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展望》第十二章第四节

民主制度本是西方文化的产品。这种产品随着西方文化的扩张而四向扩张。这一扩张引起一个大问题,就是民主后进的国邦是否适于实行民主。这个问题的解答极为复杂。它关联到两个大的条件:第一是开始实行民主制度的国邦之文化濡化的基线(baselineofaccutluration);第二是该一国邦的社会文化之适应平层(adaptationlevel)的高低。当然,这两个条件是相互关联着的。关于民主后进国邦是否适于实行民主的问题,道格拉斯(WilliamO.Douglas)和华斯霍恩(PeregrineWorshorne)曾有过辩论。这个辩论被叫做“1961年的大辩论”。我现在把这一辩论的要点列示出来。[16]

道格拉斯说,民主政治不象电冰箱,并非可以转运的货物。民主政治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要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心须相当的时间;要它开花结果,所需时间更长。民主政制的实施,所涉及的范围是广泛而复杂的。一个民主落后地区要实行民主政制并且要收获成果,需要大家长时期的忍耐和作不懈怠的努力。一旦民主政制在这里生了根,它开出的花可就茂盛和结的果可就丰硕了。在民主政制之下实行的自治,就是为大多数人民的问题之解决以及许许多多创造活动预先铺好了道路。民主政制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它能涵容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言论。

有些人反对民主制度。这些人在对付被治者的时候,常好以镇制力代替劝导与说服。他们常好以统治者所作的选择,代替大多数的个人之选择。民主政制提供一般人民以自我实现的机会。同别的政治制度比较起来,在民主政制之下,我们有较多的机会获得或争取自由、平等及正义。民主政制里有一种内发的控制力。任何公民,只要有决心和机会,都可以控制住民主的机构。

透过代表而行使政权,这在现代民主国邦是必要的程序。并且是民主权力的分配之一决定性的步骤,借着代议方式,少数的权利可以得到保障。民主权力的分配可由三种方式达到:各种权力的分设,选举及任期之规定,以及制定政司绝不可为的某些事项。民主的理论是说多数人知道公共的利益是什么,并且为各别的群体之最佳的利益而努力。在民主政制之下,这些目标的树立是人民自发的;至于怎样实现这些目标的程序,是因新的需要发生及人民知识的增加而不断改变,民主制度的实施是认为一股人民的智慧在长远过程中高于一个治者或一个家族。

道格拉斯知道在民主后进地区实行民主政制的困难。可是,他认为不能等待,而必须开始实施。我们找不到一切条件成熟了才实行民主的那种情况。

华斯霍恩的看法与道格拉斯有所不同。他认为“整个的自由概念,对于许多极原始的民族是陌生的。”他说良心自申和言论自由是实行民主的中心础石,但是只有具独自思想的人才觉得良心自由和言论自由可贵。原始社群里的人不点独自的思想,因此就不会觉得这些东西怎样可贵。大部分亚非地区的人,他们的生活依然被风俗、习惯和迷信所限制。在这种情形之下,根本不可能有独自的思想发生。他们缺乏所信持的知识,也缺乏怀疑所需的知识。原始民族并不是因他们所在的社群之规律为规律而服从,只是因为相信那些规律合于正义才服从。他们认为那些规律不合于正义时,便不服从。复次,他们之所以服从,是因习惯如此,而且服从较易。他们之所以不服从,除了觉得那些规律不合正义以外,是出于情感作用或自私的动机。我们很难相信,象这样的社群会被鼓动为着言论自由和良心自由起来抵抗一个随意行使镇制权的政司。在亚非民主未开发的地区,一般人民不太会因着西方民主先进国邦所认为重要的问题而强烈反对政司的。这也就是说,西方民主先进国邦的人民把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依适当法律程序审理案件等等看得非常重要。这些事情在西方人已经凝成传统、习惯或生活方式。因此,假定政司违反了这些传统,一定引起轩然大波,强烈抗议,甚至不寻常的骚动。可是,在未曾尝到民主和自由滋味的大部分亚非人民,对于政司的这类举措之反应则常麻木而冷漠。

华斯霍恩又论及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和民主政制的关联。如近世历史所示,英国的工商资产分子大有助于把一绝对王权置于民主政制的控制之下。不过,他们之所以这样努力,并非空虚的由于相信代议政治的好处。他们系受一种实利动机所鼓励。他们之努力争议席,是因统治阶层拒绝给他们以,经商和制造货物的自由。为了这种自由,他们不得不争。这么一来,英国的民主力量随着工商业的扩张而作实质的进步。可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亚非一般地区,情形有基本的差别。在这一般地区,工业化的实施是一突出的课程。但是,领导工业化的主要动力,并非民间工商业的资本家,而是新建的政司。因此,政司的权力随着工业比的扩张而扩张。亚非一般地区里的人民,从他们的部落或乡村连根拔起,他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也遭破坏。为了谋生,他们不得不离开破碎的家园,走入城市,去过着与家人分离的生活。白天待在工厂里做枯燥的工作;夜晚睡在单调的木屋里。处于这种苦况之下的人,怎能站起来组成政司并实行管理?即令他们能够组成政司,也很不可能组成一个自由民主的政司。这样一群受到严重挫折的人,只要能够影响政治,便很容易趋于极端。因为,他们向往自由的观念本极淡薄。即令他们向往自由,但是受肚子饥饿所生烦躁心理的驱迫,而实无暇顾及自由问题。

