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夜已深,窗外的雨仍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让凌零不由得忆起童年的时光:那时总以为雨点只在白天落下,到了晚上老天爷会像他一样蒙上被子睡觉。现在,他蜷缩在被窝里,聆听着大自然的美妙音符,只感物是人非,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喜欢在雨天躲在家中静静读书的男孩,再也没有巧遇灰姑娘的期盼,没有指点江山的豪情,没有遨游宇宙的幻想,只为天气的好坏与次日早点该吃小笼包还是油条而牵肠挂肚。
他,住在一栋筒子楼的单间里。屋子内的设施既简单又复杂,单人床与矮柜是他的卧室,沙发与书桌上的电视机构成客厅,盆架与挂镜是洗漱间,角落里堆放的电饭煲与锅碗瓢盆等则是厨房。本来还有书房,如今却被电视机霸占;当初誓死不看电视剧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豪言早就被抛至脑后,现在他进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视,出门或者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是关掉电视;不管看或不看,有个声音总比没有强。
时针已经指到凌晨一点,他决定睡觉。伸手拿起枕头旁的遥控器——但不是为了关掉已许久没看的电视,而是最后搜索一遍:只见都市男女、草原动物、摄影作品、篮球明星、银色经典、畜牧知识、快乐剧场、地方新闻等在屏幕上一一闪过。忽然间画面又“返回去”,定格在地方新闻上。吸引他的,是一个戴手铐的女孩。他将音量调高,只听:
“2月17号,正当全市人民还沉浸在正月里的喜庆气氛中时,一起极端残忍的杀人案在我市西部山区龙堡村发生了。那个夜晚,村民龙发贵一家四口像往常一样很早就上床歇息;当其中三人熟睡之际,龙家年仅十八岁的儿媳妇叶莺,却悄悄翻身坐起,从床底下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斧头,疯狂的对着丈夫龙树人的头部砍去……一下、两下、三下,一直砍到第十七斧时方才停手。这时她的婆婆听见声响从隔壁走进来,不等老人家有所反应,罪恶的斧头又朝她砍来……。接着,已经杀红眼的叶莺拿着斧头走进隔壁房间,未说一个字,把龙发贵也砍倒在地。根据验尸报告,龙发贵身中二十一斧,婆婆刘招娣身中九斧,三名被害人累计被砍了四十七斧。究竟是什么事情导致叶莺对他们有如此深的仇恨呢?近日,本台记者在看守所中采访了她。
“——叶莺,大家都知道你是被卖到龙家的,非常同情你的不幸遭遇,但是你想过这样做的后果么?
“——(沉默)
“——你试图用过其它方法来反抗这种命运么?
“——(沉默)
“——你可曾想过使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沉默)
“——检察院已对你提起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你可能面临着极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你后悔么?
“——不!”
最后一声也是唯一的一声“不”让看客凌零也不得不惊讶于她的坚决。只见她穿一件花格衬衣,清瘦的脸庞洁白如雪,没有一丝表情,但那双水灵的眼睛却掩饰不住忧郁与悲伤的神情,再加上戴在她细嫩臂腕上的冰冷手铐,整个画面都在传达着尖锐的对立与极端的不协调。
播音员不管这些,继续机械的宣读编后语: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深刻的反思,多年以来,农村的法制教育始终是全民普法运动中的薄弱环节。本案中,这一家四口都既是受害人,又是加害人,龙发贵父子无视国法,买卖人口,罪不容赦,但叶莺以暴治暴的做法更不可取,将自己放置于极为不利的位置上。法律是严肃的,也是无情的,等待叶莺的将是公正的审判与严厉的惩罚。为她惋惜的同时,望大家牢记一句话——遵纪守法,警钟长鸣。”
看到这里,凌零用力摁了一下遥控器,关掉电视。
雨渐渐小了,在滴答滴答的雨声中,他怎么也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那四十七斧的杀人案。翻来覆去间,他为编导程序化的僵硬遣词感到可笑,同时仔细搜寻着电视节目里的每一个漏洞,例如:婆婆是不是加害人,叶莺有无可能用其它方法反抗等问题——这不是好奇,而是专业要求使然,因为此君是一名刚出道的律师。
不过,究竟是刨根问底的专业精神让他无法入睡,还是怜香惜玉的男人情怀让他辗转难眠呢?
他也说不清楚。
1
劳动节过后,凌零回到护宪律师事务所上班。这家事务所的规模不大不小,有二十多名注册律师、十几名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但只有一间大办公室,个中原因,乃是因为很多人平时根本不来。
这一天是个例外,办公室里挤的满满的,大家都来探听消息。凌零去的有些迟,只好随便拽了把椅子坐下听他们胡侃。过了一会儿,商宇主任从外面走进来,径直站在办公室中央;他四十多岁,身材魁梧,十分有派头;顿了一下,等大家安静下来,说:“各位同仁,我们所今年前四个月的战绩并不理想,除了个别老律师外,多数年轻律师的月收入刚过一千元,虽然在全市来讲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想要解决结婚买房子问题还颇有难度。我们的目标是达到省城同行的收入水平,所以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在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种领域内全面开花,还要拓宽思路,大力开展非诉讼业务。刚才我去中级法院转了一圈,没有捞到有油水的案子,只有几件死刑案的法律援助。不过,这些案子虽然不挣钱,但对年轻同志的成长十分有好处,一是可以锻炼业务水平,二是可以与法官混个脸熟,至于进一步的发展,还要靠诸位自己的能力。小刘、小张、小凌,你们几个过来,我把这几件案子分配给你们。”
众人闻言,腾出一张办公桌,凌零急忙凑过去。所谓的分配,其实就是给他们仨每人发一份公诉书。主任从皮包里掏出三份公诉书,随手分给他们,说:“现在是严打时期,上头要求法院审案时速度要快,量刑要重。这三件案子都在后天开庭,一件是强奸幼女案,两件是杀人案,三名被告基本上都活不成,按规定必须有律师为他们做法律援助。不用我废话,你们也知道人家早就写好了判决书。但是你们依然要精心准备,下午就去法院阅卷,明天最好见当事人一面,要做到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律师的使命!这张桌子现在归你们了,好好准备,有什么疑问可以和大伙一起讨论。”
凌零粗粗看了一眼手中的公诉书,心头一热,原来竟是前些天在电视里看过的叶莺杀人案。刘小虎拿到的是强奸幼女案,他说:“我最鄙视这种人,最好是见一个杀一个。凌零,咱俩换一下吧。”凌零笑了笑,说:“我这个案子说不定也和强奸有关。再说如果你能为那个强奸犯找到一个能说服自己的免死理由,这样才不辜负主任对你的一片厚望。”
张天羽拿到的是抢劫杀人案,他看了几眼,开始评论:“这小子太浑了!也不管被害人有没有钱,抡起棍子就把人家给打死,结果只抢了三十几块钱。你就是杀人抢劫也应该找个当官的呀,你们说是不是?”
坐在拐角的一个老律师问:“他是个惯犯吧?”
“张律师果然有经验,佩服!”张天羽答,“他被逮起来后,又招供了三件同样的案子,都是使闷棍打人抢劫,算起来一共是三死一伤。你们说,我还有什么好辩护的,大概只能说一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信法庭定能做出公正裁决’。”
商宇却说:“年轻人,好好抠一下这三件案子,其实都大有文章可做。尤其是小凌——那个女孩很可怜,你尽量不要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
听他这么一说,凌零忽然感觉他分配案件并不是“随便分配”的,显然主任对自己抱有更高的期望。受此鼓舞,他对两个伙伴说:“公诉书里都是检察院的道理,什么都看不出,不如咱们现在就去法院阅卷。”
那两人也很有热情,应声同意,于是三人结伴而去。
中午,凌零等人从法院出来,一起找了家小饭店喝酒。坐定以后,憋了一上午的话匣子尽情打开,张天羽首先说:“主任说这案子很有抠的必要,当时我还奇怪,现在明白了,这小子有可能被冤枉了。”
“什么?”凌零很吃惊,问:“他没杀人?”
“倒不是他没杀人,”张天羽回答,“是他很有可能没杀那么多的人。从卷宗里看,在人民公园晨练的老头肯定是他杀的,他也正是因为这一起案子被逮住。但疑问就在这里,从作案手法上看,他非常幼稚:当时在公园晨练的老头老太太有几百号人,他刚翻了死者一个口袋就被人发现,当然跑不掉。可是前面三起抢劫杀人案的行凶者都选择在夜间作案,而且手段利落、眼光独到,受害人均为女性,口袋里都有几百元到三千元的现金,还有首饰、移动电话等财物。你们说,前后的这四起案子能是一个人干的么?”
刘小虎说:“不管怎么说,他杀一个人也好,四个人也好——好象是三个,对吧?——总之够上死罪,谈不上冤枉。我这个案子就有些麻烦了:被告人是个老头,以前在一家乡村中心小学烧锅炉,根据公诉书的说法,‘在这期间,他对住校的五个小女孩多次实施了强奸猥亵行为’。可是我仔细研究案卷后发现,这五个小女孩中只有一个女孩的处女膜破裂,而这个小女孩自己说只被老头欺负了一次,后来她就躲开了;老头自己的供述也说明他一般只是耍流氓,轻易不敢实施强奸。不管事实真相是什么,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只能看出老头仅实施过一次强奸行为,说他‘多次强奸猥亵’是不是有意混淆视听呢?如果只能证明老头强奸幼女一次,好像还够不上死刑条款吧。唉,凌零,还真让你说中了,我最讨厌这种人渣,可是竟然发现一条让他罪轻的证据,真他妈的难办!”
凌零应景说道:“这么说数我最轻松了!我的案子没有证据上的疑点,只有被告人叶莺是被拐卖妇女这一条能让我利用。”
“她把那一家三口全杀了,是不是?”刘小虎问。
凌零点点头。
“该杀!过瘾!我就见不得欺负女人。”刘小虎说。
凌零说:“过嘴瘾有什么用。依我看咱们还是尽早去看守所跑一趟,见见被告人,或许会有意外收获。”
刘小虎喝了一大口酒,说:“老子一分钱不挣,还要为那个糟老头贴上路费和饭钱,真不上算。你们说,咱们如此卖力图的是什么呢?”
