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运和法轮功合作,是必然之事。它们追求的目标都包括自由,一个追求政治自由,一个追求信仰自由,而且它们遇到了共同的阻力—专制、野蛮、愚昧。

就是形式没有合作的时候,它们同样在并肩战斗,民运不断地发出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的呼声,法轮功不断发出停止宗教迫害,实现信仰自由的呼声,细心的人们,完全可以看到它们殊途而同归。

目前,它们终于公开地联合行动了,共同发起了一系列抵制专制的活动。

对于它们的合作,异议产生了。一种意见是排斥法轮功参与政治上的抵制专制的活动。

这样的意见是为了减低法轮功的活动能风险吗?是不是法轮功仅仅局限于宗教活动,中国大陆当局就放弃过迫害呢?法轮功一直从事宗教活动,宣扬真善忍,提倡健身法,最初没有什么明显的政治诉求,可是大陆当局照样予以迫害,传唤、拘禁、逮捕、牢狱、警棒、以及种种举世罕见的身体的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一起加到了法轮功的很多善良的信徒头上。当初仅仅追求信仰自由,没有追求民主宪政的制度诉求,法轮功一样遭到迫害。反对法轮功和民运合作,并不能减低它的风险,因为它的风险,并非由于它们的合作,而是由于专制制度的存在而恒久地悬在它的头上。

为了某种策略,而反对反对法轮功与民运合作?民运没有和法轮功合作的时期,有过什么样的策略呢?不是照样听任专制制度的任意蹂躏吗?不是没有任何有效的策略回击专制主义的皮鞭和棍棒吗?难道孤立地抗争就能够找到出路?目前还看不到孤立抗争的出路。如果民运不能够和各种自由宗教力量合作,那么民运将永远孤立无援、孤立抗争,最后永远停留在呼呼喊喊,听任大陆当局任意迫害的状态之上。

还是因为法轮功没有权利抵制专制呢?如果是这样的逻辑,那就更加可怕了。孟子回答别人的疑问时,表达过这样的思路:独夫民贼,人人可得而诛之。这种人民有权革命的思想,是中华民族的永恒性的思想财富。

专制制度,是独夫民贼的温床,这种制度,由于统治者垄断了权力和其它种种资源,剥夺了国民的种种权利,将之沦为奴隶,无论哪里,哪个行政层次的,部门也好,地区也好,到处都是独夫民贼,而其专制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绝对的独夫民贼。这样的独夫民贼,人人可得而诛之,为什么法轮功就不能抵制它、反对它、直到起而废除它?

杨天水于南京东山

200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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