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日,两百多名示威者聚集在北京市政府门前,指出李鹏之子李晓勇要为“新国大诈骗案”负责,高呼“李鹏还钱!”

本刊在上期对此事有所报道(见《北京之春》2000年12月号,第102页)。当时我们只觉得这件事很重要,但也觉得很蹊跷。大家知道,在中国,游行示威是要报公安局批准的,而绝大部分申请都遭到拒绝,但“新国大”案受害人的游行申请居然获准,而且已经游行过好几次了(十一前曾有过一次);游行者直呼全国人大委员长、党国排名第二的李鹏其名,现场的警察却未加干涉。这不是很反常、很奇怪的吗?

关于新国大诈骗案,此前的讯息也很不完整,很不清楚。此前我们只知道“新国大”是北京的一个期货经纪公司,是兵器工业部属下的燕兴公司和李鹏之子、武警大校李晓勇合作搞的,由一位台商倪文亮操盘,生意一度做得很大,客户多达四千余人,登记投资额高达五亿多元。不料在前年八月传出消息,说倪文亮“携款潜逃”,公司账面上十一亿元被席卷一空。不久又说倪文亮已经逮捕归案,并被判处死刑,但赃款仅收回一千五百多万,致使几千客户血本无归。

从表面上看,新国大案是一起携款潜逃案。这些年来,国内常爆出“携款潜逃”的新闻,尽管见诸报端的只是冰山一角。然而,知内情者告诉我们,所谓携款潜逃,十之八九是狼狈为奸,监守自盗,坐地分赃,是苦肉计,是双簧。

中共官员借经济改革之机,巧取豪夺,化公为私,其手段多种多样,令人叹为观止。有的官员财胆包天,通常的贪污办法花样用尽,还嫌到手的太少,钱来得太慢,于是便上下勾结,左右串通,干脆连锅端,你唱白脸,我唱红脸,预先给你准备好护照签证,让你将公司名下的资金席卷一空,连人带钱平安地到达海外,二一添作五,几成归你,几成归我,分别安排妥帖,之后,再高呼“大事不好,某某人携带巨款逃跑了!”有的人做事周到,还郑重其事地发出通缉令,煞有介事地去搜索追捕一番,甚至不辞劳苦地派人到海外,还有更绝的,有时,从外地会送回一纸证明,上写“该人已死”,这样,整个事件便画上句号,实在是天衣无缝。

最近,我们辗转得到几份有关新国大案件的文件,令人触目惊心。按照这些文件的揭发,原来所谓倪文亮携款潜逃,根本是一场大骗局。只不过这场骗局未能以皆大欢喜告终,倪文亮等人又被“捉拿归案”,成了替罪羊替死鬼。李晓勇之流依仗权势,一手遮天,因分赃不均而将倪文亮等非法绑架,将赃款独吞,然后制造伪证,妄图瞒天过海,甚至还想杀人灭口。其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心狠手辣,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过去,人们指控中共官员腐败,主要是说他们化公为私,侵占国有资产,如今,李晓勇等巧取豪夺老百姓的投资款项,那干脆是把人民的私产也要据为己有,从老百姓的腰包里直接动手了。当然,国产原本也是民产,但因为它从不曾落入民众腰包,一般人便不以为它们原本也是我们自己的,明知贪官污吏巧取豪夺,愤恨归愤恨,却少有直接被骗被抢的切肤之痛。可是现在,人们发现他们把省吃俭用积攒下的血汗钱用去投资,居然也被贪官一口吞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新国大案事发至今已经两年多了,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不少人还横遭迫害。中共当局反腐败,雷声大,雨点小,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偶尔拉下几个大人物,也不过是出于权力斗争的需要清除异己罢了。从新国大案受害人提供的文件看,这个案件不但涉及李鹏之子李晓勇,还涉及李鹏本人以及江泽民亲信贾庆林,无怪乎黑幕重重,难以解决。没有起码的新闻自由,分权制衡,权力的腐败不可能克服,只会愈演愈烈。新国大案件无非是在党国堆积如山的腐败案例上又增添一个新案例而已。□

《北京之春》2001年1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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