张天羽却说:“你哪里明白,咱俩是干赔不赚,但凌零却大有收获。小虎,他的当事人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现在你应该明白他上午找借口不跟你换案子,刚才又着急会见当事人的原因了吧。”
凌零这才想起前一阵子在电视上看过叶莺一案的报道后曾对他说过,恰好他也看了,并说叶莺很漂亮。想到这里,他说:“你别乱扣帽子,是你说她漂亮,我可没从没说过这种话。”
刘小虎说:“与会见一个变态老头相比,会见年轻女孩总归是件美差。我做事一向公允,这顿饭就由你来请吧。”
凌零无奈,只好同意。
当天下午,他们来到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凌零被安排在第五会见室。他走进去,只见里面还算宽敞明亮,中间一道铁栅栏将之一分为二,那边放一把椅子,这边放两把椅子。也许是过于压抑,他竟然有点紧张,在两把椅子间踱来踱去;这时,对面沉重的铁门缓缓推开,一名女武警押叶莺进来后,自己转身出去。
叶莺低着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凌零的紧张不减反增,过于简单的说:“你好,我是律师。”
她略微抬了一下头,也不知道看清他了没有,很快又低下头把眼睛隐藏在刘海之后,默不作声。她的神色与举止跟凌零在电视上看过的一模一样,依旧是那件花格衬衣,依旧是不愿说话。
凌零定下神来,拉了一把椅子坐下,说:“请坐,我叫凌零,是护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你的辩护人。”
这次他交代清楚了,叶莺也抬起头,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他,说:“我没钱请律师,我也不需要律师。对不起,请回吧。”
不管她真意如何,这一声很有礼貌的“对不起”只能使她的形象更加符合凌零脑海中对她的预设。他怎肯言退,说:“我为你辩护的性质是法律援助,不需要你或你的家人掏一分钱的律师费。——我们谈谈好么?你可以坐下谈。”
“不,”她说。
凌零不知她否决的是什么,自以为俏皮的说:“你当然可以站着说话,这是你的自由。”但这句话根本没有任何效果,只听她明白的回答:“我不需要律师,也不想领任何人的情。”
无奈,凌零只好自顾自说:“今天上午我在法院看到了这件案子的全部材料,检察院指控你犯有故意杀人罪,并且罪行极其严重。从措辞上看,他们要求法院判你死刑。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都必须有律师为之辩护,不管你乐不乐意。——你同意我做你的辩护人么?”
叶莺不知道他耍了一个小花招,便上前走了两步坐在椅子上,挑衅的说:“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同意你做我的辩护人。——好了,现在你是为我服务,一切要听我指挥,我要求你为我做无罪辩护。我不仅不想死,还不想坐牢!”
凌零不亢不卑,回答:“在民事案件中,律师的办案方略受当事人制约;但在刑事案件中,我只服从自己对法律和事实的判断,而不是服从你对法律和事实的判断。”
“那你还辩什么?反正都是死,有你还是没你有什么分别?”
“我也不服从检察院的判断,”凌零有力的回答。
叶莺依然没有好脸色,说:“你太年轻了,也太帅了,像个奶油小生——我不信任你!”一口气说完这些,她的脸突然变的通红,显然她一不小心说了很不合适的话。
凌零笑着回答:“这是我第一次听女孩子说我像奶油小生,我可是一直以皮肤黑而自豪的。”
他这样说不知刺痛了叶莺哪一根弦,大概她以为这是对她的不尊重,刚才闪现的羞涩不翼而飞,又变回冷冰冰的模样。凌零不敢造次,正经的说:“通过研究案卷,我认为本案还是有一线生机的,希望你能配合我的工作。下面我问你几个问题,首先,你是如何被拐卖到龙家的?”
叶莺的心扉似乎打开了一个小缺口,说:“我上高二时辍学,出去打工的路上被人骗喝了迷药,随后被卖到这里。”
凌零知道这一过程绝非如此简单,但因和本案关系不大,就没有细问下去。“你卖到龙家后,你和丈夫龙树人是否发生过性行为,你是否自愿?”
“真可笑!”叶莺说,“第一,他不是我丈夫,而是禽兽!第二,没有性行为,只有强奸!第三……亏你说的出口,我从来没有自愿过!”
说完这些,她再也忍耐不住,痛哭起来。凌零束手无策,根本没有办法安慰她。这时,一直守在门外的女看守走进来,叶莺看到她后说:“我不见他了,我要回去!”
凌零急忙挽留,说还有问题要问,但栅栏那边的两个女人似乎很有默契,谁都不理他,转身走了。
看着这一幕,他心里很不是滋味,默默走出会见室。楼道里,刘小虎正靠在墙上抽烟,见他出来,凑过来张口就抱怨:“真他妈的变态,为他辩护老子倒了八辈子霉!”
“怎么?”凌零应付道。
“四个字:猥陋之极。”他激动的说,“要是再加四个字,就是:脓包、衰货。还有六个字我都舍不得给他,因为太抬举他:文盲、法盲、流氓。我刚瞧见他那副德行就懒的理他,好不容易强迫自己问了两个问题,他却说听不懂。听不懂闭上嘴就得了,他倒好,在那里胡说什么自己爱那些小女孩,小女孩也喜欢他。我气的肺都炸了,真想揍他。后来一想,算了,自会有人收拾他,我也不再有问题,所以早早的出来。——你的情况怎么样?真人是不是像电视里一样漂亮?”
“你别在这种无聊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凌零说,“我的进展也不顺利,她似乎很绝望,不想要律师。”
“这要怨你还是长的不够帅。”
“都跟你说了,不要开玩笑。”凌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另外一番滋味,叶莺不经意中说他帅让他很是得意,说这句话时的神情也让他难以忘怀。
这时,张天羽结束了询问。他走过来,不等他们问,就主动说:“果然让我猜对了,前面三起抢劫杀人案不是他做的,他说之所以承认是因为警察逼他那样说。他想,反正是死,不如做些好事,为社会的稳定大局做一点贡献——这可是他的原话。”
“也许他在骗你,”凌零提醒道。
“我相信他,因为他叙述的经过合情合理。他说,在作案的前一天,他刚被打工单位辞退,而且将他的工资七扣八扣,最后辛苦了九个月只拿到三百五十六块。他一时想不开,跑到公园里坐了一夜,鬼使神差一样想到要靠模仿报纸上写的‘闷棍抢劫’这一办法来发财。现在,他最后悔的事情是那记闷棍不应该去打一个无辜的老头,而应该打在原来的老板头上。”
刘小虎问:“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调查那三件案子?”
“时间这么紧,又没有报酬,我哪有精力管那些。既然他有悔意,也愿意偿命,我就成全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愿望吧。纸总归是包不住火的,说不定哪一天前三起抢劫案的元凶就会自动浮出水面,到时候再为他正名也不迟。”
“好小子,”刘小虎说,“怪不得主任说你大有前途,果然是老奸巨滑,谁都不得罪——晚饭由你来请。”
张天羽笑道:“凌零请中饭,我请晚饭,到底谁最狡猾?哈哈……”
……
2
庭审日。一大早,凌零匆匆赶到中级人民法院大楼五层去见叶莺一案的主审法官卫冕。卫冕年过三十,任刑庭副庭长,是法院里为数不多上过四年法律专业本科的几个人之一,属于所谓的青年骨干。在办公室里,他接待了凌零。
“卫庭长,我有一个紧急情况需要与您沟通。”
“你说吧。”
“昨天夜里我仔细研究了叶莺一案的案卷复印件,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被忽略了。叶莺被捕后在刑警队一共做过七次笔录,其中有三次对自己的年龄和生日的交代与公诉书上认定的不同。她前后说了三个年龄:17岁,18岁和19岁,生日有两个:1月6号和1月7号,最后公诉书认定她已满十八周岁,生日是1月6号,这样一来就到了可以判处以死刑的年龄。但这一证据完全以她的口述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更权威的证据证实。我认为她很有可能把公历和农历搞混了,我翻了一下万年历,发现十八年前的农历正月初六那一天的公历是2月16日……”
卫冕打断他说:“这又怎么样,她作案的时间是2月18号,还是差两天,就是差一秒都没用。况且你并不能证明她说的是农历。”
凌零却坚持道:“她来自农村,一般情况下说生日时应该是农历;更重要的是,她在第一次做笔录时说自己是17岁,这有可能最接近真实年龄,这意味着根本不能判她死刑,因为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和孕妇不适用死刑。我认为很有必要将她的生日查清楚,人命关天,不容马虎。”
卫冕想了想,爽快的说:“走,咱们去见一下她,问个清楚。”
所有的审判厅都在大楼一层,卫冕与凌零下楼后正好遇上该案的检察官郝伯锟和陈晨。这两人一老一少,据说是检察院的黄金搭档。卫冕不敢怠慢,将情况和他俩仔细说了一遍。郝伯锟听完后看了一眼凌零,开玩笑似的问:“小伙子,她家请你花了多少钱?”凌零看出他并无恶意,说:“我是法律援助,连一块钱的补贴都没有。”“那你还这么较真?”“尽义务而已,”凌零笑答。“好吧,”郝伯锟说,“那咱们去问一下。”
在候审室,他们见到了叶莺。她戴着手铐,还是穿着那件花格衬衣,脸色依然凝重;看见进来这么多人,她却坐在长条椅上动也不动,视而不见。看管她的法警有些生气,伸手就把她从椅子上拽起来,说:“你脾气还挺大,你以为你是谁?立正,站好!”
叶莺无奈,双脚并拢,用一种蔑视的目光盯着这几个人看,但有意避开了凌零。卫冕心平气和,问:“你今年多大?”
“十八。”
“是周岁还是虚岁?”
“虚岁十九,”叶莺依然倔强。
凌零听她这么说,失望之情尽显。卫冕不露声色,继续问:“那你在被捕后第一次做笔录时为何说自己是十七岁?”
她长叹一声,说:“被卖到龙家后我的时钟已经停摆,那时我十七岁,直到被你们抓起来我才意识到自己又长大了一岁。”
这样的回答让卫冕也不禁为之动容。不过,问题还是要问的:“你的生日是多少?”
“正月初六。”
“可你在一次笔录中说自己是1月7号生的。”
“不是1月7号,是正月初七。我妈说生我的时候正好是半夜十二点,既是初六也是初七,说哪一个全看我心情如何。我想使自己大一些就说初六,小一些就说初七。——有什么关系么?”
卫冕不知该怎么说好——这关系可大了!旁边郝伯锟的脸色已经阴暗下来,他不是对叶莺的倔强感到不快,而是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有人犯了错误,毕竟公诉书上记载的她的生日是错误的,虽然根源在侦察人员,但他也难辞其咎。这时卫冕说:“就到这里,咱们出去谈。”
几人走到楼道里,陈晨抢先说:“我的工作有失误,这很不应该,我会追查下去看是谁的责任。不过,即使叶莺是在正月初七凌晨出生,按照凌零的查找应该是2月17号,但她在作案时还是超过了十八周岁——尽管只有几个小时——这对本案的量刑依然不会有任何影响。”
他的反应虽然敏捷,凌零却藏有杀手锏,说:“根据对三名受害人的验尸报告,他们的死亡时间发生在检验尸体前的二十八到三十二小时之间,报告是2月19日七点半做出的,往前推算,叶莺的作案时间应该是2月17日23点30分到2月18日3点30分。”
他这样一说,其他三人都明白了他的意图,原来他寄希望于叶莺的生日是公历2月17日;由于计算年龄以日为单位,恰好与作案时间有半个小时的重合;这就意味着叶莺可能是在十八岁生日那天作案;根据法律规定,生日的次日才算真正长了一岁。
这点差距放在平时是没人理会的,但现在却成为性命攸关的大事,谁也不敢马虎。沉默一阵后,郝伯锟说:“这个假设成立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我们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察恐怕有很多障碍。卫冕,既然这是辩护人提出的,不如推迟几天开庭,让他去调查。”说罢他瞅着凌零,看他胆量如何。
凌零明白他的潜台词是什么:最近几年全国上下已有千余名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动辄因为收集证据“不当”而被公安和检察机关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罪名抓起来,虽然最后能定罪的不足百分之五,但对整个律师群体已经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律师要么明哲保身不接刑事案件,要么接手后不做任何调查,以避免牢狱之灾;相应的,公诉人的日子就好过了许多,因为辩护人只敢以控方搜集的证据为基础进行辩护。卫冕当然也熟悉这些情况,对凌零说:“我把决定权交给你,你说吧,用不用推迟开庭?”