华斯霍恩说,这些地区的工人阶层既受饥饿与贫穷之驱使,结果很少要求扩大自由——除非他们弄误会了,以为自由乃得食的手段。显然,他们之志不在争取自由。英国的政治自由并不是从人众争面包而得到的,而是许多利益团体为着使他们的利益不受政府干涉而得到的。亚非地区的饥饿群众如果干涉政治的话,他们最紧逼而又实质的驱动力,并非为着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利益可资保护。驱动他们干涉政治的力量是要求最低的生活资据。这与英国的差别大得太多了。英国是一些“有”的人干涉政治;亚非一般地区是一群“无”的人干涉政治。二者干涉政治时的心理状况、注意所在、目的所在,都很不同。因此,他们对于政治的影响也很不同。英国工商资本家要求政司“少管些”,于是导出自由。亚非地区的饥饿群众要求政司“多管些”,因此导出“统制”,并由之而逐渐集权化。他们不向政司要求他们做什么的权利,他们只向政司要求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这类要求占据首要地位时,自由的要求就隐退无闻了。

华斯霍恩又讨论到民主的假装问题。我们知道,在这个地球上,民主政治之赶得上英国水准的并不太多。有些民主只是假装的。如果有人把那表面的假装剥掉,那末里面所藏的可能就是独裁。于是,现在产生一个重要问题:是假民主好,还是真独裁好?华斯霍思的答复是:真独裁比假民主好。

何以呢?

他以亚非地区的巴基斯坦为例。他说,在巴基斯坦军人们不假装民主。他们是明目张胆地实行独裁。阿育布总统(PresidentAyub)不声言他代表公共意志,也不费心机去搞那些掩耳盗铃式的选举故事。巴基斯坦的政治气氛是没有掩饰的货族寡头训政。一群受过教育的精干分子依理而发号施今。这种情形虽使巴基斯坦蒙不民主之名,但却有一太好处。什么大好处呢?它没有把民主之名坏掉。这么一来,如果巴基斯坦的人民日后要实行民主政制的话,那末他们尚有一个明显的奋斗目标。这也就是说,巴基斯坦的寡头政治家没有糟践民主政制之名。这就为后来的民主主义者留下一条干净的道路。我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说,巴基斯坦的政治家们“尚存心忠厚”。

据华斯霍恩说,巴基斯坦的统治者虽不民主,可是“他们非常自由”,“他们是自由的贵族”。这些自由的贵族在英国受过教育,深受英国自由传统的熏陶。虽然他们的权力是绝对的,但是他们有自由良心的限制。从一长远过程着想,巴基斯坦的情形比亚非许多其他号称民主的地区距离民主反近。“在那些地区,统治者声吉他们系依人民的公共意志而行使权力”,并且是由选举而上台的。在那些地区里,“统治者声言尊重那限制绝对权力的民主制度,而事实上民主制度在那里只是有名无实。在实际上,他们借着实行民主为名,得到扩张暴政之一极可怕的和有力的新利器。他们借选举来表明,他们之所作所为是出于人民的要求。因此,无论在公在私,他们得以畅所欲为”。

雅各宾式的民主(Jacobindemocracy)是毁灭了君王、教会和贵族等等原有的封建结构,扫除了建立“人民政府”的一切障碍,然后依照人民的“公共意志”来建立政司,使行无限权力。这么一来,就由民主走上“民主的独裁”。欧洲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借国邦的力量来改变社会以将就民主的理想,则自由的前途越是渺茫。可是,修改民主理论以适应社会文化的现实,民主和自由的来临反而较快。

我们现在要问:道格校斯与华斯霍恩所持见解谁对呢?在肯定民主制度上,二人是没有不同的。他们都认为民主制度是理想中的最佳政府。亚非地区的一殷国邦终究会接受这种制度的。这种制度是今后世界政治制度的走向。他们二人之不同,只在实现民主制度时所采的程序。道格拉斯认为实观民主制度之唯一的途径是立刻开始。华斯霍恩则认为亚非新兴国邦如果确切地了解徒有民主之名而无民主之实是容易招致灾害的,一般人民确乎可以较多获得内政上的自由实质。

道格拉斯的见解比较偏重理想。华斯霍恩是一位新闻记者,他的实际经验使他对民主的实现采取比较现实的看法。二者在原则上并无冲突,只是对民主实现的程序之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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