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网按:徐泽荣博士是深具中西文化素养的社会学者。2000年入冤狱11年,狱中笔耕不缀,苦研马学,心得盈筪.自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州监狱遭遇了滑铁卢!”作者改称马克思主义为马学,而马学之核心乃是劳动价值学说,本书即力证其说之非。以此见证马学入中100年。系列共20章,本刊将予连载。】

*由于原文第8章有所遗漏,暂时先刊登第九章*

【马学劳动价值学说逻辑证非之九:剥削】

法国先哲萨伊曾经说过:“当关于财富本质的正确概念还没形成的时候,人们怎会弄清国家奔康的原因呢?……富人和穷人的利益,一国同别国的利益,本非相互对立,如果发生对抗,便属愚不可及。”国际共运,尤其是史达林治下的苏联和毛泽东治下的中国,以及两者的惯性载体,都曾极度误信马学奠基“公理”及其逻辑衍论。虽然疑假问真派别的“挽狂澜于既倒”(韩昌黎句)和改革开放以前实践当中的“碰钉子转弯”(刘少奇语),曾令上述命题及其逻辑衍论造成的危害程度稍有降低,并为以后改革埋下了伏笔,但是,作者相信,经过本书点醒,没人能够否认,斯氏治下的苏联和毛氏治下的中国以及两者的惯性载体,的的确确曾在“价值本为何物”这一问题之上大错特错;它们还曾坚持认为,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利益,西方国家和东方国家的利益,本是根本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当今俄中两国的统治精英和知识精英乃至普罗大众,已有极多之人,承认这种对立观及其外化果,的的确确属于愚不可及。作者相信,如果在“劳动有价vs.效用有价”之上,不能形成正确的概念,那么“‘三个代表’命定宣示”、“社会主义金光大道”就会变成连篇空话、千古笑谈。

本书第6章至第8章,已对马氏劳动价值说进行证非,第9章至第10章,将对马氏剩余价值论进行证非,以使普天之下的读者,尤其是当代中国的读者,能够关于社会财富的本质、国家奔康的原因,形成正确的概念,一举走出误信之区,做个明白之人,回到真实世界,换上科学愿景。

一是要弄明白,什么是剥削?作者在此旗帜鲜明地给出基于“劳动无价效用有价”之上的拨乱反正的定义:

凭借直接或者间接的威权,通过恒常性、利己性的不等价交换、垄断价交换,无偿地攫取他人部分生产劳动和索要劳动的成果的行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侵占、拐骗、盗窃、贡奉不同,剥削必须一方面和威权相联系,一方面和交换相联系,付出劳动和领取报酬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交换。

二是要弄明白,什么是威权?威权就是基于武力的权力。何谓权力?如前所述,作者在此采用由美国学者达尔给出的,业已流行欧美变为通识的一种系向人际关系的定义:

A若能达到令B做其原本无意去做之事的地步,A便可称对于B拥有权力。

注意:并非所有的权力都是威权。例如埃及艳后施展魅力,先后令罗马统帅凯撒和安东尼听命于她——后者甚至曾将罗马帝国部分领土赠给艳后与其前夫所生儿子,凭借的便不是威权,而是色权;父母对儿女的权力亦非威权,而是生权;不过,没有先天血缘关系的夫权肯定杂有威权;若无民主法治的约束,财权与威权(又称官权)天然具有相互勾结,共同敛财的倾向,在财权眼里,官权是一种大有赚头的商品,等等。

三是要弄明白,什么是经济?本书第1章已经引过布坎南兰于经济科学的定义,本书于此重复一遍:经济科学乃是研究各种不同制度形式之下的所有交换活动的一门学科,其核心关切乃为“交换给交换双方带来好处的根源”。作者由此推出自己的定义:经济其实就是可为双方带来好处的交换活动,以及发生在此种交换活动背后的生产活动和索要活动。