凌零犹豫片刻,还是说:“请给我一个礼拜时间做调查。”
卫冕与郝伯锟相视一笑,后者说:“小伙子,有胆量,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卫冕跟着说:“老郝说的话很有分量的,你就放心吧。”
陈晨也说:“我是见证人,将来出了问题你来找我。”
听到这些话语,凌零感激不尽,要知道,律师在法官和检察官面前从来都是低人一头,哪里获得过这等礼遇。但他表面上还维持着民间人士的脆弱脸面,未做任何感谢表示,说:“卫庭长,我想借这个机会问叶莺几个问题。”
“好,去吧。”
卫冕替他安排好,与郝伯锟陈晨离去。
在候审室,叶莺看见凌零又进来,照旧低着头。但这次凌零可以感觉到她不在耍脾气,而是有些惭愧。他站在她面前,说:“今天临时决定不开庭了,因为有一些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我准备去你的家乡调查一些事情,请你把详细地址告诉我。另外,你父母知道你的事情么?”
提到家乡和父母,只见叶莺的眼泪立刻如水帘一般啪嗒啪嗒滴在地上。她哽咽着说:“在公安局他们问过这些情况,说要通知我家里。……可是爸爸妈妈始终没有来看我……我也不知道他们了解多少……”接着她说出了详细地址。
凌零记在本子上,说:“刚才进来的几个人是主审法官和检察官,他们人都挺好,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我希望你坦然面对这一切,即使最终的结果很糟糕,但对全部案件事实的宣明会让所有人的良心得到安慰,也会让你获得平静。”
叶莺终于抬起头,苦笑着说:“你放心,即便你给我一点希望我也不会当真的,你不用忙着为自己留退路。”
见她思维如此敏捷,凌零颇为吃惊,禁不住说:“我不希望你死,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
叶莺嘴角微微一翘,第一次对他说:“谢谢。”
这两个字虽然简单,凌零却从中体会到无尽哀愁——这种感觉绝不是幻想。
告别了叶莺,凌零没有回家,而是去旁听刘小虎的案子,想看一下他到底怎么表现。进到第十一法庭里时,这起奸淫幼女案已快速进入辩论阶段,只听刘小虎说: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我认为本案被告人不符合宣判死刑的条件。
“依据控方提供的事实,我们只能断定被告人对被害人王某某实施过一次强奸行为,并且没有造成被害人的重伤死亡等事实,也没有其它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猥亵其他四名幼女的行为,我认为应该与强奸案分开处理,即被告人犯的罪名实为两个,奸淫幼女罪和猥亵儿童罪,而不能把后一罪名作为前一罪名的加重情节来处理,这样做似乎有故意加重被告人罪行的嫌疑。
“就被告人奸淫王某某的行为而言,符合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谓的从重处罚,是在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之间做从重处罚,而不是其它。
“显然,被告人的行为当属禽兽不如,令人深恶痛绝。但是,我们也不能让情感代替理智,而做出有违法律根本尊严的事情。我们必须明确,在法律上被告人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是平等的主体,他的生命并不比其他任何生命低贱。那么,生命的价值可以用什么来衡量呢?既不是金钱,也不是贞操,而只能是生命!生命的价值只能用生命来衡量!换句话说,适用死刑的基本条件是被告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本案中,控方实际上是拿幼女的贞操来衡量被告人的生命;用一般人的观点视之,被告人生命的价值可能还不如一条狗,根本不配与纯洁少女的贞操来做对比;但我还是要指出,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有百害而无一益。这样说不是替被告人开脱,相反,我是站在保护女性利益的角度来说这些话的。当她们的贞操受到侵害时,社会舆论的反应如果是认为侵害者必须死,那么就给这些受害人一种暗示:她们应该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贞操,如果不这样做,将来在社会上必定抬不起头来。很不幸,这种假设在现实生活中是活生生的事实,受到性侵害的女性本来需要的是社会的关爱,但社会给她们的却是鄙视与冷漠。今天的中国比过去已经有很大进步,在八十年代,任何强奸犯都有可能被判死刑;现在,只有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判处极刑;这证明贞操已不再与生命等价,那些受害的妇女们尽可以挺直腰板,在社会上堂堂正正的做人。当然,这还需要全社会进一步努力,作到真正关心她们,为她们营造良好氛围。
“然而,我们的脑中还有一个弯绕不过来,就是类似本案的奸淫幼女的问题。幼女在受到性侵害时受到的创伤比成年妇女要大许多,尤其是在身体健康方面。但我要提醒法庭注意,幼女在精神上受到的伤害有多少是来自于被告人,有多少是来自于社会呢?当被告人被绳之以法,受害人脱离他魔爪威胁之时,她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恐怕更多的来自于社会和舆论,而不是其它。在法律上,这个问题已经解决,奸淫幼女要从重处罚,但在一般情况下决不至于重到死刑,即使在严打时期也不能突破,我们只要保证案犯不再次危害社会即可。本案中,被告人理应受到比一般强奸犯更重的刑罚,但我认为,那不应该是死刑。
“最后,我想再说一遍:生命的价值只能用生命衡量。”
刘小虎说完,对面的检察官似乎懒的与他辩论,只说了一句:“辩护人说我们只要保证案犯不再次危害社会即可,请问辩护人,除了死刑,还有哪一种刑罚能做到这一点,即使是无期徒刑最多也不过做上二十几年牢就出来了。”
刘小虎答:“首先,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危害社会绝非只有死刑一种手段,否则那就是彻底的暴政。其次,在我国刑罚制度设计上,的确有很大的漏洞,即无期徒刑实际上等价与二十年徒刑,再往上就是死刑。我们怎么可以想象这中间居然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缺口呢?当一名犯罪分子的罪行无法用二十年以内的刑期来公正衡量时,难道就要他承担制度上的缺漏,判他死刑么?我想,本案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类似的困惑,但绝不能因此蔑视个体的生命价值,而任意实行严刑酷法。”
他说完后,检察官未做答辩,法官也不允许双方继续发言,而是径直宣判——这一幕让凌零大为吃惊,因为法官剥夺了被告人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只听法官根本没有考虑辩护人的意见,说:“……判处被告人XX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结束后,凌零问刘小虎有何感想,他回答:“我该说的都说了,义务已尽。判他死刑就判吧,我尊重法庭。……唉!这个老头是死是活没有人在意,可是要在其他案件中用同样方法审判的话,恐怕就该有冤案了。”凌零自然能体会其中的苦衷,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你的案子进行的怎么这么快?”刘小虎反应过来,问。
“推迟了,有新情况。”
刘小虎还要追问,张天羽也结束了辩护,走了过来,凌零问他情况如何,他回答:“几乎没说话,我只是点了一下那三起抢劫案的疑点,留做将来证明我没有失职的证据。倒是被告好像突然想活下去了,不想继续背黑锅,在法庭上不停的喊自己冤枉。可是不管怎么说,公园里的老头终归是他杀的,咱的法官就认准杀人偿命一条标准,除非你有硬后台,否则说啥都是瞎扯蛋。”
刘小虎无奈的说:“又是一个死刑!”
“没错,又是一个死刑。”张天羽的口气很轻松,说,“我听一个哥们说这个月中院要抓紧时间结束一批死刑案,以配合下月初召开的公审大会,到时候这些死刑犯会拉出去一块枪毙。嘭!嘭!”他正用手指比作开枪状时,第十一法庭门外经过几个人,其中戴着手铐脚镣的一人被两名法警架着走。他的手指转向此人,说,“瞧,这就是我的当事人,年纪轻轻就要上断头台,吓的都尿裤子了。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还以为是作家的幻想,想不到今天看到了实景。”
他在调侃,凌零的思维却停留在门外匆忙闪过的一幕上:那个年轻人双腿发软,拖在地上就像两根中空的枯木;路过门口时他似乎听到张天羽的模拟枪声,朝里面瞟了一眼,只见绝望的神情刻在年轻幼稚的脸庞上,似乎有无限的悔意,又似乎有无穷的怨恨。没有谁不渴望生命,但对他来说,这一切都即将不复存在……
“由国家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真的是一种合理选择么?”
凌零无语。
3
在路上折腾了两天两夜,凌零终于来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米乐县县城。休息一夜后,次日凌晨他起身赶往叶莺的家乡乐米村,这个村子在距离县城以西四十多公里的大山深处,根据叶莺的指点,他在城外搭乘了一辆专门去乐米村的拖拉机。
司机是个老大爷,他对凌零这样的陌生人十分欢迎,免收了他一块钱的车费。车斗子里还坐着十来个人,除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农外,都是妇女带着孩子,看样子像是回娘家的。凌零这几日赶路,被搞疲惫不堪,衣冠不整,却正好符合眼下的场景,衣着打扮没有显的过于突兀。他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不一会就睡着了。
渐渐的,拖拉机进入山区,路况十分糟糕,颠簸的厉害,凌零的回笼觉被迫终止。他睁开眼睛,只见车斗子里的所有人都在看他,于是他举起手晃了晃,说:“你们好。”其他人并没有回应“你好”,只是友善的笑着。那个老农大概是感觉自己有义务与他对话,就问:“小伙子,你去乐米村有什么事?”
“找一个人,叫叶世贵。”
“找他做什么?”老农立刻警觉起来。
看他的反应,凌零意识到叶莺的事情也许已经传到这里,便开门见山说:“我是律师,来调查一些事情。”
老农大概搞不清楚律师的作用,变的更加警惕,说:“叶世贵是个好人,你们没事就别去打扰人家,人家已经够伤心了。”
“我像坏人么?”凌零笑言,“坏人哪有坐拖拉机的,或者自己开车,或者租车,他们才不愿意像我这样辛苦。——我是来帮助叶家的。”
老农的紧张略有缓解,试探性的问:“叶莺那娃娃怎么样了?”
“你们都知道些什么情况?”凌零反问。
老农犹犹豫豫,还不太想说。旁边一个胖胖的婆娘却插嘴说:“她是不是被卖到北边去了?听说把买主全家都杀死了。唉,真可惜!那样一个好姑娘如果不出去打工的话,我敢保证城里的小伙子都抢着要娶她,还不照样是好生活。真是造孽呀!”
另一个妇女补充说:“那阵子听说她被拐卖后,她父母都急疯了,叶世贵丢下手中的活,出去足足找了她半年时间。前些日子刚回来,不曾想就传来叶莺杀人的消息,老两口简直伤心死了。……老叶马不停蹄又赶紧去那——我一时想不起名字——那是什么鬼地方?穷山恶水连媳妇都讨不到。反正他去了一次,回来以后就跟天塌下来一样。要不是还有两个娃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凌零很奇怪,问:“他去看过他女儿?”
