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于2011年10月号《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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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枪,偶尔有音乐》作为写作生涯的起点,乔纳森•勒瑟姆无疑是幸运的。它不仅足够生猛筋道,遁出了类型小说的窠臼,融科幻、寓言、侦探于一体,以多棱镜式的全方位视角俯察梦魇魔境的跌宕起伏、峰回路转,更重要的是,《枪》的声名鹊起为他带来了固定读者群与可观的版税收入,这个肄业大学生终于可以辞掉二手书店店员的工作,潜心于语言炼金术;当然,它并非白璧无瑕的完美艺术品,勒瑟姆野心勃勃,试图熔雷蒙德•钱德勒、菲利普•迪克与乔治•奥威尔于一炉,作为初试啼声的新锐,他诚然做得有声有色,但某些时刻的用力过度总使他显得像个心急倔强、偶尔拌个跟头的模仿者,不过,这种可喜的稚嫩为他日后的修正与递进留下了足够且适度的空间,不像那些处女作即为代表作并因此一举奠定文坛地位继而终生徘徊在其阴影下的悲情天才,勒瑟姆免于受到“巅峰自我”的压迫与侵扰,而类似的“影响的焦虑”曾改变了萨岗、曹禺诸人一生的写作轨迹。

“我对于连续性有着相同的迷信。我并不向自己索要某个词语、页数或者小时数。每天工作,那是我唯一的迷信。当一部小说开始生成时,它会具有一种肉体上的品质。它有一种运动性成分。你一直沿着某种线路前进。”—这是乔纳森•勒瑟姆在与保罗•奥斯特的一次对话中披露的心迹,与其将它视为勒瑟姆对写作本身的一种经验式表白,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次美学立场的昭告,筑基于其上的乃是承继20世纪美国文学传统而来的书写姿态,我们不妨称其为“强行军”写作。参差错落、爆破力十足的句式,冷不防探出头来的黑色幽默,剑拔弩张却暗含玄机的对话,拿腔捏调精准稳妥的绘图布景,令人忍俊不禁、以最有效的路径降低叙事压强的俏皮话,乔纳森•勒瑟姆的文体就像一座万花竞妍的私人园林,多位美国文学的旗帜人物曾在此驻足摩挲,而勒瑟姆也没有浪费他们留下的种子,他以泥沙俱下、吞吐江河的气势完成了空翻360度的惊艳亮相,虽然落地时有些趔趄,但没有人会怀疑这个艺术之家的叛逃者将在未来搅起更大的风浪。

乌托邦是前工业时代西方作家极其钟爱的文学母题,物质的贫乏、道德的溃败、分配的不公—穷人们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贵族阶层与封建领主们却终日锦衣玉食、歌舞升平,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之余还不忘大谈礼教与虔诚,法律形同虚设,警察不过是一群身穿制服的恶棍,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世界离末日审判似乎只有一天,被愚弄的底层民众只能从虚伪狡诈的教士那里购买赎罪券以祈求来世的幸福安宁,并非每个人都义愤填膺,但很少有作家会对此无动于衷,直面黑暗、与王权教权短兵相接也许会被送上断头台,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写作者们选择跳开一步,借笔幻想中的虚拟之地与世外桃源反衬现实的不堪,从托马斯•莫尔的同名力作《乌托邦》到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再到安德里亚的《基督城》,这种批判性写作不仅是对抗的,更是文学的。20世纪以降,从两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艰难而起的现代人开始重新审视工业革命的成果与恩泽,启蒙思想与科学理性遭到前所未有的反思与质疑,精神瘫痪与荒原意识肇始于我们久臣服其下的现代性,身处进退维谷的困境,一部分知识分子把赌注压在了另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实验上,然而,斯大林大清洗运动骇人听闻的残酷留给他们的只是怅然若失与更深的叹息。在目睹了种种以自由与解放之名施行的罪恶之后,作家们不再把传统的乌托邦模式视为天然正义,它固然强于涂脂抹粉的应景之作与口号文学,但其所设想并极力鼓吹的“秩序井然、差异消除、思想纯净、记忆统一、行为同质”的理想图景却越来越令人感到不安,它看起来颇像当日极权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强力后援军,以高蹈的愿景观照现实的离地式写作开始备受冷落。

“敌托邦小说”,或曰“反乌托邦小说”也随之应运而生,阿道斯•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乔治•奥威尔的《1984》与扎米亚京的《我们》为其中翘楚,而威廉•戈尔丁的《蝇王》与村上春树的近作《1Q84》可被视为对柬埔寨红色高棉的反人类罪行与日本浅田山庄事件的预言与回应。作为反拨的敌托邦写作可谓风靡了整个二十世纪,其影响绵延至今。乔纳森•勒瑟姆也是它的忠实拥趸,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他坦言“当然,《枪,偶尔有音乐》是一件手工艺品…我将钱德勒、罗斯•麦克唐纳的声音和老一套的敌托邦套路融合在了一起,那些敌托邦的套路来自我对巴拉德、迪克、奥威尔、赫胥黎和斯特鲁加茨基兄弟的作品的来回研读”,显然,勒瑟姆这部“冷硬派科幻”的试水之作受到了这种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写作范式的辐射与渗透。

