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理想国》既是西方政治哲学的开山之作,也是西方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之一,内涵丰富,包罗万象,博大精深。但凡目下之人文、社科类学科莫不可追源溯流至此,书中涉及了政治学、哲学、伦理学、神学、美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的诸多问题。故此,欲入西学经典之门寻幽览胜,《理想国》堪称首选路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苏格拉底与格劳孔“下到”(kateben)比雷埃夫斯港给女神献祭完毕,正准备返回雅典(向上的路)。不料,玻勒马霍斯和格劳孔的弟弟阿得曼托斯强行挽留了他们,于是众人来到玻勒马霍斯家里。第一卷中的有关“正义”问题的所有辩论都是在这里进行的。首先,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的父亲克法洛斯谈论了有关拥有财富的老年人优裕的生活,并从而引发了有关“正义”问题的争论。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为人诚实”和“欠债还钱”。这一辩论未及深入,玻勒马霍斯即起而为其父辩护,但抛弃了“为人诚实”一说,只是坚持“欠债还钱”就是正义,并进一步把“正义”内涵解说为雷锋般的精神境界——对朋友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其次,“愤青”色拉叙马霍斯不满于苏、玻二人的“一唱一和、互相吹捧”,挑起了其与苏格拉底之间的激烈论战。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无他,就是强者的利益”,而且强者是从来不会犯错误的。这个诡辩士、“愤青子”的说法已经颇有些“强权就是真理”的意味了。此话若是当真,那么,西欧中世纪的“教皇永无失误说”也就顺理成章了,东方专制统治者的肆意横行也就合理合法了,这还了得?!苏格拉底通过分析所谓的“技艺”就是要使利益达之于客体,而非对于执行者本身有利来加以反驳。色拉叙马霍斯对此也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牧羊人就不是为了羊群好,而是为了牧人自身获利,并由此得出结论:”Justice is in fact what is good for the stronger, whereas injustice is what is profitable and good for oneself.” 即公然叫嚣:正义者,强者之利也;多行不义,方能得利。看来政治非道德论者古已有之,始作俑者非此“色愤青子”莫属啊!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慎、申、韩、李、商之流真当拜色拉叙马霍斯为他们的祖师爷了。最后,智慧的苏格拉底终于说服了粗鲁的色拉叙马霍斯,使之勉强认可了过正义的生活要比过不正义的生活好。其论证理由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点:第一,正义的人聪明善良,不正义的人邪恶无知;第二,不正义者内心烦乱不安,从而不能有效行动;第三,正义者要比不义者生活更加幸福。

  我们要注意的是,从一开始苏格拉底的被强行挽留,到论辩过程中辩论的话题也随着发问者的牵引而不断地转换,直到第一卷的结尾也没有告诉我们到底“正义”是什么。这样的结局,我们是不满意的,然而苏格拉底的高徒们就满意吗?到底什么是正义,苏格拉底有答案吗?第二卷能否揭开谜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书接上文,格劳孔和阿得曼托斯对苏格拉底有关正义问题的探讨并不满意,在第二卷中接着色拉叙马霍斯的话茬儿,格劳孔对苏格拉底的“正义”提出挑战:第一,正义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一种妥协;第二,奉行正义乃是由于其不可避免;第三,正义之所以是可欲的完全在于可以藉此获得报偿。阿得曼托斯的发言进一步佐证了格劳孔的批评意见,即正义之所以值得称道是因其相伴之酬报而非正义本身,“因为只要有了这个好名声,他就可以身居高位,通婚世族”,“要做一个正义的人,除非我只是徒有正义之名,否则就是自找苦吃。反之,如果我并不正义,却已因挣得正义者之名,就能有天大的福气!既然智者们告诉我,‘貌似’远胜‘真是’,而且是幸福的关键。我何不全力以赴追求假象。”以上观点都是古希腊的“智者”们极力教导年轻人的,使得希腊城邦的下一代统治者道德败坏,政体不断腐化。

  苏格拉底面对的挑战是如此巨大,两位弟子不容许他再说“废话”,必须说明“正义”本身是如何值得称道的,而非“正义”可以带来好名声之类云云。苏格拉底只好继续起而捍卫正义,他试图通过“以大见小”的方式来进行论证,即首先阐明何谓城邦的正义,再进一步说明作为单子的个人的正义。苏格拉底提出在城邦中必须有一个职业军人团体来捍卫城邦,而护卫者们必须被训练成猎狗而非豺狼,要对人民温顺,要对敌人凶狠,不能反过来袭击其应为之护守的“羊群”。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对城邦的护卫者所施加的教育和影响。传统的神话故事和荷马史诗中有关“神”的内容必须经过城邦当局审查。“神”必须具有正义和善行,否则其就不成其为“神”了。柏拉图由此而获得了文化专制主义者的恶名,成为后世大众眼中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始作俑者。