“是啊!哪有不去看的道理。可是那边的人坏透了,欺负了我们的姑娘不说,人家的老父亲大老远跑去看闺女,愣是不让见,真他妈的不是人!老叶在外面守了整整一个礼拜也没见上,只好跑回来,整个人全垮了,都不成人样了。”——听她这么说,凌零才意识到以前从未在意的一件事情:看守所从来都是禁止亲属探望,但这样做真的有其道理么?凭什么在剥夺一个只是被怀疑有罪的公民的自由后,又剥夺他与亲人相见的权利呢?这种权利也许就像喝水、吃饭、唱歌、思想一样无从剥夺。——“真的要判叶莺死刑?那原本是多好的一个姑娘呀!这是什么王法,凭什么判她死刑?买人家姑娘时那帮家伙躲在一边不去管,等人家忍无可忍,自己解放自己时又跳出来举手反对,这不是成心逼她走上绝路么!”
又一人说:“叶莺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就特别要强。她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那两个早早的就不念书了,只有她坚持要上完高中,我估计她还想考大学呢。可是家里实在没有那条件,不得已才退学回家。现在老两口后悔死了,恨自己当初咋就不继续供她读书呢,就是砸锅卖铁——不,他们说就是卖血也愿意。有什么办法,说什么都迟了……”
老农丢了话语权,很是着急,趁别人感伤的时候他急忙说:“那姑娘的性子就是烈,以前在村里有好几个小伙子看上她,还有一个愣头青想对她动手动脚,结果挨了一砖头,现在他头上还留有一块疤。……”
他的话没说完,坐在远端的一个怀里的小孩正在吃奶的妇女说:“老爷子,她这种性格肯定要吃亏的。你想,你被卖到别人家里,要是还是这样刚烈,那不是纯粹找罪受么?我估计是她受不了欺负,逼不得已才把那家人全杀了。”
“该杀!”胖婆娘咬牙切齿的说:“那帮猪狗不如的畜生就该杀!现在的社会不行了,要放在毛主席那会儿,我们的叶莺就是反抗剥削、推倒三座大山的一面旗帜!应该披红戴绿去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毛主席的接见!”
她的话引起哄堂大笑,凌零却笑不起来,“他们该杀么?”他问自己。“你们说,”他将疑问抛出,“就算上买她的男人该死,可公公婆婆也该死么?”
“怎么不该死!”胖婆娘义愤填膺,说:“你想一想,就一个男人能一天二十四小时把她看住么?要不是有那狗屁公公婆婆帮忙,叶莺早跑了,也不会生出这么多事情。”
这时坐在她腿上的一个小男孩怯声问凌零:“叔叔,你见过叶莺姐姐么?她还好么?”此话一出,车斗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就连前面开车的老大爷也放慢车速,等待凌零的回答。
“见——过,”凌零一字一顿的说,“她很好。我不知道她以前有多么漂亮,但她是我认识的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也是最坚强的一个!”
大家知道他的话有夸张嫌疑,但他们都从内心深处相信他所说的一切,还有几个当即就掉下眼泪。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再也没有人说话,也许他们都在内心默默的为叶莺祈祷。
凌零的脑海里翻来覆去却只有两个字:“该杀!”——难道法律真的冰冷无情?难道这些农民就真的是法盲?隐约之间,他似乎看见了真理的曙光。
四十多公里的路程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进村后,那个老农带凌零朝叶世贵家走去。这段路向山顶缓慢的延伸,也许是凌零走的太慢,也许是那些婆娘和小孩传话太快,不一会儿山路两旁已聚集了很多村民——他们没有笑脸,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甚至连一句问候的话语都没有,却让凌零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倍受尊敬的滋味。他从乡亲们殷切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一切,但他的心中只有愧疚,因为他知道点燃希望的后果可能是更大的失望。
叶家在半山腰,凌零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院子,只见里面有四间大平房,表面上看日子过的还可以,根本不是他原先想象的那种家徒四壁的感觉。叶世贵不在家,只有叶莺的母亲一个人在家,她见到凌零后茫然不知所措,全靠乡亲们在一旁招待。
坐定以后,凌零首先做了自我介绍,表明自己法律援助者的身份。一个中年男子握着他的手不住的说谢谢,又说:“我叫叶世贤,是叶莺的亲叔叔。凌律师,我们也不太懂律师是干什么的,是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专门给穷人喊冤的?”
凌零暗自好笑,这是他头一次听说这样形容律师的,以前多是听说“专门为坏人说话”,不知他说的是部什么电视剧,竟然如此抬举律师。“不能那样说,”他回答,“律师以实现正义为己任。”
“可正义在我侄女这头呀,”叶世贤有些着急。
“咱们慢慢谈,”凌零说。“叶莺的父亲去哪里了?”
“我大哥昨天刚出门,说是出去打工挣钱。唉,大女儿已经成那样了,他不想再让两个小的吃苦,所以咬牙把他俩又送回学校读书。难呐!凌律师,我侄女还有救么?”
“这不是我所能左右的,”凌零回答,“我只能尽力而为。我是来调查一件事情的——可以叫伯母过来么?”
他说“伯母”别人都反应不过来是说谁,还是那个胖婆娘——她比凌零早到一步——将叶莺的母亲拉过来,让她坐下,说:“他姨,这个小伙子是为莺子辩护的,是好人。他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凌零看着眼前这个略微发抖的老女人,只见她目光呆滞,气色很差,在她身上一点也找不到叶莺的影子。他暗暗感叹农村艰苦生活的巨大杀伤力,问:“伯母,你能告诉我叶莺的生日么?”
她却回答:“我女儿没有杀人,她绝对不会杀人,一定是有人冤枉她!”
旁边的叶世贤说:“我嫂子平时一点都不糊涂,可是一旦有人提到莺子就成这样了。——你是问生日么?我知道,正月初六。这有什么用?”
“是白天还是晚上生的?”
叶世贤还未回答,那苦命的女人却突然说:“是晚上。”
“几点钟?”凌零眼睛一亮,问。
但她却不吱声了。叶世贤说:“这件事我记得清清楚楚,是半夜十二点生的,当时我们都奇怪咋能生的这么巧呢。”
旁边一个村民笑问:“你嫂子生孩子时你干什么呢?听起来好象你就在旁边一样。”
叶世贤啐了他一口,说:“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凌律师,那时我十五、六岁,帮不上别的忙,就跑前跑后往卫生所里送一些东西……”
凌零听了喜忧参半——为存在一个权威证明而喜,却也为丢失的万分之一的造假可能性而忧——急切的问:“叶莺是在卫生所出生的?”
“是啊!莺子是我们龙家的长孙,那可是天大的事情!本来准备让接生婆来家里,后来我爸说一定要去乡卫生所生——那时我爸还在,他最疼莺子了;唉,如果他多活几年,也许莺子会把高中念完……不说这些了——我记得那天下午嫂子开始阵痛,送到卫生所时已经是晚上八点。我在卫生所和家里之间来回跑了三趟,第二趟跑回卫生所时正好十二点,就在进门的一刹那,我听见了莺子的第一声啼哭。”
他说的兴奋,凌零却高兴不起来,问:“这么说叶莺是生在十二点以前?”
“不,刚好是十二点,接生的大夫告诉我的!”叶世贤斩钉截铁的说。
“有出生证明么?”
“出生证明?我想想……应该有吧。这个问题很关键么?”
凌零不愿透露详情,只说:“这是一个重要证据,希望你能找出来。”
叶世贤转身去问他嫂子,但她答非所问,头脑仍然不清楚。没有办法,他只好发动几个亲戚在家里四处搜寻,凌零则被闻讯赶来的村长请去吃饭。
下午三点,叶世贤来村长家找凌零,失望的说没找见出生证明。凌零不愿耽搁时间,决定去乡卫生院碰碰运气。村长十分爽快,将自己家的三轮拖拉机借给叶世贤,由他拉上凌零去乡里。
在乡卫生院,凌零惊讶的发现这里居然有保存极其完好的医疗记录,这不是制度建设的功劳,却是因为保管员的个人兴趣所致。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矮胖男子,他对凌零说:“我在这里工作三十年了,一直和这些档案打交道。刚开始我只是个临时工,被院长叫来帮几天忙;想不到转眼之间我已经是卫生院里资格最老的职工,这大概是因为我干的好吧。我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把这些病例整理的整整齐齐,让人看上去一目了然。不是我吹牛,不管你找哪一年的病例,只要你记得名字和时间,十分钟之内我一定能翻出来。”
凌零大喜,说出了叶莺的情况。只见这个老头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用手指在那一层层架子上摩挲着,指间流露着某种深厚的情感。凌零不敢有半点不敬,与叶世贤一起默默的等待着。
“找到了!”老头手指一扬,从架子上抽出一本病例,递给凌零。
凌零接过来,只感觉自己的心咚咚咚跳个不停。他经办过的大大小小的案子虽然已有几十件,但还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他缓慢的将那些发黄的病例纸一页一页的翻着,突然,旁边的叶世贤说:“就是它,柳小梅!这是我嫂子的名字。”
凌零没敢立即去看,而在心中祈祷了一阵,才定神去看,只见一行字赫然映入眼帘:
“2月16日23点57分,柳小梅顺产。”
他眼前一暗,不由自主的叫出声来:“完了!”
叶世贤一直十分紧张的观察着凌零的反应,如今见他这般模样,自己禁不住凄然泪下。凌零想安慰他,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尽管他的嘴一直很严,从来不曾透露任何重要信息,可他的神情已经把他出卖,别人岂能看不出来。
这时,一个壮实的小伙子突然闯进来,手里舞着一张纸,叫喊道:“凌律师在哪里?凌律师呢?——哦,你是凌律师吧!”他一把握住凌零的手,兴奋的说:“找到了!找到出生证明了!”
凌零瞧了一眼他额头上的一块伤疤,苦笑几声,回答:“谢谢,我在这里也找到了。”
那小伙子看出情形不对,扭头问叶世贤:“叔,发生什么事情了?这张纸没用?”
“二钢,”叶世贤说,“我也不知道。”……
三个大男人僵在那里,互相看着,又互相躲避着,他们的心事虽各不相同,但谁又能说是真的不一样?
只听那个老头喃喃的说:“咋就没用呢?咋就没用呢?”……
4
三天后,在看守所里凌零再次见到叶莺。
她看上去很憔悴,也没有了前两次那股倔强的劲头,很老实的坐在对面。
“我刚从乐米村回来。”凌零平静的说。
她眼睛一亮,却欲言又止,只说了一句谢谢。凌零明白她此刻的心情,说:“你家里人都挺好,我见到你的母亲和叔叔。”
“我爸呢?”她惊恐的问。
“不要担心,他也很好。上个月他曾来过这里,但根据看守所的规定,未能见到你。现在他外出打工去了,说是要为你的弟弟和妹妹赚钱读书,从这点来看,我相信他们在思念你的同时,也能放下思想负担,过一种比较正常的生活。”
“那就好,那就好,”叶莺低声自语,同时带有一点点失落。
“还有,”凌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说:“这是你的弟弟妹妹和一个叫二钢的朋友送给你的。”
叶莺闻言,双眼紧盯着信封,似乎想要尽可能的延长这短暂的惊喜时间;过了许久,她才伸出一双颤抖的手将它接过去,小心翼翼的打开,只见里面滑出三根黄灿灿的羽毛。她将它们托在手心,几颗晶莹的泪珠潸然落下。凌零不愿她过于伤心,问:“这是什么鸟的羽毛,真漂亮。”
她忧伤的回答:“黄莺,家乡的黄莺!”
