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0日是著名的瑞典化学家﹑发明家﹑企业家和慈善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1833-1896)逝世一百周年祭辰,笔者正准备写一点介绍诺贝尔以及诺贝尔奖的文字以资纪念,无意中读到李山先生的战略性文字《自封的国际道德权威──诺贝尔和平奖和西方集团的战略》(见1996年10月20日《枫华园》,以下简称《自封》),笔者忍不住要顺便先为被其“战略”所胡批横扫的诺贝尔和平奖评委和得主们抱点不平。

一﹑《自封》胡批挪威诺贝尔委员会

《自封》以信口开河的“战略”开战﹕

“挪威王国的皇家诺贝尔委员会是一个仅仅能代表自己和挪威王室观点的评定委员会,在自然科学领域,它嘉奖了一些有所成就的科学家,为他们作了应有的宣传。而这个小小的委员会,更以促进全人类福祉为己任,每年都要在世界上挑选一个或几个为‘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有贡献的人。这样的评选工作并非不可能,每年选出的人有一些争议,也在所难免﹔然而,从过去二十多年来和平奖的得奖名单来看,不能不让人怀疑诺贝尔委员会态度的公正性,鉴于诺贝尔和平奖的声誉,也让人开始质疑,是谁将这样重大的国际道德权威,赋予了这个欧洲白人小小君主国的世袭国王任命的皇家诺奖委。”

遗憾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The Norwegian Norbel Committee)并没有“皇家”的头衔,与挪威王室没有任何关系,更不代表王室的观点。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以下简称“挪威诺委”)是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设立的五个评奖委员会之一,它的五名成员由挪威国会选出和任命,任期六年,可以连任。自1936年起,实际上就不再有现任政府官员参与评委会的事务﹔自1977年起,现任国会议员也被禁止选入评委,因此,它的名称也由“挪威国会诺贝尔委员会”改为现名。这样,挪威诺委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近似于评定科学奖的学术机构),甚至也不再与挪威国会的政党政治直接发生关系。挪威诺委评选工作完全保密,其最终结果只是五个委员个人观点的综合﹑妥协和票决,别说不“代表……挪威王室观点”,甚至也不必遵从国会多数议员的意见。

同样遗憾的是,挪威──北欧另外两个国家瑞典和丹麦也一样──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或女王作为国家元首只有纯粹的象征意义,无权干预任何政治活动或社会活动。即使是那些名义上由国王签发任命书的职务(如,各“皇家”学院的院士和教授),实际上也不必与王室有任何关联。《自封》给挪威诺委带上“皇家”的桂冠或许只是无知,但又不厌其烦地加上“欧洲白人小小君主国的世袭国王任命的”这么一长串定语,就明显暴露了它出于偏见而有意诹У摹笐鹇浴沽恕?

更遗憾的是,挪威诺委只负责评定“诺贝尔和平奖”,而“嘉奖了一些有所成就的科学家”以及《自封》后文中提到的“诺贝尔文学奖”都是设在瑞典的其它另外几个评奖委员会的事。《自封》连这众所周知的起码常识都没有,就乱发议论,其“战略”上的无知和轻率也可见一斑了。

尤其遗憾的是,“这个小小的委员会”从来没有象《自封》的作者那样自称“以促进全人类福祉为己任”,也从未“自封”为“国际道德权威”。挪威诺委只是根据“诺贝尔遗嘱”的委托和基于这个遗嘱的“诺贝尔基金会章程”进行评奖的执行机构,只不过尽量遵从诺贝尔先生的个人遗愿。

由此可见,《自封》的开战“战略”,不过就是“自封”些“高帽子”硬扣在人家头上,然后再打掉这些“高帽子”,就象文革中批斗“牛鬼蛇神”和“走资派”一样,无非是知道人家不可能还手而已。

二﹑《自封》乱捧“诺贝尔和平奖的崇高声誉”