从理论上说,在没有威权——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出现的交换互动之中,不等价交换、垄断价交换并无可能恒常存在、倾斜存在,因为买卖双方皆可自由选择交换物件,一家不合,再寻一家,“相逢开口笑”;货比几家,价议数轮,“唔晏倾到晏(广州话,谓”谈不拢再谈直到谈得拢“)”。交换双方互有需求,平等地位天然生就,若无威权或隐或现,等价交换乃为常态。此处之价,乃为效用序数之价,而非劳动时数之价。

四是要弄明白,什么是政治?斯氏治下的苏联和毛氏治下的中国的当权者们,一贯对列宁的定义“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深信不疑,但这是“政治”的定义吗?显然不是,它充其量只是关于政治和经济的相互关系的一种定义而已;你不能说“造船技术是机械制造技术的集中体现”就是“造船技术”的定义。作者在此采用加国学者戴·伊斯顿的定义:

政治就是价值的威权性分配。

作者毫无保留地认为,伊氏给出的政治定义,极其准确地反映了政治的本质,在古今中外无数关于政治的定义当中,可谓鹤立鸡群。

至此,我们可以逻辑必然地推出:剥削并非源自基于私有的资本,而是源于基于武力的威权。虽然价值的威权性分配,既可以是既公平又正义朝向的,也可以是不公平不正义朝向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之故政治有暴政和德政之分,国王有明君和昏君之别,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威权一旦出现,交换便有剥削,除非有以善威权制服恶威权之需。通常的情况却是,恶威权若退避三舍,善威权自不必出现。后者虽然亦属天然功善,但是必须记住:交换已是天然功善,自然法则已显其权——此称天权,毋需画蛇添足——彼“人之道”何预于“天之道”?诚如韩非所说,交换乃出于人类的“自为心”。既是自为心,何劳“他为心”?剥削现象因而首先属于政治科学,而非经济科学的研究物件。政治科学若不研究剥削,便属自我迷失。

历史上只有威权——其受制度认可的最大持有单位为国家,最小单位似为丈夫——才能造成持续性的不等价交换、垄断价交换,即剥削。而只有国家才能造成既有持续性,又有普遍性的剥削:强盗只能呼啸山林,土豪只能横行乡里,唯有国家——尤其是借助科技手段实施统治的现代国家——之力乃为无所不至,人民根本无从逃避,一如《论语》上载“苛政猛于虎”故事所示。

若在平时,现代国家或其道化肉身——大小官吏——介入其所不应介入的大部经济领域,后果只有一个,大量招致寻租形式出现的剥削,白白养肥那些名为人民公仆的贪官污吏。其连锁反应则必然有二:在国内,招致社会暴力,在国际,招致军事遏制乃至干预,一如伊拉克、利比亚情状所示。其实两种反应都是造化预设的对于国噬主义的惩罚,而造化预设的对抗国噬主义的武器只有一个,就是解噬主义,其制度形式乃为“束权简政”+“民主法治”,无由再有其他。此理早先已为美国学者福山的《历史的终结》一语道破,不过福山百密一疏竟然没有联想得到“剥削”。

反过来说,以经济原则、手段代替政治原则、手段,以民法代替刑法,以甲方和乙方的平等关系代替国家和人民的差等关系,也是完全行不通的。弄懂“反过来说”比弄懂“顺过来说”似乎容易一些,希望读者能够“触反通顺”。

政治理应对那活跃于经济之中的隐形天府权心存敬畏,不要忘乎所以地以为,政府权力可以僭越天府权力。在国际共运史上,人民所能看到的自命“先进代表”,实为后知后觉乃至不知不觉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如今人们恍然大悟:原错附体的马列主义,只能使他们后知后觉嘛!

读者没有理由不对以上剑及履及的逻辑推理感到触动。这可能是全人类悟道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飞跃。遮盖在一项历史核心秘密之上的天鹅绒巾,就是被这样一位先天分享中华民族进化基因,后天曾受盎格鲁—美利坚实证科学思维方法训练的中共老营之后掀开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阿喀琉斯之踵,忽被一枝汉箭飞越欧亚大陆丝绸之路射个正准!

