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0-11-20 16:03 | 作者: 格非

格非,原名刘勇,1964年出生于江苏丹徒,1981年进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1985年留校任教。2000年获文学博士学位,并于同年调入清华大学中文系。现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讲写作、小说叙事学、伯格曼与欧洲电影等课程。格非于1986年发表处女作《追忆鸟攸先生》,1987年发表成名作《迷舟》,从此以“叙述空缺”而闻名于“先锋作家”之中。而1988年发表的中篇小说《褐色鸟群》更是曾被视为当代中国最玄奥的一篇小说,是人们谈论先锋文学时必提的作品。

学校

1971年9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

学校设在大队所在地的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作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这个薛老师并不每天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

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去找薛老师。他家住在村子的最东边,他老婆正蹲在院子的碌碡上喝粥。我们问她薛老师在哪儿,她也懒得搭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筷子朝外面开阔的庄稼地里胡乱一指。原来老师到地里拔黄豆去了。等到老师拔完黄豆,挽着裤腿,赤着脚来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可我们老师十分严谨,一点都不含糊,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开始给我们讲《捕象记》。那是一本薄薄的连环画,故事讲的是动物园的驯兽师如何去西双版纳捕捉大象。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小人书。比如《泥塑收租院》:妈妈拉着我的手,往泥塑收租院里走……比如《奇袭白虎团》:那是1953年,美、黎匪帮盘踞在安平山……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但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转出来的时候,我们班上哪怕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都会显得镇定自若。蜜蜂刚刚爬出洞口,她们通常是用课本重重一拍,身体微微一侧,瞄准窗户,用指甲轻轻一弹,那可爱蜜蜂的尸体即刻就飞到了窗外。

在那个年代,钢笔是身份或权力的象征。通常,你看见一个干部朝你走过来,你只要数一数他中山装口袋里插着多少支钢笔,就可以大概判断出此人的官衔大小。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我们村里有一个名叫张旭东的人,有事没事,口袋里总插着七八支钢笔。原来他是修钢笔的。这人原来是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副团长,虽是大名鼎鼎的历史反革命,却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据说此人骑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都能双手打枪。这人不仅会修钢笔,还会自制钢笔墨水。那个年代的常识之一是,凡是反革命分子,一般来说都聪明过人。我们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红墨水,就是张伪团副亲自勾兑出来的。

相对于钢笔的朱批,可以涂改的铅笔字迹的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老师在作业本上给我们的成绩,大抵是优、良、中、及格、差等几个等级。班上有几个捣蛋的同学,因为总也得不上“优”而对老师衔恨在心。有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趁老师不在,悄悄地溜进办公室,将作业本上那些得优的同学(一般是女生)的名字用橡皮擦去,大大方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将自己的脏兮兮的作业本上姓名擦去,写上对方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上课,作业本发下来,课堂里女生们“咦”声一片。有个女生带着哭腔向老师提问说:“老师呀,你说学校里会不会闹鬼呀?”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有个老师在操场边上挖了一个坑,填上沙子,再用两段方木支起一根竹竿,让我们练习调高。据见多识广的老师介绍说,跳高有三种方式:背越式、俯越式(也称翻滚式)和跨越式。因没有海绵垫子的保护,要练背越式看来是不行了,我们只能采取俯越式或跨越式。俯越式的优点是容易取得好成绩,缺点是姿态不够优美。助跑以后,整个人跳将起来,脸部朝下,从竹竿上翻滚而过时,那样子仿佛不是在跳高,而是不慎从高空跌落,落在沙坑里还要连滚带爬,很不成体统。因此,尽管老师示范了多次而毫发无伤,这种姿势还是遭到了我们一致的拒绝。我就是采取了跨越式,在公社的运动会上荣夺小学组第二名。可是我们老师还是不满意。他说,若是采用他所擅长的翻滚式,说不定就能得冠军了。哎,谁知道呢?

即便是跳高,也常常无法练习。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哄鸟。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田间地头文艺宣传队的骨干,会唱歌,会说快板,还会说三句半。当然,他的课也上得很好,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除了“突然”之外,我们老师还要求我们多用转折性的词汇。有一次,他在黑板上写了这样一个句子:

今天生病了,但我还是坚持来上学了。

老师说,生病了,当然是不舒服的,但仍然坚持来上课,说明什么?说明精神可嘉。这样一转折,意思就往前进了一层,关键在于这个“但”,是不是?我们一琢磨,还真是这样。可问题也跟着来了,我们若把这个“但”字改成“却”,这句话应该怎么说呢?老师可没教。放学以后,班上的同学为此事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以彭荣林同学为代表,他觉得这句话应当改为:今天生病了,我却坚持来上学了。另一种意见以唐德顺同学为代表,他坚持认为“却”的使用应与“但”完全一致,即:今天生病了,却我坚持来上学了。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最后我们就簇拥着他们去办公室问老师。也许是为了保护我们讨论问题的积极性,他的看法是两种意见都对。这样,我们就皆大欢喜地散学回家了。