《自封》虽然承认“诺贝尔和平奖的崇高声誉”,可又没有说明这“崇高声誉”是哪里来的。根据它否定“过去二十多年来”的“战略”看来,它所肯定的时期应该最迟在1975年苏联的萨哈洛夫教授获奖之前。那就让我们来粗略比较一下,这两个时期的世界形势以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有何重大差别﹖

从1901年颁发第一个诺贝尔和平奖到1974年,世界上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在这段时期,尤其是1945年二战胜利之前,《自封》所谴责的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势力一度横行霸道﹑登峰造极,西方的和平主义﹑人道主义力量一度极为弱小﹑倍受轻视﹔二战之后,世界进入冷战时代,随着苏联﹑东欧﹑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第三世界国家民族解放与不结盟运动的兴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主义逐渐削弱,这固然是非西方国家人民坚持奋斗的结果,但是与西方社会民主主义﹑和平人道力量的逐渐壮大也不无关系,社会党国际所属各社会(民主)党和工党在除美国以外的主要西方国家先后执政,对全球非殖民化的和平过渡也不无贡献。七十年代以后,国际形势比以往更趋于缓和,西方各国政府更提倡妥协与合作﹔西方政治经济制度更加完善,国内阶级冲突更为缓解﹔然而,驱逐了西方势力的新兴国家却相继发生危机,首先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由自相残杀到彻底崩溃,不结盟运动消声匿迹,多数东方国家内乱不已,各国人民逐渐认识到,那些自称反西方的新统治者甚至更为穷凶极恶,人民不得不站起来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权,揭露和反抗新统治者的专制﹑暴虐和腐败,同时也得到包括西方和平人道力量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

总而言之,世界在过去二十多年比以往七十多年要改善得多了,无论是东方人民还是“西方白人”国家的人民都取得了巨大进步。

诺贝尔和平奖正是“西方白人”平等﹑博爱﹑和平﹑人道理念的产物。“诺贝尔遗嘱”有关“和平奖”得奖人的定义是﹕“为各民族间的兄弟情义,为取消和削减常备军,为召开和促成和平会议,做出了最多或最佳工作的人。……我的明确愿望是﹕颁奖不考虑候选人的国籍,无论是否北欧人,最够格者获奖。”

需要提醒《自封》作者的是,以上只是诺贝尔在遗嘱中设定的个人评奖标准,他并没有以此为作为“国际道德”标准。而诺奖评委根据个人对“诺贝尔遗嘱”的理解来评奖,当然不免带有个人成见以至当时的社会偏见。

在前七十四年间(其中十九个年度未评奖),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共有五十九人和十二个团体,其中只有仅四名非西欧北美人──拉马斯(1936年,阿根廷外交部长﹑国际联盟主席)﹑鲁图黎(1960年,南非国民大会党主席)﹑黎德寿(1973年,越南共产党政治局委员﹑巴黎和谈代表,与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共获奖,但拒绝接受)﹑福田鸠夫(1974年,日本前首相),另加一位美国黑人马丁·路德·金(1964年,牧师﹑民权领袖)﹔其中只有五名妇女。

在后二十二年中,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共有二十五人和五个团体,其中非西欧北美人高达二十人﹔其中有四名妇女。即使按照《自封》反对“西方白人”中心的逻辑,挪威诺委的巨大进步也是显而易见的。

世人普遍认为,正是这“过去二十多年来”(或者三十多年来,可以从1961年南非黑人领袖获奖开始算起),诺贝尔和平奖才逐渐在非西欧北美人民心目中建立起“崇高声誉”,世人对其公正性的质疑才越来越少,尽管少数独裁者及其辩护士不时发出虚弱的抗议。

