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人生中的事变,无论人们对自杀有多少争议和讨论,自杀都是值得人们同情的,每一个时代都需要对自杀的问题重新思考。──歌德

1.令人悲哀的遗书

文化大革命以批判吴晗的剧本《海瑞罢官》为序曲,随即转入对“三家村”的口诛笔伐,作为“三家村”之首的邓拓顿时成了全国上下第一号批斗目标。一九六六年五月十七日深夜,邓拓在家中自杀身亡,临死前留下两封遗书,一封是写给北京市委的,另一封是写给妻子丁一岚。

在写给北京市委的遗书中,邓拓写道:

……许多工农兵作者都说:“听了广播,看了报上刊登邓拓一伙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话,气愤极了。”我完全懂得他们的心情。我对于所有批评我的人绝无半点怨言,只要对党对革命事业有利,我个人无论经受任何痛苦和牺牲,我都心甘情愿。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永远是这样。

接下来,邓拓用了不少篇幅,认真分析自己写《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时的背景与不足,竭力表白自己并非“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例如,他解释道,《说大话的故事》原是听到当时有些农村又有买卖婚姻和谎报产量的现象,不是反对大跃进,攻击总路线,《一个鸡蛋的家当》原是有感于当时有些社队又在搞投机买卖和剥削行为而写的批评,不是“要纠集牛鬼蛇神起来推翻我们的党”。邓拓说:

……文章的含意究竟如何,我希望组织上指定若干人再作一番考核。《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中,我写的文章合计一百七十一篇,有问题的是多少篇?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我相信这是客观存在,一定会搞清楚的……

在这封长长的遗书的最后部份,邓拓写道: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本应该在这一场大革命中经受得起严峻的考验。遗憾的是我近来旧病都发作了,再拖下去徒然给党和人民增加负担。但是,我的这一颗心,永远是向着敬爱的党,向着敬爱的毛主席。我要离开你们的时候,让我们再一次高呼: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我们敬爱领袖毛主席万岁!伟大的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在全世界的胜利万岁!

正如李洪林指出的那样:“曾经写出‘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的邓拓,应该不是软弱之辈。再从他在《燕山夜话》中表现的清醒头脑和深刻见解看,他也决不会愚忠到如此地步,居然至死不悟。然而在遗书中他竟充满激情地高呼‘万岁’,实在使人感到悲哀。”

2.什么是愚忠?

然而,更使人感到悲哀的是,邓拓的最后表现甚至连古代的愚忠都不如。

所谓愚忠,是指对昏君暴君仍然坚持忠诚。但是我们必须懂得,忠诚并不等于顺从,忠诚并不是无异议地支持君主的任何行为。恰恰相反,忠诚意味着对君主的过失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所谓“文死谏”,“谏”是指给君主提意见,规劝君主改正错误。“死谏”的意思是:宁可冒着激怒君主,被君主杀头的危险也要坚持提意见,也要坚持批评君主的错误。如果君主震怒,忠臣决不只是一味地表明自己的清白,反复申述自己决无反叛之意或背离之心,更重要的,是他决不放弃自己的批评意见。在这里,忠臣决不否认他和君主之间存在着原则性的意见分歧,他始终坚持认为自己的批评意见是正确的,始终坚持认为君主的某些主张或行为是错误的。

不妨以历史上著名的忠臣海瑞为例。海瑞给嘉靖皇帝上疏,奏疏中指出,皇帝是一个虚荣、残忍、自私、多疑和愚蠢的君主,举凡官吏贪污、役重税多、宫廷的无限浪费和各地的盗匪滋炽,皇帝本人都应该直接负责。皇帝陛下天天和方士混在一起,但上天毕竟不会说话,长生也不可求致,这些迷信统统不过是“系风捕影”。奏疏中最刺激的一句话是“盖天下之人不值陛下久矣”,就是说普天下的官员百姓,很久以来就认为你是不正确的了。海瑞知道自己的批评可能招致皇帝的震怒和严厉的惩罚,他甚至叫家人为自己准备好了棺材。

这才叫忠臣。忠臣的意思和现在人们说的“忠诚的反对派”有几分类似。忠臣意味着在恪守君臣分际,也就是承认君主权力合法性的前提下坚持给君主提出批评意见。问题是,如果你明明知道皇帝是昏君是暴君,不但听不进你的逆耳忠言,反而还要对你打击迫害,你为什么还要承认他的权力,还要对他继续效忠呢?所以,后人常常把这种忠诚称为“愚忠”。讲到愚忠,屈原是另一个愚忠的典范。屈原在自己的赋中多次提到彭咸之遗则,彭咸是殷时贤大夫,谏其君不听,乃投水而死。屈原批评君主为昏君,批评君主信用之人为奸佞,自己虽然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满腹怨艾,但忠贞如一,“事君而不二”。这当然是愚忠。然而,屈原高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何等的自以为是,何等的孤芳自赏!对于屈原,群众也好,君主也好,都不是真理和道义的最高权威,都是可错的,从而也就是可批评、可反对的,可以不与之保持一致的,唯独“我”才是清醒的、正确的。此所以屈原之为屈原。可是在邓拓一类忠诚的共产党人那里,只要别人以党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质问“难道你比党还高明?比群众还高明?”他们就无言以对了,唯有低头,唯有放弃。

在写于一九八三年年底的《邓拓文集》序言里,周扬这样描述邓拓当年的心态,既是设身处地,也是夫子自道:“他(邓拓)对那个时期某些错误的政策和做法也持有自己的看法。我以为他那两年集中写作的大量杂文,正是他内心这种矛盾心理的一种反映。一个作家发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同党的观点有某些距离,这是一件痛苦的事。”“在表达自己正当的不满时,仍然竭力采取委婉的方式;而当一九六二年秋冬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指导思想重新抬头的时候,他就搁笔不写《夜话》这类杂文了。从这里不难想见,邓拓同志作为党员作家,他是严于律己,遵守党的纪律的。”一旦“发现自己的认识和中央的方针、路线有偏离,首先要想到自己的不足。”总而言之,“不可把自己摆在党之上,以为自己比党还高明。”这不是和屈原精神正好相反吗?

