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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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德国思想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发布《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此著针对亚当。斯密自由经济论,进行反驳,并提出“国家保护主义”经济理论。李斯特实际是主张自由主义经济的,只是他认为在国家处于落后状态,无法进行自由经济竞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提升本国的生产力,如提高保护性关说,在各方面支持、扶植本国企业,只有当本国生产力变得先进而强大时,自由经济对其才是有利的。

德国是欧洲的后发工业国家,如果不依靠中央集权及国家主义,就不可能尽快完成工业化,赶上其它先进国家;否则在先进国家经济的碾压下,本国经济将不得抬头。李斯特正当其时,深有体会,他陈述“英国工业再度对德国展开了剧烈竞争;因为当相互封锁期间,这个岛国由于有了种种新发明以及对国外各地进行着数额巨大、几乎近于独占的出口贸易,它的工业发展已经远远超过德国,这就使它成为德国工业可怕的劲敌。由于这个缘故,再加上在资本上有了巨额扩充,使英国居于非常有利地位,与德国对照下,它的商品,售价可以压得非常之低,而质量则高出很多,它所提供的赊欠其期限远比德国所提供的为长,而在德国方面则重重困难方始开端,有待于它作艰苦的奋斗。结果在德国方面发生了工业普通崩溃的情况,呼号求助之声响遍全国……。”(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德国人》因此,他批评亚当。斯密的自由经济论说“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但是“并没有考虑到国家”。“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双方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上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如果任何一个国家,不幸在工业上、商业上还远远落后于别国,那么它即使具有发展这些事业的精神与物质手段,也必须首先加强它自己的力量,然后才能使它具备条件与比较先进各国进行自由竞争。”(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自序》

李斯特回顾了英国早期工商业史,评述其也是靠国家的保护与扶植才发展起来的。他写道“每一个欧洲大陆国家都是这个岛国的老师,它的每一种工业技术都是向这些国家模仿得来的,它学会了以后就把这些工业建立在自己的国土上,然后在关税制度下加以保护,促使它们发展。”“输出制成品并输入原料”,“这是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商业政策的主导原则”。

英国在即使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国家后,也依然坚定地依靠强权保护本国工业,“它对北美洲殖民地所执行的就是这个原则,它甚至不许那些殖民地造一只马蹄钉,更不许把那里所造的输入英国。”“印度制造的哪怕是一根线,英国人也不许动用。这些制造品物美价廉,但英国自己弃而不顾,它宁可使用质量较差、代价较昂的它自己的东西。但是它却十分乐意把这些印度产的精美得多的织物在较低价格下供应欧洲大陆各国,情愿把这个廉价的利益让给它们,而自己却一无沾染。”“英国为什么这样做?它是不是一个傻子?按照亚当。斯密和萨依的理论,按照价值理论来说,的确是这样。”“英国执政者所注意的并不是在于价格低廉的、并不是经久存在的那些工业品的取得,而是在于代价虽较高而能够长期存在的制造力的取得。”李斯特进而论述“这些都是以无可否认的证据为依据、经历史证实了的结果。”“无限制自由贸易是这位先生(亚当。斯密)最得意的见解,而这些事实却是与他的论点相凿枘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英国人》)

李斯特还例举了英国的海外扩张:英国“通过《航海条例》,不但使英国海员掌握了海上运煤业务,而且掌握了本国的全部海运业务。英国商船事业由此获得了发展以后,它的海军力量也有了相应的增长,从而使它有力量与荷兰舰队相对抗。《航海条例》实施以后不久,英荷之间爆发了海战,使荷兰人与英吉利海峡对岸各自的贸易差不多完全陷于停顿,他们在北海与波罗的海的船只几乎全部为英国的私掠船所歼灭。……在英国航海条例实施以后二十八年间,英国的航运业比前增长了一倍。”“英国于1655年征服了牙买加,这是它在西印度群乌最重要的殖民地,从此它得以控制西印度群岛的制糖业。”“1703年与葡萄牙签订了麦修恩条的。……这一条约使荷兰人与德国人同葡萄牙及其殖民地的重要贸易关系完全断绝。葡萄牙从此完全沦于在政治上依附英国的地位,而英国通过它对葡萄牙贸易中所获得的金银,得到了对中国与对东印度群岛大规模扩展商业关系的资力,从而为它庞大的印度帝国打下基础,并且夺得了荷兰人最重要的几个商业根据地。”(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英国人》)

这里我尚需要补充一点,即英国克伦威尔时期的极权体制。1649年,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处死,英吉利共和国成立。名为“共和”,实则英国进入克伦威尔军事独裁统治时期,直至克伦威尔病逝。这是人类转入现代工商文明中首个军事独裁的极权政体。但是,克伦威尔独裁统治为英国成为现代国家创造了两大条件:一是统一了英伦三岛;第二建立了英国的海洋霸权。