由此可见,《自封》根本不知道,多半也不想知道,“诺贝尔和平奖的崇高声誉”出自何处,只不过以此作为“战略”烟雾罢了。

三﹑《自封》横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被《自封》横扫的七人,只占“过去二十多年来”获奖的非西欧北美人的三分之一强。即使《自封》对他们七人的非议全部言之成理,也没有理由以偏盖全,“从过去二十多年来和平奖的得奖名单”中,只扫出七人予以归类,再加上过去近百年文学奖(与挪威诺委本来无关)中的两名得主,最后就一口咬定说“反映出诺奖委在世界问题上的观点和西方集团的战略需要保持高度的一致”。《自封》连基本的统计逻辑都不顾,其“战略”也实在蛮横得惊人。

而《自封》对七人的横扫更是荒谬透顶﹕

“一九七五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给了苏联不同政见者萨哈洛夫,一九八三年授给了波兰反政府的团结工会主席瓦文萨,一九九○年授给了苏联解体前夕的主席戈尔巴乔夫。……从这个名单看,诺贝尔委员会为在苏联东欧实现‘民主化’功不可没。苏联东欧大功告成后,诺奖委把目光转向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反对派。一九八九年和平奖授予了作为宗教领袖而同时又兜售一套政治纲领的达赖喇嘛。一九九一年授予了长期居住在西方而刚刚返回缅甸﹑呼吁西方国家对自己祖国实行严厉制裁的反政府领袖昂山素姬。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亦如法炮制,授予了印度尼西亚东帝汶岛的天主教主教卡罗斯?贝罗,和多年来进行东帝汶独立和反对印尼政府活动的何塞?拉莫斯霍塔。”

《自封》全文实际上根本没有提出任何像样的理由来证明﹕上述人士有何不够格,或有什么人比他们更够格,从而可以“让人怀疑诺贝尔委员会态度的公正性”。

①《自封》似乎以为,给萨哈洛夫教授糊一顶“苏联不同政见者”的帽子,就足以作为牛鬼蛇神来横扫了,恐怕没想到反而暴露了其“战略”的无知和浅薄。实际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的大多数,只要不是官方人士,或多或少都可以算是“不同政见者”或“国家内部的反对派”,包括《自封》大约不会或不敢反对的“白人国家”的几位黑人领袖。正是由于他们面对政治迫害﹑民族仇恨或战争狂热等社会高压,敢以“不同政见者”或“反对派”的身份坚持和平人道的工作,所以才尤其显得难能可贵。萨哈洛夫教授以苏联“氢弹之父”的崇高地位,毅然与他从属的特权阶层决裂,成为关心人民基本人权的和平卫士,更是赢得了举世敬佩,甚至连当时的苏联政府也不敢反对他获奖。“诺贝尔和平奖的崇高声誉”,主要也就是随着这些“不同政见者”和“反对派”的获奖而逐渐建立起来的﹔难道《自封》认为和平奖的声誉要建立在只给“相同政见者”颁奖之上才公正吗﹖或者说,前苏联的获奖人应该是服从官方的“相同政见者”才公正吗﹖

②戈尔巴乔夫作为合法的苏联总统和执政的苏共中央总书记,非但不是“苏联不同政见者”,而且是苏联官方政见的最高权威,《自封》凭什么又认为他也在横扫之列呢﹖说来却是因为后来苏联的解体和苏联东欧民主化──戈尔巴乔夫原来是苏联最大的走资派﹖﹗由此看来,《自封》完全是根据自己的个人好恶来横扫前苏联的和平奖得主,既没有提出一个可以说服人的客观标准,更不懂得诺奖的评定本来只鬚根据“诺贝尔遗嘱”的定义。“诺贝尔遗嘱”只要求获奖者当时最够格,并不要求他以后也要最够格。何况,那些后来的变化都是合法﹑和平地发生的,不但得到那些国家大多数人民的支持,而且也为当时的官方所接受,尤其是戈尔巴乔夫最后有风度地将自己手中的最高权力和平移交给自己的政敌叶利欣,更证明瞭他的获奖当之无愧。