3.共产极权制度和传统专制制度的一个重大区别

根据上述对忠诚的解释以及由此引出的对愚忠的说明,我们不能不指出,象邓拓在遗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其实还算不上愚忠。假如说在写《三家村札记》和《燕山夜话》的时候,邓拓确实是在冒着一定的风险用曲折隐晦的方式批评毛泽东,规劝毛泽东的话,那么,当他遭到党中央的批判,遭到毛泽东批判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的批评立场。邓拓不但否认他是“反革命”,而且还否认他和毛泽东之间存在政见分歧。邓拓在遗书里竭力缩小、以至于根本否认自己持有某种不同政见,竭力否认自己和党中央和毛主席有任何不一致。遇到实在无法否认这种分歧的地方,邓拓就承认是自己的认识不足,是自己有缺点有错误,而不是理直气壮地指出党的错误、领袖的错误,因此他表达的不是忠诚,而是顺从,是无异议的顺从。邓拓当然是受迫害而死的,但是,我们很难说他是为了坚持真理而死的。他坚持了哪一条真理呢?他不是把自己原来提出过的真理几乎都放弃、都否认了吗?这才是最可悲哀的啊!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共产极权制度和传统的专制制度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传统的专制制度下,为臣者还多少有一点批评君主和发表异议的言论空间。在传统的专制制度下,反对君主的错误不等于反对君主,相反,它可能还是忠于君主的表现。这个原则君主也是承认的。因为君主并非真理的化身,君主并非因其正确才成为君主的,君主权力的合法性是来自天意,来自血统,或者乾脆来自打天下坐天下,不是来自绝对正确,君主并不等于正确路线代表。因此,批评君主的过错并不等于否认君主权力的合法性,所以不至于对君主的权力构成直接的挑战或威胁,皇帝错了也还是皇帝,这就使得君主有可能容忍批评,这就为批评君主留下一定的空间。我把古代的忠臣比作现代的“忠诚的反对派”,理由即在于此。只不过在古代,臣子批评君主并未确定为一种权利,因此是没有保障的。

共产极权专制却不同。在共产极权制度下,最高领袖的权力据说是来自于领袖的伟大正确,来自于他是真理的化身或曰正确路线的代表。因此,最高领袖就成为不可批评,因为对领袖的任何严肃的批评,都意味着对其权力合法性的挑战。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给毛泽东提意见。彭德怀在主观上是否有夺权的动机姑置不论,但从毛泽东的角度,毛泽东不能不感到自己的权力遭到威胁。道理很简单,如果你彭德怀是对的,我毛泽东是错的,那凭什么还该由我毛泽东,而不该轮到你彭德怀来当领袖呢?事实上,在庐山会议,确实有人批判彭德怀的意见书是“针对主席”,说“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就是路线错误了”,“路线错误那就要更换领导了”。

皇帝认错了还是皇帝,共产党领袖一认错就多半当不成领袖了。在中共党史上,领袖一认错就下台,从陈独秀、王明,直到华国锋,概莫能外。正因为共产极权专制把权力合法性建立在“真理的化身”、“正确路线的代表”之上,因此,它不能承认有任何别人比自己更正确,不能容忍任何批评反对的声音。一个人只要进入了这种体制、这套系统,或迟或早就会发现,在其中,个人再也无法坚持独立的声音──除非你与体制决裂。由于邓拓未能否定制度,结果只有否定自己。邓拓自杀是深刻的悲剧,但这里的悲,更多的是悲惨,而非悲壮。读邓拓的遗书,你不能不痛感这么优秀的一个人竟然死得如此窝囊。

4.为什么邓拓要掩饰自己行为的自杀性质?

读邓拓遗书,还有几点值得分析:

邓拓决意自杀,可是,他在长长的遗书里却竭力回避和掩饰其行为的自杀性质;明明是自杀,却不敢或不能明言自己是自杀。邓拓只说自己“旧病复发”,“再拖下去徒然给党和人民增加负担”。这就使得那种把邓拓自杀解释成“以死抗争”或“以死明志”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了,因为凡以自杀行为表示抗争或表示清白者,必然不会否认、不会掩饰自己行为的自杀性质,不会否认、不会掩饰自己自杀行为的主观意图。象邓拓的遗书这样,把自己的自杀说得就好像自己对自己实行安乐死,这如何还能显示出抗争或明志的意义呢?

至于说邓拓自杀是体现了“士可杀而不可辱”的精神,这同样站不住脚。所谓“不可辱”,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是把污辱看作污辱,这恰恰是邓拓竭力回避的。大批判铺天盖地,对邓拓极尽丑化污辱之能事,然而,邓拓却在遗书里表示,“我对于所有批评我的人绝无半点怨言”;不仅如此,邓拓还要向污辱者表达虔诚的敬意,“我的这一颗心,永远是向着敬爱的党,向着敬爱的毛主席”。邓拓当然是不堪污辱而自杀,但是,他不能或不敢把污辱当成污辱,所以,他的自杀并不具有“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意义。

另外,有人将邓拓自杀称作“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解释也很牵强,因为按照遗书里的话,“我本应该在这一场大革命中经受得起严峻的考验。遗憾的是……”,那分明是把活下去看作是应该的、正确的,而不再活下去倒是不那么应该、不那么正确,是经受不起“考验”,是“遗憾的”。这不是和“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思正好相反么?