出狱以后,作者方才看到国内学者:其一,樊百华振聋发聩地说过:权利平等之下的自由交换是否存在例如资讯不对称导致的剥削?我思考的结果是:资本并不必然带来剥削,因为剥削与其说是一种经济关系不如说是一种政治关系。资本亦即资产阶级能不能够实行剥削,取决于“劳动”亦即雇工阶级的享有择业自由和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能否得到有力的制度保障。后者不得,前者能行。要之,剥削能行与否,主要而且首先取决于与制度有关的政治安排。其二,赵海春更为直白地说过:重新定义剥削概念,应该从资本与劳动的结合过程是否公平、合法,是否存在“超经济强制”,是否存在“异化资本”亦即权力资本出发,而非从私有制出发。剥削是依托资本与权力(异化的资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无论是公有制、私有制还是混合所有制,都有可能发生剥削;其三,王海明“民主挂帅”地说过:权力垄断与经济剥削如影随形……哪里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赵福春不同意——作者注)和非民主政体(这个肯定如此——作者注),哪里有权力垄断,哪里分为无权群体与有权群体,哪里就必定存在压迫与剥削……以权力垄断为根据的阶级划分,不但符合逻辑(一次划分只能有一个根据——作者注),而且可以涵盖所有阶级。

谈完了“剥削何为”,还得谈“剥削何来”。亚当·斯密,坎蒂隆和秦晖已为我们描绘了一幅逼真的不等价交换、垄断价交换的原始发生学的图画,从而可令我们明白“今是而昨非”:应是先有威权,后有剥削,才有资本,而非先有资本,后有剥削,才有威权。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宇宙观是主客颠倒的,其实,马克思的剥削观也是主客颠倒的,此处仅为一例。不过早期的他的有关认识却为相反:“在中世纪,政治制度就是私有财产制度,一切私人领域……都是政治领域。”

以下的思想乃为大部源自亚当·斯密,作者稍微嵌入了一些内容,所以属于间接引语:土地私有、资本蓄积一经出现,劳动者独自享有全部劳动产品的原生状态,就得宣告结束。土地一经成为私有财产,劳动者就必得于其所产物品中,以一定的比例缴给地主,此缴称为地租。另外,在手工业或者制造业中,亦都有绝大部分雇工,在作业完成以前,需要雇主为他们垫支材料费与生活费。因此之故,雇主便对雇工所产物品,即对于劳动附加材料之中上那一增值部分,享有一份,此享称为利润。斯氏又说:在既无对外贸易又无精制造业的农村,土地生产出来物品,除了用于维持耕者生活之外的剩余部分,大部必因无物可以交换之故,而只能用作地主豢养家奴,收买佃农之用,舍此以外,并无他用。在这种情况下,大户领主对于其属佃农家奴,必然有着一种驾驭权威。这种权威,便是一切古代封建权力的基础:他们在平时,是境内居民的裁判者,在战时,是境内居民的统领者,成了治安的维持人,法律的执行者。这种权力在古代,乃全操诸封建诸侯之手。到此引完。

领主的土地,即古时劳动生产物的源头,可以从何而来?坎蒂隆为我们描绘的部分是:

上帝似乎并没有所偏爱地把占有土地的权利赐给这一个人而不是那一个人。最古老的土地所有权是依靠暴力和征服取得的。

如果一位君主率领军队政府了一个国家,他就会根据他的僚属和宠信们的功劳或自己意愿在他们中间分配土地。尔后,他将制定法律,把财产授予他们和他们的继承人,但保留征租、征贡,征税的权利。他们在居民总人数中的比例是很小的。

古代中国的国家威权大于领主威权,这点与古代西欧情形恰为相反,但这正好说明了大剥削源于大威权,小剥削源于小威权。不过根据上段引文表明的:领主的土地源自国王的赐给,而国王的土地又源自暴力征服这一事实,可以推出:产生小剥削的小威权源自产生大剥削的大威权。一句话,古代之时,国家乃为“剥削总源”,关于古代中国农民反抗剥削,总是“民变”多于“佃变”,且看一位今哲——秦晖——描绘的部分:

总之,过去很长时间以“租佃关系决定论”、“土地兼并危机论”和“农民—地主斗争论”为核心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是很成问题的。今天我们应该看到:传统中国社会危机的根源,不在于“土地私有制”导致的矛盾,而在于大共同体本位的专制制度造成的“官逼民反”。与西欧“农民战争”性质近似的“佃变”现象虽然存在,但大规模民变,无论是“土寇”还是“流寇”,都与我国集权制官僚帝国的专制制度下难解的官民矛盾极度相关,而与民间社会内部矛盾之相关度极少。今天一提到农民地权问题,许多人还是翻出过去的说法,说什么:“土地私有和买卖”是大乱之源,只有官府控制土地才是正道。“因此重新认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作者补充:《中国古代白话商贾小说精选》上册之中,对于“官权成了不法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有着以下翔实描写:

建宁府大市街有一滕宠(人名——作者),屡代世宦,家富石崇,生放延,建两府,取利甚重。专一与府县官员往来,恃强逼取息钱。内中有不听算者,即呼奴仆狠打不休,重则送官惩治,或有逼死人命,亦只罚得他纳谷数十石;或遇对头,他亦广钱买嘱,拒捕不赴审对。满城人皆号他霸王……宠广将酒食、金银、买嘱衙门、人役,抗拒不赴对理……欲脱刑于无形之中。

对于官立官采官产官卖的纯粹官商的垄断行为,作者愿借小说所用的“宦虎踞市”一语来形容,此语甚为贴切、生动、且有力、普适,放之今日而尤准。国家如果继续鬼迷心窍,做大做强此类大大小小的宦虎,社会除了国有——实质乃为“衙有”——阶层得益,其余全数皆会痛感“苛政猛于虎”。

以下作者录下一则并无歪曲真相的当代中国民间流行政治笑话,以求更进一步说明当代中国政商二界“寻租式样集团剥削”现象的产生原因,当然是政治原因且只有是政治原因:

北周开国功臣宇文泰担任北周丞相暗仿汉末曹操“挟天子令诸侯”之时,尝遇当时智商可与诸葛孔明比肩之清流领袖苏令绰。北周丞相遂向清流领袖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三日三夜,留下了如下极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的不朽问答。为了便于广大读者阅览,博主已将历史典籍之中原来的文言文翻译成如下的白话文:

宇文泰拱手问:“国何以立?”苏令绰欠身答:“驭官。”

宇文泰问:“如何驭官?”苏令绰答:“用贪官,反贪官。仅仅六个字而已。”

宇文泰不解,正色道:“为何要用贪官!”

苏令绰斟酒,微笑曰:“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得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好处给他,那就得给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面露不屑道:“那是贪官受惠而已,岂能给我带来好处?”

苏令绰以掌温爵曰:“他能受惠是因为你给了他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然维护你的权。这样,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

宇文泰恍然大悟,然仍有惑,缓问:“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贪官?”

苏令绰胸有成竹,和盘托出,悠悠答曰:“这就是奥妙所在了。只有反贪官才能欺骗群众,才能巩固政权。”

宇文泰又起疑惑,站起催道:“阁下快说其中奥秘!”

苏绰抿口青梅酒,手执三足爵慢条斯理地说:“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对于官,不必怕他贪,怕的是他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剪除不听你话的官,保留听你话的官,如此,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赃枉法了,把柄就在你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此为由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乃是你驾驭百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这个法宝。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就没有藉口除掉他;硬去除掉,也会引来黎民骚动。对于贪官,你一是要用,二是要反,使官僚队伍成为清一色拥护你的人。”

放下三足爵之后,苏令绰突然反问宇文泰:“如果因为用了贪官污吏而致民怨沸腾怎么办?”

已坐下的宇文泰大惊,再次站起问道:“阁下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令绰亦然站起,踱了几步方才答道:“祭起反贪的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认为你是好的,不好的只是那些贪官,把责任都推到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贪官的后台。你必须让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们不好好执行你的政策。”

宇文泰走近苏令绰两步问:“民怨太大的官吏,拿他们怎么办?”

