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又一次处在政治民主化启动的前夜。如果说,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专制社会终于向民主社会演变是艰难的,充满风险的,那么,今天的中国所面临的风险依然不小。但是,演变成功的前景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看好。

自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以来,我的主要关注点和研究兴趣所在一直是:如何在中国和平地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我现在得到的一些基本看法是:

一、秉持非暴力变革取向

民间自由力量应当继续大力倡导非暴力抗争方式,并顽强地实践这一方式,争取一举结束几千年来王朝兴衰更迭、和平战乱循环不已的历史运行模式。

暴力变革途径是中国人所熟知的,也为今天的一部份中国人所认同和推崇。在那些受到制度性不公之侵害最为严重的贫苦农民和低收入工人中,在活得很累因而情绪化比较严重的其他社会成员乃至知识份子中,你在感受到他们经常表现出来的无力感的同时,也很容易听到他们所持的以暴易暴的鲜明主张。个别人甚至毫不讳言准备辅以恐怖主义手段来加速专制制度的灭亡。但我十分怀疑暴力手段能较好达到制度根本变革的目的。我认为,用传播理念、带头实践的方式来启迪民众开展非暴力抗争的智慧,增强民众开展非暴力抗争的信心,是避免盲目的暴力崇拜和革命冲动的最好方法。当然,没有必要承诺放弃暴力变革方式。因为存在着旧制度下的既得利益集团抗拒、堵死和平变革方式的可能性,即便这种可能性不大。

二、中国政治民主化的主要希望所在

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启动和成功,主要希望在于民间自由民主力量的自主运作和社会的自我解放,同时也在于党内宪政民主力量能有所作为。

在我看来,由于目睹前东欧、苏联经由长期和平渐变所造成的历史性巨变,中国的执政集团对自身执政的合法性和前景已经严重缺乏自信,对任何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已然怀有深刻的恐惧并极易作出过敏反应。希望中共内部的自由民主力量能像前苏共、匈共内部的民主派那样,以“政治改革”为名,为结束专制制度起相当主动和重大的作用,已经很不现实。

三、民间自由民主力量的角色认定

民间自由民主力量不是救世主,不是包青天,也不是为民请命者。

民间自由民主力量是人权、民主、法治理念主动、自觉的接受、消纳者和宣达、倡导者;更是以自己勇敢行使正当权利的言行为全社会树立新的行为模式,开辟和拓广公共空间,影响和吸引更多的人来做同样的事的先行者。此外,民间自由民主力量还要向全社会提出远比当局更有见地的治国方略。

四、中国社会和平演进的大体进程

政治民主化:突破读禁、听禁、言禁、报禁、党禁达于民主政治。现正处在冲击言禁阶段。

经济自由化:突破计划经济(杜绝私有制)防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歧视私有制)防线达于市场经济(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让它们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谁优谁为主)。现在处在冲击歧视私有制防线阶段。

文化多元化:突破“左”文化一统天下和灰文化为主但不许右的格局达于多元化。现在处在冲击第二种格局阶段。

五、四项平权原则

共产党提出并至今仍在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乃是植根于专制理念的四项特权原则。

请看: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坚持公(党)有制享有凌驾于其它所有制之上的特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坚持“公仆”享有凌驾于“主人”之上的特权(“主人”反特权争人权,就要被打成“反革命”,被诬陷成“颠覆政府”,就要被“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共产党享有凌驾于其他政党之上的特权;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坚持马列主义享有凌驾于其它学说之上的特权。

把四项特权原则写入宪法序言,是对法理的嘲讽和对宪法精神的亵渎。修宪也好,制宪也罢,这些特权原则是一定不能要的。应当代之于四项平权原则:

在宪法面前,各党平等。

在市场机制面前,各所有制平等。

在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科学规范面前,各种学说平等。

指出、高扬和远播四项平权原则,是推动制度彻底变革的一件带有根本建设性意义的事。

六、基本人权至上

在中国大陆不少城市中,开始流行十八岁成人仪式活动。官方统一印发的誓词中,有一句似乎没有什么意识形态色彩的话,叫做“国家利益至上”。而我们知道,在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下,“国家利益”就是“党的利益”,而“党的利益”实质上就是“执政官僚集团的利益”。官僚集团的利益至上了,百姓的权利、人民的福祉就很容易失去保障,受到侵害。退一步讲,即便是在民主政治制度下,“国家利益至上”也不是一句恰当的口号。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把人置于政治目的之下,从而造成对人的自由的侵犯与践踏,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基本人权至上”的口号。这是对内反专制对外反侵略的最有力的口号,也是推进社会公正、缔造人类福祉的最恰当的口号。