凌零岔开话题,说:“来这里之前我去中院见了一下卫冕法官,商定明天开庭。这次去乐米村表面上是无功而返,其实收获相当大,我已经想好了为你辩护的策略,但需要你的配合,还要加一点点运气。”
“运气?”
“是的。说来也巧,有时候运气会自己送上门来。刚才我从中院往出走时,正好碰上一人向我打听开庭时间的预告在哪里,我随口问他是什么案子,他的回答恰是你这件案子。”
“他是谁?”叶莺问。适才的感伤已被现在的仇恨代替。
凌零要的正是这种效果,说:“好像是龙堡村村长,说是要组织村民来旁你这件案子。”
“他们要来?太好了,”叶莺几尽疯狂的说,“让他们来吧!我要让他们看看我依然活的很好,一点都没有后悔,只感到快乐!我要告诉他们,如果再给我一万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是要将那三个混蛋全部杀死,决不手软。我还要将他们的丑事全部抖落出来,告诉世人龙堡村还有十几个像我这样落入囚笼的弱女子。——他们一定是害怕那些姐妹向我学习,可我就是要让她们向我学习!我不喜欢杀人的感觉,但我希望把他们杀的一个都不剩!”
发泄过后,她筋疲力尽,双手抓住铁栅栏,尽情的哭起来。外面守侯的女看守这时又走进来,叶莺急忙止住哭泣,摆手说:“我没事,不用管我。”女看守瞧了一眼凌零,退出去了。
“对不起,”叶莺对凌零说,“我太冲动了。其实他们还算是善良,平时对我也不错,可就在阻止我逃跑这一个问题上显得是那么无情。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恨之入骨。”
凌零说:“从那个村长的表现看,我估计他们是带着敌意来旁听你的案子。不过,我向你保证:他们不会有半点痛快的感觉,而只会受尽煎熬。刚才我说需要你配合的事情就在这里,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要来哪些人,也不知道他们和你的案子有什么关联,所以请你把和龙发贵一家经常来往的村民的情况详细地告诉我,以及他们能证明哪些对龙家三口不利的事情,尽量不要遗漏。”
于是,叶莺开始了漫长的痛苦回忆……
5
次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厅。
凌零早早来到这里,只见旁听席上已经有几十个人——这全赖电视台预告之功效,因为地方电视台一直在关注这一案件,还派来了记者——其中一人是他前一天遇上的龙堡村村长龙耀祖。在他周围聚集着十来个人,一看就是些老实巴交的农民。龙耀祖看见凌零,站起来和他打招呼,神情中不免有些自得,好让村民们见识一下他在这里都有熟人。凌零来这么早本来就是要找他,便抱以热情的笑脸,说:“龙村长,你们的人都来齐了?”
“来了!”龙耀祖自豪的说,“应该来的都来了,还有好多人想来,可是我们包的那辆面包车太小,装不下这么多人。今天是我们村最重要的一天,龙发贵一家三口死的实在太惨了,我们就是来伸张正义的!”
凌零不置可否,话里有话的说:“你们来的很好,这里需要你们作为见证人。可以向我介绍一下这些乡亲们么?”
龙耀祖不知底细,其他人则是兴高采烈,向他报出家门。最后,龙耀祖看见他用笔一一记下姓名,有了一点警惕,问:“你记这些有什么用?你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我是律师,”凌零回答,“待会儿可能需要你们亲自上法庭作证。你们不是要为龙家三口人主持公道么,这是你们最好的机会,也是直接能体现你们价值的机会。愿不愿意出庭?”
“那当然好。不过,你是谁的律师?”
“不管是谁的,嘴长在你们自己的脸上,说什么还是不说什么由你们自己决定,别人是控制不了你的大脑的。另外,我向你们介绍一条法律常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所以,你们作证是一种义务,不能选择作或不作。但我想,你们不会把它看成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荣耀,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都是为了伸张正义才聚集到这里。——我现在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后凌零转身离去,龙耀祖则是一头雾水,倒是旁边一个村民说:“管他是谁,就像他说的,嘴长在自己身上,说什么还不是听咱的意思。为了龙发贵一家,我愿意作证!”
此言一出,他们都感觉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气氛顿时凝重起来,谁也不说话,大概都在琢磨自己平生第一次作证应该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凌零、卫冕、郝伯锟、陈晨以及另外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等分别走进法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个个都面无表情,正襟危坐,看上去倒是像那么回事。
书记员是位富态的中年女性,目光中却透着严厉,她首先说:“旁听席上的听众请注意,龙耀祖、龙发盛、龙耀同、张丽珍、龙树新等五人是辩方提出的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旁听案件审理。法警,请把这五人带进证人室,未经允许,不得走动。”说完后,她偷偷向凌零挤了一下眼,凌零急忙抱拳相谢。原来他以前开庭时经常遇到她,便经常喊她“大姐”,这一声声大姐让她听起来十分受用,眼下这点关系派上用场了。这不,“大姐”稍微曲解了一下法律,那五人便要失去短暂的自由时光——其实他们不旁听即可,根本不用去“关禁闭”。
再说龙耀祖等人面面相觑,不知原委,去看凌零时,才注意到他的位置与检察官对立,不禁连呼上当。龙耀祖隔着老远指着凌零的鼻子说:“臭小子,你等着瞧,我待会儿让你后悔都来不及,嘴巴可是长在我自己身上的!”
不管他怎么说,期待中的“大戏”是看不上了,法警走过来,那架势就像逮捕犯人一样,将五人带走。留下的五位村民对凌零也是怒目相视,凌零耸耸肩,一点也不在意。
接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正式宣布开庭。
“带被告人叶莺出庭,”审判长卫冕说。
众人目光齐聚公诉人席后面的一个侧门,只见那扇门徐徐打开,叶莺被两名法警带出。她向旁听席上扫视了一遍,那剩下的五个村民本来是准备以同仇敌忾、义愤填膺的注视来显示他们的力量,这时却纷纷避开她那令人震慑的目光,去系鞋带、抠鼻子、打瞌睡、左顾、右盼,各自找了件事做。
叶莺冷笑一声,走向被告席。
卫冕核实她的身份后,陈晨代表公诉方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叶莺的行为虽事出有因,但她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及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对人民和社会的危害性极其巨大,必须予以最严厉的惩罚,以告慰受害人家属,平息民愤,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因此,我们请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措辞激烈的起诉书念完后立刻博得旁听席上五位村民的热烈掌声,卫冕不得不猛拍桌子,要求肃静。叶莺期待凌零有所反驳,朝他看去,却见他在那里转手中的铅笔玩,完全是一付心不在焉的模样。
随后是询问被告人的程序。陈晨问叶莺具体的杀人过程,叶莺无可隐瞒之处,全部讲出。接着轮到凌零问叶莺:
“你如何来到龙家?”
“去年七月,我从家里出来准备去大城市打工,在路上被人用药晕倒,后来……”叶莺似有难言之隐,含糊的说,“后来就被卖到他们家。”
“被害人龙树人是否和你发生过性关系?”
“有过。”
“你是自愿么?”
“我从来没有自愿过!”叶莺愤怒的说,“我恨他,如果第一天有机会,那时我就会杀了他。”
“你逃跑过么?”
“跑过,一有机会我就跑,一共跑过三次,但都没有成功。”
“为什么要跑?”
对这个简单的问题,叶莺沉默半天,才说:“你们每一个人,如果想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没人可以把你们拦住,为什么我没有这种自由呢?”
听到这样的回答,凌零暗自为她叫好,继续问:
“是谁不给你这种自由?”
“龙树人、龙发贵、刘招娣!”
“在你第三次试图逃跑失败后,为什么没有第四次、第五次……?”
“我一直想跑,时时刻刻都有这样的念头。但是……”
“但是什么?”
“从那次以后,龙发贵和刘招娣看我看的特别紧,两个人总有一个紧跟着我,我再也没找到机会。”
“龙树人呢?”
“他白天干活,晚上才回来。”
“我问完了。”
问完被告人,接下来进入控辩双方举证阶段。经卫冕允许,陈晨开始向法庭出示证据,首先是验尸报告、现场勘验报告、杀人凶器等,凌零对这些证据没有发表一句质疑,继续稳坐钓鱼台,静观其变。然后是叶莺在侦察与起诉阶段做的几份笔录,陈晨本以为凌零要在这上面做文章,已经做好了答辩准备,不料凌零照旧表示没有任何异议,连叶莺的出生日期有误都不说。陈晨不明就里,偷偷问郝伯锟:“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郝伯锟答:“他能有什么药卖!去乐米村瞎折腾一通,最后无功而返,也只能这样了。”
陈晨定下神来,展示最后两份证据:村民苏巧和肖小燕的证人证言,她们是龙家的邻居,证明龙树人、龙发贵、刘招娣等三名受害人平时对叶莺照顾的很好。
宣读完毕,陈晨将这两份笔录递交审判席,卫冕又将之递给凌零。
凌零翻看了一遍,说:“审判长,这两名证人中有一人就在旁听席上坐着。既然有真人在场,这纸面上的东西恐怕就没什么效力了。”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尤其是郝伯锟和陈晨,他们可不想看见有这样的笑话。卫冕问:“谁?”凌零答:“肖小燕。”卫冕朝旁听席上问:“肖小燕!在么?”
旁听席上五位村民中唯一的女性已经紧张了老半天,一直在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跑来凑热闹,现在躲也躲不及,只好站起来怯声说:“我是肖小燕。”
“听到这里在念你的证词,你怎么不吭声!”卫冕训斥道。又转脸笑着跟郝伯锟商量:“你说怎么办?”
郝伯锟毫无愧色,回答:“既然来了,就让她上来吧。”
“肖小燕,到前面来!”卫冕严厉的说。
她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不敬,慢吞吞走出来。但在路过叶莺时却故意朝她恶狠狠的盯了一眼,以壮胆量。
这个村妇看上去有四十多岁,来之前还做了一番打扮,在这个年龄段的农村妇女中也许算是“出类拔萃”。坐到证人席上后,陈晨问:“刚才我宣读了一份有你亲笔签名的证言,其中内容是否属实?”
“全是真的。”
“没问题了,”陈晨对卫冕说。
“被告人,”卫冕对叶莺说:“你有问题么?”
卫冕的这一问本是一种形式,想不到叶莺大声回答:“有!”
“问吧,”卫冕靠在椅子上,懒懒的说。
“肖小燕!我问你,你凭什么说他们对我照顾的很好?”叶莺愤怒的问。
肖小燕故意现出一脸疑惑,说:“龙家对你好整个龙堡村都有口皆碑,谁不知道呀。你说说,哪家的媳妇能像你一样好吃懒做让公公婆婆伺候,哪家的媳妇又能像你一样成天发脾气摔东西却不挨打,他们对你仁至义尽,想不到竟换来家破人亡的后果。可怜的人哪!”说罢她几乎就要当庭痛哭,卫冕大喝一声:“行了!要哭回家哭去!被告人,你只能再问一个问题。”
肖小燕抹了把眼泪,挑衅的看着叶莺,叶莺却说:“我没问题了。我只想说,他们不是我的公公婆婆,龙家不是我的家,我从来都没有结婚,我也不需要有人伺候。我的身体不属于任何人,我想要的仅仅是像你们一样自由的活着!”
