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民主

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所以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内如果发扬了民主,人民民主就有了保障,党内民主受危害,人民民主也必然是遭破坏。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必负建立科学的党内法规,绝不能因为在党内发表了某些与中央领导人与某些党的方针、政策相左的意见而打反党分子,反党集团。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思想理论问题,在党内有充分的发言权。全体党员(通过代表大会)对这些问题具有最高的决定权。

党内的法规和代表大会程序应该有利于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交流思想。党内生活要利于党员思想的表达和集结,最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争论,通过表决,最后建立代表多数的领导。不要搞虚伪的完全“一致通过”,不能用少数人的思想去统一多数人的思想,不能把少数人的思想,强加给多数人,不能用不正当的方式压制不同意见。

绝对不能把在代表大会之前,代表大会之上和重要的党的会议上,党内观点的交流,集结,和表达说成是非组织活动,宗派活动。

党的领导人,包括党的领袖,在党内的民主生活中具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不能只准他自己宣传,交流,集结本人的观点,而不准其他党员这样做。

党内的民主权利神圣不容侵犯,这种权利不是某个人赐给的,这种权利不以某个领导人的意志为转移。这种权利必须有一定的制度和机构加以保护。

共产党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

在最近二十年中,共产党犯了一系列,方针,路线,政策性的错误。错误的重要原因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生活受到了破坏。结果是共产党的权力过大,党的主席的权力过大,这种权力往往不受制约和监督。最后形成家长作风,专制主义,个人专断,独裁。为了改善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包括:

党内的监督。其中特别要加强党员和一般干部对中央对党的主席的监督,党员的基本权利不容侵犯。

人民的监督,党是领导人民的核心力量,人民对党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批评的权利。

群众组织的监督: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农会。

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党派也要发展。

人大系统,政府系统,政协系统的监督。

从机构上来说共产党在党内要接受纪律委员会的监督,在党外要接受检察,法院的监督。检察院有权对违法的党员或党组织进行起诉,法院可以进行宣判。

关于党的领导的几点认识

过去在党的领导问题上,“左”的错误主要是说得过多,说得过死,党的权力,主席的权力过大,在具体工作中代替其他领导太多,对其他方面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党内则过分强调集中,发扬民主不够,对党员的权利尊重不够。

共产党主要是通过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进行领导;是通过党员遵守法纪,发扬民主的模范行为,进行领导;是通过党员在各方面发挥作用进行指导,是通过党组织的建议,宣传、提名来进行领导。

在具体工作中党的建议、提名在党外还必须经过范围内的多数通过才具有实际意义。如对宪法的修改,国家政策制定,总理任命,建议都要人大多数通过才能有效。

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长期的执政党,是一个世界上人数最多,在国内无与匹敌的政党。所以党内的民主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和平时期应该允许党员在某些问题上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自主权。如果党内不发扬民主,在党外又限制党员的公民权利(如言论自由),那这实际上是与民主背道而驰。

81年4月
于济南劳改支队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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