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门总穿一件黄色长袖外套,并习惯性检查提包里的钥匙。今天临走对我说,中午来不及回家,锅里有饭,碗柜还有方便面,自己吃吧。我“嗯”了一声。我从不过问母亲外面干什么,正如她也不过问我的生活方式。我哪怕上网到深夜,母亲也不会敲我的房门催我睡觉。

母亲走后,吃了碗稀饭和一只咸鸭蛋,走进小房间。打开窗户想吸点新鲜空气,见天空黄蒙蒙的,像沙尘暴的样子,要紧关了窗户。

打开电脑,上网整理博客。发现一夜之间增加了一百多点击率,很高兴。一起登过香山的驴友跟帖说:兄弟,这几张照片拍得不错!朝气蓬勃一团火!我喜欢看你戴蓝色的帽子、穿白色运动衣的模样,真像一个倜傥豪爽的江湖游侠。还有网友跟帖说:“休息时候,你两次给大家买冰棍,我们都挺意外。其实你可以搭我们的便车走的,车子又不是坐不下。”

我的博客名为“异常地妖”,名称有点古怪、有点阴柔,但为了夺人眼球,我也不管了。交友目的一栏上,我这么写道,“社交,约会,交友”。并说,“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一个驴友QQ上这么调笑:屁话,哪个大龄光棍不想结交美女呢?这种说法,等于说饿汉都想吃红烧肉大米饭。呵呵,开玩笑!

博客照片中,坦率说,我没发现哪个MM朝我微笑,当然,我也没朝她们微笑。我只看见MM朝其他GG微笑,只看见照片里的我,朝坐在电脑前的牛嘉微笑。我生性腼腆有点内向,驴友合影总是站在人群的外围。此外,我不习惯对人主动示好,担心示好让人以为别有用心,说不定认为性骚扰。因此乘公交车我也自觉地远离年轻女子。每次随驴友登山,我都孤单单的拄着登山杖走在繁茂寂静的山路上,即便面前有个漂亮的MM,戴着太阳眼镜,扭着屁股、身段出色的MM,我内心充溢着无限的柔情,也没有屁颠颠的笑嘻嘻地赶上前去搭讪。我晓得爱情需要门当户对,《罗马假日》里的公主最终也没有嫁给那位穷记者。一个哲学家说过:婚姻本身是一门生意。我既无财产,又无职业,根本没有底气追求花容月貌的富家女子,甚至追求出身贫贱的平常女子恐怕也有些难度。因此我宁愿将雄性荷尔蒙深深埋藏心底,宁愿移情别恋,看山岭里的野花和青翠的灌木丛,宁愿自娱自乐,一路拍摄自己喜欢的山水风物。

我不怪MM浅薄势利,不主动跟我搭讪,不主动给我打电话短消息,哪怕QQ聊得热火朝天,仍不给玉照,更不用说约会一夜情了。我只怪自己贫穷、没有魅力,没有银子给她们买衣服,请她们上饭店,甚至没条件经常AA制跟她们一起活动,叫她们到家里作客更没勇气了。我的意思不是说,MM嘴馋贪婪,一味要男人好处,但跟她们打交道,没有银子怎么行啊?母亲也这么认为,钓鱼也要费鱼铒,哪个女孩愿意给人白睡?愿意跟没有稳定职业的人过日子呢?说实在的,一个二十七岁的男子待业在家,没有结婚住房,还要靠母亲的1500元退休金过活,哪儿有求爱的资本?不过,我不妒忌那些幸运的男人,我认为人各有命,所以每次驴游,都以局外人的姿态看待所有的谈情说爱打情骂俏,甚至以电灯泡的身份,面露微笑凑趣几句,并主动煎鸡蛋、做炊饼,跟那些男女共进野餐。同学小王见我爱情一无进展,曾对我说,其实你一表人材,笑颜挺灿烂,为人亦和善,应该可以诱惑人,只怪没有勇气追求人家,才成了大龄光棍。

电脑上摸索了三四个小时,检查了一下电脑有无病毒,然后照看了一下博客,并跟几个熟悉的驴友QQ聊天,特别跟姑苏网友“瘦子”聊了一个多小时,我跟他很谈得来,他曾跟我谈过经济上的拮据与恋爱上的失利,说到被分手的女友扇了记耳光,敲打的文字充满了泪水。想到自己也被女孩冷落,爱情一筹莫展,连心中的恋人都没有,泪水也从心底里流出来了。

这次聊天,我跟他谈了汕西出洋相的事。他谆谆教导:安全诀窍就是看见警察低头哈腰,就像犹太人看见纳粹党卫军。你看见警察犟头倔脑不吃亏才怪。孙之钢就是仗着是大学生,犟头倔脑,给人家干掉的。其实当时只要有钱孝敬人家,就什么事没有了。我不以为然:你怎么没有公民意识?像留着辫子的清朝百姓!你难道不晓得孙之钢当时身无分文吗?