“国家利益至上”被鼓吹的时候,往往是基本人权处于至下的时候。在中国,写在纸上但被当局剥夺的基本人权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曾被剥夺,至今没有法律保护的基本人权是财产所有权;继续受到侵犯的基本人权是宗教信仰自由和贫困农民、低收入工人、教师、退休人员及政治犯家庭的生存权。

七、中国会乱,但不能大乱

有些主张中国社会制度必须得到彻底变革的人士说:“中国无论如何不能乱。”他们可能不明白。这两种主张是不可兼持的。

历史的和逻辑的结论都告诉我们:在制度根本变革的进程中,无论是采用暴力手段还是和平方式,乱——局部失序、无序,乃至一定程度、一定期限内的整体脱序是正常的、避免不了的现象。旧格局、旧秩序的失稳,乃是新格局、新秩序得以形成并取而代之的必要条件,是不稳定性的建设性作用的集中体现。

我们要尽量避免的是大乱——整体无序严重且持续较长时间,旧结构、旧格局崩溃而新结构、新格局难以形成的大劫难。

“中国无论如何不能乱”,看似理性、稳健、负责任,其实更是政治劫难、吓唬自己和自缚手脚。避免大乱、保证中国得以和平地实现制度根本变革的最核心的因素,是中国自由民主力量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八、我们要进行什么样的渐进民主?

历史和现实提示我们,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

面对就是不“丢掉”、反而要“牢牢记住”四项特权原则的专制派占主流的执政集团,社会怎么办?我们怎么办?

面对就是不作出“合法的、制度化的安排”,不“主动、及时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社会和解”,不“推动稳健、有序的渐进民主变革”,反而要大讲专制“政治”、重判魏京生的执政集团,社会怎么办?我们怎么办?

面对不听劝告,不跟你“协商、对话”还把要求对话者重新收监的执政集团,我们怎么办?

如果我们要进行的是所谓“两方面(执政党方面和政治反对派及其他社会力量方面)的有序变革同时并进”的“渐进民主”,那么,在共产党开明派占据主流位置之前,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对执政者重复劝导、一再呼吁,直到热面孔把冷屁股捂热(有朝一日共产党开明派占了主流位置)后,才开始“渐进民主”。当然,这是一种朝野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比翼双飞,同时并进的高质量的渐进民主。这种模式若能行得通,不失为一件天大的好事。但我对捂热屁股、同时并进的构思之实现深表怀疑。我怀疑它一厢情愿、书生气十足,因而实现不了;我更为担忧的是,在捂屁股过程中,由于民间自由民主力量除了向执政党劝告、吁请、力谏之外无所作为,他们对民众就不会有什么公信力和影响力,而越来越多的人就会被专制顽固派占主流的执政集团逼到“非以暴力推翻现政权则别无选择”的对立面去。

因此,我的观点是,我们要进行的渐进民主,不应是奢望、等待或促动执政党与民间自由民主力量同时并进的渐进民主,而是现在就可以开始的渐进民主,是自由民主力量前进迫使专制势力后退的渐进民主,是我们和平、理性、公开地一步步冲破执政集团的政治设防,以社会自我解放的形式,以公民社会的顽强成长和民主实践的逐步升级,逼迫执政集团不断让步,最终(临近巨变时)使其公开放弃四项基本原则,接受多党议会民主的政治理念,从而实现中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这条渐进民主之路,前东欧诸国和前苏联已经成功地走出来了。我们的使命是,成功地走出一条中国的渐进民主之路。