  第三卷继续探讨城邦护卫者的教育问题。儿时的故事应该有助于护卫者心性和品德的提高,培养其尊重权威和致力于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意识基础,要求他们能够做到:(1)要勇敢。当兵不能怕死嘛;(2)要抵制悲伤的情绪;(3)但也不能整天痴痴傻笑;(4)要尊重事实,除非得以不说假话;(5)要严以律己,自我约束(颇有些中国儒家所倡的“慎独”意味)。此后,柏拉图笔锋一转,话题又转到讲故事的方式上来了。苏格拉底区分了讲故事的两种不同方式,即纯粹的叙述和角色模仿式的叙述。他推崇的是角色模仿式的叙述风格,并对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做了严格的限定。有关音乐曲调方面的讨论也与此类同。苏格拉底的结论是:好的艺术形式塑造好的心性,艺术之美可以激发人的心灵之美。护卫者的心灵高尚了,他们的体格也得健壮,才能担当起保家卫国的重任啊。关于体育教育,苏格拉底建议护卫者要尽量获得简单、直接的食物,少吃炖肉,多食烤肉;除非包扎伤口之类,尽量减少求医问药;也要避免提起诉讼。至于体质不好的公民,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否则活着只能成为城邦的负担,于人于己都没有什么好处。这一番议论,使柏拉图的唯理性主义者的形象跃然纸上,城邦里哪有什么人道主义的关怀呀?后文书中甚至提到,为了净化城邦还要对10岁以上的人痛下毒手,要么驱逐殆尽,要么赶尽杀绝。秦始皇和李斯要是有幸一览《理想国》中的相关论述,定会拍案叫绝,可算是为“焚书坑儒”的勾当找到理论依据了!

  然则,值得注意的是,苏格拉底强调体育教育的重点应该致力于体质健壮和心智发达的完美平衡。护卫者经过艺术的熏陶和体育教育,人们就可以在他们中间挑选胜任的统治者来管理城邦事务了。按照苏格拉底所引述的神话故事,人们虽然是“一土所生”,但神在造人的时候,给某些人体内注入了黄金,他们就成为统治者,尊荣至极;护卫者体内注入的是白银,天生高贵;农人、技工、商者之流,乃由破铜烂铁制成,身份低贱;至于奴隶,在柏拉图的苏格拉底看来,他们是没有人格的,根本就不能算作是人。在柏拉图的“共产主义”乌托邦里可真是等级森严啊!好在苏格拉底毕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可以由底层上升到上层的幻想,给底层民众一丝精神安慰。为了保持护卫者的爱国主义精神,苏格拉底在第三卷末尾提出在护卫者中间取消私有财产所有制,实行公有制。这一提议行得通吗?财产公有就能使护卫者们更爱国吗?没有了私产,他们不会嫉妒工商者的富有吗?他们会不会通过武力去抢夺城邦其他居民的财产呢?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猎狗”难道不会蜕变成“豺狼”吗?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我们姑且存疑,看看能否在后面的阅读中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四卷开篇,阿得曼托斯即提出了他的反驳意见:被剥夺了私产的护卫者会感到幸福吗?苏格拉底认为理想国所追求的目标是整个城邦的幸福,而不是其中哪个特殊集团的幸福。这是毫不令人感到奇怪的,因为古希腊人有着深远的整体主义思想传统,集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人利益,跟我们小时候接受的集体主义教育差不太多。理想的城邦一经建立,讨论的话题自然转回到城邦的正义问题。只要城邦的统治阶级有智慧,护卫者真勇敢,全体公民尚节制,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正义就在城邦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接下来的大段议论,用孔夫子的话概括起来说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然后,苏格拉底就转而回答格劳孔和阿得曼托斯最初提出的问题,“正义”和“不正义”哪个更有利?苏格拉底想通过对“不正义的”社会和“不正义的”个人的分析来加以阐述。