苏令绰用手劈开空气回答:“宰了,为民除害!把他们搜刮得到的民脂民膏转入你的腰包。这样你既以可不担搜刮民财之名,又可以得搜刮民财之惠。”

苏令绰最后为大喜过望的宇文泰挥毫泼墨,写下以下六十四字箴言:

王佐治国万变宗一,
驾驭百官纲举目张。
用贪官来巩固政权,
纵贪官来养成死党;
除贪官来消除异己,
杀贪官来收买人心;
罚没赃款充实国库,
得人得钱得安得国。

由此可见,“压迫先于剥削,剥削源于压迫;武力先于压迫,压迫源于武力”这一命题既有逻辑的根据,也有历史的根据。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剥削源于威权,或言源于强者淩弱,智者诈愚。在现实中,“强”“智”趋向合而为一,“弱”“愚”趋向合而为一。

读者不妨掩卷思之:若有两素不相识之人,由于海难落到一个没有人迹、没有食物的孤岛之上。一个人身上带枪(威权),一个人身上有粮(财权),但粮只够一人食用一月,而一个月之后可能有船经过。结果会是带枪之人向有粮之人以枪换粮,还是有粮之人被带枪之人以枪夺粮?作者相信所有读者都会选择“以枪夺粮”作答。马氏曾说资本是“在交换的假像下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力”以及:只有在工人被完全从生产资料中分离出来的资本主义下,才可能有一种纯粹“经济的”剥削形式;有粮之人可以如何“纯粹经济地”占有有枪之人的劳动呢?看吧!一个简单的常识竟然可被一种荒谬的理论掩盖长达一百五十年之久,所涉人数竟然可以高达人类总数四分之一!

作者于狱与一曾在深圳一家知名国际连锁超市打过三、四年工的难友交谈。他说:“这家公司剥削员工非常厉害,下班回家,腰酸背痛,动都不想动了。不过表面上看,没见威权介入。”作者问道:“可否这样认为:受过贿赂或者渴望收税的当地政府,对员工过劳睁只眼闭只眼,就是威权保护剥削?”他想了想后答:“可以,完全可以。”

作者认为,在“效用决定价值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共和民主+公民属私有制+套假大话鲜闻”的“五位一体”的社会当中,十大合法生产要素及其分别受认收益形式乃是:司商力——工资,技术力——工资,劳动力——工资,公权力——税赋,资讯力——谘费,环保力——绿费;产业资本——利润和利息,商业资本——利润和利息,借贷资本——利息,土地资本——地租。由于产业资本购买技术专利或者兼并技术资本,所以作者通常不将技术资本单列。“套假大话鲜闻”,本是衡量“政治发展”的一个指数,衍生于美国学者阿尔蒙德所说的政治发展的第三个向度“世俗化”:在不信宗教的人士看来,在原神权社会或者类神权社会之中,均充满尚虚离实的话语。再次强调,结果效用是由十大合法生产要素合力生产出来的。但是,即使是在上述五位一体社会当中,依然可能存在一个旧时恒受认,现时不合法的生产要素和索要要素——租权力,遑论在五位一体以前社会当中了。君主专制时代的君主权及其衍生权,如蕃主权、郡主权、邑主权、领主权、勋主权、榷主权(“榷”为古代汉语,意谓由官垄断)等,在此乃被视为公权力与租权力的混合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租权力实为私权力,既有众多“下主”即百官期权寻租,亦有唯一上主即君王期权寻租;既有无数疆吏变为污吏,亦有许多京官演成贪官。期权之期,可为终身,可为任期。由于租权力背靠国家机器、军警武力,所以它和纯粹公权力一样,是一种威权之力、强制之力。任何社会形态的国家,都会有着某些清晰可辨的纯粹公权力,哪怕是一丁点,例如抵御外敌入侵,兴建陆路水道,灾时开仓济民,平时维持治安等等。在制度惯性和文化传统的双重作用之下,与“君封主”脱离根系的“民业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乃倾向于与租权主相勾结,既喜狐假虎威,又恶骑虎难下,他们亦常会变成租权力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就是:在政经不分的年代,既有威权原威造成的大剥削,也有威权衍威造成的小剥削,还有威权惯性造成的微剥削,等等。不过到了后期,在西方社会,痛感“上权太重,民权尽失”的上述民业主们,起而摆脱租权力,洁化公权力,渐行渐远地开创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自天子以至庶人都是浑然一体”的崭新时代。过去他们曾认识到,他们无法凭借其经济优势来反抗官权,必须借助官权来反抗官权;现在他们又认识到,借官敛财、借官抗官,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揽住一起死”(广州话,意谓抱在一块死),谁也得不了好,必有民权民主,才有民生民富。因此,作者称上述五位一体社会以前的私有制为“威权属私有制”,而与五位一体社会之中的“公民属私有制”成对照。作者认为,上述五位一体社会之中十大合法生产要素的各自收益,依其纯粹形态,乃是基于自愿互利原则之上的等价交换产物,比例乃由威权退出的市场决定,其中并无谁剥削谁存在;剥削本是一种超经济现象,纯政治现象,并非一种纯经济现象,脱政治现象。

