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三十一案(1977)
王申酉(1945年8月-1977年4月27日),大学生、民间思想家;因毛泽东去世第二天给女朋友写信被作为“恶毒攻击”罪证抓捕七个多月后,1977年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处决。
日记为“反革命罪证”
王申酉于民国三十四年出生在上海,父母是从河南逃荒到上海的贫民出身的工人,他在七个子女中排行第四。
王申酉从小聪明好学,五岁上小学,十四岁上高中时开始记日记,1962年十七岁以高分考上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无线电物理专业。
1965年秋,王申酉随学校到到上海市郊崇明岛,参加那里工厂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在全国爆发后回到学校。 1967年1月,王申酉出于对文化大革命的不满,参加了上海一部分红卫兵炮打时任中共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张春桥的活动,后来受到追究,被抄家和殴打,近十年的全部日记被抄去作为“反革命罪证”。 1968年1月,他被关入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到次年4月被释放回校“监督劳动”。
1970年,中共中央发起“一打三反”运动,王申酉被当时已进驻并控制学校的“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点名批判不突出政治的“白专道路”,他写了《我的自白》 、《大学八年思想小结》和《我头脑里真实想的东西》等抗辩文字,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鲁迅语录以支持自己的观点,被当局认定为“猖狂攻击文化大革命” ,“破坏一打三反运动”,作为“敌我矛盾性质,不戴帽子,留校监督教育”,不予毕业。
1970年11月,王申酉被安排到华东师大在江苏省北部大丰农场所办的“五七干校”监督劳动。 1972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师范学院等院校合并后改名上海师范大学。 6月,王申酉因父亲中风瘫痪获准回上海照料,被安排在学校绿化组劳动。 1974年5月,他又被下放到上海市郊奉贤县的“五七干校”监督劳动。
恋爱信作死刑“亲笔供词”
1976年2月,王申酉被调回上海师大防空办公室劳动,6月经中学同学介绍开始与市无线电厂一位女工恋爱,在通信中常常抒发个人政治见解。
1976年9月10日,毛泽东去世的第二天,他正在写信时,监视他的工人突然到来,王申酉立即撕碎信纸扔进自来水池,但那工人随即喊来学校保卫人员,把他送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看守所关押起来,并将撕碎的纸片拼出,成为他的“反革命罪证”。在“四人帮”已被逮捕一个多月后的审讯中,他被责令重写那封长信作为“亲笔供词”,于是他把二万字的原信扩充为六万字的全面阐述:
我在1976年9月7日至9日写了一封给恋爱对象的信,其内容据回忆如下:《提纲》1. 开场白;2. 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与我的世界观;3. 对1949年以前中国历史的看法;4. 对苏联历史的看法;5. 对1949年以来中国历史的看法与对毛主席的看法;6. 对中国目前现状的看法;7. 对双方关系的看法; 8. 对双方关系前途的估计。第7点和第8点没有来得及写。以下是原信的回忆。
尤其是全面反思了1957年以来一系列人为灾难:
1957年的反右斗争,基本上摧毁了资产阶级民主党派的力量,党外资产阶级从此基本上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党内和党外的关系也从此发生了变化。 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为党内分裂埋下了深深的种子,甚至为八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的党内大分裂,埋下了祸根。因此,1958年是考察建国后我国历史的极关键的一年。 ……人们陷入盲目的狂热之中,人为的经济灾难到了1959年就开始暴露其祸害了,只是还没有被大多数人看出罢了。即使有清醒的人,也多半不敢发表意见。独有那个热血老人彭德怀不仅头脑十分清醒,而且人格正直,有大无畏的勇气,不顾高龄,奔波到全国许多地方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实地视察,把灾难性的经济形势与造成的根源做了分析,写成了长篇的万言报告给毛主席,结果在庐山会议上酿成了一场巨大的政治风波,成了党内分裂的导火线。
……
广大人民群众近二十年来不得安宁,生产萧条,市场萎缩,商品稀少,社会混乱,前途渺茫,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
中国目前是处在解放以来最黑暗的时期,不知道何时会有尽头。看来历史在倒退,但总会前进的。我既然不能在天安门广场流血,那么就做一个历史见证人、旁观者,待有机会时,把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和思想记述下来,留给我们的后代在回忆我们的生活时,珍惜他们的生活,并启发他们更好地生活吧。
11月23日,王申酉的“亲笔供词”还没有写完,结论和逮捕报告已经在同一天写好,一共归纳了“九大罪状”:“恶毒攻击伟大领袖”、“吹捧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恶毒攻击‘反右派斗争’、‘反右倾斗争’、‘三面红旗’、‘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批邓斗争’”等等。
第二天,中共上海师大党委常委开会,以“防扩散”为由,没有看任何材料就同意逮捕法办,并建议判处死刑!
1977年3月14日,中共普陀区法院党组、区公安局分党委联席会议决定:对王申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月17日,中共普陀区委书记董镇批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区法院党组将两种意见一并报送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 3月25日,高级法院党组开会一致同意:判处王申酉“死缓”。
4月5日,高级法院党组党委书记听了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关于“对诋毁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必须给以坚决的打击”的指示,担心“死缓”又被上级批评“太右”,次日召集党组成员开会传达市委会议精神时,提出改判王申酉死刑,又得一致同意。 4月7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高级法院的公判案件,共五十八个重要案件和六十个罪犯的判刑(包括死刑),平均三四分钟讨论一个案子,王申酉的案子同时提交了普陀区委的“死缓”和高级法院的“死刑”两种意见,市常委决定:“杀!”
1977年4月27日下午,在普陀区体育场三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上,王申酉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三十分钟后立即执行枪决,时年未满三十二岁。
“平反”后遗作“境外”出版
1978年,上海师大党委改组,新调入的党委第一书记施平于次年8月接到师大毕业的一位研究生的信,要求复查王申酉案。施平调来案卷看过后认为是错案,因此向有关当局提出平反的问题,但一直阻力重重,中共上海市委召开了十九次市委常委会才最后达成妥协。
1981年4月3日,中共上海市委在上海展览馆电影院召开为王申酉平反昭雪的大会,普陀区法院宣读了新的判决书:
现经查明,王申酉在“文化革命”期间,因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而遭到政治迫害……原审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王申酉死刑立即执行,纯属冤案,应予平反。
但是,一些重要报刊有关此案的长篇报导计划被取消,早已编好的王申酉遗作也无法面世。 2002年,金凤、丁东编辑的《王申酉文集》得以在“境外”由香港高文出版社出版。
参考资料:
- 王申酉,《亲笔供词》,《中国之春》第18期,1984年12月。
- 施平,《王申酉昭雪记》,《南方周末》2004年1月30日。
- 董国强,《王申酉:一个以身殉道的先知》,《现代人文评论》2004年第8期。
- 金凤,《杰出青年思想家王申酉》,《炎黄春秋》2004年第9期。
- 卢晓蓉,《“文革”疯狂中冷静的思想者王申酉》,《百年潮》2004年第11期。
- 何永全,《我所认识的王申酉》,《民主论坛》2005年2月16至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