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诗友九九乔迁之喜,我写了幅字送他,内容是:

我一向认识你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摘自鲁迅小说《故事新编·眉间尺》中黑衣人对眉间尺的谈话。

人生,倘若不甘于为生存而平庸,就得有一个令生命得以光华的目标。眉间尺生而就是复仇的,而黑衣人则像是荒原上一条伤痕累累的狼。然而他的报仇与其说是所受伤害过深,毋宁说是追求一种解脱。——他必须用这完美的形式来告别生命,告别这令他无限困惑的人世,而仅仅留下一曲复仇的千古绝唱。

当这幅字一挂上九九客厅的墙上时,我立刻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九九和所有前去道贺的文朋诗友一样,除了对眉间尺有所理解外,对黑衣人“报仇”的内涵均不甚了了。——须知黑衣人乃鲁迅极力刻画的“复仇天使”呀!他非侠非盗,非巫非仙;不是职业杀手,更不是变态鹰犬;他只是一个叛逆的“另类”,一个彻头彻尾。愤世嫉俗的唯美主义者。

鲁迅在后来将《眉间尺》更名为《铸剑》,已透露出此篇深刻的立意。因为此篇小说并未叙述眉间尺父亲铸剑的过程。所以我以为鲁迅要告诉我们的是:真正铸剑的其实是黑衣人。没有眉间尺,这柄雄剑当然永埋于地下,腐而朽之;但倘若没有黑衣人,这把雄剑则可能轻易转手于大王,成为大王装点淫威的饰物。只有黑衣人让这柄雄剑发出千古绝无的光华。他是用复仇者的鲜血,真正铸就了这柄雄剑,他是这柄雄剑的剑魂。

于是,我清楚:作为一个现代愤世嫉俗彻头彻尾的唯美主义者,在这个极权加后现代的社会里,除了无法逃避“人我所加的伤”而外,还得忍受在人群中不期而至的孤独感。

而孤独又几乎让我“憎恶了我自己”。

2000年9月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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