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六十案(2006)

 

Yang Tianshui杨同彦(1961412日-2017年11月5日),笔名杨天水丶中华泪等,著名异议作家丶社会活动家;因在海外发表批评文章丶支持海外发起的“中国天鹅绒行动”的网路选举活动丶进行联络及筹建中国民主党分部等,被捕关押半年後,2006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十二年。

 

成立“中华民主联盟”

杨同彦於1961年出生在江苏省泗阳县。

1978年,杨同彦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82年7月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江苏南京的石油工业部第二建设安装公司子弟学校任教师。1985年9月,他调到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任助理研究员。1986年4月起,他带职下放本省盐城市大丰县万盈乡任乡长助理两年,1988年5月,他回到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做研究。

1989年夏,杨同彦参与南京地区“八九民运”,同年10月20日,他辞去公职。1990年5月,他与孙中明丶冯茂丛丶王湛丶张玉祥丶詹跃维丶张艳春等成立地下组织“中华民主联盟”,并任执行主席。中华民主联盟的纲领要点是:

(一)中共坚持的制度是新封建主义的制度。

(二)中华民主联盟愿意和所有热爱民主自由的力量一道,实现大陆的民主化事业。其概要是: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推广市场经济,富强中华民族。

(三)提倡真正的言论结社出版的自由。

(四)认同国民有创教和传教的自由。

(五)认同国民的迁徙自由,要求官方废除或者改革落後的束缚国民的户籍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六)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制度。

(七)废除党派和社团(诸如共青团和妇联)由国家负担开支的恶劣惯例。

(八)改造国家的功能,放弃马列主义所谓的镇压职能,使其只担负这样的任务:保卫民族安全,维持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国民收入。

(九)实现国民的机会均等和社会的其他方面的平等和公正。

 

中华民主联盟在江苏丶湖南丶湖北丶上海四省市发展到五十多人,但於1990年5月底遭到当局镇压,杨同彦於6月1日被捕。1991年7月,杨同彦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反革命集团首犯”,以“组织丶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孙中明等其他五名同案人分别被判刑一年半至四年。

此後,杨同彦被关押於南京龙潭监狱,在狱中坚持读书和写作;期间因拒不认罪而屡遭虐待,1998至1999年间,他先後进行了六次绝食抗争,并罹患心脏病丶糖尿病丶关节炎等。

 

以“杨天水”知名

2000年5月31日,杨同彦刑满获释。同年,他经朋友介绍到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北阳服装厂从事企业管理,但因江苏省公安部门以他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未满为由向工厂施压,终被迫解雇。2002年4月底,他被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戴上手铐脚镣关押了两天,然後遣返南京。此後,他主要在家从事写作,整理狱中的文稿,并撰写时评和政论,以“杨天水”等笔名在海外网站《民主论坛》丶《大纪元》丶《博讯》等发表,为此多次被当局传讯丶软禁。

2004年5月28日,杨同彦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损害国家荣誉以及不利於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此後,他加入独立中文笔会,此时已发表网文近二百篇,其中《漫游中华见闻记》三十四篇,《铁窗思考录》十五篇,狱中诗文丶日记丶家信丶读书笔记丶译作等近百篇,包括《我之爱》等四首长诗和《红头巾》等二十四篇短篇小说。

2004年12月24日平安夜,暂住浙江杭州的杨同彦被警方以“口头传唤”为由从住处强行带走,关押十五个小时後,於次日中午被押送回江苏南京,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由此引起国内外舆论大哗。次年1月初,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发出“紧急行动通报”,国际笔会会长丶维也纳外交学院院长丶捷克前教育部长和前驻奥地利大使格鲁沙(Jiří  Gruša)在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商谈访华事项时提出抗议,表示如果有笔会会员被关押就只好放弃访问;随後,独立中文笔会推荐狱中作家委员会法律顾问郭国汀担任其家属的代理律师出面交涉。

2005年1月24日,杨同彦以“取保候审”获释。此後继续写作,包括撰写长篇小说《海棠诗社》,再次被捕前仅完成第一卷《校园》。

2005年12月23日,杨同彦在南京住处外被警方带走,随後被以“监视居住”关押在不明之处而一直未通知其亲属,2006年1月20日,他被正式逮捕。5月16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审判并当庭宣判;次日签发判决书认定:

20025月至200512月,被告人杨同彦以“杨天水”丶“中华泪”的网名分别在境外《大纪元》丶《博讯》等网站发表《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丶《敦劝中共的当权派》丶《人人有权反对专制》丶《我们对民主大党的期待》丶《反思中国民运》丶《铁窗思考录之五·组建新党,扩大联合,增强海外民运的战斗力》等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意图推翻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0053月,被告人杨同彦在境外人员发起的“中国天鹅绒行动”网上投票选举“民主中国过渡政府”的活动中,被告人杨同彦当选为“民主中国第一届临时过渡政府”秘书处成员和各省市政权和平交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接收成员,并在《大纪元》网站发表文章,鼓吹“‘天鹅绒行动’是划时代,其以一个新式的民运方式,在网路上通过自由民主的选举来产生的‘民主中国过渡政府’是合法的政府”等。

20054月,被告人杨同彦遵循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纲领丶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

20052月,被告人杨同彦接受境外“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等人的资金五百欧元。同年12月,接受澳大利亚孙立勇的资金五百澳元。所接受的资金部分用於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王文江等人及其近亲属。

……因此判决杨同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国际笔会等国际人权团体一直对杨同彦案极为关注,独立中文笔会推荐狱中作家委员会法律顾问李建强担任其辩护律师,在李被当局拒绝延长律师执业证後又聘请张星水律师协助其申诉,并於2006年11月授予他首届“狱中作家奖”;加拿大笔会丶意大利笔会和美国笔会相继授予他荣誉会员称号,美国笔会还授予他2008年“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

杨同彦至今仍被关押在江苏省南京监狱,且由於一直拒绝认罪而遭受虐待,他患有结核性肠道炎丶结核性腹膜炎丶糖尿病丶肾炎丶高血压丶关节炎等多种疾病,虽多次申诉丶申请“保外就医”以至绝食抗议均不果。

杨同彦本在2017年12月22日刑满,但最後数月却是因检查发现罹患脑瘤已到晚期,经医生推荐才获保外就医,於8月16日出狱,随即由家人送入医院治疗并动手术,但为时已晚,终於11月5日不治谢世,年仅56岁。

 

参考资料:

  1. 《杨同彦(杨天水)刑事判决书》,狱中作家委员会网:(http://www.chinesepen.com/wipc/2006may/026yts.htm2006526日。
  2. 中华泪,《谈谈江苏的民运》,《民主通讯》200431日。
  3. 杨银波,《杨天水访谈录》,《大纪元》200451日。
  4. 刘路丶兰芳,《杨天水案的庭前幕後》,独立中文笔会网2006527日。
  5. 楚一杵:《选择两次坐牢的杨天水》,《民主中国》,20066月。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作者 editor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