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四川出了个“厚黑教主”李宗吾,写了本怪书叫《厚黑学》;北京出了个“老宣”,写了本怪书叫《妄谈·疯话》。此二位足称当时文坛的奇人怪杰。李宗吾名气要大些,其著作的整体性构思要强得多,体系要完整得多。老宣写的,零零碎碎,天上地下,饮食男女,什么都写,有些象名人格言,有些象教师训词,有些象哲学警句,有些象志士口号……反正理性很强,不是“妄谈”,更不是“疯话”,只不过这种嬉笑怒骂的劲头,对“本不可救药”的人类社会说来,显出一点“疯”,反常也。他的朋友马镜澄在书前的《题辞》评得甚是准确:

本来,人们说话,必须要有分际。领导民众的,要说空话说大话;钻挤门路的,要说好话说软话;为人师表的,要说废话;受人教训的,要说狂话;对于朋友、要说假话;对于尊亲,要说瞎话;事关利害,要说模棱话;事不干己,要说风凉话。这才是识时务的俊杰。老宣先生,舍此类有用的话不说,一定要说些实话与直话,又什么天理良心话,忧国忧民话!——自己受了人家的厌恶,还居然自喜地以为自己很会说话,由此看来,老宣先生,却也有些半疯儿。

疯子又叫狂人。鲁迅的第一篇小说就叫《狂人日记》,他借狂人之口,发出石破天惊的呐喊:“救救孩子!”在福柯看来,所谓精神病实际上是一种“炫目耀眼的理性”,而不是非理性。它不过是理性偏离社会的常规思维方式,伸展到一种过于强烈的光照中心里去了。(福柯《疯与社会——理性时代的疯史》)

心理学家说,某种情感(爱或恨,忧或乐)太过强烈,得不到必要的宣泄,都会引起心理病变而发狂,现在叫神经病的。因此我们把“祈祷”或“诅咒”统统视为一种情感的宣泄形式。“救救孩子”既是祈祷也是诅咒,《厚黑学》既是诅咒也是祈祷。倘若不让他们把祈祷或诅咒发出来,鲁迅会成真正的狂人,李宗吾也会真正变成疯子。

记得文革中,枪毙了一个犯“恶攻罪”的老妪。她将伟大领袖的头像贴在她使用的马桶底下,且边拉边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领袖。为此,她非但未得到神的些许帮助,反丢掉了老命。

但据说,她被绑赴刑场游街示众时,面含微笑,十分泰然。我想,她若不用她那特有的方式发泄她心中剧烈的仇恨,她恐怕早就被她的仇恨炸疯了。

小时,常跟一些顽童一道齐唱一首童谣取乐,尤其是碰到秃子的时候,那是非唱不可的。谣曰:

三根香,一对蜡,
保佑赖壳(儿)生头发。
生一攥,掉一攥,
掉得赖壳(儿)光杆杆;
生一根,掉一根,
掉得赖壳(儿)光淋淋(阴平)。(4楷)

这首童谣,前为祈祷后为诅咒,充分表现了川人的诙谐与机智。与其说是对秃子的戏谑,宁说是对神的糊弄。头两句一副虔诚相,这是在“麻神”,待神正乐滋滋、晕乎乎尚未回过神来,突然变脸诅咒起来。趣味处正在吃神的“反应不及”。如若整篇语恭话诚,无趣可言;如若整篇咬牙切齿,亦索然寡味。

老宣的《疯话》失之太实、太直,虽然他那种“半疯儿”劲,于当今该算“珍稀动物”之列了,本应美言几句,无奈事实上,其作用并不大。鲁迅的呐喊石破天惊又怎样?孩子照样被吃;《厚黑学》鞭及灵魂又啷个?而今脸皮炼得更厚,心肠练得更黑!当然,说这话似乎有一点儿虚无的味道,但梅特林克《沙漏》中说:“虚无是胡言,是疯话”,说疯话的好象把一切都看穿了。其实不然,说疯话的往往“凡事过于认真”,唯不认真“虚无”;真正“虚无”的,恰恰是最“现实”的人。谣曰:

三根香,一对蜡,
保佑阿公生意发。
赚一分,吃一分,
吃得阿公光生生;
赚二分,吃三分,
吃得阿公眼睛瞪。
赚一碗,吃一碗,
吃得阿公光铲铲;
赚两碗,吃三碗,
吃得阿公垮垮杆。

1989-8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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