九、关于与当局对话

我认为,基于专制顽固派的本性而断然排除与当局对话的选择,是不可取的。既然奉行和平变革的宗旨,与执政当局的对话与谈判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主动提出对话的动议,并不表明我们的怯懦和无奈,而是表明我们的自信、坦荡和有原则地妥协、和解的意愿。但是,亟有必要清醒地看到,当局与你对话,与你达成妥协的愿望有多大。在已过去的一九九五年,当局显然无此意愿。现在和最近将来,也看不出有此意愿。因此,如果我们提出新的对话动议,十有八九还会遭到当局不予理睬,“傲慢”拒绝和警察上门光顾的回应。很快实现政治对话,目前看来只是幻想。

尽管如此,我们提出进行对话,其意义还是不容低估。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暴露当局拒绝对话的顽固和偏狭(抑或还有不敢对话的心虚和理亏?),更在于推进我们的理念,凝聚民间的共识,增大自由民主人士对民众(包括普通共产党员、公务员)的影响力。可以相信,当力量对比发生明显不利于执政集团的变化时,它很可能会坐在圆桌前,从而通过对话、谈判来最后完成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制度性安排。

十、中国政治民主化成功的可能性

我对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成功持审慎的乐观态度。这种态度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一种比较分析:就是将中国大陆与台湾和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相比较。

台湾政治民主化的成功告诉我们,中国文化传统和国民性,并不是变专制政体为民主政体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台湾的中国人能够做到的,大陆的中国人应当也能做到。而且,中国的统一也有待于大陆社会制度的彻底变革。否则,以劣制去统良制,或搞所谓“一国两制”的假统一真矮化,台湾老百姓是决不会答应的。

与政治转型前的台湾相比,大陆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民党的基本观念与自由民主价值观无根本冲突,且台湾早就实行了地方选举,学术自由较多,民众受教育程度较高;而共产党的基本理念是本质上反自由民主的,且从未开放真正的地方选举,学术自由甚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自由大部被剥夺,民众受教育程度较低。二是当时的台湾已经大体完成了从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人均国民收入大大超过大陆;而现在的大陆则处在一种自我设限、自我羁绊的不健康的经济转型之中。

基于上述分析,我对中国大陆政治民主化的成功持审慎的乐观态度:能成,但比台湾难度大。

八九——九一年间,保加利亚成功地实现了由共产专制到宪政民主的政治转变,九零——九一年间,阿尔巴尼亚也成功地实现了同一转变。两国都因此跨入了自由民主的初级阶段(离“实现充分彻底的自由民主”还很远)。而处于政治民主化启动前夜的八八年之保加利亚和八九年之阿尔巴尼亚,其政治专制程度决不逊于现在的中国,都是一党专政,实行言禁、报禁、党禁,阿尔巴尼亚还公开剥夺民众的宗教信仰自由;经济上都实行较彻底的计划经济,搞单一公有制(几乎百分之百)。阿尔巴尼亚执政党宣称商品经济、市场调节、竞争机制是“资本主义”,该国80%的人口在农村,是一个活脱脱的闭关锁国的贫穷落后的农业国;文化上是官方意识形态一统天下,科技落后,受教育程度低(尤其是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能够和平地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有什么理由说中国不行,中国人做不到?还能说的无非是,他们是小国寡民,而我们是大国盈民,因而难度大。难度大不假,但能成恐怕亦不假。我对中国大陆政治民主化的前景是乐观的。

十一、现在做些什么?

如果认定必须由共产党主导来推进制度的和平演变,或者期盼与共产党齐头并进来实行和平演变,则难免会导致事实上的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并成为实践上的等待派或取消派。

如果把中国的和平演变看作是以自由民主力量和平、理性、公开地挑战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为先导,以民众自主地争取和行使基本人权为中心的社会自我解放;是无权者逼迫掌权者不断减小专制禁控力度,逐步缩小乃至开放禁区,从而一步步实现基于四项平权原则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的动态历史进程,则很多事情就可以从现在做起。

1、拒绝谎言、揭露谎言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可以从自己做起的。如今的中国,接受谎言的人已经不多,参与谎言的人就更少了。但是,容忍谎言,认可在谎言中生活的人为数依然不少。为了进一步恢复人性、解放灵魂、赢得尊严,为了使须臾离不开谎言的专制制度进一步失稳,应当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和小范围做起,公开放话,拒绝谎言、揭露谎言。

目前当局及其帮闲制造、散布和维护的主要谎言有:

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工人是企业的主人;选民踊跃参选,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马列主义没有过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于市场经济;民主党派最多只能参政,不能执政;走向多党议会民主,必定天下大乱。