作者相信,必然曾经有过这么一个首先现于英伦三岛的历史过程:牛顿范式自然科学、瓦特范式工程技术共轭并辔出现之后,民业主们惊喜地发现,从此大可依靠科技赚取“干净的且合自然法”的利润,不必勾结威权赚取“肮脏且反自然法”的利润,于是民业主们和君封主们得以就此别过,各奔前程。民选各级政府、公共舆论监督的随后共轭并辔出现,进一步巩固了这一极具进步意义的“社会第四次大分工”。在这两对共轭并辔出现新生事物行世之后,威权寻租经济方有可能被自由市场经济所取代,威权自身功能方有可能逐渐从“兼而寻租”向“专事服务”转化,人类社会方有可能从紊乱发展的史前时期,步入正常发展的史后时期。作者于此不能不附带指出,当代中国若果不能启动、完成这个社会第四次大分工,她就会发育严重不全,长成一个侏儒,就会永远停留在史前时期,如果不是夭折的话。中华民族濒危进化基因,如今正与机体内部排斥此次器官四次分工的病毒进行生死搏斗,难怪造化总让它的国歌保留“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么一句词。先走一乃至数步的欧美民族、澳新民族、日韩民族、港澳台新族群真是幸运!

人们通常认为,经济乃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部分组成,但作者倾向于认为,经济乃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为生产及投入配置部分,一为交换及产出消费部分。如前所述,今后应将“分配”从中剔除,用“配置”取代“分配”。这样,矿物学、工程学、机械学等,研究人造效用的生产,劳资合作的生产;经济学、管理学、销售学等研究人造效用的交换,自愿互利的交换。与此同时,作者倾向于认为,政治亦由国内政治和治和国际政治两个部分组成。政治学——无论是国内政治学还是国际政治学——的研究重点,在于使用价值及其生发的交换价值的分配,威权支配性分配。兵器学、军事学、警政学等,研究威权的索要或者复制。作出以上规定以后,我们就不必误入歧途地去探索“什么是经济分配现象,什么是经济分配依据”之类的问题。曾有政治学家将被统治者社会按出现先后,分为畜民社会、臣民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四种。此一四分法即暗示了“政治分配”与“经济交换”有别,市民就是市民,而“市易”就是交换的意思。但是在经济交换之外,继续追求公平正义乃至均平的政治分配的“市民”就变成了“公民”。

作者为何要谈“剥削何为”的问题?因为即使“劳动无价效用有价”能够得到证明,在效用价值之谜当中,仍然存在着等价经济交换能否实现的问题,一贯剥削主体姓甚名谁的问题,公平乃至均平的正义政治分配能否受认的问题,读者细细想是否如此?

