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关于会员徐琳被判刑的抗议声明

(2018年12月7日)

独立中文笔会获悉:本会会员徐琳因创作和散发维权歌曲以及发表网络文章、言论等,今日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加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独立中文笔会強烈抗议这一荒唐判决,严厉谴责中国有关当局再次肆意侵犯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权,践踏确认保障公民权利的中国宪法和中国政府已签署的国际公约。同时,本会呼吁国内外各界:严重关注中国当局一再滥用刑法侵犯人权的倒行逆施,积极敦促有关当局尽快纠正此错案,立即无条件释放徐琳及所有其他因言获罪的良心犯。

徐琳现年54岁,广州市建筑师、诗人及网络歌曲词曲作家。徐琳于1964年4月9日出生在湖南省株洲市,1985年毕业于株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专),2013年8月加入独立中文笔会。他近年来发表了大量网络文章、诗歌、歌曲——如《站在正义这一边》、《庆幸》、《我在去监狱的路上》、《我在自己的祖国流亡》、《自由无价》、《还原真相》、《请叫我的真名—纪功碑》、《正义律师之歌》、《一人一票》、《砍头也不回头》、《民主大潮》、《救救孩子》、《雷洋之死》、《坦克人》、《正义之师军歌》等,因内容涉及各种社会问题并参与维权活动,不时遭当地警方监控、传唤、骚扰及短期拘押;2015年8月因发布“709事件”而创作的歌曲《正义律师之歌》触怒当局,遭其所在公司解雇而失业,并被绑架至不明地点监视居住一个月。去年9月26日,他与维权歌曲合作者、歌曲制作人兼演唱者刘四仿被加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此后刘四仿被取保候审释放,而徐琳则在于11月2日正式逮捕。今年5月,徐琳因患乳腺增生病重被紧急送入医院治疗。7月27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庭,徐琳在法庭上坚持自己言行无罪,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最基本权利,他说:“我如果被判有罪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却是我的陪衬”。

独立中文笔会在此强烈呼吁:

一、中国当局应当立即纠正错案,无条件释放徐琳,并确保其在押期间不受虐待和会见律师等一切法定权利;

二、中国当局应当实践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之承诺,终结文字狱,释放其他所有因言获罪的良心犯,包括本笔会会员秦永敏、吕耿松、陈树庆、胡石根、刘飞跃、黄晓敏、周远志、桂民海、刘艳丽,荣誉会员姚文田、伊力哈木、买买提江·阿布都拉、古丽米拉·艾明(女)、王炳章、陆建华、张海涛、海莱特·尼亚孜、赵海通、刘贤斌、陈卫、吴淦、郭飞雄、唐荆陵、卢昱宇、江天勇、王全璋、余文生、扎西文色和甄江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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