中国的腐败不是制度性腐败,多几个清官、好官就能解决问题;科研、教育经费不足是国家拿不出钱。

六四开枪是平息暴乱;中国没有政治犯;魏京生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

共产党是抗日战争的中流抵柱;朝鲜战争是美帝国主义发动的;毛泽东私人医生李志绥的回忆录充满了谎言。

从身边和小范围做起,公开拒绝上述种种谎言做得最好、最为经常的是北京的出租汽车司机。他们天天在这么做,几乎每辆车上都在这么做,而且几乎总能得到乘客的理解和共鸣,且总是遇不上告密的小人。

在各种各样的小型会议上,不论是工人的班组会还是知识份子的周例会上,甚至党政干部培训班上,有人勇敢地公开拒绝谎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缺憾是与会者以笑声或双关语、调侃语表示心领神会的多,起来明确重申的少。应当有越来越多的人大胆拒绝谎言,说出实话,直到官方再也不敢在小会上散布谎言或不敢招集小会。

绝大部份知识份子已经不订、不买、不读《真理的追求》等专事传播歪理的刊物,类似的拒绝谎言的做法也可进一步用于制裁专写谎言白皮书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及其它一些机构和出版物。

几乎每一所大学,都有少数敢于在课堂上揭露谎言的老师,而且他们无一例外地受到学生的欢迎和敬重,系里对他们这么做也是眼开眼闭。为什么不能有更多的人胆子稍稍大一点,为了良知,为了尊严,为了真理,也在课堂上拒斥谎言呢?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在警备森严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内的一个法庭上,魏京生的辩护律师张思之和李会更拒绝谎言,基于事实、法律和职业道德,为被当局指控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的中国最著名的异议人士作了无罪辩护,以良知和胆识为中国律师的正面形象抹下了一笔重彩。我期待更多的律师冲破对“反革命犯”只能作“罪轻”辩护的禁区,勇敢地拒绝当局的谎言,能为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作无罪辩护。

当电梯里、公共汽车上、火车车厢中、候诊室里、遛弯的人群中、学习各种功法的培训班上、宗教徒的自发聚会上、农贸市场上、课堂上、办公室里、会议室里……一句话,当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公共场合出现越来越多的拒绝谎言的声音时,专制制度寿终正寝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2、争取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

共产专制和共产文化,将人扭曲成一个缺乏独立人格的人,一个或者不敢堂堂正正利己或者又疯狂利己的人。人权理念之所以击中专制的要害,在于它呼唤和催生独立人格,在于它使人理直气壮利己又理所当然不损人害人,可能的话则利己又利人。

在中国,人权意识、公民意识、公民心态的唤起、成长和强化,将极大地有助于和平地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特别是由于官场腐败的癌症已向全社会扩散,人文精神出现普遍失落,痞子化倾向正在抬头,每一个中国人从自己做起,争取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就显得尤为必要和尤具建设性。

争取自身权利,主要是从有权有势者手中争取,也向一切漠视他人权利的人争取。这需要胆子稍稍大一些。但决不需要夺取权力的胆子。尊重他人权利,特别要尊重无权无势者的权利,也尊重包括有权有势者在内的其他人的权利。

目前来说,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和教师要争取生存权。不仅要索回早该属于自己的所得,并且要让侵犯生存权的人具结悔过。不敢起来要回自己的工资,只是底下发牢骚,然后动用储蓄或求助于亲友度日,这只是求生存,不是享有生存权;因无理摊派、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及其它官方人为因素而处境困苦的农民要争取生存权。临近春节有人送去几斤白面、猪肉让过个年,不能说是虚情假意买安定。但也只是缓和而决非改变了生存权被侵犯的状况;此外,无房户和缺房户要争取居住权;失业工人要争取社会保障权;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要争取真正的信仰自由。

最后,国人应当争取财产权。私有产权被剥夺,造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财产被“公仆”代为占有,一种是被“公仆”干脆瓜分。如今这两种情形同时并存。争取财产权,就是要结束“公仆”代表人民独占财产或摇身一变为老板的情形。现在能够做的,就是要求修宪,把公民的财产权写入宪法;要求尽快实行透明的公正的私有化,以取代眼下正在进行的竹幕下的、不公正的私有化。而党内的自由民主派则可在局部范围内开始推行规范的、公正的私有化。