老师在高兴的时候,也会教我们唱唱歌。我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他教的,歌名叫作《祖国的好山河寸土不让》。他让我们唱歌时用丁字步站立,其姿态和“稍息”差不多,简单易学。而且用了丁字步,确实有那么一点气度不凡的意思,我们很高兴地采纳了。可这位老师的另一个音乐理论,却被实践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如果将“方”这个音,拆成“福”和“昂”两个音来唱,会好听得多。我们试了无数次,觉得“福昂”唱法和“方”字唱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就对他的发明不予理睬。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

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

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解老师所谓的政治问题,仅仅是因为说了一句“海参崴是中国领土”),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不用说,所有这些课都由他一人承担。

久而久之,我们的教室常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他教过了一年级语文,再教二年级算术。教完了算术,三年级同学又在那里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了。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就要算那架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破风琴了。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那儿自弹自唱。当然,他也教我们弹琴,教会一个,再教另一个。可差不多快轮到我的时候,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了。我看见解老师用脚拼命地踩它的踏板,弄得满头大汗,风琴照例一声不响。从此之后,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比那个教我们用“福昂”代替“方”的老师不知高明多少。

我们都觉得他是魔法师。谁都不知道下一堂课,他会变出什么花样来。他什么都能教,甚至还教我们作诗和游泳。我曾写过一首题为《丰收》的诗,老师在课堂上对它赞不绝口,可说实在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首诗好在什么地方。我还记得诗中有这样一句:“拖拉机隆隆响”,本来极稀松平常。可我们老师认为,这个句子,即便是他本人来写,也不过如此。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在形容山之高峻时,写下“撕块白云擦擦汗,凑上太阳煮壶水”这样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调的句子,可我们的解老师却将它怒斥为“陈辞滥调”。说实话,我当时心里虽然因为受到老师的表扬而沾沾自喜,可还是觉得老师对那位用白云擦汗的同学不够公平。毕竟,我做梦都想写出人家那样漂亮的句子啊,可老师为什么觉得它不好呢?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另一所学校

在当时的生产队里,劳动力一般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劳动力大多是些男女青壮年,结婚生子后的妇女一般被划入乙等,而丙等劳动力只能是一些老头老太了。但这种按年龄划分劳动力等级的做法也并非绝对,还要考虑到社员的身体状况、对农事稼穑的熟悉程度以及生产积极性等因素。五十出头的老头由于膂力过人而被划入甲等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当然,丙等还不是最低的。在我们的生产队里,最让人瞧不上的劳动力大概就是从上海来的那帮插队知青了。他们什么活也干不了。说他们分辨不出麦子与韭菜,大概有点夸张,可让他们在除草时准确地区分秧苗和稗子,简直是太难了。这些人一个个胆小如鼠,见到蛇就吓得到处乱跑。我曾亲眼看见一个知青挑稻子,扁担刚刚落到他的肩膀上,就自动滑落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最后,这名知青对队长说,“没有办法,我的肩膀天生是圆溜溜的,压不得扁担,还是让我去干点别的吧。”除了出出黑板报,搞点慰问演出之外,他们下地干活也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奇怪的是,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作为劳动力在投入生产的过程中,一般会被评为乙等。一个甲等劳动力全年的工分大约是1200,而初中以后我们这些孩子的工分也会接近800,这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参加生产劳动的频密程度。事实上,每年三个月的寒暑假,我们当然会和社员们一起下地,而每年的春夏之交和秋冬之交各有一个月左右的农忙季节,这时,学校往往会以“学农”的名义放假,让我们回到各自的生产队参加“双抢”。所谓的“双抢”,在春末是抢收麦子,抢插水稻秧苗;在秋末则是抢收稻谷,抢种冬小麦。这还不包括每天早上6点至7点半的早工,午间的除草、施肥和积肥,晚上的开夜工脱粒。这样算起来,我们每年花在农事上的时间至少不会少于在学校的学习时间。繁重的体力劳动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学校自然就成了逃避劳动的天堂,只有傻瓜才会逃学或旷课。相反,我们在上课时,某一位同学被父亲或是母亲揪着耳朵拽回家去干活的事,倒是时有发生。

生产队有专人负责敲钟。钟声一响,社员们就会丢下碗筷,赶往村中的打谷场集合排队。首先是队长讲话——既有政治形势,也有生产动员,最重要的当然是劳动分工。通常社员们会被分为四至五个劳动小组,由组长带队,从事完全不同的生产序列。刨地的刨地,拔秧的拔秧,挑粪的挑粪,采桑的采桑。生产队长或副队长会四处巡查,察看进度,如有必要,也会临时调整、调配人力。