邓拓不能把迫害叫作迫害,不能把污辱叫作污辱,甚而不能把自杀叫作自杀,令人可悲可叹。不过在当时却不难理解。因为邓拓深知,按照共产党的逻辑,自杀是罪恶,自杀是叛党,所以他竭力讳言自杀二字。至于说表示不堪污辱或表示抗争,那当然就更不行了:污辱?是谁污辱你了?抗争?向谁抗争?难道是党和革命群众污辱了你不成?难道你要向党抗争,向毛主席抗争吗?

是的,按照共产党的逻辑,自杀是有罪的。在文革中,自杀者一律罪加一等,一律被定性为“叛党”,“畏罪自杀”,“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更有甚者,还要定性为“以死向党威胁向党进攻”。这些指控是如此流行,深入人心,以至于到了“四人帮”垮台后要给文革中的受害者平反昭雪,为那些自杀者的平反工作所遭遇到的阻力往往也更大。这不仅因为死者不再能为自己申辩,也不仅因为某些生者不肯为死者的名誉而承担风险,更普遍的一个心理是,许多人仍然认定自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罪恶或者是有罪的证明。

现在,大概没有人对政治迫害下的自杀者持上述不近人情的看法了。然而,在当年,上述看法为什么能够流行,能够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呢?这里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说明。

首先,为什么共产党把自杀视为罪恶?正如许多宗教认为人的生命是神的赐予,生命不属于人自己而属于神,所以人无权自杀,所以自杀是罪;同样地,共产党认为,党员的一切──直至生命──都属于党,所以党员无权自杀,所以自杀是叛党。按照共产党的逻辑,一方面是,党叫你死,你不得不死;另一方面则是,党没叫你死,你绝不能死。按照这种逻辑,恐怕只有一种自杀是可以原谅的,是不致招来谴责的,那就是由于难以忍受的肉体痛苦或不治之症而自杀。所以邓拓在自杀前留下的遗书里要说自己旧病复发,久拖无益,为的就是免于死后鞭尸,罪加一等。

5.共产党是怎样否定旨在明志的自杀行为的

可是,当一个人遭到莫大的冤屈,他不能自杀明志吗?古今中外,不是都有很多人用自杀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吗?在很多文化(包括中国文化)中,不是都有用自杀的方式维护名誉的习俗或传统吗?《红楼梦》里的尤三姐听到她的心上人柳湘莲不相信自己的清白,愤而拔剑自刎。中国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在文革中被打成特务,百口莫辩,自杀身亡;他在遗书里写得很清楚:“我不是特务,不要怀疑我。我对不起你们。我爱我的荣誉,胜过自己的生命。”

共产党并非不懂自杀明志的意义,只是它有它的一套理论。共产党承认,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有时也会误伤好人;有时候,革命者也可能遭到来自组织和来自同志的误解或冤枉,但是,共产党要求你必须“正确对待”。刘少奇讲到要加强个人修养,要受得起委屈,要能忍辱负重。毛泽东还告诉我们,一个人受到错误对待其实对自己也很有好处,可以坚定革命信念,磨炼革命意志,学习很多新东西。按照这套理论,一个真正的革命者,共产党员,在受到组织的错误对待时,要把它看作是对自己的考验和锻炼,要相信组织,相信党,无论如何,决不能心怀抵触,更不能表示反抗。

共产党这套理论在其信徒中深入人心。这套理论彻底否定了旨在明志的自杀行为。按照这套理论,一个被批斗者若自杀,非但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反而使自己显得更可疑,反而成了一条罪过。例如,陶铸就说过:“自杀,就是有见不得人的事,不想把自己的问题弄清楚。当然也有这样的可能,就是你去见了马克思,问题还是弄不清楚。那也不要紧,事实终究是事实,最后还是可以弄清楚的”,所以宁可被冤枉到死也还是不应该自杀。彭德怀和刘少奇甚至把自杀和当反革命相提并论。庐山会议后,彭德怀向毛泽东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做反革命,在任何情况下不自杀。”刘少奇在遭到毛泽东一步紧似一步的压迫下忍不住对妻子王光美说:“他们是在逼迫我当反革命,逼迫我自杀。”别忘了,这些话还都是他们自己在亲身遭受来自组织的“误解”和“冤枉”时讲的呢。可见,在共产党那里,对自杀行为是何等的不谅解,哪怕明知自杀者遭受了天大的冤屈也不肯谅解。

需要说明的是,自杀本来就是社会行为,文化行为。一件自杀行为,除非我们把它放置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之中,否则,我们不可能正确地解读出它的意义。一个人自杀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为什么要自杀呢?自杀说明了什么证明了什么呢?这都不是自杀者自己就可以单独阐明的。自杀的意义是通过自杀者身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通过习俗和共识而得到解读的。例如尤三姐的自杀,那究竟是证明了她的清白还是证明了她的不清白?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解释。一种解释是:尤三姐果然淫荡下流,如今被人揭穿面目,美梦落空,羞恨交加,没法再在世间混了,只得一死了之。另一种解释是:尤三姐出于污泥而不染,正因为她的清白比别人更容易遭到怀疑,正因为她心高气傲,性情刚烈,爱得主动,爱得专一,她能对其他人的流言蜚语不屑一顾,但绝对忍受不了自己的心上人对自己的清白有半点怀疑,所以,她甚至不肯作一声辩解,毅然拔剑自刎。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解释似乎都讲得通,我们之所以都拒绝前一种解释而一致采取后一种解释,那就是因为我们共同的文化传统赋予了我们一致的理解方式。共产党恰恰是彻底破坏了我们的文化传统赋予我们的这种共识。