敌托邦小说既受益于政治,其受制于政治处也常令人拊掌叹惋,米兰•昆德拉便把矛头对准了《1984》:“奥威尔的小说的恶劣影响在于把一个现实无情地缩减为它的纯政治的方面,在于这一方面被缩减到它的典型的消极之中。我拒绝以它有益于反对专制之恶斗争的宣传作为理由而原谅这样的缩减,因为这个恶,恰恰在于把生活缩减为政治,把政治缩减为宣传。所以,奥威尔的小说,且不说它的意图,本身也是专制精神、宣传精神之一种,它把一个被憎恨的社会的生活缩小(并教人去缩小)为一个简单的罪行列举”,换言之,敌托邦小说并未试着用生活的柔软与诗意来稀释政治的烈度,而是将它抽离出所依存的公共空间与私人领域,予以放大、夸张、变形,试图通过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使其消散在某个真空语境。然而,这种先扬后抑的“去政治化”试验不仅没有消饵冲突,导出一幅恬静淡雅的生活画面,反而使小说深陷漩涡,反讽地勾勒出其与政治的暧昧不清。《枪》在此一文学与政治缠结蔓生的敏感处未落俗套,乔纳森•勒瑟姆不受掣肘,完成了一次出色的突围。溯其缘由,科幻元素的渗入功莫大焉。无论是以“羯磨”点数为计量单位、一旦归零持有者便被送进冷藏拘留室冰冻的便携式生命卡片,名目繁多、功效各异的吸食剂,因注射进化剂而智力膨胀、言语行为与人无异的暴力袋鼠乔伊、猿猴侦探瑟菲斯、停车场管理员斗牛犬,还是用于替代日渐退化的人类脑袋的记忆盒子,都以隐喻的方式拼嵌出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敏感的读者很快就能把它们与其现实中的所指一一对号入座,正是这段疏离于现实的诗性间距使《枪》显得张力十足且生趣盎然,它蕴含的陌生性擦除了同类小说中常见的沉闷滞涩。小说中的“婴儿脑袋”是一群心理年龄远大于生理年龄的怪胎,勒瑟姆曾道出这个创意的来源,“斯特鲁加茨基兄弟的《丑陋的天鹅》描绘一群以非常奥威尔的方式艰难度过一生的人们,他们抚养了雄蜂似的的一代人,可怕的孩子憎恨他们,经常将他们出卖给当局。大体而言,就是以一种轻微的伪装方式描述了来自苏联之前的父母抚养一个接受苏联教育的孩子会是怎么样的情景。我挖出这个寓言,从中剥离出了政治意义。因此也就有了《枪》中的婴儿脑袋”,反其道而行之的勒瑟姆降低了叙事的锐度,使小说不必像一只时刻警惕着现实入侵的受惊刺猬,泛政治化的情境设置与人物素描只会使异议者走向他的对立面。而状如口袋计算机、带有麦克风的记忆盒子则是对我们当下知识处境的一种物性映射—我们熟知的历史其实并非历史本身,它是一种经叙事策略的包装而筛选、删减、编纂出的过滤物,历史话语权的把持者们希望通过这种可控的知识传递使被输入者的大脑钝化、奴化、械化,低能乖巧的绵羊远比桀骜不驯的独狼容易驯服,它与记忆盒子的存储功能如出一辙—所有收纳于内的个人记忆都必须经过当局的检查、分割与重组。

乔纳森•勒瑟姆是个有着充沛幽默感的观察者,但他绝不满足于兜售廉价的笑料,在每个需要调节气氛的场合他都为你送上一粒怪味豆,毕竟这是一个人人谨小慎微、脆弱的灵魂互相戒备的倒档世界。小说伊始,康拉德•麦特卡夫前去探访泰斯特法,在加州大厦的电梯间里“我与一头进化了的大母猪共乘电梯。她戴无边礼帽,穿印花礼服,但闻起来仍有一股猪圈味儿。她对我笑笑,我也拼命挤出一个笑容还礼”,虽然已经做足了准备迎接一本钱德勒式的科幻小说,但我还是被这样的描写打了个措手不及,作为科幻阅读的新手,我一边抚书大笑一边感叹勒瑟姆的尖冷刻薄,数页之后,我才意识到这并非叙事者对一个身材走样的中年妇女的挖苦,那的确是一头猪,一头货真价实、害羞谦逊的大母猪。我的误读虽然不解风情,倒也是一种象征与嘲讽意味十足的读法,温柔的达尔丝、暴戾的乔伊、厚道的瑟菲斯,不就是与那位变成大甲虫的格里高利异曲同工的异化公民么?勒瑟姆极擅动作场景的叙写与调控,出众的画面感使他笔触所及无不似定格的镜头,精准、细腻、生动。麦特卡夫依循线索顺藤摸瓜,单枪匹马来到“薄情缪斯”,不想,在停车场里遇到了老冤家泰斯特法与乔伊,正在周旋之际,他刚得罪的两条酒吧硬汉竟也穿越砾石场地前来算账,戏剧性的场面也成形于此时:“尽管四个人都是冲着我来的,但四个人都认为局势是两对三,唯一知情的我并不打算纠正他们的错误”,熟悉黑色喜剧的影迷想必对这样的桥段不会陌生。