威权属私有制以及非极必要的威权属公有制(榷业官资)乃归于恶,而那与效用决定价值+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共和民主+套假大话鲜闻并存的公民属私有制却归于善,既是功善,亦是德善。英国《泰晤士报》曾经载文指出:

那些金融家的错误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是错误的经济组织方式;私人企业对利润的追求,至今为止仍是人们所构想出来的为大众制造财富和机遇的最佳方法。资本主义制度让数以亿计的人摆脱了贫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和精神上的选择,也为更大的宽容和理解打下了基础。

布·琳赛于其《富足时代》一书中所说的话,也可被拿来为公民属私有制作一辩护:

美国工业革命是受中产阶级新教徒赞美辛勤工作、反对自我放纵的道德推动的。将工资用于投资的人既能赢得尊重,也赚取了复利;将工资浪费在威士卡和扑克牌上的人两者都得不到。\ 多年来,节俭与科技以及资本一起带来了巨大的回报……\ 左派分子攻击资本主义却又为其成果感到欣喜。右派分子赞扬资本主义却对它解放出的活力加以指责……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资本主义及其结果基本上都是好的。

同样是私有制,威权属私有制和公民属私有制两者从过程到结果,都是冰火两重天;两者的现实差别之大,甚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者的理论差别。两种私有制都会带来不平等,但公民属私有制是给予人人平等的起跑线和人人平等的程式法,去创造不平等,同时获得效率;而与之相辅相成的共和民主,又刻意实行裒多益寡,俯就跋及,以求达至均平。

无怪乎国际共运的先知先觉发现,其一,过去他们反对威权属私有制和威权属公有制是对的,如今他们拥戴公民属私有制也是对的。如今令人疑窦丛生的威权属公有制,过去也许有过“若非如此便难剷除威权属私有制”的歪打正着之效。虽然如此,他们认为仍要高度警惕威权属公有制变回威权属私有制,就像俄国、东欧目前那样。“结网营私”的资本主义,“仰仗衙有”的资本主义,既可向公民属私有制过渡,也可向威权属私有制回归,可谓明白不过。其二,公民属私有制其实原来和民主派、共产党一样,也是威权属私有制的敌人,认清这点,接受这点,仍属亡羊补牢,时为未晚。其三,在西方,公民属私有制可以“自行”从威权属私有制脱胎而出,但在东方,却似乎基本上不可以,这时需要拿来主义,即改革开放。其四,除了健全的自由市场制度,公民属私有制仍然得靠要素共和民主以及依法治国治党之网,以滤去不平等交换,期权寻租力的病毒。其五,公民属私有制有没必要和可能向公民属公有制过渡,仍须探讨,英国工党理论家已有开山之作。须知根据定义,公民属公有制和威权属公有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威权属公有制并不姓公,从而并不姓社,它姓衙而已,不足为范。

曾有人说,邓小平的猫论摸论、拿来主义是实用主义,机会主义,缺乏理论根据。作者认为,它们虽然缺乏实体论根据,但不缺乏方法论根据,因此不宜对其冠以实用主义、机会主义恶名。这方法论根据,就是南宋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的主张“功到成处便是德,事于济处是有理”。方法论出现了,实体论还远吗?应当说,徐泽荣继承了邓小平的遗志,完成了邓小平的遗愿。

正是马克思本人,曾在这个问题上作过天才的论述,尽管不为读者所熟知(黑体字为作者加):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应漏译“人际”——作者)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应译“起源”较好——作者)和舞台。\ 中世纪的精神可以表述如下: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应译为组织——作者)原则就是国家的(应漏译:“组织”——作者)原则。\ 在这里,政治国家本身是市民的生活和意志的唯一内容。\ 资产阶级把它在封建主义统治下发展的生产力掌握起来。一切旧的经济形式、一切与之相适应的市民关系以及作为旧的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政治制度都被粉碎了。\ 政治革命也就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

