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实际上是非常必要的美德,这关系到共产主义事业的成败。这原是一件十分严肃话题,但现在却被娱乐化、庸俗化与污名化了,甚至大多数共产党员都不认同这种美德,这是对马列主义根本性的背叛。

长期以来,人们存在一种幻觉,以为共产党理想的私生活方式应该是极其严肃简朴的,是清教徒式的,甚至将马克思主义视为一种道德标准。由于共产党国家最终大多实行了一夫一妻制,而且普通国民在家庭生活方面较为保守,他们通常认为西方国家才是腐朽堕落的,人们私生活混乱不堪。这是一个极大的误会,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而家庭是私有制的土壤,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首先明确宣称要消灭家庭,其中明确声称要实行“公妻制”,也就是女人与男人不应组成固定的性伴侣,任何人都不得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而儿童社会化抚养。在这里。马克思“穿越时空”运用了一段颇为熟悉毛式笔法写道:“我们的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人们至多只能责备共产党人,说他们想用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来代替伪善地掩蔽着的公妻制。其实,不言而喻,随着现在的生产关系的消灭,从这种关系中产生的公妻制,即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卖淫,也就消失了”。文中的“公妻制”英文版本为“community of women”,德文为“weibergemeinschaft gemeinschaft”,因被理解为“妇女属于共同体”,而中文与德文译文则接近于“公妻制”。

以上的逻辑简单说来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共产党必须推行公妻制。由于资产阶级早就采用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公妻制,共产党人执政后推行公妻制是合乎新道德标准的。显然,马克思有所回避,没有直接写出采用公妻制的原因,只是在前面写道“资产者是把自己的妻子看作单纯的生产工具的。他们听说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自然就不能不想到妇女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似乎暗示由于女人具有生育的职能,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工具,因此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女人应该是公有的。但这是一个陷阱,因为马克思紧接着说明:“他们想也没有想到,问题正在于使妇女不再处于单纯生产工具的地位。”很明显,马克思并没有将妇女视为必须共有生产工具,而是着眼于消除私有制土壤。这就是为什么民国时代,传统人士攻击共产党“共产共妻”不得要领的地方。这也难怪,马克思可能处于策略上的原因,当时并没有直接将其背后原因直接讲出来。

事实上,推行公妻制的真正原因与家庭及子女的属性有关。马克思出生于一个信仰基督教新教的犹太家庭,他的学说理念充满着与基督教《圣经》相对应的概念,比如物质对应于上帝、无产阶级对应于选民等。《圣经》中明确提出:“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因此犹太教与基督教都强调家庭婚姻的重要性,都认为“子女是父母的产业”,本质上是第一私有财产,因而家庭是私有制土壤,而夫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因此如果要铲除私有制必须消灭其土壤—家庭,要消灭家庭必须废除相互从属的家庭关系,对此马克思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同样做出了理论上的回应,这就是公妻制。

以公妻制取代固定的相互从属的夫妻关系,这几乎可以完全切断子女与父母的血肉联系,在私有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男性因为没有固定的性伴侣,失去了辨识后代的可能;而母亲从属于“妇女共同体”,子女的抚养与教育也由社会负责,这样在公妻制的条件下,父母均无法辨知自己的子女,更无法拥有子女,旧式“父母”便消失了。公妻制彻底斩断了父母与子女的联系,进而使得父母失去了对“子女”的所有权,从而达到从根本上消灭了人类与生俱来的私欲。

对于公妻制,《共产主义原理》与《共产党宣言》中的论述有较大的出入。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的第二十一问中否定公妻制,认为“公妻制完全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现象,现在的卖淫就是公妻制的充分表现”;而马恩其后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则相反,其宣称:“人们至多只能责备共产党人,说他们想用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来代替伪善地掩蔽着的公妻制。其实,不言而喻,随着现在的生产关系的消灭,从这种关系中产生的公妻制,即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卖淫,也就消失了”,则相当于默认共产主义应采取公妻制。这两本书的重大区别在于,恩格斯将两性关系视为“社会无须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而仅仅“由社会教育儿童”,以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归属关系。而其后的《共产党宣言》则更进一步,提出“妇女属于共同体”,使得了男女之间相互归属的问题也得到解决。考虑到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间要晚于《共产主义原理》,且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起草的纲领性文件,因而《共产党宣言》更能反映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最终想法,《共产主义原理》反映的是恩格斯阶段性的想法。《共产主义原理》与《共产党宣言》都声称由此消灭了“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卖淫”,实际上这里有个文字技巧,就是实现共产主义主义之后,货币将消失,那么男女之间以性交易也就不复存在,但是如果不涉及金钱的性乱则不是“卖淫”!在公妻制下,男女之间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固定的一对一的性伙伴关系,而是将妇女视为一个公共的群体,人们可以自由地进行选择,这种非固定的多对多的性关系在传统意义上就是乱性、乱伦或通奸。《共产党宣言》实际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所谓的“community of women”就是一个准妓院,人们各取所需,之所以不能称之为“卖淫”,是因为不涉及金钱。

