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谌洪果 知无知

在《政治学》第一卷第二章,亚里士多德提出两个命题:一、人类在本性上是政治的动物;二、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

这两个命题的核心意思大概是,个人要从属于政治、集体和公共生活。离开共同体,个体的价值似乎就无法实现。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这样的论断充满极权主义的味道,令人反感。

但为了不至于时代错位,误解原意,我们还是看看亚里士多德的论述逻辑。

按照他的概括,人类的组织形态,有从家庭、村社再到城邦的自然演进过程。再具体些说,为了种族繁衍,男女结成配偶;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男女和主奴关系相结合,组成家庭;随着更高级需要的产生,家庭发展为村社;而当若干村社组合成为城邦,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阶段。

可见,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不过,城邦的生成虽然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也只有在城邦内,人类才可以实现至善的优良生活。为什么?因为城邦是社会团体进化的终点,已达到完全自足的境地。

每一事物,必须到它发育完备,我们才能见到它的自然本性,故任何自然事物生长的目的,就在于显明其本性。如同种子,从破土、到幼苗,到参天大树。种子是潜在的、不完全的大树,大树才是树之本性的真正成全。

同理,只有当人类组织发展到城邦这个极致,我们才能看清社会的本性。在此意义上,城邦虽然在发生次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却先于个人和家庭。其原因,除了上述之完备阶段的理由,还有所谓的“整体大于部分”的理由。

亚里士多德例证说,就如身体一旦毁灭,手足也就不再是手足。部分如果脱离了整体,其功能就无法发挥。进而言之,当部分与整体分离,部分就不再存在;反之,即便没有某些部分,整体却能存在。

亚里士多德证明了“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这就意味着,城邦是个人的一切意义所在,个人离开城邦,就等于行尸走肉,或者不是人了。用他的说法,凡是隔离而外在于城邦的人,如果不是野兽,就是神祇。

问题在于,从经验看,即便离开城邦,人是明显可以存在的,他不会在生存意义上消失,而且,人也不会因此变成非人的野兽。甚至如苏格拉底那样的哲人或别的隐士,或许正是要抽离于城邦,才能体现其价值呢。

可是,亚里士多德为何又主张,“人类在本性上是政治的动物”呢?他论证说,人类拥有语言,可以表达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与蜜蜂、蚂蚁等聚生动物不同,人作为政治动物,具有与其他同类以多种方式合作、共同完成公共任务的能力。这就需要理性和语言来交流协调。

基于自然目的论,“人类在本性上是政治动物”;基于社会有机论,“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两者同出异名,最终又在城邦政治生活中合而为一。

今天的人们已经习惯于以二元对立的、工具论的观念看待事物。以这样的思维,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便会认为,要么集体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工具;要么个人沦为集体目标的手段。

然而,亚里士多德所持的是一种“古代人的自由观”。个人与城邦,不存在谁利用谁的问题,而是本性就注定了二者无法分割。不可能离开城邦谈个人,也不可能离开城邦中人的公共生活来谈城邦。

在这一章的末尾,亚里士多德振聋发聩地提醒:人类由于志趋善良方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最残暴的野兽。人类特有的言语机能等装备,本应善加运用,却也被用来放肆或作恶。一旦人背德不义而又武装起来,势必引起世间莫大的祸害。

所以,城邦不仅本性上先于个人,而且城邦的根本原则就是正义;人类不仅本性上是政治的动物,而且辨别正义与良善行为的能力只有在城邦生活中才能得到充分实现。虽然人可以脱离城邦而生存,但如果没有城邦的法治与教育,人的内在道德能力就得不到发展;即便他们具备相应的能力,在城邦外也没有行使这些能力的机会。

城邦的完美是和人性的完美齐头并进的。人性充满缺陷,城邦也就变得腐败。而人性,不是抽象的,需要在有意义的公共行动中展开。反过来,城邦要想完美,也离不开人的参差多样的参与。如同柏拉图那样试图通过整齐划一来实现完整和谐,并不符合城邦的本性,因为,城邦的本质是不同品类的人的自由而平等的结合。

当然,在亚里士多德的视野中,缺乏理智而以体力劳动服务于人的奴隶;在工作中孜孜以求获利且不正当使用财富的工商业者,都是被排除在自由公民之外的。因为他们都缺乏城邦公共生活,都无法在公共生活中展开有意义的人与人之间的行动。

总之,我们在理解亚里士多德谈论的个人与集体、自由人与奴隶的关系时,不要简单套用现代人的观念。现代人享有较宽泛的自由、平等、幸福、尊严,诚然是好的,但要知道,这些文明成果,是人类一代代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与教训层层累积的结果。

今天的我们,如果缺乏古代先哲那样的思考与判断,缺乏他们在复杂迷雾中拨云见日的能力,那我们那些自以为是的自由和平等,就可能沦为另一种教条或专断,从而使我们丧失更多的意义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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