  不料,玻勒马霍斯和阿得曼托斯在下面开上“小会”了,也不知道他们在嘀咕些什么,第五篇就是在这种气氛下开始的。苏格拉底要求他们有什么意见大声说出来。他们强烈要求苏格拉底把有关在护卫者中间实行共产共妻和儿童公有的举措加以详细说明。首先,苏格拉底认为男女平等,不能因为性别上的差异而将女性排除在城邦的管理者之外,这倒是挺开明的。不过,“母狗”应该和“公狗”一样照顾“羊群”的比喻,总是让我们感觉有点不舒服。人怎么能跟畜生论短长呢,是不是?可是,反过来想一想,有的时候人还真的不如畜生呢,且不提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暴行,就连男女平等到现在还也还没有彻底实现吧?其次,苏格拉底主张护卫者也不应当私有其家庭,而应由当局统一管理婚配问题,按照优生学的原则来进行“配对”。他同样举例说明如下:主人为了得到健壮的家畜,通常要优选良种让它们进行交配。苏格拉底认为这些措施会让护卫者们感到非常幸福的,但是这些措施是否可行仍有待讨论。他通过论证得出的结论是,这一理想城邦的模型在现实生活中得以推行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哲学家当国王,或者国王天生就是一个哲学家。只有哲学家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洞察事务的本质,能够辨识“多”中的“一”,并进而指出“知识”和“意见”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智者”和大众不能掌握知识,他们只能表述意见。

  第六卷和第七卷是贯通的,无法分开叙述。城邦的统治者应该富于实际经验,同时拥有全部人类美德,而哲学家正是恰当人选。哲学家热爱学习,为人诚信,克己自制,精神高尚,英勇无畏,富于正义,敏于思考,记忆良好,充满魅力。阿得曼托斯反对这种评价,他认为现实中的哲学家要么百无一用,要么糟糕透顶。苏格拉底以海船为城邦之喻,揭示出并非哲学家百无一用,而是没有人恰到好处地去使用他们。哲学家的杰出品性导致了他们的曲高和寡,不仅无人喝彩,反而认为他们糟糕透顶,尤其是那些披着哲学家外衣的“智者”们进一步败坏了哲学家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关于“哲学家-国王”应该接受何种教育,苏格拉底指出最重要的是对关于何者为善的知识的学习。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连用了三个比喻——“太阳喻”、“直线喻”和“洞穴喻”。教育必须做到使人的心灵之眼远离洞穴中的阴影,达成对阳光下真正事物的本质的透彻了解。而对事物有了透彻了解的哲学家还必须返回洞穴社会的现实,成为那里的统治者。这就是沃格林和叶秀山所谓的“向下的路”。苏格拉底对数学推崇备至,并依次探讨了算术、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天文学。“哲学王”需要掌握的终极知识是“辩证法”,“辩证法”才能让人们真正理解何者为“善”。但是,苏格拉底却无法清晰地给出“辩证法”的概念以及如何通过“辩证法”达成其最终目标。

  第八卷和第九卷接续第五卷中留下的“话把儿”,系统地论述了四种不正义的政体是如何依次转变的,以及与之相关的不正义的个人类型。政体类型按如下次序依次腐化、败坏:贵族政体——荣誉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僭主政体,贵族政体是最好的,其余四种是它的腐化形式。在所有政体形式中,最不幸福的个人就是僭主政体下的僭主。由此推出,正义者较不正义者更幸福。苏格拉底还区分了人的三种类型:爱智者、爱誉者和爱利者。其中“爱智者”即哲学家的生活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的幸福来源于对终极智慧和真理的理解和把握。

  第十卷接续第二卷和第三卷中有关诗的讨论。什么是模仿?柏拉图的苏格拉底以“床”为例解释说,床的外观形式、木匠造出来的床和画家画出来的床都不是真正的床,真正的床是理念中的床,余者皆是对床的本质的模仿。模仿而来的制造物与真实相差甚远,可谓“弗如之远甚”。诗人,像画家一样,也是模仿者,他们的知识与造物者有天渊之别,即使与使用者也不在同一个量级上。诗人的本事仅在于唤起人们心中的非理性因素,搅乱灵魂的宁静,甚至腐化最高贵的人的心灵。因此,在理想国中诗人是没有立锥之地的,除非他们只颂扬至高无上的神灵和善良的人性。最后,苏格拉底简要回顾了对正义的报偿和对不义的惩罚,然后详细地转述了厄洛斯的神话故事。他的故事和我们熟悉的有关阴间的故事差不多,也有类似阎罗和判官的神祗,对于“有死的”人而言总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赏善罚恶,或上天堂,或下地狱,各自往生。神话故事讲完了,苏格拉底就带着他那未解的“正义之谜”跟我们告别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2007年7月27日最后修改、定稿)

来源: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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