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作家分两种——作家的作家和读者的作家。后者是少数幸运儿,他们写的书,散发着奇异的费洛蒙(前者在自家实验室里怎么都复制不出这东西),年复一年占据着畅销书榜。这些书,大多数时候都满足不了精英读者的“文学”评论口味,可偏偏就能畅销。

至于作家的作家,他们的书能得到很高的评价(很多都来自满心钦佩的同行)。可是,读者却不买账。读者稍微瞟一眼这些书的书评,就能嗅出味道,知道出自“作家的作家”之手:比如,这部书的文体风格得到了高度赞誉(真正的读者作家,绝不会让自己的书被冠以“文体”这种高冷名词);书中的角色都很有“深度”;尤其是,这部书十分“严肃”。

作家的作家,通常会眼馋读者作家的响亮声名和种种特权;偶尔,读者的作家,也会羡慕作家的作家头顶的光环(这些光环用版税可买不到)。亨利·詹姆斯,这位了不起的“作家的作家”,写过一篇很滑稽的故事,名叫《下一次》。这故事说的是一位读者的作家,和一位作家的作家,互相羡慕,决心交换位置。詹姆斯给这故事写的结尾绝对现实:严肃文学作家倾尽全力,写了一部“畅销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可是,书还是卖不出去。商业成功的那一位呢,也用了吃奶的力气,写了一部“艺术作品”。可是,评论家嗤之以鼻,读者倒是倾倒不已,书前所未有地热卖。

菲利普·迪克,在他那个年代,既是作家的作家,也是读者的作家;或者说,他两者都不是,完全属于另一种类型——他是科幻作家的科幻作家。这个结论有理有据——去看看迪克成堆的平装书封面就知道了。那些封面上,印满了科幻同行毫无保留的赞美:约翰·布鲁纳说他是“世上最有才华、始终保持高水准的科幻作家”;诺曼·斯宾拉德也说他是“二十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厄休拉·勒古恩将他誉为美国的博尔赫斯,哈兰·埃利森更进一步,将他比作科幻界的“皮兰德娄、贝克特和品特”。布莱恩·奥尔迪斯,迈克尔·毕晓普,我本人,还有许许多多其他人,都毫不吝惜对他的溢美之词。可惜,当年,这些赞美对迪克作品的销售量却无甚助力,书还是卖不出去。迪克之所以能靠笔杆子活下来,全亏他惊人的创造力——光是这 几卷“中短篇故事全集”的规模就可想而知;而且,别忘记,在大多数读者心中,迪克并不以短篇故事出名,他是个长篇作家呢!

我觉得,赞誉迪克的人,几乎全部来自科幻同行,而不是普通的“文学成就评断颂扬者”,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跟科幻领域之外的普通作家不同,他的成就并不在于“精妙的文体”,也不在于“角色的深度”。迪克的文字,鲜少有行云流水的美丽,倒时常像卡西莫多一般的驼背瘸腿。哪怕是迪克某些最出名的小说,其中角色的深度也只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情景喜剧的水平(我们还是说好听些:迪克的写作,可以看作是对美国本土“即兴面具喜剧”的补白)。自然,例外也有。不过,就算是这些稀有的例外作品,重读一遍也会发现,其中的文字更像布拉德伯里和范·沃格特,而不是博尔赫斯和品特。迪克本人,在大多数时间里,都心甘情愿地让文字停留在漫画般简洁——有时甚至是头脑简单——的层次。

看看本书第一篇故事《小黑匣》就明白了。这篇故事写于1963年,正是迪克创作的高峰。在这一年前后,迪克写出了《高堡奇人》和《火星上的时间滑脱》这样的经典之作。而且,《小黑匣》还是迪克后期的另一部代表作《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的故事原型。在这样的时期,这样的故事,其文字最多也只能算是简洁。

那么,为何有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家为迪克献上诸多美誉?对科幻迷来说,答案显而易见:迪克的点子,实在又多又好。但凡某一特定文学类型(如科幻)的忠实读者,只要看到真正的创意突破,很愿意原谅作者在文字上的粗疏。类型小说的死症,正是情节和设定的不断老套重复。迪克的好点子,在想象力光谱中,能占据整整一个独特的波段。

迪克不喜欢“征服太空”题材。在他看来,太阳系殖民,顶多不过是再添几个死气沉沉的“郊区”而已。他也不喜欢编造“异星怪兽”,那是万圣节的唬人哑剧。迪克十分清楚,这些怪兽面具底下都藏着人类面孔,再怎么精心编造也没用。迪克的好点子全部源自日常生活,比如他生活的社区、读到的报纸、买东西的商店、电视里的广告等等。他的长篇和短篇,加在一起,就是描绘美国“大众奢华”和“越战”时代最准确、最全面的当代小说之一。迪克没有巨细靡遗地记录这一时代的种种细枝末节,而是创造了各种隐喻,发掘出我们生活方式的意义。是他,让我们生活的平常世界变成了奇迹。这不正是艺术的最高成就吗?

不是。还能更进一步。我们还能给作品润色,精心编排文字和手法,用各种办法让作品的外观更加美丽。不过,对大多数科幻作家来说,只要盘子里有饱含蛋白质的肉食隐喻,有没有亚麻桌布、水晶酒杯都不重要。说起来,迪克没有精心打磨的点子,倒是泽被了同时代的科幻同行。我们常常接过他笨手笨脚投来的球,然后来一次触地得分。比如,厄休拉·勒古恩的《天堂车床》原本应该是迪克的最佳长篇之一——可惜他没写。我自己的《334》,如果不是得到迪克笔下“单调未来”的启发,也不可能成形。知道自己欠迪克人情的作者很多,不知道自己欠迪克人情的作者更多。

本书末尾,迪克特别为《未成人》这个短篇写了注解——这篇注解,是迪克对科幻同行产生影响的好例子。《未成人》的大致内容是:有个小男孩,如何被当地“堕胎卡车”的司机逮住。而所谓“堕胎卡车”,是一个类似“捕狗队”的组织,专门围堵抓捕“未成人”们(也就是, 12岁以下、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们),带到“堕胎中心”,放毒气杀掉。据说当时,这故事出版后,乔安娜·鲁斯公开提出,要揍迪克一顿。

这故事是一篇很有启发性的宣传材料(迪克本人管它叫“特别陈情书”)。针对这篇“陈情书”,唯一正确的回应,当然不是发出“揍他一顿”的威胁,而是在这个有趣但有争议的问题面前毫不退缩,继续让故事更加戏剧化——比如,既然“堕胎”可以,那“杀婴”也可以呀?在“堕胎”这个问题上,如今大众的意见呈两极分化状态。在这种情形下,迪克的短篇虽然给人“剧情突变”的感受,话却远远没有说完。其他作家可以利用迪克《未成人》的基本设定,轻松推演出一整部小说——而且,小说的主旨,未必一定是反堕胎。每当迪克重新思考自己从前的好点子,他就会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来;而他之所以被称为“科幻作家的科幻作家”,正是因为其他作家思考他的点子后,也能写出长篇小说来。阅读迪克的短篇,不像“专注凝视”一件已完成的艺术作品,倒像是参与一次未完结的谈话——在此,我很高兴成为这次未完结谈话的一份子。

托马斯·迪什 1986年10月

来源: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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