一天的劳动结束之后,全体社员会在晚饭后集中到记分员的家中,参加工分的民主评议。因为记分员也要参加劳动,她(他)不可能获悉每一个社员在劳动中的表现。在评议过程中,首先由社员本人陈述一天的劳动状况,并提出自己应得的工分数,交由社员们集体讨论,适当增减。我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评议,但从未见到评议中发生争执的情况。社员们对于“公论”的信赖十分明显,这种公论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分配的相对合理,同时也是激发社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自从1981年去上海读大学至今,我不知不觉中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三十年。1970年代的农村生活与如今的城市生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不管你是否愿意,将这两种经验进行比较,往往会成为习惯的一个部分。思考的角度和切入点不同,答案也会完全不一样。比如就我的经验而言,在对儿童的教育方面,1970年代的农民对待孩子的方式也许是今天城市里的父母难以想象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大人们从未将我们当做孩子看待。尽管大人们时常体罚自己的孩子,但它并不影响他们对孩子真正的尊重。成人世界几乎所有的奥秘都是向儿童敞开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尊重可不是什么好事。举例来说,孩子虽然只有七、八岁,父母都下地干活去了,如果不让孩子学会做饭,那么他们中午回来吃什么呢?大人们将不谙世事的孩童强行拉入成人世界,除了情势所迫之外,也有代代相传的积习所起的作用——在这个传统中,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尚未诞生。总而言之,大人们根本没有什么耐心等待你慢慢长大,而是一下子就将你的童年压扁了。当然,这种教育或对待,也并非没有好处。日本学者柄谷行人曾比较过传统和现代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其结论似乎让人大吃一惊:在传统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是不存在的。儿童,乃是近代才被“发现”或“发明”的一种新生事物。柄谷认为,现代人与儿童打交道的方式,是建立在将儿童视为一种特殊动物的基础上的。由于这种动物在成长过程中与成人世界的人为隔绝,等到他们在18岁之后被投放到社会中去,他们与这个社会的紧张关系是不言而喻的。交往恐惧等精神问题只不过是后果之一。

在高考制度恢复之前,对绝大部分家长而言,孩子上学不过是识几个字而已。一般来说,初中或高中毕业后,他们照例将要复制他们父母的一生。家长们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倒是对他们在文艺表演方面的成长比较留意,异想天开地希望孩子将来被选拔进县里的文工团、公社的文化站或成为大队文书一类的角色。我曾三次参加各类文艺团体的面试,每次都落选了。而我们班的孙小康同学则顺利地被招进了县文工团,当了一名二胡演奏员,一时间在我们那个村庄里成为爆炸性新闻。当然,父母们更重视的,还是对孩子生产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训练或学习过程,并不意味着大人会教你什么。他们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需要教的孩子是不会有出息的。相对于“教”,他们更重视“看”。

我记得第一次下地插秧时,母亲将我领到水田边,帮我拉好秧绳,抛下几个秧把子,转身就走了。我问她怎么插秧,她说,别人怎么插,你就怎么插。我曾多次央求父亲教我游泳,每次都遭到了他的拒绝,他的理由永远是:这还需要教吗?我让他教我捕鱼方法,教我制作“棺材弓”抓黄鼠狼,他总是说,不用教,你慢慢就会了。还真是这样,所有这些本领,我们自然而然就会了。在农村,很少有什么技艺是被教会的,农事如此,游戏如此,待人接物、迎来送往的礼仪也是如此。我到今天也想不起来是如何学会游泳和骑自行车的。大人们通常直接将你抛入实践,而所谓的技巧或技艺都是实践的后果而非前提。举例来说,在插秧时,你的双脚踩在污泥中向后退的过程中,不能将脚提起来。这是插秧的要点之一。但这确实不需要有人来教你,因为你若是将脚提起来,刚插下去的秧苗就会跟着浮起来,漂在水面上,太阳一晒,秧苗就死了。那么,怎么办呢?你在后退的过程中,只能让脚在污泥中拖行。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在实践中,你会立刻知道要如何去做。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生活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仍然不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我们老家,大人们经常向你灌输的最为重要的理念,是如何与他人相处、打交道,简言之,如何待人接物。按照他们颇为世故的逻辑,一个人不认识字可以有饭吃,但若是不认识人,是绝对不会有饭吃的。对人的认识,必然要求孩子早早向儿童意识告别,了解成人世界的真相,特别是成人世界的规则。我们很早就被告知,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从外表看充满了鲜花和笑脸,而其内在机理实际上是十分危险的。规避危险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对人的基本判断之上。而这种教育或规训的基本方法,就是将成人世界的所有奥秘无保留地呈现在你的面前。这当然十分残酷。正因为如此,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农村的孩子要早熟得多。我这里所说的“早熟”,当然也包括“性”。