纳博科夫对那些挥舞道德标尺、自诩“社会良心”的作家从不买帐,“我从来不认为作家的职业是改良他的国家的道德,和站在街头演戏台的高度指出高尚的理想,以及靠匆匆写就二流作品来提供第一级的帮助。作家的说教很危险,和印刷拙劣的低级浪漫传奇差不多,而那些被评论家称为力作的,不过是一堆胡编乱造的陈词滥调,或是拥挤不堪的海滩上一座沙制的城堡,没有什么比看到它泥淖的壕沟在度假人离散而去,在冰冷、静如鼠的海浪小口小口吞食孤寂的沙滩时毁坏消失更令人悲哀的了”。的确,苟活于古板压抑、人心颓坏的社会却奢谈道德不啻是一次自我证伪,道德的力量见诸它的实然践行而非应然话语。《枪》的主角康拉德•麦特卡夫自称“与女性处于永久的战争状态中”,在一次游戏性质的神经末梢对换手术后,女友不辞而别,麦特卡夫也因此变成了一个身份尴尬的“双性人”—拥有女性神经反应的男性器官携带者。他耿耿于怀,却未恼羞成意欲报复社会,这个“促进剂版”菲利普•马洛在卷进一场与己无关的凶杀案且被异端调查局的腐化警官与黑道狠角同时威胁退出后,仍然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桩错综复杂的谜案,数遭磨难,屡经变故,麦特卡夫甚至被送进了冰格。一晃六年,世事变迁,乾坤逆转,重获自由的麦特卡夫依旧汲汲于案件的真相,这一切,不过是为了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安格韦恩讨回公道。“正义”的正当性不言自明,乔纳森•勒瑟姆却着手探讨了一个伦理、道德、人生的棘手难题:“为了正义,人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

很少有作家愿意在长篇小说的收官处再掀起一次高潮,这样做的风险极高,结构的失衡与场面的失控很可能使作品功亏一篑,而作家的创作力也将遭致读者与批评家的非难,但艺术家与艺匠的区别正在于前者勇于挑战自我的极限,把美学的疆域扩展到我们常人绝不敢冒险涉足的奇域。勒瑟姆初次扬帆起航便开始挑战波塞冬的权威,在小说倒数第四页上,麦特卡夫开枪击毙了已然取代冯布鲁姆成为犯罪集团首领的乔伊,这一枪“是为了“薄情缪斯”里屋楼上的姑娘们…这是因为那些唯有你自己知道你做过的事情。是你放任自己继承了那胖子的事业而做出的那些事情”,“薄情缪斯”里的那些姑娘被称为奴隶盒子,冯布鲁姆从贪赃枉法的典狱长那里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女囚犯,继而删除她们的记忆,使其成为只会傻笑的妓女,以供其谋取暴利,这是对上帝的公开叛乱,麦特卡夫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虽然他将被再次送进冰格,但麦特卡夫捍卫了他所信奉的真理,除了死亡,他对抗虚无之境的唯一胜算便系于此。

“我十几岁的时候贪婪地阅读这些人的作品,但我同时着迷的还有美国犯罪小说和科幻小说,这两者发生了强烈的碰撞…我只是更为深刻地确认了自己“边缘人”的身份。一边是上不了台面和过时的美国作家,另一边是那些“国际寓言家”…我渐渐整合出一种想法:我要当美国的卡尔维诺,但养分要来自等而下之的类型小说这个根源。就仿佛这将催生一场运动…我能声明这是我的领土…”–回顾写作生涯,乔纳森•勒瑟姆作如是语。《枪》出版五年后,《布鲁克林孤儿》问世,奠定了他“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的地位,该书更收获美国国家书评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诸多桂冠。他悠游小说林,融合各种类型文学之长,以罕见的实验精神与写作激情持续着叛离、否定终而超越自身的文字筑墙,他并非强力干涉生活的历史主义者,也从不醉心于后现代的叙事迷宫,写作之于他是一种生命本能的释放。时至今日,勒瑟姆已不再仅被视为一位类型小说的突破者,如果有人想绘制一幅今日美国文学的地图,那么遗漏勒瑟姆将是不可原谅的。

夏传2011年9月17日成稿于绍兴宏泽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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