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预设”不但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而且即使是在事实判断的意义上,这一预设与那种“人对于人是狼”的说法也全然不同。道理很简单:人们没有见到狼群中存在市场,更不能设想狼与羊进行交易。

■“经济人预设”假定人是合理自利的,即他们不会抢劫,也不愿被抢,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和能力。于是经济学只能预设交易,不能预设慈善,也不能预设抢劫。

中国要搞市场经济,这应当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共识了。而市场经济的理念是以所谓“经济人的理性”为逻辑预设的。但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这种预设就是所谓“性恶论”,它属于“西方文化”,它把人都看成坏蛋,而且“鼓吹自私自利”。假如真是如此,以这种预设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不仅与所谓“东方文化”对立,与任何道德理想对立,甚至也不是“初级”阶段所能允许的了——不是说“人之初”性本善嘛。

其实恰恰相反,“经济人预设”不但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而且即使是在事实判断的意义上,这一预设与那种“人对于人是狼”的说法也全然不同。道理很简单:人们没有见到狼群中存在市场,更不能设想狼与羊进行交易。相反,在弱肉强食的兽群中倒真是可以看到“强者分配一切”(从食物直到配偶)的。因此毫不奇怪,在中外思想史上,倒是极端“反市场”的某些流派,如最强调“强国弱民”、“重农抑商”的中国传统法家才主张(或者口头上虽不说而其实非常相信)人性皆恶:“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韩非子》),因而除了“法、术、势”之类厚黑功夫,法家是什么也不信的。不久前在活报剧《切·格瓦拉》中,编剧安排几个女性“美帝国主义者”高声怪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显示“西方性恶论”之丑恶。滑稽的是,这话偏偏是一句纯粹的中国古代名言,流行于国人尚不知“西学”为何物的时代。而所谓“西方的”性恶论,即使在“人对于人是狼”那样极端的表述中,也只是在作事实判断,决不至于在价值意义上对“不为己”者作出“天诛地灭”的诅咒。

“经济人预设”也许可以说是人性局限论,但却不能说是“性恶论”。否则提出“看不见的手”之说的亚当·斯密怎么会用比写《原富》更多的精力去写《道德情操论》,“不找市长找市场”的西方人怎么不去崇拜“赵公元帅”,更不崇拜为30个银币出卖耶稣的犹大,而要崇拜为救人类不惜自己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

其实,“经济人预设”在价值判断上当然不是反对行善、利他,在事实判断上也不是怀疑人会有善心或利他之心;说穿了,它只不过是基于一个谁都明白的常识,即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既然如此,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的出发点时当然就只能从人有可能为恶的低调假设着眼,而不能把制度安排建立在圣人永善的高调假设上。所谓“预设”不是经验判断,而是逻辑判断,不是说人只能如此,而是说你无法禁止人如此,因而也就不能排除人如此的可能。所谓“先小人后君子”(这也是绝无“西化”色彩的中华名言)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再高尚的人,他的权力也要受制约,再平庸的人,他的权利也要有保障;政治上的宪政民主,经济上的“经济人”预设,都是由此出发的。

“先小人后君子”当然不是否认人可以为君子,更不是怂恿人们去做小人。恰恰相反,“先小人后君子”是为了消灭伪君子、真小人,以便成就更多的真君子。即使镜花缘式的君子国未必能够建成,这样的安排也会使小人受到制约而君子受到鼓励。“先小人后君子”是要消灭那种“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的“家天下”祸患,而增加“天下为公”的可能。即使主观上难以保证人人为公,至少这种安排可能促使人客观为公。换言之,人性局限预设是立足于公认常识的一种底线设置或曰低调预期,以此为基础的制度安排能够杜绝人性越过底线落入恶的深渊,但这种底线是向上开放的:人们不知道它是否能猛烈推动人性向善的提升,但至少它决不会妨碍这种提升。更简单点说,以“经济人预设”为基础的安排可以禁止抢劫,但决不会妨碍慈善。

总之,关于“经济人理性”的预设并不是断定人必定自私而不可能利他(因此不能用某个或许多利他的事例来证伪这种预设),更不是鼓吹人们应当自私自利(因此不能用关于自利心如何可恶之类的价值判断来否定这种预设)。这种预设只是相信没有什么能保证人人无私,也没有什么能保证某个人事事无私,因此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只能是:你如果无私、利他、行慈善,当然再好不过;假使你出于利己之心,这种安排也可以使你的行为实际上有利于、而不是有害于社会总福利。显然,这样一种安排就是市场经济。

问题在于,这样一种预设必须是逻辑上一贯的:它不能对一些人作经济人预设,而对另一些人作“道德人预设”。“经济人预设”假定人是合理自利的,即他们不会抢劫,也不愿被抢,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和能力。于是经济学只能预设交易,不能预设慈善,也不能预设抢劫,尽管现实生活中慈善与抢劫都可能发生,然而这两者都不应当成为制度的基础。

可是如今我们有些论者总是在假定“转轨经济”中的一些人具有经济人理性的同时,把更多的人们设想成豁达的无私者,既不知道也无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前一时期有则一度流行的“公益广告”说,“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典型。这个广告明言是针对下岗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然而这样的“豪迈人”如果作为高调道德宣传,它就不应只面向弱势阶层;如果作为现实安排的预设,那就与“经济人预设”相反,它假设弱者是不在乎自己的利益的,即使被迫无奈损失了一切,也“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耳。

而从经济人预设出发,就应当承认一切人在改革中都有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并力图得到更多的倾向。权贵如此,平民也如此。我们不能只对前者运用“经济人预设”,承认只能满足其利益来换取其放弃特权,而对后者却运用“豪迈人预设”,设想他们可以为转轨作出重大牺牲而无怨无尤。这样的“双重预设”不仅在道德上不可接受,而且在逻辑上我们也不能回避这两种预设的冲突!人如果真的可以被期望“豪迈”到如此地步,还有必要(或者说有可能)搞什么市场经济吗?

《南方周末》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