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日,因为在广东韶关一家工厂发生数千汉人工人殴打数百维吾尔工人的血案,网络上充满对维吾尔人极其凶猛的语言暴力,如同去年三月西藏事件之后,从官方到民间充斥着对藏人极其凶猛的语言暴力,而当时已经在议论被称为“三少一宽”或“两少一宽”的特殊政策,此时针对汉维冲突,更是归因于“三少一宽”或“两少一宽”惹的祸。那么,此乃怎样的特殊政策呢?依据网络提供的信息,让我们做个简单的了解。

所谓“三少一宽”,据称于1980年制订,乃胡耀邦少数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少数民族犯罪,要坚持“少抓、少捕、少判”的方针,在量刑时要“尽量从宽”。所谓“两少一宽”,据查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原文为“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相隔四年,“两少一宽”比“三少一宽”更为精练,但因源自“三少一宽”,再加上其他大胆政策与出格言论,胡耀邦被称为“胡乱邦”。

网络上一片叫屈之声,称这两个政策严重违宪,因为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听上去颇有道理,换位思考的话,凭什么在同等犯罪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就享有特权,而汉人就要受到更严重的惩罚?因此,汉人对此耿耿于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然而,历年来,是的,就藏地而言,这半个世纪以来,有无执行这两个特殊政策的案例呢?远的如1950年代-1970年代,尚未制定什么“三少一宽”或“两少一宽”,除了像内地那样严惩各种“反革命分子”,对藏人更多一种罪行即“叛乱分子”的惩罚。不计其数的藏人因“叛乱分子”的指控而人头落地。据《西藏自治区重要文件选编》记载,1980年西藏自治区召开“落实政策会议”,会议纪要中的数字是:“据粗略统计,在各种冤假错案中被触及、牵连的人,全区有十几万,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以上。”这一数字显然十分惊人。而真实的数字,远比在党的会议上公布的数字更多。

我曾经采访过西藏造反派的首领,他是一位汉人。就1969年,藏人因所谓“再叛”而被法院判决枪毙,之后被认为杀错,予以平反,并补偿家人“安慰费”,他说:“藏族人太老实了,枪毙他们的时候说‘突几切’,给他们200元的时候也说‘突几切’,给他们800元的时候还是说‘突几切’,这些藏族人实在是可怜啊。”一位历经“红色恐怖”的藏人则说:“这么多的血案,让我们藏人寒透了心。1987年和1989年的所谓‘骚乱’,其实跟这些伤害有关。”

至于近些年的藏地,在有了“三少一宽”或“两少一宽”之后,有没有获此赦免呢?阿旺桑珍,一位尼姑,1990年因在帕廓街头喊口号,年仅12岁就被捕,成为西藏年龄最小的女政治犯,坐牢长达11年。卓玛加,一位作家,2005年因写作评述西藏历史与现实的书稿而被捕,以“煽动和颠覆国家罪”判刑十年半。十世班禅喇嘛的转世灵童,只因他是由尊者达赖喇嘛认证,从6岁起,就被监禁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已长达14年。而去年迄今,在多卫康藏地,藏人所蒙受的巨大灾难举世皆知,更是对那“三少一宽”或“两少一宽”的巨大讽刺!只是谎言千遍竟成真理,果然蒙骗了无数不明真相的汉族群众,身为是否享有特权的少数民族,务必应该澄清事实。

2009-6-30,北京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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