6.关于“畏罪自杀”

我们知道,共产党把受批斗者的自杀一律称之为畏罪自杀。那么,有没有畏罪自杀这回事呢?应该说是有的。例如在纽伦堡审判时,纳粹战犯戈林的自杀就属于畏罪自杀。戈林知道自己难逃死罪,与其被杀,不如自杀。所谓畏罪自杀,应是指犯有死罪;在这里,自杀的意义在于避免被杀。可是,邓拓并没有犯死罪,即使按照当时大批判的无限上纲,邓拓也不至于判处死刑。既然不会被杀,何必以自杀避之?可见,共产党给邓拓一类受批斗者的自杀扣上“畏罪自杀”的帽子是根本不合适的。

不错,自杀可以是一种自我惩罚,是对自己所犯严重过失的自我惩罚。譬如,许多败军之将的自杀就具有自我惩罚的性质。不过在这里,自杀者所犯下的过失通常都没有严重到应该被处死的地步,也就是说,自杀者完全可以免于一死,免于被杀。唯其如此,自杀就不只是自己对自己所犯过失实行应有的惩罚,它超出了应有的惩罚,因此,它不但具有赎罪的意义,而且还具有维护名誉的意义。当年在普鲁士军队中流行这样一种做法,如果一名军官做了错事,再无其他办法可以挽回名誉,这时,长官会在他房内桌上留下一瓶威士忌和一支手枪。如果他选择不自杀,从此就名声扫地;如果他选择了自杀,他的名誉就得到保全。中国古代有“赐死”一说,皇帝下令叫某大臣自杀,以避免接受不名誉的处刑。赐死的赐字,表示是一种恩典:你罪该一死,但考虑到你也有过某种功劳,所以让你自行了断,让你死得体面些,多少保留一点名誉。可见,即便对于有罪之人,自杀也有减轻罪名的意义。

在文革中,自杀者极少是由于“畏罪”,可是却几乎没有例外地都被扣上畏罪自杀的帽子,而且都要再加上更重的罪名,说你“死有余辜”。这看上去很费解:别人不是畏罪自杀,为什么硬要说是畏罪自杀?就算是真的畏罪自杀,一个该死的人自己杀死了自己,照说事情也就完结了,为什么还要追加上更重的罪名呢?

这就叫施虐狂。施害者想对受害者为所欲为,彻底控制,而自杀却意味着摆脱控制,所以施害者感到恼火。恶名昭着的罗马暴君提比留听到他的囚徒在狱中自杀就恨恨地说:“此人逃脱了我的手掌。”出于无处发泄的恼怒,所以党要鞭尸,要对自杀者再加上更重的罪名。

如果说罪该一死的人自杀而死都要惹党生气,那么,罪不该死的人自杀而死就更惹党生气。因为你罪不该死却自杀而死,这岂不等于说是党把你逼死的吗?党可不愿意承担逼人致死的罪名,所以党要说你本来就该死,死得活该,所以党要说你是“畏罪自杀”。有时候,说你“畏罪自杀”还不解气,或者说,还不能完全消除心虚内疚,于是,党还要加上一句,说你“死有余辜”。不少“革命群众”想来也有过类似的感受,所以他们很乐意附合党对自杀者的这种指控。

一九六六年三月,罗瑞卿因为不堪承受“反党”的罪名跳楼自杀,未遂,其后,对罗瑞卿的批判立刻升级,说他“抗拒党中央,抗拒毛主席”。乍一看去,这“抗拒”二字殊不可解,别人分明是不堪冤屈而自杀,绝命书里还写满对党中央、对毛主席的一片忠诚,怎么倒成了“抗拒”?不过,站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立场,他们感受到的首先不是你的忠诚,而是你违逆了他们的意志。正因为你罪不该死,党也未曾要你去死,你却主动选择了死,这就是违逆了党的意志。你想表明你忠于党,党却敏感到你是在否认党对你“反党”的指控;你越是想表明自己的无辜,党就是越感到你是在指责党的糊涂。如果你真是由于罪大恶极而畏罪自杀,那证明党对你的批判是正确的,因此,党倒不一定再和你计较,党倒不一定特别生气;但是,正因为你不是畏罪自杀,所以,你的自杀就具有了批判性或抗议性(虽然你主观上未必有批判或抗议的意图)。为了否定自杀行为的批判性和抗议性,党不能不以攻为守,反过来给你扣上更大的罪名。

7.“相信群众,相信党”

邓拓在遗书里写道:他完全懂得“工农兵作者”对自己展开革命大批判的“心情”,对所有的批判者“绝无半点怨言”。这实际上是以极委婉的方式表示不接受“革命大批判”对他强加的种种罪名,但与此同时却又不否定这种来自“工农兵作者”的“革命大批判”的正当性。

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否定和抗议这种“革命大批判”呢?因为这场大批判是党中央发动的,是工农兵群众参与的;若表示抗议,岂不是抗议党中央、抗议工农兵?岂不是把自己摆到了党中央和工农兵的对立面?显然,在邓拓那里,党中央和工农兵都具有无可置疑的道义权威,个人只有在完全臣服于这种权威的前提下,充其量对之进行某种申述或辩解,无论如何是不可反对不可抗争的。这就是邓拓们在以党的名义和以群众的名义的政治迫害面前软弱无力的根本原因————没有单独的立场而缺乏进行斗争的精神支柱。