1648年至1650年,克伦威尔率军先后征战威尔士、爱尔兰及苏格兰,重新统一了英伦三岛——联邦;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区,由军人管制;并改革了律法。一个现代国家的先决条件即建立统一的国家、统一的行政、统一的律法。作为军事独裁政体,克伦威尔强化军力,镇压平等派与掘土派运动,保护圈地及大商团,鼓励殖民、对外扩张。李斯特所提到的《航海条例》即克伦威尔在1651年颁发的,其规定“凡从欧洲运往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往英国或爱尔兰以及英属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英属殖民地船只运送。”为此,英国与荷兰爆发1652-1654海战,最终荷兰战败,被迫承认《航海条例》。由此奠立了英国的海上霸权,扩张全球的基础。

英国作为世界头号工商业帝国,统治大半个世界,而其早期则本主义的发展也曾经历国家主义的道路,只是在其工商业充分发展,居于世界领先的优势下,而大力推行全球自由经济。当今,英国走向衰落,不再具有工商优势,于是向孤立、保护主义回归。2016年英国公投退欧是明证。

近代德国的兴起是国家主义的经典之路。在欧洲,德国属于后发工业国家,“直至十八世纪初叶,德国在各方面还是非常落后,在文学、国家行政、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各方面都还没有能脱离未开化状态;农业简陋,工业与一切大规模商业都奄无生气,国家缺乏团结一致的力量,与外国发生交涉时处处显得软弱无能,毫无威信。”“在变革以前,如果王室威权能够比较地巩固,各城市能够比较地团结一致,如果能够有一个完全属于日耳曼民族的国王完全掌握宗教改革事宜,使之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权力和自由,那么在德国工农商业的发展方面将获得如何不同的结果是不难想象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德国人》)

德国的崛起有两段,一段是腓特烈大帝时期,一段是俾斯麦时期二者实行的都是民族主义加国家主义。俾斯麦时期更重要,德国由此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工业及军事强国。俾斯麦的国家主义,包括以战争统一德国,中央集权、强军、以军事带动国家重工业、实行保护性关税、建立国家中央银行、实行全民义务教育、建立国家福利制度等等。自19世纪后半期,几十年的时间,德国完成了工业革命——英国用了百年,由落后的农业国家,成为欧洲最强盛的工业国家。

1870年,英国的生铁产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到1913年却已降了14%.与此同时,德、美生铁产量的比例则分别跃升至21% 和40%.1913年,德国已确立了自己的出口大国地位,是当时最大的铁产品出口国。在世界市场上,德国生产的染料占90%,药品占30%,电器产品占35%,化学产品27%,机床占29%,内燃机占17%(引自:麦格劳《现代资本主义》)到20世纪初,德国的工业生产总量已经超过英国,仅次于美国。

波兰是德国的邻居,地理环境和德国差不多。十六至十八世纪,波兰曾是是欧洲的强大国家,波兰立陶宛王国,后改为最高贵的波兰共和国,统治的版图达100万平方公里,曾占领过莫斯科,打败过奥斯曼帝国。其时,波兰是共和制,实行贵族民主制度,国王由贵族选举产生,而且在十一世纪,波兰便建立了议会——世界最早的议会之一,限制君权。1791年,波兰颁布国家宪法《五三宪法》,这是世界上第二部成文此宪法——世界首部成文宪法是1788年的美国宪法。波兰是世界宪政、民主制度的先驱。这一时期,波兰的政治制度、社会及文化远先进于德国,而德国却野蛮、落后、专制得多。但是在世界近代历史中,实现工业革命,奇迹般崛起的是德国;波兰反而在1795年亡国,被普鲁士、奥地利、俄国瓜分。直至,1918年一战德国战败、俄国发生革命及内乱,波兰才得以复国。这说明,政治制度并不全然决定国家及民族的成败兴衰;先进的宪政、民主制度保障民权,但并不保证完成工业革命,经济腾飞,富国强兵。

仅就实现工业化、腾飞经济、富国强兵而言,中央集权、国家主义更有效率。一战致使德国一败涂地,战争赔款高达1320亿金马克,相当于350亿美元的黄金,通货膨胀急剧上升,到二十年代初,一个鸡蛋要8000万马克,一杯啤酒要1.5亿马克;至20年代末赶上经济大萧条,失业率达30%以上,人数600多万。希特勒采取的正是国家主义经济政策,仅仅几年的时间,德国经济增长超过100%,失业率为零,德国重新成为欧洲最强盛的国家。于此同时,在世界最自由的国家美国,罗斯福总统也采取与希特勒几乎同样的国家主义的经济政策,挽救了美国的大萧条。

二战后,日本也是采取以国家为主导的经济政策,迅速恢复了日本经济,比如“倾斜生产方式”,以煤炭保障钢铁,以钢铁带动重工业;金融上,设立“复兴金融公库”,以保障工业恢复的资金。五十年代末,国家引领、扶植本国汽车工业和电器工业,使之走上领先世界的位置,其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达10%以上,工业生产总值达13.6%.