《共产主义原理》里首先提出的“社会教育儿童”其原意是避免形成子女对父母的归属与依附关系,但具体实施起来究竟是每个成人都对具体的儿童承担直接的义务,还是在一个机构中统一管理?如果是前者,那么成年人与儿童会形成情感上的依附,成为事实上的领养关系,这又是私有制的土壤。而如果是机构中统一管理,那么意味着这些孩童从出生后不久就将进入孤儿院,听起来非常恐怖,但却是彻底消灭私有制所必需的,我们反观国内早期的共产党革命家,往往会发现,有些革命志士很多家庭非常富裕,当年他们放弃优裕的生活,背叛自己的家庭时非常坚决,等他们取得政权且子女长大后,他们护犊之情比其常人毫不逊色。现实中这方面例子比比皆是,看看新闻联播就可以略知一二了,这里就不再举例。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方面是相当有远见的,今天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遭遇的挫折恰恰验证了这一点,今天太子党当道就是最新案例。马克思设计的《共产党宣言》中的公妻制实际上就是要让父子母女不能相认相亲,在当时只有彻底的性乱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为使乱性合法化进而设计了公妻制与儿童社会抚养制度。马克思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私有制存在的土壤。

《共产党宣言》发表的年代,还没有成熟的遗传学说,马恩当然不知道这样乱性或者社会养育儿童的后果可能造成近亲结婚,从而生育有缺陷的后代。因此仅从单纯的遗传学角度来说,消灭家庭与社会化养育都将是一场灾难。有趣的是,马克思与燕妮就是近亲结婚,不过相信这点应该没有影响马克思的判断,因为当时现代遗传科学尚未形成。

今天科技水平与马克思时代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试管婴儿、基因技术与克隆技术已取得重大突破,人们已经不需要依靠性行为就可以实现后代繁殖,因此,我们可以稍微“发展”一下马克思主义:利用基因技术取消人类性冲动,完全淘汰有缺陷的基因,并实现无性繁殖,这样共产主义理论就圆满了——无产者彻底沦为太监,事实上,在精神领域内这个目标已经部分实现。

从上面论述显然可以发现,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混淆人类的血缘关系是消灭私有制的关键条件之一,而以打破包括一夫一妻在内的固定夫妻关系,是其必选的手段。群居群婚的男女关系,在凡人看来就是乱性通奸,更不要说由于缺少家庭关系的辨识,使得乱伦亦不可避免,但对于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这些都是不足挂齿的。以此来评价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万庆良可以算为其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不仅有婚外情,与他人共享情妇,共育子女;薄熙来也不遑多让,不仅自己关系混乱,而且把自己的老婆也贡献给下属,在法庭上坦坦荡荡,毫不隐晦,体现了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理论修养;安徽庐阳艳照门中主角虽然官阶不高,却也对换妻游戏情有独钟,其境界不低。其实何止这些男男女女,有些地区的乱性的现象蔚然成风,大有不弄个小秘、小三之类都不好意出门的味道,由此看来革命形势一片大好。可惜的是对于践行共产主义这样巨大荣誉,他们个个唯恐避之不及,完全没有毛泽东与江青的气魄,让人唏嘘扼腕。