众所周知,文革中,毛泽东语录绝对地支配了人们的一切公开话语。其中,被引述最多、运用最广的一句莫过于“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在这句语录里,“相信群众”甚至还置于“相信党”之前。这正好揭示出极权主义的基本特性。极权主义不象传统的专制主义,它不是公开作为人民的对立面而存在,而是以最直接地表达民意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贡斯当在讲到僭主制和君主专制的区别时指出:当专制君主“把一个失宠的大臣送上绞刑架时,刽子手和他们的牺牲品一样默不作声。僭主者要想判处一名无辜者死刑,他会令人们一再重复自己的诽谤,直到使它看上去象是国民的判决。暴君禁止讨论,只是强迫人们服从;僭主者会坚持进行装模作样的审判,以此作为公众认可的前奏。”极权主义是现代的僭主制。因为极权统治者是以人民的名义实行统治,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打出人民的旗号,所以他必须制造民意并永远垄断民意。

遇罗克早就对这种民意的虚假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在一九六六年五月的日记里写道:“文化革命,闹得不可开交。满都是‘工农兵发言’,发出来的又都是一个调门。我想这次假使不是反对邓拓,反对的是姚文元,只要报纸上说姚是反革命,那么,这些‘工农兵的发言’用不着修改,就可以用在姚文元的身上了。”“工农兵参加论战。谁掌握报刊,谁就掌握工农兵。”

令人费解的是,遇罗克能够一眼看穿的问题,长期在共产党报刊担任负责职务,因而对其内部运作了若指掌的邓拓,难道看不穿吗?也许,邓拓看得穿,可是他让自己的这一清醒的看法吓住了:这种想法太危险,这不成了反革命了吗?

由此又联想到彭德怀和刘少奇。为什么彭德怀要向毛泽东保证“不当反革命”?为什么刘少奇要告诉王光美“他们就是要逼我反革命”?这就告诉我们,面对迫害,受害者本来是想正面抗争的,然而,由于迫害者垄断着党的名义、革命的名义或国家的名义,受害者自己也陷入这套意识形态迷宫和组织纪律铁笼。他们唯恐反抗会被认作反党、反革命或卖国。于是,他们不敢再朝深处想,只好从一开始就打消正面反抗的念头。

8.是自觉的牺牲,还是无奈的自欺

一方面,邓拓不承认党对自己“反党”、“反革命”的指控;另一方面,邓拓又不能否认党的伟大、光荣、正确。这两方面的思想分明是互相对立的,一个人怎么能同时坚持这两种想法呢?这就引出了一种特殊的概念,曰“自觉的牺牲”。

柯斯特勒在其名著《正午的黑暗》里描写过这种自觉的牺牲。一位老革命遭到整肃,他深信自己是无辜的,但他努力说服自己,整肃是历史之必然,自己成为整肃的对象也是为了革命的需要,因此他必须自觉地为革命作出牺牲。

邓拓大概也有类似的想法:文化革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和一切剥削阶级思想彻底决裂,斗争需要有活靶子,自己就被党选为活靶子,选为反面教员。这对于作为牺牲品的个人来说无疑是极其痛苦的,然而,邓拓在遗书里写道:“只要对党对革命事业有利,我个人无论经受任何痛苦和牺牲,我都心甘情愿。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永远是这样。”

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当邓拓写下这样的词句时,他心中充满一种特殊的快感,一种由巨大的辛酸与痛苦而产生的特殊的悲壮的快感。他感到他已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党,奉献给了革命事业;是的,党和革命事业并不领他的情,党和革命事业根本不承认他的奉献是奉献,不承认他的牺牲是牺牲,但正因为这种奉献与牺牲是不被承认的,愈加显得无比纯粹,无比圣洁,无比高尚。普天之下,你在哪里还能找到如此崇高的人,心甘情愿充当自己投身的事业的牺牲品?普天之下,你在哪里还能找到如此崇高的事业,竟能赢得那些无比优秀的人为之甘作牺牲,而且还是不被承认的牺牲?

“自觉的牺牲”固然惊心动魄,可歌可泣,但认真分析起来却不无可疑之处:难道真的有人“心甘情愿”充当革命的牺牲品吗?其实,那只是万般无奈下的自我安慰与自欺欺人而已。

9.为什么还要加上“叛徒”的罪名?

我们知道,邓拓是在被党报宣布为“叛徒”的第二天自杀的。显然,这一宣布构成了对邓拓的最后一击。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发表戚本禹的文章,其中写到:“邓拓是一个什么人?现在已经查明,他是一个叛徒。”

批判就批判吧,打倒就打倒吧,为什么还要再加上一个“叛徒”的罪名呢?

起码有以下三种作用:

第一、加上“叛徒”的罪名,可以使邓拓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为“敌我矛盾”。

虽说此前的大批判早就把话说到了极处,“三反分子”和“黑帮分子”的罪名早就扣在了邓拓身上,但在组织上会怎么处理还不清楚。因为据说共产党有个规矩,叫“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例如彭德怀,庐山会议上被定为反党集团头子,但并未剥夺党籍,也未开除公职,后来降级使用,还委以三线工作的领导职务。如果对邓拓也沿引前例,采取类似的处理方法,也许邓拓还能承受;可是现在加上了“叛徒”的罪名,问题的性质就变了,升级了,其后果不堪设想。于是,邓拓再也承受不住了。

第二、为了增强先前革命大批判的说服力。

从一开始,对邓拓思想言论的批判就是超出字面的批判,强调其“含沙射影”,“借古讽今”,“指桑骂槐”,“别有用心”。可是,“用心”即动机是很难看见的,因此也是很难断定的,所以这种批判不大容易令人真心信服。现在好了,现在已经查明邓拓是叛徒,早就是坏人;既然是坏人,当然和我们人民不是一条心,当然是别有用心;既然是别有用心,那么,他说的话、写的文章当然不能照通常的那样去理解,而必须从最坏的动机去理解,要通过现象看本质。怎么样?这下看出问题了吧?这下看清邓拓的反革命真面目了吧?先是因言废人,然后再因人废言,到头来人言两废。

