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家,为夺奥运金牌,利用垄断权力,调动国家资源,长期包养运动员,使用暴力强制幼年儿童进行大运动量训练。为此建议修改奥运规章,限制国家对运动员的不当投入,禁止摧残儿童健康的训练。

残暴训练让蜷缩的脚趾痉挛,肌肉拉伸带来极大疼痛使孩子大声喊叫(网络图片)

教练是这样训练儿童做劈叉动作(网络图片)

强制训练造成儿童的极度痛苦(网络图片)

注3:附表二、三

注3:附表四

注3:附表一

上个世纪开始,苏联等极权国家,实行一党专政,垄断国家权力和资源,为备战奥运,夺取金牌,投入大量财力长期供养运动员,为运动员发工资、补贴,提供教练、陪练。这种举国体制,使他们夺得很多金牌。苏联从1952年之后到1988年一共6次夺得奥运金牌总数第一。1989年开始苏联和东欧极权国家,有的解体,有的易帜,纷纷走上民主道路,国家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经济突飞猛进,GDP大幅增加,居民身体素质提高,民间体育大发展,但是政权改变,执政党必须接受监督,政府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供养运动员,夺取金牌,往自己脸上贴金。所以出现了这些国家的奥运金牌总数大幅度下降,如罗马尼亚1988奥运获得7枚金牌,到了2012年只得2枚。保加利亚1988年获10枚,2012一枚金牌也没有得到。匈牙利1988年获得11枚,2012年只得8枚。1988年东德获得了37枚金牌,西德获得11枚,到了2012年东德、西德统一合并,一起参加奥运,但是只获得了11枚金牌,不到1988年两国总数的1/4(注1)。1988年苏联获得55枚金牌,1991年苏联解体,分成了15个国家,这些国家2012年获得金牌总数也低于原苏联。以上事实说明,极权国家所以能获得很多金牌,是因为他们采取了不正当方式和手段,他们要用奥运会金牌证明执政的合法性。当民众受到新闻封锁,只能听当局宣传时,很容易上当受骗(注2)。

中国政府完全照搬苏联模式,他们为运动员提供的生活津贴有76个档次(注3),每月按等级发放补贴,在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都会按照标准每月发给补贴,形成了一个国营的、职业化的运动员队伍。为了争夺奥运金牌在中国不惜损害幼年儿童的身心健康,迫使4、5岁的幼儿,长期脱离父母,使用残暴手段进行训练,每天锻炼4、5个小时,一个动作重复上百遍,一套动作练几年(附照片)。

“奥林匹克宪章中明确规定,奥运会是选手之间的竞争,而非国家之间的竞争”(注4)。《奥林匹克宪章》的精神是停止战争,在和平环境下组织运动员在平等,公正的条件下进行比赛。

极权国家违背了奥运精神,投入大量国家资源去夺取金牌,获得了“辉煌成就”,然后用奥运金牌证明他们执政的合法性。直到今天中国等一些国家,仍在沿用这种方式训练运动员,欺骗民众。

针对这种现实,我建议,修改奥运规章,限制国家为争夺奥运金牌,而进行的不当投资,禁止国家对运动员长期包养,为他们发工资提供补贴和各种特色服务。应该规定不得使用暴力手段,强制幼年儿童,进行长期的、专业性的、有损身心健康的体育训练。不得为了培训奥运选手,而使幼儿长期离开父母。有的国家违反奥运规章,如果事实确凿就应制裁,可以取消有关运动员的奥运参赛资格或吊销其奥运奖牌。奥运会应该像反对使用兴奋剂一样,反对不当投入,反对摧残幼儿。如果对这些行为不加制止,奥运会将变成一种不平等的、不人道的竞赛。奥运将会变成一场国家财力的比赛、变成“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这是违背奥林匹克精神,是很多人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2012年8月28日 于山东大学 电话:0351—88365021 13655317356

注1:1988年与2012年极权国家获得金牌数

国家 1988金牌总数(枚) 2012年金牌总数(枚)
保加利亚 10 0
罗马尼亚 7 2
匈牙利 11 8
波兰 3(1992年金牌数) 2
德国 48(东德37 ;西德11) 11(东德和西德合并)
苏联 55(苏联解体前) 苏联1991年解体为15个国家:俄罗斯 :24 ……共计:47枚

注2:见孙文广文集《从纳粹苏联到中国的金牌体育》

注3: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和附表四图片

注4:摘自日本《读卖新闻》2008年8月7日文章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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