聊天之后,在其它几个旅游论坛跟了几个帖,并下载了十多张旅游照片,放在电脑收藏夹里。还想搜集几篇情色作品,和几张那类的图片养养眼,想起每次阅读和所谓的养眼,结果带来的是更严重的性煎熬,弄得心烦意乱一夜无眠,简直跟饮鸩止渴差不多,就放弃了这念头。

我一边听音乐,一边做这些事。除了迪斯科,我喜欢听电视剧《上海滩》“浪奔、浪流”那只主题歌,尤其喜欢《突然的自我》。我也喜欢看网上电影,有几次晚上牙痛睡不着觉,半夜起床重复看了《第一滴血》、《亡命天涯》,以及《那个杀手不太冷》。《午夜快车》《肖申克的救赎》也是我喜欢看的片子。

牙痛是去年冬天去了一次汕西引起的。我玩了县空寺、应县摸塔,把最近打工赚的钱、还有母亲给我的五百元差不多花光了,才到汕西火车站,准备打道回府。排队进站时,由于“前后人挤人,我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我不好好排队,我顶嘴说排着队呢,结果被请到警察所,在警察所被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警察带我进警察所,目的教训我,看我平顶头,身坯结实,一脸蛮横,有股莽汉味,小眼睛贼头贼脑,还有点像梁山泊里的时迁,就不以为我是皇城脚下的人,当我是盲流流浪汉,所以无所顾忌,进门一拳打在我的脸上,鼻子出血了,第二拳打在我的嘴巴上,牙齿松动了。随后两三个警察扑上来拳打脚踢。有个警察用了电棍子,打得我野狗那样乱叫。他使用电棍十分顺手,不仅用它打我的腰部,还戳我的腹部,几乎每一记电棍都落实到实处。我很快倒在地上,要紧团住身子,两只手护住胸部,两只脚夹紧弯曲,背后的打击也顾不得了。警察踢我的腰部和背脊,这个一脚,那个一腿,有几脚跌中了要害,痛得我万箭钻心,眼前直冒金星,有股液体直朝我的喉咙涌。有个警察别出心裁,脱掉了我的旅游鞋,用鞋底击打我的头部,我不停地翻滚躲闪,两只手既要保护胸脯,又要保护脑壳,顾此失彼,结果有的打在脑壳上,有的打在脖颈上,有的打在脸颊上,就像“啪啪啪的”打耳光。这个警察精力过剩,颇有游戏热情,我越是躲闪,他越是有劲,直至打得没有气力才歇手。还有个警察冷不防踩我的小腿和脚板,每踩一记,一声尖叫,隔了一会,又踩一记,又是一声尖叫……我哇哇的叫,他哈哈的笑,仿佛所有的踩踏,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为了听我的尖叫。我擦着嘴里的血水责问,你们干嘛打人?警察呵呵笑了,抱着胳膊说,我们喜欢打人。不教训你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告诉你,这儿是我们的地盘,一切由我们说了算!我打“要要灵”报警,警察笑了,说我们就是“要要灵”,请报警。当夜没吃到晚饭,和几个小偷关在一起,关在警察所的留置室里。

记忆中,我好多次叫他们“警察叔叔”。读小学时,有个“叔叔”满脸笑容戴着红领巾参加我们的班活动。班干部领着同学拍手鼓掌,齐呼“警察叔叔好!”并领唱“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马上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叔叔把头点,说声再见……”我也跟着同学一起唱。放开嗓子唱,脸都唱红了。

为了出狱,写了“事情经过”,其实是检查书。回家后将此事告诉母亲。

看到儿子脸肿得像胖子,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两只门牙摇摇欲坠,还有那只打得脱了胶的旅游鞋,她号啕大哭,说:穷人受欺负,老天没长眼啊!嘉嘉,妈担心你闷在家里,闷出毛病,叫你出去散散心,谁想到害了你啊!

母亲当夜叫我写书面材料,第二天告状,告到司法部。那些日子,她几乎每隔二三天就跑一趟司法部。汕西警察经不住上面的压力,又担心自己的乌纱帽有个三长两短,结果“承认错误,的确是打了,赔礼道歉,还赔了三万块钱。”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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