第三、加上叛徒的罪名,既是封住了暗中不服者之口,同时也是给了他们一个下台阶。

在前阶段的大批判运动中,免不了会有人不知底细,不明利害,站出来为邓拓为“三家村”鸣不平。这些人后来发现势头不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暗中叫苦不迭,精神上十分紧张;可是因为先前已经发表过不同意见了,要一下改口总有些别扭。现在,党宣布邓拓是叛徒,于是,这些人有台阶可下了:噢,原来邓拓是叛徒啊!怪不得我们原先看不清他的反革命真面目,我们还一直把他当成老革命呢。

基于同样的道理,当初打倒彭德怀,除了指控其“反对三面红旗”,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外,还要说他“组织反党集团”,还要说他“里通外国”;后来打倒刘少奇,除了批判他“提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走资本主义道路”外,还要说他是“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

10.在“划清界限”的背后

临自杀前,邓拓还给妻子丁一岚留下了一封遗书;然而,只是到了十三年后即一九七九年,这封遗书才交到丁一岚本人手里。

遗书是这样写的:

一岚:

你和孩子们离开我是对的,同样,我不能让你们再跟在一起了。盼望你们永远做党的好儿女,做毛主席的好学生,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坚持革命到底,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到底。

我因为赶写了一封长信给市委,来不及给你们写信。此刻心脏跳动很不规律,肠疾又在纠缠,不多写了。

你们永远不要想起我,永远忘掉我吧。我害得你们够苦了,今后你们永远解除了我给予你们的精神创伤。

永别了,亲爱的。

大云五月十七日夜

在历次运动中,受害者的亲属都被党要求“划清界限”。可悲的是,受害者本人往往也支持或认可亲属和自己划清界限。在这里,更值得研究的是受害者本人的心态。

在《古拉格群岛》里,索尔仁尼琴讲到过这样一段故事:“伊丽莎白·茨维特科娃一九三八年在喀山长期犯监狱里收到十五岁的女儿的信:‘妈妈,请来信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罪?……我宁愿你说你是无罪的。如果这样,我就不入团,并且为了你我决不原谅他们。如果你是有罪的,我就不再给你写信,并且要恨你。’在潮湿的象棺材似的牢房里,面对一盏昏黄的电灯,当妈妈的心如刀割:没有共青团,女儿怎么生活?怎么能让她憎恨苏维埃政权?倒不如让她憎恨我吧。于是她写道:‘我是有罪的……你要加入共青团!’”

索尔仁尼琴批评道:“落到自己心爱的刀斧之下,还要为它的明智而辩护──这太痛苦了!这是人的心忍受不了的!但是一个人若把神赐的灵魂托付给人为的教条,势必付出如此的代价。即使目前,任何一个正统派都还会肯定茨维特科娃做得对。即使今天也没法使他们相信,这是‘把幼小者引上邪路’,母亲把女儿引上了邪路,败坏了他们的灵魂。”

也许,索尔仁尼琴的批评不一定准确。也许茨维特科娃宁肯要女儿恨自己也要让女儿能加入共青团,并不是出于对什么主义、教条的盲目信仰,而只是为了女儿能少受点牵连,少受点歧视。苏维埃政权那么强大,如果女儿满怀着对苏维埃政权的仇恨,生活将会是何等沉重、何等恐怖、何等危险啊!

老作家萧乾在文革中一度自杀,后被救起。他在回忆录里告诉我们:“我没死成,反而由于曾企图寻死而挨了顿批斗。不过这回批得我口服心服:说我用红笔留下的那封遗书是虚伪的。是呀,正如三十年代苏联肃反扩大化中一些遇难者临终还大喊‘万岁’是虚伪的一样。以前我不能理解,他们受屈而死,怎么还喊‘万岁’。我从自身的遭际中体会出来了:我反正死定了,何不乘此给洁若和孩子求求情,请革命群众对他们高抬贵手!”

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这和受害者本人的状态有关,也和受害者亲属的状态有关。

或许有的自杀者是真的认为自己有罪,因此认为家人应该和自己划清界限。但更多的自杀者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他们表示要亲人和自己划清界限,主要是害怕亲属受株连,是为了保护亲人。这中间又分几种情况:有的受害者在公开场合支持亲人和自己“划清界限”,但在私下里则忍不住要向亲人吐苦水诉委屈;然而也有不少受害者在私下里也不敢向亲人流露怨恨,这就和受害者亲属的状态有关了。譬如,儿女未成年,不懂事,要是了解到父母的冤屈而对外讲出“反动言论”怎么办?或者,有的亲属自己就很“正统”,弄不好是要“大义灭亲”的,你的满腹心事只好往肚里吞。无话可说有两种,一种是无可说之话,一种是无可说之人。

邓拓在给妻子的遗书里说“你和孩子们离开我是对的”。怎么会呢?在最需要理解,最需要温情的时候,邓拓怎么会认为亲人的背弃是对的呢?这当然是出于无奈。邓拓为自己给家人带来的巨大痛苦而深感愧疚,尽管那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但毕竟是由于自己而引起。他希望亲人永远忘掉自己,因为他希望亲人能够摆脱自己给他们带来的精神创伤。从这里,我们看到邓拓对家人的忘我之爱。这是怎样的一种忘我之爱啊!爱,本来是自我肯定,可是在这里它却成了自我否定。平常的所谓忘我之爱,虽然是指为所爱者献出一切,但它也意味着让所爱者感受到自己的爱,意味着让自己的爱永远活在所爱者的心中;可是邓拓的忘我之爱却是要求对方永远地忘掉自己。人世间没有比这种爱更深切、更凄惨的了。