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关于“性”的知识几乎是完全公开的,其传播的深度和广度都已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农民们在干活时的随便的玩笑和闲聊,比任何毁禁小说都要“黄”得多。我至今不太明白的是,他们为何会当着孩子的面说出那些“令人发指”的荤话,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让我们一饱耳福。那些最粗俗、直接、污秽的话语,由于极不雅驯,不便一一记述,此处仅举一例,或可说明那时农村性知识的“解神秘化”程度。到了上海之后,我也曾目睹过城里人闹洞房的礼俗:什么新郎新娘当众接吻啦,什么新郎新娘同时咬住一块水果糖啦,城里人也许将它视为一种开化或开放的标志,但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看来,这种拙劣的表演十分乏味、毫无创意。须知在七十年代农村的“闹洞房”礼俗中,被捉弄的对象根本不是什么新郎新娘,而是新娘和公公。这是每一场婚礼的高潮和压轴大戏。在婚礼的尾声,公公头戴一顶破草帽,手执一根扒灰的木榔头粉墨登场,当众表演与儿媳“扒灰”的整个过程。扒灰者,偷锡(媳)也。面对宾客的刻毒提问,公公都必须面带笑容地“照实”回答,一直到客人满意为止。出于对新娘的尊重,儿媳无需直接介入游戏,通常只在一旁傻笑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偷媳之事,在现实生活中绝少发生。而一般意义上的男女苟且之事,倒是较为常见。今天再来回忆那时的生活,让我感到奇怪的,不是这一类事情的频繁程度,而是当事者的态度。在我的记忆中,从未发生过什么人因为婚外情而大打出手或杀人放火之事,大人们通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我们村有一个拖拉机手与一个有夫之妇偷情,女人的丈夫是个拉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老实人,对此事假装不知。但后来,居然发展到拖拉机手大白天潜入女人家中,关起门来干好事的地步。女人的婆婆被彻底地激怒了,她找来一个小板凳,堵在儿子家的门口。事情明摆着:老人一刻不走,拖拉机手一刻不能回家。眼看着红日西坠,天色将晚,全村的人都为拖拉机手捏着把汗,最后妇女们主动去做那老太太的工作,好说歹说将她哄走,给拖拉机手争取仓皇出逃的机会。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那时的农村是一个乱性世界,事实上,大部分妇女对贞节都看得很重,可反过来说,“性”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种十分自然的行为,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他们的态度通常更为大度、开通而已。

最后说说桑林。读大学时,常有城里的同学问起“桑中之约”,言下之意,“偷情”何必桑中?要明白其中的奥妙,必须先了解桑园的规模和特点。我们家乡是丝绸产区,桑林通常宽阔无边,一对男女钻进去,往往便于隐蔽。此外,桑树的特点是上密下疏(桑叶繁茂,桑根稀疏),男女在桑中幽会,偶尔被人撞上,即便是在很近的地方,对方可以看见你的脚,却不太可能看见你的脸。你若想规避,还来得及。况且桑林中通常十分幽寂,若是有人朝你走过来,拨动桑枝所发出的声响,老远就能听见。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桑林的种种优点可想而知。但桑林之美,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广袤和寂静,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在我看来,是它的幽暗。谷崎润一郎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题为《阴翳礼赞》,对中国和日本美学中的阴翳之妙赞不绝口,而在清真词中,周邦彦对于朦胧幽暗的光影也情有独钟。密密的桑叶所筛出的清幽之光,既非一无遮拦的“明”,亦非绝对的暗,妙在明暗之间,与外在世界隔又未隔,幽会的双方既在世界的中心,又在世界之外。在我看来,桑中所模拟的幽会氛围,只有一种情境可以媲美,那就是帐中。

对于江南农村那些懵懵懂懂的少男少女而言,有多少情窦初开的故事在桑林中发生?实在是难以历述。不过,他们似乎不必等到高中阶段的生理卫生课,一睹人体解剖图时,才会明白男女性别的隐秘差异。男生们往往用一把猪草向女生行贿,即可满足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儿童或少年的游戏通常不及乱。即便出了乱子,比如私定终生甚至怀孕,也不会天塌地陷。想象中的惩罚从不会真正降临,被“规定”或“禁忌”所吓住的人,总是胆小怕事者。每遇到这样的麻烦,双方的父母往往会将门当户对的陈腐观念丢在一旁,面对现实,在为他们举办婚礼之前,耐心地等待他们长大成人。

桑林是童年的伊甸园,是胆大妄为者的天堂。遗憾的是,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的童年早已结束。

文章来源: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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