上世纪七十年代韩国、台湾、新加波经济的崛起,都是在威权政治统治下实现的,虽然是私营经济,但是总体上是国家引领,并给予扶植。其后,亚洲四小虎泰国、菲律宾、马拉西亚、印尼也仿效此模式,经济得以快速发展。

前苏联,十月革命后,国家陷入内乱与内战,至1922年平息。到1925年,苏联经济方恢复到革命前1913年的水准。自1925年至1940是苏联工业化时期。斯大林曾指示“我們比先進國家落后于50或100年。我們必須在10年內趕上這個差距。我們必須要做到這一點,否則我們會被摧毀。”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苏联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世界工业强国,仅次于美国。这为苏联在二战中最终打败德国奠立了基础。众所周知,苏联在政治上实行极权统治,经济上实行极端的国家主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垄断全部资源、财富与经济活动。这不是好模式,但于富国强兵有效,战后苏联成为世界两霸之一。

当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集权专制国家,但毛后,邓实行改革,放弃阶级斗争,转向发展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经三十多年的时间,经济高速发展,实现了工业、军事、科学的现代化,成为工业及军事强国,并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走的是中央集权、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全然是反世界普世价值潮流而动。谁也想不到,现今世界上最大的集权专制国家中国,在国际上高调倡导全球化、自由经济;而自由世界的领袖美国则转向孤立主义,进行贸易保护。

事实说明,如果仅仅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富国强兵,不一定要走自由经济、宪政民主的道路;中央集权、专制、国家主义同样可以实现以上目的,甚至更有效。关键所在是工业化、现代化,富国强兵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要以“人”为本?是否要有天下“公义”之原则?或是为了以邻为肉,奴役掠夺它国,称霸世界?如果舍弃以人为本,不计代价地追求工业化,富国强兵,是危险的,很可能会走上暴政、穷兵黩武之路。

宪政的意义不在实现工业化,也不在富国强兵,而在为现代国家建立稳固而可持续的政体框架:保民;以规则为本;权力制约;平衡有序;适变,可因势调整。因此,宪政是现代文明国家之本。

可以批评洋务运动没有立宪之改革——如果苛求先贤与时代,但是不能出于富国强兵的角度;也不能因为甲午战败。立宪与此二者没有很大的关系,满清即使立宪也未必能富国强兵,取胜甲午。因为宪政的功能本不在此。集权的纳粹德国占领了民主的法国,如果没有美国的参战,也将拿下宪政的英国,宪政民主并不一定保证国家强大,在战争中取胜。即使是发展经济,宪政也不能保证其更有有优势。当今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集权国家,但是经济发展远高于民主国家印度;2008年之后,美国、欧洲之民主国家的经济均萎缩,而中国的经济却强势发展,经济总量超过了欧盟,如果按购买力计算,也超过了美国。宪政、民主与工业化、富国强兵、经济发展并没有等同的关系。

重要的是,我们怎样看待成功与失败?以怎样的时间为周期?日本维新、德国纳粹,短时间内,富国强兵近乎奇迹,但完整地看则是毁灭之路。前苏联,在十数年的时间内,完成了国家工业化,其后赢得二战胜利,再后成为两霸之一,统治近半个世界,但是其前后仅有七十年。巍峨的强大帝国,呜咽一下就突然解体了。工业化、富国强兵都是需要的,但以什么为目的?以什么为代价?是否是为了践行丛林原则,成为虎狼之国?是否为了一时之成功,而不计后果,透支文明,自断后路,将灾难留予后人?

关键所在,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不能以工业化、富国强兵、经济发达为准。文明价值以“人”为本:人的安全、健康、教育、道德、文化素质、生活是质量、才能、权利等等。工业化、富国强兵、促进经济可以不计成本,乃至以牺牲人及自然为代价;其可以强国,可以征服它国乃至世界,但文明不能以此为核心价值,这不是人存在的目的。当然,这不意味文明不需要富国强兵以保卫自身,不意味文明不需要科技、现代化、发展经济,但这所有这些仅仅是文明的辅助价值,为“用”,服务于文明的核心价值,而不可将核心价值与辅助价值本末倒置。洋务运动的纲领“中体西用”,实质即在,持守文明之本“仁”,王道天下:军事、科技、军事仅为“用”。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也是非常可贵的。

在人类历史上,野蛮消灭文明是常有的事。马其顿征服古希腊、秦灭六国,蒙古灭宋、横扫欧洲,都是文明毁于野蛮。近代,日本对中国的胜利即野蛮对文明的胜利;甲午之战——洋务运动失败而明治维新成功,也是野蛮打败文明的胜利。重要的是,文明必须持守文明的核心价值,即使失败;而不能屈从于各种强权与势力,包括军事、现代业、科技,财富,乃至强势符号。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于文明同样如此。秦灭六国,而秦朝不至廿年而亡;古希腊灭亡了,而古希腊文明至今灿烂照耀;蒙古灭宋、横扫欧洲,而今蒙古何在?文明的周期要以千年而观。文明不属于国家,而在时间的尽头引领人类。

(未完待续)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4/12/2017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