当年我在北京出版社工作,听同事们说起“三家村”的往事,提到邓拓的妻子丁一岚,说她那时候很“左”,拼命和邓拓“划清界限”。这看来是实情。一九九八年六月,也就是邓拓自杀后三十二年,丁一岚接受采访,向记者含泪叙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丁一岚也承认自己当年是“绝对忠诚,非常正统”的。事实上,她的“忠诚”和“正统”确乎不同一般。就在这次采访后的第二天,她还特地打电话向记者解释说,头天自己太激动,担心说了过激的话,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请记者好好把一下关。都什么时候了,丁一岚还唯恐“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由此可想当初。

在这次采访中,丁一岚讲到孩子们。她说,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敢告诉孩子们父亲的自杀,“我生怕孩子们因为爸爸的死对党不满,对群众不满,再说出什么不满的话来,最后也被逮捕或怎么样”。这是很可理解的。然而她又说:“我要极力保护这些孩子,我教育他们要爱党爱群众。”“教育孩子爱党”————这难道不是象索尔仁尼琴批评的那样,“把幼小者引上邪路”,败坏他们的灵魂吗?

可是回过头想一想,想一想邓拓家人当年承受的巨大压力,想一想我们自己当年的认识水平,我们之中,有几个人有资格责备丁一岚呢?

“三家村”的吴晗不曾被亲人所背弃,他也不曾要亲人和自己“划清界限”;吴晗对女儿吴小彦(六六年时还只是个小学生)说:“彦,你大了,就知道爸爸是好人了。”吴晗的妻子袁震早在六八年即含恨而死。吴小彦的命运也很悲惨,她坚信爸爸是好人,“是最好最好的人”,小小年纪,受尽折磨刺激,还被抓进监狱。最后被逼疯了,自杀身亡。我们在对吴晗的妻女深表敬重的同时,是否也该对邓拓的妻子多一份同情?

就在接受采访后三个月,丁一岚病逝。她的死是否和那次采访有关呢?这并非没有可能。几十年锥心刺骨的伤痛、恐惧、悔恨与屈辱,靠着压抑,靠着麻木,才得以苟活,得以幸存;原以为悲情已经成为过去,不料想一朝触及伤疤,竟引发血流如注,终于夺去脆弱的生命。我就知道不少人,至今仍有时会从恶梦中惊醒,至今仍不敢用口或用笔完整地讲述过去那段经历。

再谈谈邓拓的子女。他们听从党的教导和父母的教诲,努力和“反动家庭”“划清界限”。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虽然他们爱党,党却不爱他们。其实这未必不是好事:如果他们不再期望被党所爱,也就不必再去做出更多的名为“背叛家庭”,实为背叛人性的荒谬举动。相比之下,某些有幸被党选作“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样板的人难道不是更不幸吗?

11.受害者向施害者认同

邓拓在遗书里叮嘱家人,要“永远做党的好儿女,做毛主席的好学生,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坚持革命到底,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到底”。这些话看上去不象是萧乾所说的那种虚伪,其用意只是为亲人求情。它更让人感到是发自肺腑。这就令人困惑了。本来,邓拓应该算中共内部最具批判精神,最早觉悟的一批知识分子,何以在身遭陷害,不得不与人间诀别之际却如此不清醒呢?

问题在于,一般人只知道迫害会导致反叛,殊不知迫害也会强化忠诚。因为被迫害者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常常会表现得格外忠诚。极权主义好比一个引力场,不管你背离中心有多远,只要你还没有跳出引力场之外,它就有力量再把你拉回去。作为党内最早的一批异议人士或曰离心分子,邓拓的思想虽然不乏离经叛道之处,但总体上还没有跳出共产党那套思想体系。这样,当他面临整肃,如果他未能由此而跨出关键的一步,从而与极权主义彻底决裂,那么,他就会被重新拉向体系中心,而且往往比原先更紧更近。

在给组织的遗书里,邓拓请求组织上对他的言论作鉴定。这固然表明他对组织给他的定性不服气,但同时也表明邓拓仍然对组织抱希望,把组织视为最高权威,期盼着组织上给他一个公道。

我们知道,布哈林临死前留下一封遗书《致未来的党中央的一封信》。这封信不可能以书面形式留下来,这封信是由他年轻的妻子背熟在心中才存留下来的。索尔仁尼琴嘲笑布哈林的遗书,“致信的对象可谓高矣!──党中央,没有比它更高的道德权威了。”我们还是不要嘲笑布哈林吧。布哈林至少还是把他的遗书留给了未来的苏共中央,这至少表明他对当下的苏共中央是敢于否定的;邓拓呢?

邓拓的悲剧就在这里。在生命最后的时刻,邓拓陷入彻底的孤立,一个人单独承受着“全国几亿人的谩骂”(丁一岚语),听不到半句理解,得不到一丝温情。更可怕的是,邓拓陷入彻底的绝望,因为他无从获得任何精神的支撑。作为无神论者,邓拓没有来世的安慰,没有上帝的鼓励。邓拓只能从现世中寻求精神依傍,然而,他从现世中又能找到什么东西可以依傍呢?他不能从历史、从传统中吸取力量,因为历史已经被割断,传统已经被否定,譬如说,邓拓就无法再以屈原、海瑞自命对抗权势。他不能从周围获得支持,也不能从未来那里获得信心。

你或许会问,邓拓的眼界为什么不能放宽些放远些呢?他应该知道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只不过发生在中国,中国不等于世界;他应该知道今天只不过是今天,今天不等于永恒。