以上马氏语录表明,在潜意识里,马氏对“行价值威权性分配的社会”,即威权顾盼自雄的臣民社会,与“行自愿互利性交换的社会”,即威权俯首贴耳的市民社会的区别,一早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且有相当的向往,这点还可从他预言社会发展进入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最大的威权持有单位——必然走向消亡,以及劳方专政只是过渡手段的有关论述中得到复证。马氏的想法可能是:再次进入共产主义,“共产人”将会像“原始人”那样发现:整个社会只有基于全体认可的产品分配,而无导致劫贫济富的商品交换;压迫性的威权将被协商性的公意所取代;“社会的政治性质”消灭了,就是人对人的统治消灭了,只余下人对物的统治。

令马氏从正确的起点走向错误的终点的主要原因,其一,在于他生吞活剥了“物质决定精神”原理,凭空杜撰(实为受到费尔巴哈影响)“存在决定意识”原理。其二,在何为剥削的问题上,马氏以经济仲介决定论排斥政治仲介决定论,以劳动价值说否定效用价值说。注意,在时间上,“其一”发生在前,“其二”发生在后,由于经济是物质,是存在,政治是精神,是意识,由于物质决定精神,存在决定意识,所以经济决定政治,基础决定上层,进而基于私有的资本决定基于武力的威权。在早就有意皈依实证科学的马氏看来,这是多么像主宾关系、多么似连续函数、多么合实证科学、多么近绝对真理啊!本书第10章、第11章,将找出存于马学奠基“公理”哲学背景之中的重大误区,《狱中证倒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归谬》于是在那两处,从实证科学领域跨进了虚悟哲学领域。

第九章的核心概念,可以浓缩成为六字:剥削源自威权。

作者以下:其一,列出两个命题,希望各国社会科学家们对它们做出更上层楼的验证:

命题一:剥削和私有并无必然的逻辑联系,尽管剥削和搅和威权的私有曾有已然的历史联系。已然的历史联系并不等于必然的逻辑联系,正如史前人类曾经吃人并不预兆现代人类还会继续吃人一样。剥削和搅和经济的威权则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和已然的历史联系。

命题二:威权从而乃是:只接受民主的约束,不接受国有的约束;国有依其本质只会助长威权,从而助长剥削,不会消灭剥削,从根本上说,拒绝民主就是拥抱剥削。

作者评论:所以前有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特使罗易于1940年的大彻大悟——他说:“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问题必然让位于民主主义对国噬主义的问题”,后有如前所述的现已卸任的美国总统小布希于其任内(2004)的现身说法: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发现不是相对论,而是民主制。本总统现在就是站在牢笼之中和人民对话。

其二,在“剥夺剥夺者”的革命口号之下,苏中两党夺取政权之后,前者大肆问罪、屠杀乡村富农(因为俄国土地极多,没地之人自行开发荒地就可成为地主,但是贫下中农缺乏生产资料,所以苏共认饶有生产资料的富农为其乡村阶级敌人),后者大肆问罪、屠杀既有劳动对象又有生产资料的乡村地主。各国掌权共产党人无不萧规曹随。但是赞成推翻反动政府的马氏并不赞成问罪、屠杀地主富农,遑论城市私营业主。例如,马氏说过:“资本家只要付给工人以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就完全有权利,也就是符合这种生产方式的权利,获得剩余价值。”以及: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马氏所要消灭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其上上层建筑,并非前者道化肉身,对于是否应该消灭后者道化肉身,马氏基本肯定。作者提醒读者: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即为马氏本人,亦下意识认为:对于剥削形成,威权所起作用大于资本。

其三,约翰·罗默对于“剥削”所作之博弈论定义,乃为无稽之谈。该定义是:如果一个群体S带着人均社会资产“退出”原所在经济体后,能使其成员过的更好,那么S群体在该经济体中就是受剥削者;如果与S群体相对应的S‘群体“退出”之后,状况较前恶化,那么S’群体在该经济体中就是施剥削者;如果一种经济体中,任何群体都无法找到条件可行的其他选择,来改善成员状况,那么在这种经济体中,就没有群体受到剥削。

开放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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