3、冲击假选举

在专制制度下,民众没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如果在选举时还不特意开放竞选,则所有的选举只能是愚民、嬉民的假选举。在中国大陆举行的假选举,事实上已为多数民众所识破。不难看到,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中,真把它当回事的选民实在微乎其微,绝大多数人是应付了事,而且,抵制假选举的人在逐届增多。

现在是冲击专制统治者玩弄假选举把戏的时候了。一种冲击是突破不准竞选的禁区,变假选举为真选举。这类冲击现在还只能在极少数地方展开。另一种冲击是抵制假选举。可以借故不去或公开拒绝投票,故意投废票、投弃权票。这是一种非常现实的可能性,一种可操作性很强,风险甚小,但能鲜明表达不合作意愿和变革意愿的做法。是每一个中国人可以从自己做起的。

应当把现在高达93.58%的注水参选率降到实打实的10%以下。

4、自我启蒙与启蒙

国人接受人权理念、懂得民主真谛是经历了艰难的历程的。时至今日,不清楚人权概念,不明了民主理论的知识份子还大有人在。不懂得维护自身正当权利和尊重别人合法权利的人还大有人在。因此,自我启蒙与启蒙乃是中国知识份子目前应当继续努力去做的一件大事。

“启蒙”是与启蒙对象进行交流、沟通,辅以点拨与启迪。它以尊重对象的独立思考权利为前提。而“灌输”,则以麻痹、压制甚至阉割对象的独立思考能力为前提。启蒙的必要性源自人的直觉与本能的局限性,源自人的迷茫与困惑。

目前,知识份子可以对人权、民主、法治理念进行探讨和自我启蒙,可以就正在进行中的中国和平演变作思想、理论、纲领、策略方面的探讨和自我启蒙,可以就崭新的民主制度在将来的奠立作思想、理论、法律、政策准备和自我启蒙。通过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晤谈交流和书面成果的私下交流,以及可能的情况下在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可以将自我启蒙和对其他社会成员启蒙有机地结合,有效地开展起来。

此外,还可以做一些贴近民众、直接帮助民众增强权利意识的事。如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免收生活困苦者的律师费、免费举办民工培训班、免费举办有关讲座等。

5、提升持不同政见者运动水平

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是民间自由民主力量的代表,是社会直言不讳的象征,是公开的社会制度根本变革论者和率先行使公民政治权利者。如果从七八年的西单民主墙时期算起,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已经存在了十八年,并且已成一定气候。

现在,六四镇压和东欧巨变已经过去了将近七年,提升持不同政见者运动水平的紧迫性自是不言而喻。当然,这并不是指已能通过秘密或公开结社上升为有组织的政治反对派活动,而是指:

(1)北京的持不同政见者要尽快领衔开展类似捷克七七宪章运动那样的中国人权运动,要更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全国范围内持不同政见者的活动。魏京生先生以自己的信念和勇气承受着专制政权强加的前后二十九年监禁的严酷摧残,其他人理应敢冒坐牢风险,坚定地推动中国的人权进步和民主进程。

(2)除西安、杭州、成都、上海、广州、南京外,其它省会城市也应出现持不同政见者运动。

(3)考虑出版地下刊物,冲击报禁。

(4)关注和推动地方自治;理解企业家的处境,接受企业家的真诚资助。

(5)结识藏族、维吾尔族有识之士,就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民族问题达成一些基本共识。

(6)不仅与海外政治反对派更密切地交往与合作,在一个中国的理念下,也要与港、澳和台湾支持大陆政治民主化的力量进行交往与合作。

(7)继续就主要因为制度弊端所造成的人权的侵犯、官场的腐败、道德的堕落、教育的忽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恶化、社会的失范进行有说服力的公开批判,并提出建设性的标本兼治的各种举措(理论的、法律的、政策的)。

(8)继续向全社会和全世界发出推倒官方荒谬定性、为六四翻案的强烈呼声,关注六四死难者家属和六四伤残者群体,关注良心犯、政治犯家庭及其它受制度性不公正侵害较为严重的社会群体。

(《北京之春》1996年5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