这就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魔力了。这套意识形态包罗万象:天上地下,自然社会,中国外国,过去未来。它构成了信者观察事物和思考问题的特殊视野,构成了信者生命的意义系统。在它之外,其余的一切,要么是不存在的,要么是无意义的。重要的是,这套意识形态不仅仅停留在思想理念,它早就转化为物质现实。事实上,它就是我们当时生活的全部世界。在其中,一个人被党中央抛弃,他不会觉得自己只是被一个政党的领导抛弃,他会认为他是被整个国家抛弃,被全体人民抛弃,也是被世界抛弃,被历史抛弃。邓拓自杀了,因为他感到生命已经失去意义。邓拓的唯一遗愿是被党重新接纳。这当然包含着明志的意向,但主要还是认同。一个被迫害至死的人,到最后竟然还要向迫害者认同。

12.余论三则

(一)“三家村”唯一的幸存者廖沫沙写有一首《挽邓拓诗》,其中两句是:“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佞幸复乾坤。”

“岂有文章”一句应是针对毛泽东的一条语录:“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廖沫沙感慨道,区区文章哪有那么大的力量能够颠覆政权呢?这是文革后的一种流行观点。我不赞成这种通过贬低文字的作用来否定“文字狱”的观点。如果言论真是无足轻重,那么,因言治罪固然是庸人自扰,无事生非,小题大作,但同时,“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不也成了迂腐,成了无谓,成了多余?中国至今还没有言论自由,这恰好从反面证明言论确实具有颠覆权力的力量。假如说权力是有权者的语言,那么,语言便是无权者的权力。尽管从今天看来,邓拓的文字算不上深刻;然而我们不应忘记,在我们反叛思想萌生的最初阶段,邓拓的言论曾经给予我们许多宝贵的启示。

(二)就全国范围而言,文革期间的自杀有三个高峰期,一、运动初期,以红八月为中心,到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告一段落。二、是工宣队、军宣队进校,各单位成立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包括清查“五一六”)时期。三、七零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时期。

假如上述三个高峰期的说法大致不错,那么,我们可以说,自杀现象的大量发生,和所谓造反派群众组织的关系并不大。现在一说起文革中的种种暴行和悲剧,包括大量发生的自杀事件,动辄归罪于造反派。这不一定合乎实情。因为这三个时期都不是造反派群众组织的活跃期。在第一个高峰期,造反派组织还未出现,至少是还未得势。在第二个高峰期,造反派群众组织的权力已被工宣队和军宣队架空或取代。在第三个高峰期,造反派群众组织已经解体。

为何在上述三个时期自杀现象最大量?其间道理不难想见。尽管在文革中,风水轮流转,今天你整我,明天我整你,各种政治力量──大概只除开那些“黑五类”──轮流扮演整人者和被整者的角色。一时间得势的一方总是打出革命的旗号,自以为代表了革命,但是,不同的政治力量或政治派别所享有的革命正统性还是不尽相同,甚至很不一样的。所谓正统性,不仅仅是得势者、整人者方面的自我感觉,更重要的是失势者、被整者方面的感觉。正因为在上述三个时期,得势的一方享有即使在失势者看来也无可怀疑的正统性,他们的判决被看作是最终的判决,这就使得失势者彻底丧失了希望,所以更容易走上自绝之路。

反观造反派群众组织,尽管一度取代党组织,占山为王,发号施令,但在一般人眼里却总有几分“望之不似人君”。那些被造反派宣布“打倒”的对象,或许在行动上不得不任其摆布,可是在心底里却不一定买账,多少总有些认为那还算不得最终定性定案,因此,除非在肉体上被逼迫太甚,一般不会自寻短见。

(三)共产党实行政治迫害,一方面固然是把别人整得死去活来,另一方面它又采取种种办法防范别人自杀,并且给自杀者安加更大的罪名,这很可能有效地阻止了更大量的自杀行为的蔓延。

以罗瑞卿为例,先被打成“反党”,愤而跳楼自杀,没有死成。因为这次未遂的自杀行为,罗瑞卿被进一步扣上更多更大的罪名(“抗拒党中央,抗拒毛主席”,“叛党”),从此不敢再作自杀之想。

这看上去很不可思议,罗瑞卿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呢?其实这并不难理解,一个人不怕死不等于什么都不怕,恰恰相反,人往往是有所畏惧时才会不怕死,人不怕死往往是他心中有更高的准则,他唯恐失去这一准则,不得已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烈女就是因为唯恐失去贞操才成其为烈女的。文革中,很多人被冤枉地打成“反革命”,百口莫辩,他们选择自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维护自己的名誉。殊不知共产党根本不吃你这一套,共产党并不因你的自杀便承认你的清白,保全你的名誉,相反,共产党还要给你安上更大更重的罪名。自杀只会越抹越黑。再有,一个人选择自杀,通常也是为了让亲属少受株连,然而,在共产党那里,自杀的客观后果却是把亲人带入更深的困境。这样一来,要下决心自杀就更难了。

当然,共产党采取这种态度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因为它担心大量的自杀会促使人们怀疑运动的正当性;不过,这种态度的客观效果是阻止了更大量的自杀行为的蔓延。文化革命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自杀现象,然而我们有理由推测,如果不是共产党对自杀行为严加谴责并对自杀者的亲属株连深广,只怕自杀者的数量还要大得多。一般研究者只知道搜集统计文革期间自杀者的庞大数字用以说明文革的残忍;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迫于这种极端的残忍甚至连自杀都不敢呢。

《犬儒病——当代中国精神危机》胡平文集(博大出版社 2005年4月)

【编者注:作者另有一篇文章,与本文标题类似,但内容不同:邓拓之死——文革期间自杀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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