叶莺的激动却未激起一丝涟漪,卫冕不动声色,按照程序对凌零说:“辩护人,你可以发问了。”
只听凌零问:“龙堡村村长龙耀祖和你是什么关系?”
肖小燕一怔,但不敢隐瞒,说:“是我丈夫。”
“从你的证言看,你对被告人和三名被害人的情况十分熟悉,那么,你丈夫龙耀祖对这些事情熟悉么?”
她不甘示弱,回答:“当然知道。我刚才说了,龙家对叶莺好全村人都知道,我丈夫是村长,当然也知道。”
“包括叶莺是买来的媳妇这一条也知道?”
这下她不利索了,支支吾吾半天,大概是想到公家的起诉书上都承认了这一事实,才回答:“知道。——那有什么?我们那里买来的媳妇多了,还不是都过的挺好,哪有一个像她这样恶毒的。”
凌零也不反驳,说:“我问完了。”
卫冕说:“把证人带出法庭,下面由辩护人举证。”
凌零手中别无它证,只有刚刚自动送上门来的那五名村民,他选择的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龙发盛。经法庭传唤,龙发盛被法警带出。这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看上去很精明,在农村应该属于那种族长之类的人物。凌零首先问:“你与被害人龙发贵是什么关系?”
他声音洪亮的回答:“堂兄弟!”口气中明显想震慑一下这个年轻的辩护人。
凌零没理会那些,继续问:“龙发贵如何为他的儿子龙树人讨到老婆的?”
“不知道!”他很强硬。
“你说谎!”叶莺按捺不住,大声说。卫冕急忙呵斥:“被告人注意,未经法庭允许,任何人不得说话。——龙发盛,在法庭上说谎要承担刑事责任,你要注意。”
龙发盛却说:“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凌零不愿纠缠,问:“被害人龙树人与被告人叶莺举办所谓的婚礼时,你在其中充当什么角色?”
“不是所谓的婚礼,而是正尔八经的婚礼,是每一个村民都参加并得到每一个村民见证的婚礼。至于我自己,当时非常荣幸,现在却非常悲哀,因为我在婚礼中担任总管,若是早知道会出现今天这种局面,我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它。唉,后悔有什么用呢,我只希望眼前这个比蛇蝎还要狠毒一千倍的女人获得她应有的惩罚,以告慰我堂弟一家三口的在天之灵。”说完后,他很得意的扭头朝旁听席看了一眼,余下的四个村民心领神会,鼓掌支持。旁听席上其他人本都是来凑热闹的,这时也跟着起哄。卫冕岂能坐视,当下叫法警将其中一个村民轰出去,以端正庭风。
凌零对这些毫不在意,问:“婚礼当夜,有很多人参加了闹洞房,你具体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去闹洞房。”
见他依旧强硬,凌零使出杀手锏,说:“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是犯罪行为,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龙平原,不,龙发盛,你要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你必须如实作证!”
法官和检察官对凌零说的话都不明就里,龙发盛却意识到其中的杀机,原来凌零似乎不经意说出的龙平原是他的儿子,他家的媳妇也是买来的。权衡再三,龙发盛说:“我这么老了,肯定不会去闹洞房。不过那天闹洞房好象进行的很不顺利,这个女人凶巴巴的,谁都不敢靠近,最后,……最后……”
“最后怎样?”凌零逼问。也无暇顾及一旁早以泣不成声的叶莺的感受。
“最后……”龙发盛吞吞吐吐,说,“最后没办法,只好拿了条绳子把她捆起来。……那些年轻人本来准备接着闹,龙树人却心疼她——也许是小心眼——不让他们上手,还闹了些不愉快,结果不欢而散。”
“然后呢,龙发贵是不是找过你?找你做什么事情?”
龙发盛一怔,不敢隐瞒,说:“然后……,然后人们都走了,就该小两口自己……那样了。可是这女娃子实在是太凶,拿绳子捆住都没用,龙发贵就找我商量。……所以,……所以我们找了和树人关系最好的三个堂兄弟帮忙……”
“帮什么忙!?”
“帮……就是帮着脱裤子,按住大腿……实在是不好说,反正就是那点事,大家都知道。”
凌零本来还想追问细节,可看着叶莺已经哭成泪人,只好作罢。问:“你当时在哪里?”
“我……,我当时和龙发贵都在跟前——我们没有别的意思!我们是怕那几个小年轻占人家便宜,在那里看着……”说到这里,龙发盛全无刚开始的嚣张气焰,倒像是一条丧家犬。这时他已经明白凌零的这些问话皆是叶莺所告,心里只剩下不住的后悔。
“那天的事情就到这里。我再问你,”凌零说,“依你的判断,在以后的日子里叶莺愿意与龙树人同房么?”
龙发盛看了叶莺一眼,似乎良心发现,说:“不会愿意。”
“那么龙树人面对叶莺的强烈反抗做了些什么呢?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
“这……,唉,老弟,对不住了!”龙发盛狠下心说,“后来龙发贵曾经跟我抱怨过,说这女娃子性情太刚烈,每次龙树人要跟他同房时她都激烈的反抗,不得已,老两口只好上阵帮忙……”
“具体说出老两口的名字!”
“龙发贵和刘招娣。”
“他们怎么帮忙?”
“跟闹洞房那天差不多。龙发贵跟我抱怨的就是这个,你想,那天闹洞房是几个年轻小伙子帮忙,现在让老两口亲自动手,自然力不从心,所以每次都很费劲,有时根本弄不成。我看,这大概是她为什么不怀孕的原因,要是怀上孩子,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事情了。”
他这样一说,提醒了凌零一件事情:叶莺在龙家有六个月时间,按常理应该可以怀上孩子;可是由于叶莺的激烈反抗,这件事情没有发生,结果使得她无法利用孕妇的身份逃避死刑——这公平么?
凌零来不及细想,继续问:“你说的这种情况持续到什么时候?”
“好象一直是这样。”
“我的问题完了,”凌零说,“我最后想强调一点,龙发盛的证言证明本案被害人龙发贵和刘招娣帮助本案被害人龙树人多次强奸本案被告人叶莺。完毕。”
接下来该公诉人发问,但郝伯锟与陈晨都没有问题,只是说证人所述事实与本案无关。就在这不经意之间,法庭上的形势已发生逆转。其实他们有很多机会可以阻止凌零发问,可他们没有那样做,这也许是因为他们也开始同情叶莺的遭遇,也许只是为满足好奇心。
辩方第二名证人是龙树新,他就是龙发盛所指的闹洞房那天“帮忙”的小年轻。在凌零的追问下,他承认了这些事实。
第三名证人是张丽珍,是一位中年妇女。
凌零问:“你和龙发贵家是什么关系?”
“前后邻居。”
“龙树人和叶莺的关系好么?”
“我认为在白天还可以,龙树人什么活都不让她干,她发脾气时也让着她。”
“为什么?”
“这……?”她瞅了一眼叶莺,说,“她有一股子傲气,跟别人不是一路的,他们家人其实都很害怕她。说实话,讨这样一个媳妇实在很累,我以前就跟老太太说过,干脆让她回家算了。可老太太不听,心疼那几个钱,又幻想有了孩子会好一些。谁知竟会出现后来的事情,闹的家破人亡。”
“心疼什么钱?”
“买她的钱,花了八千块呢!”
“老太太是否和你讲过龙树人和叶莺同房的事情?”
“这……这些事情能在这里说么?”
卫冕插话说:“可以。”
她神情扭捏,却不知前面已经有人讲过,说:“叶莺不愿意和龙树人同房,每次都闹的很厉害,老太太跟我说过一次,说要他们老两口上去帮忙才行,她想让我劝劝叶莺。我也劝过,可是被骂出来了。这也要怪龙树人那孩子,一个大男人,连这点本事也没有,算什么呀。说实话,他们每次那样我在后面都能听见,因为叶莺的哭喊声传的很远,我估计全村人都能听见,实际上,这也成了村里人的笑柄。
“头一个月,大概闹了十来次吧,到后来次数越来越少,腊月里最多只有两次。我估计龙家也害怕村里人笑话,轻易不敢再动手了,怀孕的事就更没影了。你们说,讨这样的老婆有什么用呢,啥也干不成,最后却把性命搭上。——对了!出事的那天晚上还闹过一次,不过叶莺只闹了一会儿就不闹了,我当时还奇怪她怎么老实了,哪里会想到她原来是准备留出时间杀人的。”
这时凌零朝叶莺望去,却见她表情异常坚韧。但他可以体会到其中的痛苦与羞辱,眼下的坚强只不过是为了掩饰心中更大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已不能用哭泣来发泄。
“叶莺逃跑过么?”凌零继续问。
“跑过,头一个月就跑过两次,第三个月又跑过一次,都让乡亲们给拦回来了。后来老头老太太整天轮番守着她,就没再跑过——还真不如让她跑了,拦她做甚。”
凌零结束了问话。陈晨这次找到一个突破口,让张丽珍描述一下杀人现场的悲惨景象。她这下来了劲,说:“那情形简直吓死人了,龙家三口都躺在血泊里,脸上和身上没有一处保留完整的皮肤,都是血肉模糊。龙发贵最惨,整个头颅都被砸碎了,鼻子眼睛嘴巴根本分不清;龙树人的脑袋和身子就靠一张皮连着——她真够狠的,怎么能下了那样的毒手,肯定是第一斧就砍在脖子上;老太太也很可怜,从眉头中央一直到下巴颏有一道长长的伤口,把一个脑袋劈成了两半,鼻子都找不见了;你们想,一把斧头能有多宽的刃,这个恶毒的婆娘不知道使了多大的劲才砍出这样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不说了,一说我就来气,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唉,她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杀人之后,还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换上漂亮衣服,拿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她的心,比蝎子还毒,比冰棍还冰……”
最后一个比喻让除叶莺之外所有的人都捧腹大笑,郝伯锟说:“行了,就说这么多,没问题了。”
这婆娘对证人的身份还有些依依不舍,可是没办法,谁叫自己对一大早吃的冰棍念念不忘呢,她只好走下证人席。
接下来是第四名证人:龙耀同。他畏畏缩缩坐在证人席上,显然难以适应这种“大场面”。凌零问:“去年农历八月十九,就是叶莺第一次从龙家逃跑的那天,你在不在村子里?”
“在。”
“你知道这件事情么?”
“知道。”
“叶莺为什么要逃跑?”
“这……,她自己想跑呗。刚来的媳妇都是这样的,跑上几回再抓回来几回就没事了,才能安心过日子。”
“这么说叶莺第一次逃跑后被抓回来了,被谁抓回来的?”
“村里人。人很多,我哪里记得清。”
“有没有你?”
“……我是去了,但我只是看热闹,没有动手。”
“动手是什么意思?”
“就是用绳子捆住她,把她绑回来。——这可不关我的事,我真的没有动手。”
“不关你的事?那么是否关你儿子的事?”
