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报》今年3月到5月,开展了”为民作主”的争论,反对”为民做主”者甚多,我也想讲一些意见。

什么是民主?字面上的含义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几种不同的形式。根据世界上最流行的辞书–《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现代民主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形式:

1、由全体公民按多数裁决的程序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即:直接民主制。

2、公民通过由他们选举和向他们负责的代表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即:代议制民主。

3、在以保障全体公民享有个人或集体权力(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为目的的宪法约束范围内行使多数人的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即:自由民主或宪政民主。

4、旨在缩小社会经济差别的民主政治或社会体制。即:社会民主。

民主还包括公职竞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法治。

目前,世界上实行直接民主的只有瑞士这个幅员不大、人口不多的国家;大多数民主国家都是实行代议制民主。这是为什么?顾准先生在研究希腊城邦民主制度以后已有真知灼见,即:除了幅员很小、人口很集中的城邦以外,直接民主很难行通。这是由于:

第一、领导和管理需要既宽广又专门的知识和经验,不是每一个公民都能够掌握的。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民权初步》中详细地讲授了议事规则,可是,许多做了多年官员的人至今还不会开会。除了开会以外,还有收集和鉴别信息,制定和执行政策,选拔和使用人才,如何竞选,如何组织选举,以至如何计票,都不是不学而能和浅学而通的事情。列宁设想的把管理简化为人人都可以掌握的统计监督的职能,让人人都成为官僚,从而消灭官僚之为官僚,那是空想,是办不到的。

第二、一个国家有几千万以至几亿、十几亿公民,让所有的公民都来直接管理,势必造成混乱。直接民主,看起来似乎是最激进、最彻底的民主,实际上很容易变成盲目的无理性、无秩序的群众专政,就像中国曾经发生的”义和团”和”文化大革命”一样,其效果是最不民主的。

因此,人民是否能够当家作主?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只听执政者口头上大唱的高调,要看实际效果。当代欧美多数国家所实行的代议制,都是由公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和官员为民做主,却比前苏联所标榜的直接民主,要民主的多、进步的多。

现在看来,不论是代议制民主或其它形式的民主,只要能够保障全体公民的个人权利和明确规定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宪法,言行一致,立法和执法一致的实行宪政,就能够把为民作主和人民自己做主统一起来,就能够实现保证全体人民生存、自由、富裕、幸福的真正的民主。

http://www.chinaeweekly.com/history/gb011201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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