物负责实施,作为政府官员,其工资由纳税人的钱支付,但是共产党自身的党务经费,党的干部、党工的薪水仍然不能用纳税人的钱支付。世界上没有一个党库通国库的民主国家先例,因为它是违背纳税人出钱建立政府的本意的。在中国,共产党扶持的花瓶党——所谓的八个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但是它们使用了大量的纳税人的钱作其经费,又是什么道理呢?——

以上所说的政府花费纳税人的钱的状况,还不包括政府官僚贪污的部分,也就是以各种非法的方式把纳税人的钱转移到自己口袋里的部分。前不久经济学家王绍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中国的政府收税总额比改革初期增长了9倍,但是政府的行政成本却增加了70倍。由此可见,中国的纳税人为了必需的公共品,除了付出昂贵的生命代价,付出了向政府屈服、生活在恐惧中、丧失人格尊严等精神代价外,还付出了无可计数经济代价。呜乎哀哉!

人们由于对公共品的需求而建立政府,然而政府一旦存在,它就有扩权、滥权、侵犯私领域、践踏人权、公器私用、贪污腐化的自然倾向。纳税人是政府的主人,政府执政者的任免、政府的政策及其实施本应是纳税人意志得到综合平衡,得以具体落实的过程,而且只有这个过程是纳税人真正作主的时候,上述的政府的自然恶性才能得到限制,甚至遏止。为此,简明扼要地讲,像一个企业的老板一样,纳税人必须掌握四个机制:执政者的雇用、监督、解雇(罢免)和纠偏纠错。首先纳税人用自由选举的方式决定雇用谁来做执政者,而每一个有意做执政者的人(政党)拿出他认为最好的收税和提供公共品的方案,并展现自己的才能和品德来争取纳税人的选票。往往是,其方案最能平衡综合各纳税人利益、尽可能少收税多提供公共品、较有才能较能取得信任的人获得执政的机会。决定谁来执政只是第一步,任何人上台后都可能偏离他竞选时的许诺,甚至走向反面,因此,不能“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却又“让国王掌握钥匙”(潘恩语)。所以第二个环节就是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这包括纳税人及时自发性的监督、纳税人的代表(人民代表)常规性的监督以及媒体的新闻监督等方式。罢免机制包括自然罢免,也就是周期性的换届选举中现任者期满卸任或竞选连任失败;罢免机制还包括中途罢免,当政策或政策的实施出现大错误,或执政者暴露严重的品德缺陷时,纳税人采取行动,如公投,或人民代表循制对执政者进行罢免或弹劾。周期性换届选举,使纳税人抛弃自己以前选择的执政者、选择新人新政策成为可能,是最重要的纠偏纠错机制。另外,中途罢免机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民代表的专业问政,纳税人集会、抗议、游行、示威的权利的行使,都是非常重要的纠偏纠错机制。这里所说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自由,结社问政参政的自由,言论新闻自由,集会、抗议、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纳税人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或曰政治人权。这些权利的制度化保障和制度化运作,就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内容。

民主就这么简单。我从来就反对把民主神秘化,复杂化,精英化,学问化。自百余年前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等开启了中国民主运动至今,中国所有的专制政府和独裁者都用中国国情特别和中国人的素质低,教育程度低为由,阻止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建立,今日之中共政权尤甚。其实,当前中国最重要的国情是:中国是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纳税人的生存权受到专制腐败政治的危害,纳税人从根本上需要民主政治保障其政治人权,进而永续地保障其生存权和其它基本人权,而任何纳税人,无论其素质、教育程度高低,都有能力行使上述政治权利,而参与民主政治的运行。谁都知道选择花最少钱建最好桥的人组织建桥,谁都知道选有能力的人比选无能力的人好,谁都知道选可信的人比选不可信的人好,谁都知道竞争、监督、罢免对人多做好事正确的事,少做坏事错误的事的正面推动力。有人也许会说,你说的情况只涉及到非常简单的公共品,参与像国防,外交,货币政策,发展战略等等这样的复杂的政策过程,需要一定的素质和教育程度,中国的民众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对此,我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回应。其一,县(区),乡(镇)级的政府都是提供简单公共品的,为何不能让纳税人对这样级别的政治运作,充分行使政治人权?越早开始,纳税人的素质和教育程度就会越早准备充分,越早熟悉较复杂的公共政策及相应的民主运作机制。其二,纳税人可以选出自己信任的素质高、教育程度高的代表,参与复杂的公共政策过程,实行代议。其三,开放议政的言论自由,让民众接受充分的信息,听到政策辩论各方的言论,了解他们的观点,这本身就是一个教育过程,纳税人的议政参政素质,可以由此不断提高。其四,我们知道,大部分消费者,对汽车的一些复杂部位的性能并不了解,也无从判断一辆车这些部位的质量,平时也无激励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存在,厂家依然要力争把消费者不懂的部位制造好,因为市场上存在着懂行的竞争者和专家,一旦被他们发现毛病,他们会通过市场的各种公开机制把信息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利用法律、舆论以及他们在市场上的力量等杠杆,惩罚有问题的厂家。同样的逻辑,只要公平、公正、公开的政治竞争机制存在,自由的言论畅通,信息开放,执政者在大部分纳税人并不精通的问题上也要做好,做得符合民意。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对政府有如下认识:1、政府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人们需要提供公共品的机制,而不是因为某些人想统治想做王。2、政府有成为恶势力的自然倾向,必须对其权力进行限制,划定其干预的领域界线。政府为提供公共品而生,只能做提供公共品的工作,不能侵犯私人领域。3、纳税人纳税建立政府并支付政府运作的经费及政府官员的工资,纳税人是政府的主人。4、纳税人必须掌握政府的雇用、监督、罢免、纠偏纠错等四个机制(即充分地行使政治人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政府成为恶势力,促使其成为好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政府。