③《自封》至今还坚持给波兰团结工会主席瓦文萨扣上一顶“反政府”的帽子,反倒证明瞭其“战略”的偏执。众所周知,瓦文萨从一开始就坚持公开﹑合法﹑和平的斗争手段,并且一直坚持与政府谈判﹑协商甚至妥协的路线,以致感动了通过军事政变上台取缔并开枪镇压团结工会的雅鲁泽斯基将军,使他后来也不得不公开承认错误,为团结工会和瓦文萨恢复名誉,在东欧国家中第一个开放全国大选,最后甚至主动向全国请罪。瓦文萨高票当选为波兰第一任民选总统后,一直坚持全国和解的既定方针,拒绝批准对前波共官员实行报复的议案。虽然他后来的败选说明他作为政治领袖并不那么成功,但他作为和平斗士的历史功勣必将永载史册。

④《自封》非议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宗教领袖而同时又兜售一套政治纲领”,理由更牵强,不是无知就是有意误导。众所周知,达赖喇嘛在西藏从来就是政教合一的领袖,有“一套政治纲领”名正言顺,连北京当局也不曾就此提出过异议,只不过加些“鼓吹独立”﹑“分裂祖国”的罪名。《自封》的作者恐怕也知道那些罪名纯属莫须有,但为了凑数横扫的“战略”,只好采用含糊其辞的“战术”──“一套政治纲领”,可见他自己也明白其内容是无可挑剔的。

⑤《自封》对昂山素姬女士的非议最啰唆──“长期居住在西方而刚刚返回缅甸﹑呼吁西方国家对自己祖国实行严厉制裁的反政府领袖”,从而也表现了最多偏见。有关缅甸和昂山素姬女士的背景材料,一般读者可能了解不多,为此有必要对《自封》的歪曲一一反駮﹕缅甸官方并非合法政府,而是军事政变当局,因此昂山女士至多只能被称为“反政变当局领袖”﹔昂山女士及其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一直坚持公开﹑合法﹑和平﹑宽容的政治路线,在政变当局举行的全国大选中曾赢得80%的选票,本来完全有权组成合法政府,是政变当局背弃了“还政于民”诺言﹔昂山女士从没有“呼吁西方国家对自己祖国实行严厉制裁”,只是呼吁有关国家对政变当局实行军火禁运﹔昂山女士虽“长期居住在西方”,但信仰的是佛教,崇拜的是印度非暴力运动创始人甘地,研究的是她的父亲﹑缅甸国父昂山将军﹔昂山女士回国已八年,从开始响应祖国人民的召唤从事民主运动,到宁愿长期被监禁,至今也不接受政变当局的安排而出国流亡。总之,《自封》对昂山女士所代表的缅甸人民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和艰苦卓绝的抗争无动于衷,却帮助刽子手们横扫受到绝大多数缅甸人爱戴的民族女英雄,这种“战略”实在有为虎作伥的嫌疑。

⑥《自封》针对东帝汶的“天主教主教卡罗斯·贝罗,和多年来进行东帝汶独立和反对印尼政府活动的何塞·拉莫斯霍塔”获奖的非议,虽然占了全文的大部份篇幅,但是从头到尾也没有几个字涉及到他们本人的情况,更没有指出挪威诺委对他们的奖辞有何不实,而是东扯西拉大讲什么“西方殖民主义列强的侵略史﹑争夺史”以及所谓“西方集团的战略需要”。说穿了,还不如文革中“横扫牛鬼蛇神”时读一条“毛主席的教导”﹕“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自封》横扫“战略”的逻辑就是﹕因为西方老殖民者和美帝国主义曾经欺负我们(包括东帝汶人民),并且也曾经纵容和支持过侵略者和杀人犯(如以臭名昭著的苏哈托将军为首的“印尼军人独裁政府”),所以是我们的真正敌人,而且他们的后代以及同是“西方白人”的全部“西方集团”也必然是我们的敌人(比“毛主席的教导”还偏激),如果他们现在要制裁或打击哪个侵略者和杀人犯,我们就应该同情和歌颂那个侵略者和杀人犯(如鼓吹“印尼统治的二十年中,东帝汶才在经济﹑教育和卫生等方面作了较大的发展”),如果他们现在同情和支持哪个被侵略和被追杀的受害者(如“何塞?拉莫斯霍塔等东帝汶独立运动领袖,在二十年前逃避捕杀﹑四处流亡”),我们就应该谴责和反对那个受害者(如贬“为西方集团国际战略服务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