“不,不,不,也不关他的事。”在强力机关的法庭上被问到自己的宝贝儿子,龙耀同立刻慌了,把凌零想问的全说了出来:“我儿子年纪小,今年才七岁,不懂事。那天他起的早,在外面玩,恰好碰见叶莺慌里慌张的朝村外跑,他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就跑到龙树人家去看。龙树人那天刚好不在,我儿子就跟老头老太太说了。——他完全是无心的,绝不是故意去报告,再说就算他不去,老两口也会很快发现她家媳妇跑了。这和我儿子没有关系。”
“那么是谁叫村里人去追叶莺呢?”
“都是龙发贵老两口叫的人,我也是她叫的。但我是看热闹,我觉着这姑娘很可怜,真的,我是想去帮她。如果她藏在某个山旮旯里被我看见我一定不说,还会把人们都支开。唉,要是真像我想的那样就好了,龙家母子现在会活的好好的,她今天也不用站在这里。”
“审判长,我问完了。”凌零说。
公诉人没有问题,于是卫冕传龙耀祖出庭。
问完龙耀同后凌零已经获得想要的一切信息,最后一个出场的龙耀祖反而已无关紧要,所以他只问了一句话:“你身为龙堡村村长,如何处理本村被拐卖妇女问题?”
龙耀祖在证人室里闷了很久,心中想了无数条对付凌零的方法,但面对这个问题,他也只能说:“那是别人的私事,我管不着。”
“好一个私事!”凌零冷笑道。“我问完了。”
此时已接近中午十二点,卫冕不愿再拖到下午,便结束质证程序,进入辩论阶段。龙耀祖又是一头雾水,灰溜溜的走出法庭。
辩论开始后,郝伯锟首先代表公诉机关宣读了公诉意见,内容与公诉书大同小异,都是要求严惩被告人。随后,凌零开始答辩:
“审判长、审判员,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护宪律师事务所指派我出庭为被告人做义务辩护人。经过法庭调查,我认为被告人叶莺对龙树人、龙发贵和刘招娣的杀害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建议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此言一出,法庭上下一片哗然。他接着说:
“被告人叶莺出生在距离我市2600公里远的一个村庄里,我相信,在她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从来不曾想过要跑到如此遥远的他乡在受尽凌辱之后还要接受代表正义与公平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也是一个充满梦想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女孩;她很好学,但因家境困难不得不在读高中二年极时辍学,为了为父母分忧解难,她决定出去打工。就在这时,噩梦降临在这个可怜的女孩身上。她被一伙无耻下贱的犯罪分子拐卖到我们这座城市一个偏远的山村里,卖给本案的受害人龙树人做老婆。
“在这个闭塞愚昧的山村里,我们无法清楚的知道叶莺受过多少苦难,但是我们通过今天的庭审证实了其中四件事情:第一,她被龙树人强奸了,而且不是被强奸了一次,从去年七月到今年二月,这种罪恶卑劣的犯罪行为一直在持续。这种事情放在别人身上,或许会逆来顺受,认作天命;但是叶莺没有,我们从她极端的反抗行为中可以看出,时间的消磨根本没有麻木她羞愧和受辱的意识,她不肯屈从,也决不屈从!在她举起斧头的那一刻,就是结束这种毫无人性的强奸犯罪的一刻!是正义在邪恶面前取得胜利的一刻!我禁不住要说,我们所有人都应该为这种行为大声叫好!”
卫冕很不满意,打断他的话说:“辩护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不要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
“是,审判长。”凌零继续说,“第二,本案受害人龙发贵和刘招娣是龙树人实施强奸行为的帮助人,换句话说,他们是强奸犯的帮助犯。第三,叶莺在龙家没有人身自由,处于一种被拘禁的状态,拘禁者主要是龙发贵和刘招娣;龙树人也是拘禁者,但他白天经常不在家,在这一恶行中只起到次要作用。尤其要请法庭注意的是,龙发贵和刘招娣拘禁叶莺的目的不是为了勒索钱财,也不是为了榨取劳动力,而是直接希望龙树人回家后能顺利的强奸她!——说出这样的话让我十分心痛,现实是残酷的,但也是真实的——因此,这二人是为龙树人进行强奸犯罪准备条件的人,他们既是非法拘禁犯罪的主犯,又再次充实了强奸犯罪帮助犯的要件。第四,龙堡村大多数村民都是对叶莺进行非法拘禁犯罪的帮助犯,他们在这一案件中发挥了一个很不光彩的作用。
“我们来分析一下在本案中这两种犯罪的性质:非法拘禁属于持续犯罪,在本案中这种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从被告人叶莺被卖入龙家的那一时刻起开始,一直到她逃出龙堡村后结束;强奸犯罪一般属于即时犯罪,但在本案中,由于叶莺始终处于被拘禁状态,只要这种状态不结束,叶莺就无法逃脱被强奸的命运,所以强奸在本案中是一种持续行为,是和非法拘禁紧密相关的行为。
“叶莺在双重压迫下做出了极端反应,这种反应正是对两种持续犯罪的正当防卫,由于刑法规定对于强奸犯罪可以无限度的行使自卫权力,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杀死强奸犯而不受任何惩罚。所以本案中叶莺杀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鼓励的行为!她杀死的是实施强奸犯罪和非法拘禁犯罪的三个犯罪分子,当她无法获得外界帮助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摆脱这种非人生活时,她的行为无可厚非!
“此外,在叶莺生活的环境当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敌人,没有朋友,就连七岁小孩都知道将她逃跑的消息告诉她的拘禁者,她不得不对社会产生绝望的情绪。她知道现代文明还远没有传播到这里,贩卖人口的勾当在这里如同买卖骡马一样稀松平常;她像奴隶一样被当作商品出售和使用,周围的人却对此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当她无法借助公权力来为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伸张,当这种理应现身的权力缺失时,她有权力利用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寻求正义么?当然有!我们的法律不知有没有别的特点,但有一个特点是确信无疑的,就是它承认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权力!
“中国人民在遭受了数千年专制政权统治后,终于由人民自己制定了法律。宪法上写的清清楚楚,中国人民是用暴力手段推翻三座大山后才获得自由的。我们是将奴隶杀死奴隶主、贫雇农杀死地主最为合法化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国度里,一名奴隶为了实现自己的自由而杀死奴隶主的行为有罪吗?当然无罪!而在旧社会,在由奴隶主或者其他剥削阶级制定的法律中,奴隶的这种行为是最为大逆不道的行为。一切压迫社会都是如此规定,都没有说奴隶为了自由可以将奴隶主杀死。只有到了社会主义中国,毫无疑问,奴隶才拥有百分之一百的正当理由将奴隶主杀死!如果将历史上杀死奴隶主的奴隶送到现在的中国审判,毫无疑问,我们会把他们立即释放,并作为革命英雄宣传。
“现在,当压迫与奴役在我们社会重现,公权力又因种种障碍无法实现救济时——我们是否还有勇气承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权利比一切压迫社会理应受到更多保障的国家的公民,我们依然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用自己的双手将奴役者和压迫者从这个世界中清除出去?!
“我在这里不仅是为叶莺辩护,也希望通过本案为所有被拐卖妇女们呼吁,请社会关心她们,保护她们,这不是什么个人问题,也与讨不到老婆无关,它关系到的是我们整个社会是否愿意真正的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如果连一个人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都无法获得有力保障,如果人们都将拐卖妇女以及其他种种严重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事件仅仅当作一个新闻,那么,同样的事情就会发生你自己或者你的亲友身上,我们谁都无法避免,谁也不能置之度外!如果我们因为种种困难无法保护这些倍受欺凌与侮辱的人的权利,就像无法保护非洲难民,关心不到前南地区和卢旺达的种族屠杀一样,那就让我们将本来就应该属于她们的权利还给他们,向她们宣布:你们天生就有反抗奴役和压迫的权利!动用你们手中的一切力量,为了自由,为了幸福,反抗吧!”
凌零情绪高昂的结束了讲演,法庭上一片寂静。
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时间,卫冕才说:“公诉人可以进行第二轮发言。”
郝伯锟清了清嗓子,慢条斯理的说:“这里是用理智而不是用感情来判断问题的地方。首先我要说,三名受害人和被告人一样都是人,是完全平等的人,不管他们有没有老少美丑的差别,龙发贵、刘招娣、龙树人,也包括叶莺,在法律面前始终是得到平等关怀的人。第二,正当防卫永远都没有事前和事后防卫一说,辩护人对这一理论的曲解毫无价值。第三,针对刚才辩护人的发言,我要指出,即使三名被害人有强奸和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正如辩护人所言,这些行为都围绕着一个目的,让叶莺为龙家传宗接代。当被告人叶莺杀死龙树人后,这一目的已不可能实现,龙发贵和刘招娣所谓的强奸罪帮助犯和非法拘禁罪主犯的身份已经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叶莺再对两位老人施以毒手就是纯粹的报复,没有任何道理。综合来看,被告人叶莺的行为当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凌零正要反驳,卫冕却说:“法庭辩论就此结束,下面由被告人叶莺作最后陈述。”
见自己的合法权利无端受到剥夺,凌零又一次体会到律师职业的悲哀,只能忍住,默默的听叶莺的陈述。
“有件事情我一直没说过,”叶莺平静的说,“在我被人贩子用药酒迷倒后,他们强奸了我。去龙堡村的路上,本来我有一些机会逃跑,但他们要挟我说只要我敢那样做,他们在抓住我后会把我关到地窖里,天天强奸我。我害怕了,所以没敢尝试去逃跑。
“被卖到龙家后,我还残留着一线希望,希望他们一家人能良心发现,放我回去。但我的一切哀求和哭泣都是徒劳的,龙家三口如铁石心肠,他们只想着让我早一天为他们家传宗接代。……我后悔,我绝望!我进行了最激烈是抵抗,但我就像一只被关进笼子里的鸟儿,只能任人摆布。……
“那天夜里,我意识到若继续如此生活下去自己有可能被同化,有可能不得不屈服于所谓的天命时,便再也无法忍受,再也不愿像后悔在人贩子手中没有逃跑那样在泪水和痛苦中度过我的青春年华。所以,我举起了斧头……
“你们可以说我残忍,但我要明白的告诉你们,当我砍死他们后,我是多么轻松啊!我一点恐惧和害怕的感觉都没有,那三具尸体在我看来就像是臭虫一样毫无价值。我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漫步在山野上,可以欣赏夜空的繁星,可以在猎人腰刀上三颗钻石的指引下奔向任何地方。我没有目的地,我也不需要目的地,我只想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我很感谢凌零律师为我做的辩护,他的话让我明白了法律并不是像纸上写的那样冷冰冰的,而是充满了人情味。不管这里的法庭如何对我宣判,我自己的法律告诉我,我是无罪的!”
卫冕等她说完,便匆匆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叶莺立即被法警带走,在出门的一刹那,她回头朝凌零看了一眼,凌零也一直在盯着她看,四目相对,只见一滴酸楚的泪水从叶莺的脸庞上缓缓流下,带着她的无尽愁怨滴在了人民法庭的地板上……
6
庭审后第二天上午,凌零接到卫冕的电话,让他去法院一趟。他明白这一定与叶莺的案子有关,可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得出结果呀?这与法院平时的作风很不吻合。他顿时生出不详的预感,急忙赶去。
在法院的办公室里,卫冕又像以前一样和蔼热情,对凌零说:“昨天庭审你发挥的很好,年轻人大有前途啊。”
凌零客气的笑了一下,没有答话。
“你是不是对我禁止你作第二轮发言有意见?”卫冕问。
“没有,没有,”凌零急忙摆手说,“你让我顺利的问完证人问题并完成第一次答辩,我已经很感激了。”
“是啊,”卫冕笑着说,“放在平时,你那些激动的有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让说出来的,昨天也是看那姑娘可怜,才放你一马。小凌,你做律师不容易,我做法官也不容易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禁止你发言,为什么那样着急的结束审判么?”
