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夜来了一督察,自称姓吴。听了投诉,和颜悦色说:公民应接受盘查,尤其国庆期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警察并没有侵犯你的权利和你的财产,租车证良民证,还有手机现金都在这儿。为了对你负责,不怕麻烦联系了租车单位,证明确有其事,这说明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同时,对你也是负责的。另外告诉你,调查结果该自行车来路不明,可能赃车……你所说的搜身其实是安检,进来的嫌疑人都要采取这一措施。所谓殴打,不能由你说了算,要有证据。伤痕呢?脸上没有伤,身上没有伤,手腕上的伤,不过擦破了点皮而已,其实也是你引起的,没有对抗,何致于用械具强制?手臂膝盖上的红肿,不排除因对抗而产生。只伤皮肉没伤骨头,不要小题大作,要求什么医药费赔偿了。这儿警察所,不是保险公司。经费不够,根本付不起也不会付这种额外支出。你说,以什么名目报销这笔开支?拳打脚踢,还有什么踢了、电了生殖器,有谁证明?趁你昏过去,泼了冷水,谁相信?你在说胡话吧!作为督察,不能根据一面之词、毫无证据的指控、嫌疑人的意想来处分我的同事……这谈不上官官相护,现在重证据、轻口供,不像以前那样了……你可以走了,还有想不通的地方,我代表警方向你道歉!

“盘查为什么不主动出示证件?出示警官证?还打人电人,我不会放过你们!”

警察盘查前,没主动出示警官证,犯了程序错误,已批评教育,警方向你表示道歉!关于所谓打人电人的事,已跟你再三解释,你不要再纠缠了……你母亲刚才打了我们电话,已向她解释,告诉她没事,不过一些小误会,马上可以回家,她也希望你早日回家。

说话这么委婉老练,让我无话可说,开始甚至有点反应不过来。毕竟不是吃开口饭的,也没有临场经验。再者人在屋檐下,有个警察仍在把玩电棍子,我也不好意思脱了内裤,让他过目一下那儿。母亲这时也来电话,叫我忍让,不要跟他们多纠缠。因此我后来说了句,出示了租车证,再把我带到警察所是没有理由的,打人更是违法行为,要是打坏了生殖器,我更不会放弃上诉权利。

他摊开双手作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谁动了生殖器啦!你的生殖器不值钱,又不是紧俏商品!小青年,不要过份,纠缠下去,今夜不要睡觉了。他打了个哈欠。此人三十以上,样子像官家子弟,皮肤白白嫩嫩的,牙齿却黄黄的,不知有病,还是不经常刷牙。他一边说话,一边不忘记用牙签挑牙齿,一边挑牙齿,一边还骨朵骨朵喝矿泉水。我怀疑挑牙缝是他下意识的动作,并不真的牙缝里有啥肉屑与菜丝。

督察说话时,几个警察跟着帮腔,或者说解释与安慰:要不是对你身份怀疑,也不至于请你来警察所。希望你原谅,有啥过火的地方务请包涵。小青年出门在外,说话要有礼貌,对警察要尊重,不能耍孩子脾气,今天的事本来可以避免,我们也为今天的误会感到遗憾,向你表示歉意!

关了五六个钟头,下半夜两点释放,让我骑车离开江止警察所。担心有啥意外,他们试图叫我睡在警察所的长凳上,以待天明。我说住了旅馆,他们居然用警车将我连同自行车送到住处。不死心,还东张西望趁机观察了房间,床下都不放过,样子像看有没有赃物。不过,态度和颜悦色,估计看了良民证,晓得了真实身份,担心回家闹出事来,影响他们的声誉。

怀疑那督察可能是警察所里的人假扮,第二天上午我去了他们的主管部门──北闸警察分局。大概情绪激动,气势汹汹,起初保安不让进,听了简短诉说,才让我进去投诉。一个四十多岁的警察,在大厅第二接待室接待了我,说是督察,督察证却不给我看,自称姓王,也不知汪还是黄。给我做笔录,一副虚与委蛇的样子,一会儿吃茶撒尿一会儿接电话看短消息,反正挺忙的。期间,那个姓吴的进来亮了个相,向我问了声好。笔录做了两个钟头,写的内容跟我讲的有很大出入,好像我寻衅闹事。看了一遍,没签字,他搓搓手说,开什么玩笑!你这人怎么这样?我说,这笔录自说自话,根本没按我的意思写。我当场把它撕了,他想发作,囿于大白天人多,没好意思板面孔,想跟我展开说理斗争,我已转身走了。我打算回家到司法部告状,就这样离开了北闸警察分局。

退了房间,乘火车回家。一路上下意识摸生殖器,进了火车站,感觉尿意频频上厕所,小便不畅,很费力,有时候不过三二滴,且呈微红,还有痛感,就像伤口撒了盐,又像皮肤刺了根针。有几次亮了生殖器却不想小便。担心伤势,顺便看裤裆里的东西,看个没完,就像那儿有什么宝藏。我的怪异让一旅客怀疑性变态,他急忙离开,并以鄙视的眼光扫了我一眼,我挺尴尬。之后感到尿意,就识相到大便间。如此反复,折腾了五六次,直至上车。

在旅馆曾仔细检查生殖器。龟头红肿,红得像胡萝卜,又像冬天老人的鼻子。卵泡松软,垂头丧气,就像烧熟了的“油泡”,稍稍碰了碰,睾丸痛得要命。怀疑警察趁我昏迷之际掐了睾丸。不然,怎么会睁开眼睛时觉得又一阵剧痛呢?