对于这种偏执的横扫“战略”,笔者也不准备再多说了。

四﹑《自封》曲解“殖民主义灾难”史

对于《自封》所曲解的历史,倒有必要再说明几点﹕

①印尼军队吞并东帝汶,固然得到了当时美国政府的支持(说是“全力支持”就太夸张了,因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但并不意味着美国舆论和“西方白人”都一边倒地认同美国政府,对东帝汶人民“未给予半点同情”﹔否则,《自封》对“有正义感的著名美国学者乔姆斯基着书详细记载”和“二十年来,东帝汶独立运动长期以西方为基地”,又如何自圆其说呢﹖

②关于“当时只有中国等第三世界国家发表声明支持东帝汶人民的正义斗争”,不但“只有”的说法已被《自封》自我否定,而且“中国……支持东帝汶人民的正义斗争”才多半是假支持真利用的策略﹔否则,代表“中国”说话的《自封》怎么现在又攻击“东帝汶人民的正义斗争”是“将东帝汶从印尼国土中分裂出去”呢﹖

③“造成了二十万当地人死亡(相当于三分之一东帝汶人口)”的“印尼军人独裁政府”,不但是颠覆了印尼国父苏加诺(也是当时中国政府最好的朋友)的合法政府而上台的军事政变集团,而且是屠杀了数十万至数百多万(至今难以统计)印尼人民和当地华人的刽子手﹔苏加诺的女儿美加华蒂及其所领导印尼民主党,无论是出于私仇还是国恨,都有充份的理由反对它。更何况,它对印尼华人同胞的血腥迫害绝对超过了任何“西方白人”殖民者,《自封》竟然沦落到为它辩护甚至唱赞歌,良知何在﹖

④葡萄牙放弃对东帝汶的殖民统治,是随着它本土的军事独裁政权的垮台而发生的。此后组成葡萄牙民主政府的社会党﹑共产党等,本来也曾是独裁政权的迫害对象,基本上都是支持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和反对殖民主义的。虽然葡萄牙民主政府并不否认自己有责任帮助前殖民地人民,但《自封》硬把他们祖先甚至政敌的罪过也算在他们身上,这种“战略”未免太过荒唐﹔至于说什么“梵蒂冈﹑澳大利亚﹑欧盟……也就是代表欧洲白人前殖民主义势力”,则更成了胡乱株连,难道只因为他们一样生为“欧洲白人”,就都与前葡萄牙殖民者一样伤害了东帝汶人吗﹖照此推理,中国人岂非也得受“同文同种”的日本人株连,成为二战的“黄种战犯”﹖《自封》这个株连到人种的“战略”,实在可怕﹗

⑤《自封》指责说﹕“而以秉持和平正义自居的诺贝尔委员会,直到这次授奖前,未见有任何呼吁”。挪威诺委只是被授权评奖的工作机构,除了公布“奖辞”以外,从不对其它问题发表任何见解,当然也“未见有任何呼吁”,否则就违规越权了。尽管如此,挪威诺委之“秉持和平正义”,从历次诺奖的得主名单和奖辞中已充份表明,世所公认。

