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安全是人性天然的需求,这种天然的权利需求受到人类文明的普遍确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这样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甲)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以下报酬:(1)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2)保证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得有符合本公约规定的过得去的生活;(乙)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丙)人人在其行业中适当的提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丁)休息、闲暇的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这里乙款强调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体现了人道主义,在民主世界得到了很好的实践,但是在专制主义国家,则完全相反,无论是官府还是业主,都只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即便是口头上高喊过安全,而行为上仍然是敷衍塞责,漠视民命,遂致千万劳工在危险环境中日夜作业,最终突然之间,就被死神夺取生命。

只要在GOOGLE里输入“矿难二字”,立刻出现很多发生在中国大陆的矿难。

新华网2004年2月9日报道:“2月5日,山西灵石县发生了一起非常‘矿难’,之所以说它非常,是因为该”矿难“是由两矿争抢煤炭资源引起的,”汾西县永安镇陈家垣村附近一煤矿矿主庞龙虎为同灵石县回祖村的矿井争夺煤炭资源,买了5箱土制炸药、6袋引线,当晚派陕西籍民工吴某等4人把炸药、雷管安置在坑口内,之后便引爆炸药……目前,‘矿难’的死亡人数已上升至25人,另有4人下落不明。“

2004年6月3日,邯郸矿难,6月11日新浪网报道:“河北邯郸市领导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首次公布邯郸县六。三矿难的调查结果,公开承认12名矿工死于瓦斯爆炸,而原来煤矿上报的人数只是死亡一人。”

腾迅网2004年12月2日报道:“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新密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一百四十八人死亡,三十二人受伤。”

新浪网报道2004年12月过:“11-28事故是我国自1960年11月28日平顶山龙山庙煤矿死亡187人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之后,44年来我国煤炭行业最大的一起安全事故……陕西矿难166矿工遇难34名遇难者身份确认”,“中广网铜川12月1日消息(记者崔正来、雷恺)陕西陈家山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新闻发言人刚刚宣布,井下166名失踪矿工全部遇难,有21名矿工遗体今晨3点运出地面。”

21世纪网报道过:“2005年2月……2月14日15时03分,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截至目前,孙家湾矿难遇难人数已上升到210人……”

搜狐网2005年3月28日报道:“新华网太原3月27日电(记者陈忠华王炤坤)记者27日从山西朔州”3?19“矿难事故抢险指挥部获悉,救护队员又在发生爆炸的细水煤矿和爆炸波及的邻矿康家窑矿井下分别发现1名遇难矿工,现场抢险工作已经结束。此次矿难最终造成72名矿工遇难。”

2005年新华网新疆阜康7月11日电:“(记者刘宏鹏、王大霖)11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新疆阜康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经有关部门查证,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等重大违规行为。”

根据大纪元网站报道:“中国大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的大兴煤矿,8月7日发生透水事故,根据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9日表示,目前受困矿工为123人,较先前公布的人数多了21人。”

中国大陆的矿难,都得让人惊讶、义愤,直到万分痛心而又习以为常。

再看一些小计——

搜狐网有个小小的统计:

02年6月,黑龙江鸡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24人遇难;04年2月,山西灵石煤矿发生爆炸事故,29名矿工遇难;江西丰城建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8名矿工遇难;04年10月,河南大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47名矿工遇难;04年11月,河北沙河矿难,65人死51人生还;04年11月,陕西陈家川特大矿难,166矿工遇难;05年2月辽宁孙家湾特大瓦斯爆炸矿难200多名矿工遇难。

以上只有冰山一个角落。

仅仅是朔州一地,矿难就经常发生。搜狐网一篇文章,有过这样的记述:“朔州历来事故多发:?04年11月:山西朔州石崖湾矿难16名矿工全部遇难?04年9月:朔州一煤矿矿难2死1伤矿主隐瞒大骂记者?04年7月:朔州芦子沟矿瓦斯爆炸10人死亡2人失踪?04年5月:山西吕梁和朔州矿难已致19人死28人失踪……”

仅2004年,中国大陆就有7000余名矿工死于矿难,最多的是死于瓦斯爆炸。一般的调查结果表明,管理阶层和业主阶层的不负责任,为了经济利益,好不在乎矿工的死活,是最根本的原因。于此之下,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积极建立或更新安全设施,明知矿井里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也毫无心肝,继续迫使矿难在死神边缘劳动。

中国大陆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经常高唱生存权至上的老调,但是安全的工作条件难道不是生存权的重要内容?动辄就有数十百条人命,死于很容易避免的瓦斯爆炸和矿井渗水,说明官府老爷们根本上就是将民众的生存权当作儿戏。连生命权也遭到罕见的漠视,那么高唱生存权的老调,不纯粹是空谈吗?

很多官府老爷们忙于腐败,哪里还有人认真过问或者监督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呢?只要接受了贿赂或请托,那么所有纸张上的文件和纸张上的法律,就统统遭到藐视,所有不合法后者违反安全法和劳工法的做法,都得以畅通无阻,而煤矿的头头们或业主们,心里积淀了很多潜意识,那就是即使出事,也不过是花点钞票就可以摆平。如此风气和心态之下,矿工的生命在“公仆们”和业主们的眼里,就微不足道了。

中国大陆的管理阶层和作为党喉舌的很多媒体,整天忙于宣扬的是如何保持稳定,主权是如何高于人权,中国大陆如何解决了国民的生存权,可是关于人权的主要内容,从来不作认真的系统的普及的宣传和教育。管理阶层和业主阶层,扮演了矿难的只要责任者,是对中国国一些民基本人权的极大的藐视和侵犯,却很少有予以认真的反思和认同。

工人阶级组建独立工会的权利遭到彻底的压制,加上普遍的愚民政策,导致工人阶级整体上,还没有很好意识到安全的劳动条件是他们应有的权益,管理阶层和业主阶层,在这个方面的无知、冷漠,导致死伤事故,都是犯罪行为。

如果在人权宣传和教育得以普及的民主国家,在工人阶级有权组建独立工会的民主国家,在政府的和业主的权利受制于民权的民主国家,任何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迫使工人群体在极端危险的环境中作业的做法,都必将遭到有力的抵制。可是在中国大陆,所有的权力都操纵在官府与业主手里,名义上是主人翁的工人阶级为了养家糊口,只有被迫接受经常而又酷烈的侵权式管理,最终成千上万地死于官府和业主不负责任而酿成的事故。

近年,中国政府的人权白皮书,说了很多动听的话语,极力宣讲说中国的人权有了进步。事实上,仅仅就矿难而言,几可以知道,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实在是糟糕透顶!

杨天水于南京东山
200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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