一部民主政体的宪法,首要的就是要把上面四个原则以及民主政治运作的过程和规则规范化地确立起来,而宪政民主就是在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一套法治体系下的具体的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中国亟需的这场纳税人革命的宗旨,就是在中国逐步确立宪政民主的秩序。这是一个各种政治力量,包括共产党,都参与的过程(共产党有存在并公平竞争执政地位的权利,但是没有搞一党专政的权利)。因此,纳税人革命是一场全民的宪政民主运动。

杨建利:非暴力抗争和宪政改革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开始这场运动呢?

首先,我们要树立纳税人、有限政府,纳税人是政府的主人,纳税人必须行使选举、结社、参政、言论、新闻出版、集会抗议、游行、示威等政治人权来保障其生存权和其他基本人权,等观念。为了帮助树立这些观念,我们必须来一场语言革命,在大众的话语中,摒弃“公款、国家(政府)的钱”代之以“纳税人的钱”,摒弃“政府(国家)投资(补助、资助、出钱)……”代之以“花纳税人的钱”,摒弃“党和政府”代之以“纳税人的政府”,摒弃“感谢政府的关怀……”代之以“感谢纳税人的救助”,摒弃“效忠党和政府”代之以“政府效忠纳税人”,“政党争取受雇于纳税人”,摒弃“为民作主”代之以“政府向纳税人负责”,摒弃“党(的)……”代之以“共产党(的)”,“国民党(的)……”,“民主党(的)……”,摒弃“党和国家的培养”代之以“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培养……”,改“为人民服务”为“为纳税人尽职”,改“为政府分忧”为“督促政府尽职尽能”,……。

我呼吁知识界的人士,尤其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学、演艺、体育界等的名流们,在行文、言谈中用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10年后再回过头来看自己今天的文章和讲谈时,不会因为用了某些词或说了某些话而脸红,更不会为自己主观上或客观上扮演了一党专政的帮凶的角色而羞愧。

目前,中国只有村长和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虽然中共当局仍然对此过程进行控制和操纵,但是不可否认,对于独立的,非共产党指派、授意的竞选人,仍有一定的可为空间。我呼吁有志做真正的人民代表的人士,民主运动人士,退出、脱离民运组织而仍然有心推动中国民主化进展的人士,返乡的大学生,甚至各界名流积极投入进去,占满并扩充这个可为的空间。呼吁现任和将任的全国人民代表,使用宪法赋于的立法权,尽快修改《选举法》全面开放县级以上人民代表的直接民选,尽快开放乡(镇)长、县长的直接民选,开创实质的基层民主阶段,为全面民主化奠定基础。假若您有志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您正在其位,正逢其时,当谋其政,当有作为。

