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被构陷“分裂国家”案今(2014·9·23)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宣判,这位民族英雄,爱国战士被重判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伊力哈木·土赫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但,他被构陷“分裂国家罪”于2014年1月15日被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并刑事拘留。同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30日检方向乌鲁木齐市法院提起公诉。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历时两天。此案由人权律师李方平、刘晓原代理。

庭审前代理律师刘晓原向法院指出:伊力哈木“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今开庭审理。伊力哈木生活工作在北京,户籍在北京,创办的公司、网站在北京备案。如他的行为涉嫌犯罪,应由北京警方立案,应由北京法院审理。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伊尔哈木涉及的是新疆问题,据此认为乌鲁木齐执法机关对案件有管辖权。荒唐!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指控的是集团犯罪,但又把案件分开起诉,极为少见!如此办案,怎么可能有公正可言?

庭审中,检、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代理律师李方平为伊力哈木做无罪辩护,指出:“分裂国家”罪名不成立。伊力哈木曾在各个场合(包括境外媒体)公开表达”维吾尔族未来在中国”,明确表达反对分裂的观点,甚至被捕40天前还在这样表达。但公诉人却答辩这正说明伊的两面性(明面是反分裂、私下是分裂)和隐蔽性。我反问公诉人,北京、新疆对伊力哈木的全程监控,他还有隐蔽空间吗?况且他的文章、网站、课堂都是公开的,哪来的两面性?

“集团犯罪” 【集团何来?】几乎所有的学生刚进入时都说老师是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的人。关押一段时间后,学生们经过”反思”,认为自己受骗了,现在才发现老师有或可能有分裂新疆的目的。学生们纷纷表示:自己没有从事分裂活动;与老师划清界限;要求宽大处理;希望回到校园完成学业,等等。既然没有分裂国家的共同故意,集团从何而来?

因此宣判后伊力哈木愤怒的表示不服判决,抗议!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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