⑥第三世界国家的内外冲突,的确多少与西方殖民者遗留甚至“在当地人为地制造大量的矛盾和冲突”有关,但从更深的层次上讲,这也是各国人民自身的业障和罪过。人类社会的自相残杀,自古有之,在人类进化到更高的文明之前,根本无法避免。在西方殖民主义到达之前,东方也并非人间乐园,东方各民族内外冲突的规模及残酷,绝不亚于西方殖民者到来之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阿拉伯人﹑蒙古人﹑中国人(包括满族人)的内外兼并﹑战争和屠杀都是世界史上著名的。即使没有西方人,大家也同样会一直打到现在,而且打到将来。仅以中国历史为例,二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典型,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乱与兼并,死人不计其数。如《史记》记载,秦将白起攻韩,“拔九城,斩首五万”,“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比现代战争残酷得多。此后,从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中国,到西方殖民者用炮舰轰开满清帝国的国门,二千多年来,在当代中国这块国土上有过多少次分分合合,爆发了多少次农民起义,发生了多少次改朝换代,哪一次不是杀得千军覆灭﹑万户萧疏﹖中国历史上的战乱之频繁和规模之大,恐怕任何一个西方殖民国家都无出其右。中国人杀起本国同胞来也绝不比“西方白人”手软,中国专制之残酷,如“株连九族”﹑“满门抄宰”等邪恶传统,恐怕更是举世无双。日本侵华战争﹑中苏边境之战﹑中越边境之战﹑“西藏平叛”﹑“新疆平叛”﹑“文革十年浩劫”﹑“北京平叛”等等,与“西方白人”殖民者又有什么关系﹖本来就有自相残杀的传统,却硬要把责任栽到别人身上。这种“战略”未免也太没有担当,太小家子气了。

⑦“中国要感谢帝国主义侵略”之类的话,也是“毛主席的教导”,尽管他是针对日本人就侵华战争的道歉而言,措辞略有不同,但实际意义没有什么差别。按照《自封》的逻辑,被多数中国人公认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的毛泽东,岂非也成了“追随日本﹑仰日本鼻息﹑和自己的祖国为敌”﹑“为日本国际战略服务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

⑧葡萄牙在放弃东帝汶等殖民地的同时,本来也准备立刻放弃澳门的,可是当时的北京政府拒绝接受。如果说“葡萄牙人德·加马……的航程打开了近代欧洲殖民亚洲的航道,也给亚洲人民带来了五百年的殖民主义灾难”的话,那么北京当局岂非成了听任澳门同胞继续二十多年“殖民主义灾难”的帮凶﹖实际上,北京当局早在1950年占领全广东的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夺取香港和澳门,为什么要等到1997和1999年﹖岂非置港澳同胞于“殖民主义灾难”之中四十多年而不顾﹖而以秉持反殖正义自居的《自封》作者,不但“未见有任何呼吁”,而且还在高兴地等待庆祝明年香港才回归祖国的所谓“非殖﹑反殖盛典”。

由此可见,《自封》作者要么并不真心在乎遭受“殖民主义灾难”的人民,要么并不真信“殖民主义灾难”的说法。两者必居其一。无论属于哪一种,《自封》的反殖“战略”都毫不可信,也毫无价值。

五﹑多余的话

使人类按地域以东方和西方﹑南方和北方﹑亚非拉和欧美来对立,按人种以有色人种和白人来对立,本来就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种族主义﹑专制主义的历史遗产,根本上是反文明﹑反人民的思潮。无论东方﹑西方,无论亚洲﹑欧洲,无论黄种﹑白种,人﹑社会和思潮都有好坏之分,优劣之分,善恶之分。西方霸权主义是坏劣恶的东西,我们当然要反对,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西方白人”都在我们的反对之列。东方专制主义也是坏劣恶的东西,无论“西方白人”对它是什么态度,我们都要反对。人权民主观念和制度有好优善的方面,无论它们是否“西洋货”,我们都要学习和提倡……。偏执的反西方主义狂喊,其实正是东方专制主义辩护士内心虚弱的表现。

这些本来都是当代文明的常识,如果不是看到《自封》那些违背常识的所谓“战略”被堂而皇之的刊登出来,笔者本来并不想写这几句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或许是“多余的话”。

(1996年10月27日于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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