人民代表和执政官员的产生方式,他们的权力来源,直接影响着政府行为,从根本决定政府,能否为纳税人的利益服务。这不仅是民主政治理论的公认结论,是先进民主国家和地区实践证明的结果,而且也在中国仅有的民主实践中得到证实。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对8个省的48个村庄的村民选举进行的系统调查证实:选举提高了村庄支出中公共品的比例,降低了行政费用和村干部工资支出的比例,选举对人均收入有正面影响,而且增强了村庄的自主性,降低了村庄支出中上缴乡(镇)政府的比例,也减少了税收上缴数量。经济学家王绍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民主政治是监督乡(镇)财政支出的有效途径。陈昌棣、春桃在其《报告》的结论部分也强调,发展基层实质民主是解决“三农”困境的根本之道。

我呼吁农民以宪法赋予的自由结社的权利,组织起来成立“农会”,企业工人,进城农民工组织起来成立“自由工会”……,各阶层的纳税人,尤其是弱势群体,都要组织起来,用宪法赋予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抗议、游行、示威等权利,打通多维的利益表达渠道,提高无权力者维护权利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组织化维权的水平和能力,使各自的利益诉求进入政府决策的过程中,这是任何科学决策都不能替代的。必要时采取行动集体抵抗不合法不合理的苛捐杂税,集体抵制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命令,集体反抗暴力执法。

中共当局最近一直强调建立“和谐社会”,希望这不是打压所有利益表达和示威抗议的,“稳定压倒一切”方针的另一种说法。中国各界,特别是中共当局,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合理,就没有和谐”。张宏生先生在他最近出版的一本书里说的一段话非常有借鉴意义:“官吏们欠农民的太多了,农民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贪婪和不公正,因为缺乏正常的舒张渠道,他们应对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态度就是忍,委曲求全。然而极端的忍耐和极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个扭曲人格相辅相成的两面。在他们顺从的表情下,仇恨和恶毒早已日积月累成深潭”。一旦一股旋风从这个深潭卷起风暴,将是不可收拾的从暴力抗争漫延成的普遍的非理性暴力局面。我在此倡导的纳税人革命,像我一贯坚持的一样,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是从个人维护合法权益为始,以建立一个永续的、全面地实现人权保障的宪政民主政体为结果的和平的宪政民主运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暴力土壤是丰厚的,中国再次进入历史的恶性循环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小。一旦出现普遍的暴力局面,大家都会受害,但是潜在受损失最大的是资产阶层,所有的官僚……官商、官幕都属于这个阶层,因此,这个阶层的人士都应该认真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是支持甚至投身和平的纳税人革命呢,还是漠不关心,甚至成为中共顽固派的帮凶,阻止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最后酿成又一轮历史的恶性循环?

我呼吁现任的将任的各级人民代表以及具有各种保护的社会名流,勇敢地监督各级政府运作,以敢言的行为、公正的形象带动并切实维护纳税人的言论自由,形成真正有力量的独立的、讲真话的、对任何一级政府及其官员包括最高领导人,都敢揭丒批评的公共知识分子群体或意见领袖群体。

我呼吁中共当局尽快废除宪法前言中与宪法的实质内容相抵触,以坚持一党专政为核心的“四个坚持”内容。我也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尽快批准中国政府已经加入的各类国际人权公约,并修改、废除与其冲突的国内法律,切实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惩罚侵害人权的政府官员。

中国民主运动组织作为正面反对一党专政,推动中国全面民主化进程的政治力量,应该切实地投入这场纳税人革命,全面出产中共执政当局的替代品,并让民众充分了解这些替代品,挑战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及执政地位。替代品包括:系统的宪政民主体制的规划,与中共当局不一样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环保、体育、国防、外交政策等等,在各地各级政府(目前主要是县、乡级)提出区别于当地中共政府的税收及提供公共品的政策规划,提供区别于共产党的政党社团,提供人民代表,政府执政者的候选人。民运应该有大批敢于组织纳税人集体维权,不怕坐牢的纳税人革命最前沿上的人物。彻底改变民众不了解民主运动的理想、活动,民运与纳税人的日常生活脱节的现状。

从1989的大规模民主运动到现在,中国又兜了一个大圈子,人们从一厢情愿回避政治人权,追求“生存权”到又一次切肤体会到,剥夺了纳税人的政治人权的一党专政的腐败专制政治是纳税人生存权的根本危害。我们必须改变这个政治现实。当我们接受了这个政治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时,我们就成全了它的运行,甚至成了它的帮凶。我期望心愿改变这个政治现实的人士,应该各自努力,更期望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躲躲闪闪,迂回行事,“曲线救国”,而是加入到纳税人革命的正面战场上来,世界史上没有一场伟大的战争是靠游击取胜的。

(2006年6月4日 于狱中完稿)

议报2006.12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