“为什么?”凌零感到了一丝玄机。
“其实这件案子本来是要当庭宣判的,结果不用我说你也猜的到。可是开庭以后我通过你的表现感觉到那样做非常不妥,就临时决定押后宣判,再向领导请示一下。但我也知道发生变动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禁止你做第二轮发言也是要创造一种合适的气氛——说起来这都是自己骗自己,别人才不管法庭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昨天下午是审判委员会的例会,也是结束案件审理的最后期限。在会上,我把这件案子提交上去,主要讲了一下你的辩护意见和郝伯锟的答辩意见,说明了我自己的看法。我倾向于认定叶莺对非法拘禁存在正当防卫情节,因为对她的拘禁状态应该持续到她逃出龙家才算结束,不过她的杀人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对强奸的防卫只存在杀死龙树人一事上;结合这些因素,我向审委会建议判处叶莺无期徒刑。不过……你也知道审委会的组成是很有意思的,主任,也就是院长,是刚从工商局调过来的,估计连正当防卫是什么都未必清楚;其他委员有搞经济案件的,有搞民事案件的,有搞行政案件的,还有搞后勤工作的,专业是刑法的只有我们庭长。最后,……具体细节我就不说了,表决结果是七比二,决定判处死刑。”
听到这个消息,凌零眼前一片漆黑,禁不住用手捂住双眼,生怕留出一滴眼泪来。他知道这不合律师的职业习惯,但他怎能控制的住呢?
卫冕拍了拍他的肩膀,解嘲似的说:“你知道么,其中一张反对票是那个搞后勤的人投的,多有意思!”
凌零止住悲痛,紧握他的手说:“谢谢你。”
“谢什么呀,”卫冕无奈的说,“这份判决书最后要签我的名字,所以我有必要向你说明其中的原委。现在就剩下上诉一条道路可走,你如果愿意继续帮助她,就要快些行动,现在可是非常时期。还有,我在省高院刑庭有一个同学,你可以找他谈一谈你的意见。”
凌零自是感激不尽,与他告别。
看守所里,还是在那间会见室,凌零与叶莺再次相见。
叶莺见到他后,神色有些古怪,说:“你先别说话,咱们都不要说话。”
凌零听后一怔,不知她是什么心思,但很顺从的点了点头,与她隔着铁栅栏静静的坐着。坐了一会儿,相互间谁也没有抬眼去看对方,他渐渐感觉有些发窘,似乎也明白了这个女孩的心意。
过了许久,她才从口袋里掏出那三根黄色羽毛,递给凌零,说:“我想把它们送给你,你替我保存好么?”
凌零下意识的伸手去接,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闪电似的又把手缩回来,说:“不,我不要,你留着它们吧,它们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她却坚持用手托着三根羽毛,幽怨的说:“你不要的话,我就要扔掉了。”
凌零无奈,只好接过来。
看见这三根寄托着深情的羽毛被他小心翼翼的放在上衣口袋中,叶莺的脸上露出孩子般的微笑,说:“我终于为它们找到一个好地方,现在我不用担心它们被脏东西污染了。”
凌零不知该说什么好,无奈,便直接说:“你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估计下午会向你宣读。我提前告诉你结果……,结果是……,结果是死刑。”
费了很大力气才说出来后,他紧盯着叶莺,怕她有什么意外发生,但她却如同没听到一般,保持着刚才的微笑,口中喃喃自语,不知在说些什么。这让凌零更加紧张,为转移她的注意力,他拿出一份公文对她说:“这是你对我在上诉阶段的委托书,我愿意无偿为你代理上诉事项,请你签字。”
叶莺看都没看,拿起凌零递给她的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又陷入沉默之中。
有时,只有沉默才是最好的交流。
7
一个月后。
这一日早晨,凌零从他住的筒子楼里走出来,准备去附近的早点摊上吃老豆腐。抬头看去,只见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他的心情也不错,因为刚接到一个电话,是在首都一家报社工作的老同学打来的,说叶莺一案的情况马上就要见报。
他吹着口哨,走到早点摊前。老板跟他很熟,看见他后说:“一碗老豆腐,两根油条,一个鸡蛋,是不是?”
“没错,”他笑着回答。
他找了一张油渍和苍蝇都不算太多的桌子坐下,漫无目的的四处张望着。看着看着,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原街上的路人好像都特别兴奋,脚步匆匆朝广场的方向走去,似乎那里有集会。这时,老板将他要的东西端上来,他便问:“今天有活动么?好像人们都去看热闹。”
“有啊,”老板故做惊讶,说,“你还不知道?待会儿在广场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要枪毙好几个人呢。我也想去看,可惜实在走不开呀。”
“公审大会?”凌零一愣,心里立刻扑通扑通的跳起来,当即丢下碗筷,起身就走。老板不明所以,也不问他要钱,看着他随着街上的人流离去。
凌零一边朝广场走,一边拿出手机拨通卫冕的电话。
“卫庭长,我是凌零。你知道叶莺案子的上诉结果么?”
那边回答:“我还正说要通知你呢。昨天刚发回来终审判决和复核裁定,决定维持原判。唉,你我都无能为力了。”
凌零听见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近一个月来他一直在运作这个案子,自我感觉颇有成效,谁知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他的声音禁不住颤抖以来,“那……今天……广场……”
“是的,今天在广场要召开公审大会,叶莺也在其中。”
“是不是……马上就要枪……?”
“是的,我就在广场,你来么?”
凌零没有答话,挂断了电话,呆呆的站在马路中央。
此时此刻近一个月来的辛酸苦辣都闪现在他的眼前:去省城跑了三趟,向省高院递交了辩护词,还请吃了两顿饭;专门跑到北京,约见了多年未联系的高中同学,央求他在报纸上呼吁此事;还去了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希望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回所有死刑案件的最终复核权的申请;还去了全国人大,递交了希望他们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为所有死刑犯保有获得赦免机会的申请……。然而,这一切努力都证明他只不过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笨蛋,规则从来都是一种玩物,从古至今都不曾有过任何本质的变化,与其信赖规则,还不如信赖人情。
这时左右驶过汽车的喇叭声将他从幻觉中惊醒,他不敢犹豫,急忙朝广场跑去。
广场地处繁华的商业区中心,充入耳中的尽是一些商家播放的各种流行音乐。由于音乐太多太繁杂,人们只能听见“咚、咚、咚、咚”的鼓点声。不过,这倒是一种“和谐”的伴奏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人群就是踩着这样的鼓点,迈着激昂的步伐,挤到喧闹的广场里来。这些人当中既有挑着担子的农民,也有无所事事的市民;既有西装革履的白领人士,也有衣着不整的莘莘学子;既有坐着轮椅的老人,也有扛在肩上的小孩;既有打情骂俏的妓女与嫖客,也有老实巴交的民工与乞丐。身份虽各不相同,神情却几乎一样,都是带着莫名的兴奋来观赏这难得一见的视觉盛宴。
凌零来的晚了,远远的看见广场上已搭好了台子,领导们已经入座,大会即将开始。他不顾旁人的指责,疯狂的推开众人朝里挤去。
这时只听警铃呼啸,在五辆警车的引导下,完成了游街示众任务的四辆军用大卡车拉着囚犯驶进广场,后面还跟着一大帮街头小子跑步进来。这般景象,倒有些像西班牙潘普洛纳市的奔牛节——原来中国人也有需要释放的热情。
凌零好不容易挤到了最前面,眼前的一幕却几乎让他昏厥过去。只见叶莺被两名武警押着站在卡车斗子里,与其他死刑犯一起展示给人民群众观看。她的胳膊被一条绳子五花大绑缚在后面,用以插上一块木牌:“杀人犯,叶莺”;头发凌乱不堪,双眼半睁半闭,昔日的美丽与秀气早已不见踪影,只有那烈日暴晒的痕迹烙印在疲惫之极的身体上。
凌零痛心的看着这一切,看着这个勇敢的女孩被迫与奸淫幼女犯和抢劫杀人犯为伍,看着这个善良的女孩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接受人们的品头论足与漫骂指责,看着这个坚强的女孩在受尽龙家三口的欺侮与凌辱后不得不再次接受更加残酷与卑鄙的折磨……。看着这一切,凌零只能痛恨自己选错了职业,眼下他多么渴望像其他人那样为战斗成果喝彩,为稳定局面鼓掌,为铲奸除恶叫好,为大快人心而借机放松一下紧张与压抑的心情。但是,他不能!因为他看到了事情的全貌,他无法被阉割过的新闻所蒙蔽,他,是一个简单的但又非常不容易的能自己控制自己思维的人!
理智的他选择了沉默。他不想让叶莺看见自己,这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因为他知道叶莺不希望他看到这一切,她一定希望在他心目永远保存着一个既勇敢又漂亮的形象;这样的话,在天国里她也许会更快乐。
伴随着“咚、咚、咚、咚”的鼓点声,领导们开始讲话,并宣读判决书。底下的喽罗们感觉到了那些音乐的不合时宜之处,急忙四处出动,找那些商家理论。渐渐的,只听鼓点声越来越少,声音越来越低……当台子上的领导念到“故意杀人犯叶莺……”时,忽听人群中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
“莺子——!”
叶莺听到熟悉的声音,心中的酸楚再也抑制不住,全部凝结在一个字上发泄出来:
“爸——!”
只听所有的鼓点声在这一刻嘎然而止,偌大的广场上忽然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把他抓起来!”喇叭里猛然迸出一个声音。
如梦方醒的维持秩序的警察们这才反应过来,纷纷冲进人群将那个捣乱分子带走。
凌零一直盯着叶莺看,只见她用牙齿紧紧咬住双唇,在人群中搜寻着自己的父亲,……然而,最终满足她渴望的却是一个佝偻着身体被警察们带走的父亲的背影。
她,平静的,非常平静的接受了这一现实。
不平静的,是那些讲究迷信的看客们,他们为鼓点声终止与父女间对话同时发生的巧合所迷惑,在底下大声——因为再大的声音都会被淹没——议论着这个女孩被冤枉的可能性。
公审大会受此冲击,不得不快速进行,匆忙结束了程序,最后宣布:“押解叶莺等六名死刑犯即刻奔赴刑场,执行枪决!”只听警笛鸣起,押解犯人的车队开始出发。
人群再次骚动起来,他们很快忘记了刚才的插曲,纷纷拥向车队,跟在后面跑着。——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中间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看见那最终的火暴场景,但其他人为什么还要不知疲倦的跟上跑呢?没人知道。
凌零站在原地,从口袋里拿出那三根羽毛,用力举在头顶上,目送叶莺离去……。就在她即将离开他的视线时,她忽然扭头朝凌零看来——
他们的距离是那么遥远,又是那么接近……
天空中,只有几只鸟儿在飞舞……
(完)
文章来源:天涯论坛·关天茶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