我们再看看当今对共产主义者污名化的手段则十分地幼稚,有人指称马克思个人性生活混乱,不仅与仆人而且与战友的妻子通奸。如果这些传言属实,恰恰只能证明马克思不仅仅是革命理论家,更是革命的先行者。同样关于毛泽东混乱是生活的传闻也是不绝于耳,共产党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这些传闻——“那又怎么样!毛泽东对女人涉猎广博,对婚姻不忠,这不正是一个共产党员所必须做到的吗!更何况毛至死都没有接纳那些非婚子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所需要做的,如此非婚子女才能实现社会养育,避免成为领袖的私人产业。毛的夫人江青在上海时的群交行为不也是她做为先进分子的具体表现吗?怎么就成了”丑闻“了?”周恩来更是这方面的楷模,此君留学法国,深得马克思主义之精髓,不仅名下没有亲生子女,更是对“传说”中的血亲一概否认,并将之延续至死后,唯恐这些非婚子女成为其名下“产业”,进而不当获利,其实做个亲子鉴定是很容易的,不必如此沸沸扬扬。而其领养的养子居然也不认其养父,可见家教极为成功。

由是可见,只有那些满脑袋里充满了私有观念的人才会认为通奸与乱性是道德败坏的表现。同样那些因为通奸乱性之类罪名收到惩处的党员干部是蒙受了不白之冤的,共产党组织至少需要在这些方面还他们以清白。对薄熙来、万庆良等应该立刻恢复名誉,以正视听。

反观之,那些道貌岸然且位居高堂的有家庭的共产党员,应该好好反思自己的家庭伦理观是更符合无产阶级的标准,抑或资产阶级的标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在共产党取得政权后,一夫一妻制的道德观,是非常危险的普世价值,有违共产党的建党宗旨,而那些以资产阶级价值观做为行动准则的人,不仅应该排斥在党外,更应该从领导层中清理出去。当然由于长期以来,这方面的理论知识没有得到有效的宣传,现任领导应该有改正的机会,男性领导必须切断与妻子儿女的关系,将妻子送入“妇女共同体”,子女交由社会供养。女性领导需在断绝家庭关系后自觉进入妇女共同体。更进一步,所有的共产党员都应该做到这一点,毕竟是先进团体,在掌握政权后,当然应该先行一步为普通群众做出表率。如前文所述,妇女共同体可以参照妓院进行改造,取消收银台即可;子女的供养机构则由孤儿院扩编而成。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私有制的土壤,为共产主义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阶段,对于提拔领导干部除了能力、年龄、经验等传统考察项目外,对于其在两性方面态度也应该设定标准,将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家庭观与道德观的人排除出去。其优先次序为:首先是性无能者,这样的党员具有先天的优势,从唯物主义角度来看,他们最为可靠;其次是与多个异性发生关系,承诺不成家或不愿成家的无子嗣党员;再者是未婚且无子嗣的党员;最后是已婚但无子嗣的党员。以此为参照,也可以大抵看出现在在位的领导干部有哪些在家庭婚恋方面是合格的。实际上仅仅满足了最后一条,就可以完全做到了铁面无私,把反腐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可见,马克思的药方是何等地灵验!

当然除了党的伟大事业外,性乱在当前也由显著地现实意义。中国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很快就有专家提出下层人士可以共用妻子,以缓解性别危机的冲击,稳定社会。这些专家羞羞答答、遮遮掩掩,仿佛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可见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一知半解,性别危机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天赐良机,不仅“底层”人民需要,全体人民都要参与进来,对此要有高度的理论自信。

从本文着眼点来看,人类的家庭关系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普世的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子女随父母,这是当前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之一;第二类是中国传统的稳定的家庭关系,一夫多妻普遍存在,子女随父母;第三类是马克思所提倡的“公妻制”,不固定的两性关系,子女归社会。究竟哪一种更适合人类社会,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共产主义的本质也是昭然若揭。今天共产主义依然像一个幽灵,只不过这次它游荡在亚洲的上空,究其原因却与百多年前完全相反,那时革命者确实抱有消灭私有制的理想,而现在大多数高唱共产主义的无非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历史与国人又一次开了个玩笑,那么就让我们慢慢玩味吧。

后记:本人数年前对公妻制即有所理解,觉得共产主义只是一只死老虎,在其身上踢两脚,除了搞笑以外,实在是没有太大的意义。近来,惊闻共产党居然要提理论自信,还煞有介事地在北大召开了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会。联想起当前种种倒行逆施,于是忍不住要凑个热闹,发展一下马克思主义。

《纵览中国》December 1,201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