回家路上接了母亲二三只电话,问我详细情况,我说到家再说吧就挂了。到家,跟母亲简单谈了谈事件经过。母亲告诉我,我关在警察所时,她通过电话跟当事警察说,这事情解决办法有两条,一是道歉,二是出具回执,说明一下这件事的经过。警察不同意,威胁说,“你不要这么闹了,否则找个证人,就可以把牛嘉给拘留了。”母亲听后非常恼火,在电话中同警察说,“如果拘留了我儿子,我跟你们没完。”

谈完事情后,我给她看了受伤的手腕和膝盖,她哭了起来,哭得我心烦意乱,一赌气进了房间。母亲使劲敲着门,嘉嘉……喊得我不耐烦,只好开门。我对母亲说:不要多噜苏,先拍几张受伤的照片再说。

数码相机拍了手腕、膝盖、小腿、嘴唇,生殖器的伤势不好意思让母亲拍,后来自己动手拍了好多张。输入电脑看效果,效果不明显,没有重创感。手腕、膝盖固然有红印子,有点肿胀破碎亦无关痛痒。嘴唇亦看不出有何异样,很失望。最难受的是,电棍子的伤害,照片上了无痕迹,就像水面吹了一阵风,漾起的水波片刻消失了。要不是龟头红肿,睾丸痛得如同刀割,给了我打官司的本钱与伸冤的希望,真担心苦头白吃了。

写了状纸,照相馆印了照片,乘地铁到医院做全身检查,作伤势鉴定。母亲跟我进去,想听听医生说法,我挡住了她,说,有的地方不是女人能进去的。

医生检查完毕说,血压、脉搏、肠胃系统正常。嘴唇、手腕、膝盖、小腿不同程度损伤,膝盖肿胀尤其明显。肋骨、小腿、小腹处略有青紫,无骨折现象。肝脏肿胀,疑似重力所致。尿频,尿液浑浊呈些微血色,生殖器红肿,严重器质性损伤,睾丸异常,有剧烈痛感,排除性病之可能,疑似外力所致。医生给我打了一针,又配了消炎药,还有医治跌打损伤的药品──伤膏药、三七白药。

出了就诊室,母亲非要看病历单不可,只好给她看,母亲看了,不顾体统当场哭了起来。我理都不理她走出医院。母亲流着眼泪,疯疯癫癫的追了出来,那一瞬间,她的外表就像一个疯婆子。

告状排队等接待,等了好长时间。只见一光头默不作声跪在大门口,保安强拉不起身;一瞎眼妇女拿着一叠状纸,呵呵哭,哭得人心烦意乱。接待我们的是司法部信访科的女士,四十多岁,短头发,皮肤白白的。以前为汕西事件打过交道,晓得我们是本地人,态度和蔼,刚看见我们就笑了起来。

听了诉说,接了状纸、伤势鉴定与照片。看了照片,她面孔红了,沉重地说立即向司法部头头汇报,马上跟松江府联系,并叫我们留下住址及联系电话。

回到家里,母亲可怜巴巴淌着泪水,我晓得她既想看我的伤势,又不好意思看我的下身。后来呵呵哭了出来,一个转身进了她房间。

晚上发高烧,体温38度以上,服了消炎药,吃了晚饭,心里惦念着生殖器,上网的兴趣都没有。生殖器滚烫得很,就像一根煮熟的香肠,红肿越发厉害,不仅龟头红肿,肉柱红肿,并且从龟头扩散到生殖器根部,延伸到小腹。卵泡有气无力,松松垮垮,睾丸的痛感无一丝减弱,不过亦不觉得加剧,当然也许对持续的痛感有些麻木。摸索了好多次,有时候睾丸不见了,不知粉碎溶解还是藏到哪儿去了,有时候又安稳地呆在卵泡的里面,让我感觉到它的存在。我用数码相机,又拍了五六张生殖器大特写。选了效果最佳的一张,第二天去照相馆加印了四份。一分留底,一份寄给了司法部信访科那位女士,一份寄给了北闸警察分局,另一份寄给了松江府警察局。

度夜如年,辗转无眠,不知由于心情,还是疼痛,还是两者兼而有之。下半夜三点上了一会网,给保根发了个留言,给瘦子也留了个言,看见两个熟悉的女网友挂在网上,也没有心思跟她俩打招呼。

上午起床,不好意思和母亲具体讲下身的伤势,只好含含糊糊回答她的关心,说没有问题,至多小便有点困难。午饭后检查了一下那儿,软绵绵的,红肿依旧,而且发亮,生殖器比以前胖得多了,其体积等同于一只欲硬还软的小香蕉。尿口处还有一二滴液体,红红的,亮亮的,欲滴不滴滞留在那儿,不知残余的尿滴,还是里面溢出的血水。蘸了放在鼻尖上闻闻,幸好没有腥臭,只有一股尿骚味。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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