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饿死人的事历史上很多,但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饿死几百万、几千万实属罕见。特别是风调雨顺的和平年代饿死几千万就更是匪夷所思。

我时常在想,人的力量能做到这等罪恶吗?历史上暴君常见,但饿死几千万种粮的农民不常见。所以说,暴君并不必然导致饿死几千万人。

而彻底消灭土地个人所有和家庭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只有红朝才有,其与饿死几千万农民的事件是一块银币的两面,彼此共生。当土地国有和家庭财产随意被权力任意剥夺的制度不变,那再次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就非常可能再次发生。

因为我坚信,在人类社会,特别是中国,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都能发生,那么已经发生过的事再次发生就变得非常可能。

如果不总结前次灾难发生原因,同样的灾难再次发生就会成为必然。只是前次从正门进鬼,下次会从后门进魔。拭目以待!特留此文作预言!

深圳任铭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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